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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托合同模板合集十篇信托合同模板合集十篇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信托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信托合同篇1委托方:姓名,年龄,国籍,住居所地受托方:姓名,年龄,国籍,住居所地鉴于委托方有意将资产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受托方愿意对委托方的信托资产以本人名义进行管理,同时,双方亦对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够自信心,故根据(中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委托人得以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资产托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第二条受托人得以本
2、人的名义对信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并不得将本人的财产或受托的除委托人外的资产相混淆。第三条受托人得以本人的名义将信托资产投入拟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并以该公司股东的名义进行管理。第四条受托人不得以该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对别人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第五条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均不构成受托人的遗产。受托人的继承人不享有该信托财产的继承权。第六条受托人不得以信托资产用于归还本人或别人的债务。第七条委托人与受托人均认可本合同记载的信托资产,其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合法继承人。第八条委托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有权指定信托财产的其他受益人。委托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经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变更受益人或终止委托
3、,也不得处分受益人的权利。第九条委托人与受托人、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当委托人为受益人时,若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则信托关系终止。第二章信托资产第十条本合同所指信托资产当前为元现金以及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将该资金投入投资发展公司后构成的任何法律形态的资产。能够是现金、股权、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第十一条受托人破产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受托人死亡时,亦不属于其遗产。第十二条受托人的任何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资产强迫执行。但基于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权利,不在此限。第十三条信托资产的管理方法,得经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同意变更。第十四条
4、信托资产之管理方法因情事变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时,委托人、受益人或受托人得申请法院变更之。第三章信托权利第十五条受益人因信托之成立而享有信托利益,受益人可放弃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第四章信托资产管理方法第十六条本合同所载的信托资产,由受托人将法律形态的现金全部投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成为该公司的股东。第十七条受托人成为该公司股东后,应推举或委托委托人作为股东代表以受托人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直至该公司终止或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第十八条受托人应推举委托人出任公司董事参予公司的管理。第五章信托报酬第十九条受托人之信托行为得享有报酬,计算标准为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所获红利的%。第六章信
5、托之监督第二十条信托资产的监督机关为拟设立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凡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或利害关系人为信托事务申请公司核查,公司应选派必要人员进行检查,并就信托资产的状况出具证明。第七章信托的终止第二十一条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事由出现,信托关系即行终止。第二十二条信托关系终止时,信托资产的归属按下列顺序处理:1享有全部信托利益的受益人;2委托人或其继承人。第二十三条信托关系终止时,受托人应就信托事务之处理作成结算书及报告书,并获得受益人、信托监察人或其他归属权利人之认可。第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委托人将信托资产交付受托人后生效。第二十五条受托人将信托
6、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而获得的股权证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而任何与此股权有关的公司文件均系信托行为的必不可少的书面证明。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受益人一份,信托监督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七条凡因本合同所生纠纷,均由合同履行地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协商一致能够增加。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年月日信托合同篇2贷款方:地址:_邮码:_法定代表人:_借款方地址:_邮码:_法定代表人:_担保人:地址:_邮码:_法定代表人:_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7、。第一条贷款种类:_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第三条借款用处:_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第五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还款资金;及还款方式:1.还款资金;:_2.还款方式:_第七条保证条款:借款方请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明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催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当归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能够从保证方的存
8、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1)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2)甲方于乙方办理工作交接期间,同意仍按双方原签订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3)针对双方劳动合同的不再续签,甲方同意按乙方原薪资标准支付相当于乙方一个月薪资做为工作交接奖金,本奖金连同乙方交接期间之报酬,甲方将于12月5日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4)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另以书面形式订定。甲方:有限公司签字:乙方:签字:信托合同篇3甲方委托人:_姓名: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住址营业地址:_邮政编码:_联络_开户行:_账号:_乙方受托人:_名称:_地址:_邮政编码:_联络_开户行:_账号:_甲、乙双方遵照(中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
9、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安然平静诚实信誉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条信托目的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同意并受权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通过理财专家专业、有效的运作,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为受益人获取利益。第二条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姓名名称: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受益信托资金元受益账号:_。第三条信托资金及交付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_人民币大写,_小写元;2甲方保证上述信托资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3甲方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乙方营
10、业场所或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甲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第四条信托生效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成立。本信托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额交付的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第五条信托期限信托期限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计算。第六条信托财产的构成1乙方因承诺信托而获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指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的信托资金。2乙方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获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第七条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受托人权限1乙方按甲方指定以贷款方式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贷款,对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
11、资金进行集合管理、运用;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能够按公平市场价格与乙方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第八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就信托事务的处理做出讲明;2甲方应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3甲方有义务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佣金;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获得管理佣金;3乙方有权根据专业化管理原则,委托第三方管理信托财产;4乙方应当根据本合
12、同与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好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誉、慎重、有效管理的义务;5乙方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6乙方应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7乙方应妥善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全部资料以备查阅,保存期限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年;8乙方除获得本合同规定的管理佣金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本人谋取利益;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条受益人权利与义务1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2受益人能够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3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归还债务;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
