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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能源管理合同四篇有关能源管理合同四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能源管理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能源管理合同篇1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1、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本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将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
2、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施行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施行。按照详细的业务方式,能够分为共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2、什么是节能服务公司EMCo?节能服务公司EMCoEnergyManagementCompany:国外也称ESCOEnergyService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
3、、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共享项目施行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3、EMCo的业务特点有哪些?EM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附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o所开展的EMC业务具有下面特点:商业性:EMCo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施行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整合性:EMCo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好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
4、户施行“交钥匙工程;EMCo不是金融机构,但能够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o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能够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o也不一定本身拥有施行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能够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讲,EMCo的最大价值在于:能够为客户施行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多赢性:EMC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施行将使参与项目的各方包括:EMCo、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共享到相应的收益,进而构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共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
5、o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共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共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o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珍贵经历;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MC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风险性:EMCo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而,EMCo承当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能够讲,EM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MC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二、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主要内容E
6、MCo一般向客户提供的节能服务主要包括下面内容:1、能源审计EMCo针对客户的详细情况,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MCo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怎样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假如客户有意向接受EMCo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MCo就能够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3、施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EMCo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对项目管理、工程时间、资源配置、预算、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协调等进行具体的规划,确保工程顺利施行并按期完成。4、节能项目融资EMCo向客
7、户的节能项目投资或提供融资服务,EMCo可能的融资渠道有:EMCo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从设备供给商处争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赞助。当EMCo采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节能项目融资时,EMCo可利用本身信誉获得商业贷款,可以利用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性担保资金为项目融资提供帮助。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EMCo根据项目设计的要求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所需费用由EMCo筹措。6、施工、安装和调试根据合同,由EMCo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通常,由EMC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户正常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进行,因而,施工必须尽可能不干扰客户的运营,而
8、客户也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7、运行、保养和维护设备的运行效果将会影响预期的节能量,因而,EMCo应对改造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到达预期的节能效果。此外,EMCo还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改造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8、节能量监测及效益保证EMCo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能否到达。另外,EMCo和客户还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这样能够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9、EMCo收回节能项目投资和利润对于节能效益共享项目,在项目合同期内,EMCo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
9、权,并与客户共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EMCo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当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转让给客户。客户最终就获得高能效设备和节约能源的成本,并享受EMCo所留下的全部节能效益。对于节能效益承诺项目,客户将根据约定的进度支付节能项目费用,通常为一次性支付。三、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基本程序EMCo业务活动的基本程序是:为客户设计开发一个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通过双方协商,EMCo与客