13、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一条风险揭示与承当乙方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时,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风险:利率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偿债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遭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当;乙方违背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导致信托资金遭到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第十二条信托收益的计算及交付的时间、方法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贷款期限分别为:一年期、两年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的规定产生的贷款利息及其它收入在扣除信托管理费用和乙方管理佣金后的余额作为信托收益由受益人享有,年预期收益率分别为一年期
14、3.3%,二年期3.75%;2上述收益以现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自信托生效日开场计算此后年度内对应日期为收益分配日;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后_个工作日内,将收益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4最后一年包括信托期限为一年的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在信托终止日后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第十三条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1受益人、乙方应就各自的所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2应当由信托财产承当的税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十四条管理费用及管理佣金1乙方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推介费用,信托计划信息披露费用,与信托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信托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列入的其他费
15、用,以上费用不超过_%,由该信托财产承当。乙方以固有财产先行支付上述费用和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2乙方管理佣金_%,包括乙方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托管费用。第十五条信托事务的报告1乙方应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每年在甲方参加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予以公示;2在信托合同期限内如发生影响信托业务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在甲方参加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作临时通报。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1在信托生效_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2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应持信托合同与受让人共同到乙方处办理转让手续。未办理转让手续的
16、,不得对抗乙方;3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应与受让人签订受益权转让协议,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人,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4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根据信托资金的_%分别向乙方缴纳转让手续费。第十七条信托终止与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1未经本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当事方无权变更、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托终止:a经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b信托期满;c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以现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托资金中所占比例归受益人所有。乙方于信托终止日后_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财产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第十八条违约责
17、任若甲乙双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背本合同。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当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承当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纠纷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经过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在信托期限内,乙方如出现法律规定的受托职责终止的情形,新受托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一条其他1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8、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甲方、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信托计划和本合同,对信托计划和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议;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_乙方签章:_年_月_日信托合同篇4_国信xt字第号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誉、慎重、有效管理的义务。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当,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构成的财产承当;受托人违犯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遭到损失,由受托
19、人赔偿。本合同的双方为:委托人: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地址:_受托人:_法定代表人:_地址:_根据(中国信托法)下面简称(信托法)、(中国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誉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定义和解释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
20、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本人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第二条受托人确认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年_月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
21、,号码为_-。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介入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遭到任何限制。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当。第三条委托人确认1委托人自愿将本人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遭到任何限制。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3委托人不以参加信托计划的形式到达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
22、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当。信托合同篇5委托人: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营业执照号:_营业地址或住址:_:_邮政编码:_联络_受托人:_法定代表人:_住所地:_邮政编码:_联络_鉴于: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_下面简称“信托投资公司或“发起人发起设立了_下面简称“股权收购信托;2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_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并提供信托资金_元,并成为该项目的特定受益人;3(_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权)下面简称“a类资金信托合同项下之优先受益人下面简称“优先受益人,有权要求上述股权收购信托特定受益人受让其所持有的信托受
23、益权;4委托人同意向受托人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进行管理和运用,在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要求c类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让上述优先受益权时,或根据股权收购信托及相应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以上述信托资金,受让获得上述信托受益权;为此,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进行运用和处分,为本合同受益人获取收益,同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文件的规定,受让a类
24、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为优先受益人之优先受益权良好的流动性和顺利退出提供保障。第二条信托资金的用处本项目为指定用处资金信托。信托资金用于:1在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情况发生时,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2在本合同第八条的情况尚未发生时,以保证上述信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为原则,介入受托人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同等金额部分的债权项下投资,包括受让受托人编号_贷款合同_资金贷款项目,或投资受托人其它信托产品,以获取信托收益。3信托资金所获得的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进行同业拆放、银行存款或国债回购等稳健性运作。第三条受益人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为自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第四条
25、信托资金及其交付本合同项下资金信托的币种为人民币。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金额:¥_元。委托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缴纳或划转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资金专户。受托人指定之本合同信托资金专户信息如下:户名:_,开户行:_,帐号:_。第五条信托生效本合同项下信托在下面条件知足时始得生效:1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成立;2委托人已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足额交付信托资金。第六条信托期限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股权收购信托之存续期间。第七条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的规定,设立信托资金专户以区别于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合同的信托财产,进行相对
26、独立的管理和运用;但在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受托人应当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用于实现优先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受益权。受益人无条件同意前款规定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方式。受托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信托项目资金应建立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核算。第八条信托财产的使用在下面情形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用于受让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1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优先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股权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要求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让其信托受益权时,受托人应当根据上述信托计划和资金行托合同规定的条件和价格,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2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终止前,优先受益人根据
27、该信托计划和有关信托合同的规定应当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转让其信托受益权。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让上述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时,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如无其它资金受让,受托人应当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和该信托计划项下相关信托合同规定的条件和价格,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若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中的现金缺乏以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受托人须将信托财产以公平市场价格转让给第三方,或由受托人受让,直至足额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止。第九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后信托受益权确定受托人受让上述信托财产后,其继受的信托受益权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c类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受益权确定和执行。受让人除享有
28、上述c类信托合同项下第十二条第1项、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权利,并承当相应的义务外,放弃特定收益人的其它权利。第十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的权利如下: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讲明;2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3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十分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4受托人违背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犯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遭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
29、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委托人的义务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4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一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受托人的权利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2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将信托事务委托别人代为处理;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受托人的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妥善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以本合同规定之外的方式,擅自运用、处分信托财产;2为受益
30、人的最大利好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誉、慎重、有效管理的义务;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4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好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5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6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二条受益人的权利受益人在本合同项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1享有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获得信托财产项下信托受益的权利;2在本信托终止后,获得全部信托财产的权利。第十三条
31、信托财产应承当的税费和费用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当: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经过中发生的税费;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3信息披露费用;4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用、律师费、信誉评级费等中介费用;5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6信托报酬;7根据有关规定能够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2费用计提信托存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取。第十四条信托报酬受托人根据其运用信托资金从事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的投资行为获取信托收益情况,根据下面规定收取
32、信托报酬:1若信托资金的当年收益率在5下面含5,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2若信托资金收益率在5以上,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当年信托资金收益率-5。受托人从事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之外的信托资金运用,不得收取信托报酬。第十五条信息披露1信托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受托人在信托存续期间,应当自信托设立之日起,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交(资金信托项目报告),并附送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受托人应保证上述报告和情况表所载内容的真实、准确、完好。2信托终止后的信息披露本项目项下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应当于信托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受益人。第十六条信托
33、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1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本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包括尚余的信托资金以及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上述信托资金所取的财产或权利,归属于本合同受益人。2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1信托终止后,尚余之信托财产为现金的,由受托人于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金额划转至受益人的下面银行帐号:户名:_;开户行:_;帐号_。2信托终止后,尚余之信托财产为财产权益的,受托人应当于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财产权益过户至受益人名下,并依法办理完毕必要的财产权利转移手续。第十七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当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经过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
34、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遭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当。受托人违背本合同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第十八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本合同项下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转让。第十九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提早终止信托。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此终止:1本合同信托期限届满;2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早终止信托;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4本合同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第二十条违约与弥补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
35、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背本合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当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二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申明条款委托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及
36、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并没有异议。第二十三条期间的顺延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第二十四条合同签署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委托人持_份,受托人持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信托合同篇6_(为抵押方,下面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下面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_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一、借款人同意将_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指贷款
37、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经过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讲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
38、者。四、借款人假如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背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合同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能够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_%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五、本合同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六、在执行本合同的经过中如双方发生争论,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
39、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七、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合同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借款单位_放款单位_公证机关_签订日期:_信托合同篇7借款单位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万元,用于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万元,设备_万元。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年
40、_月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产量_,利润_,税金_。第三条借款期限_年,自于_年_月_日起至于_年_月_日止,利率按月息_厘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第四条借款单位假如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第六条借款单位假如停建或没有到达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遵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假如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当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失效。借款单位:_公章负责人:_签章担保单位:_公章负责人:_签章立约日期:_年_月_日信托合同篇8合同编号:_委托人:_受托人:_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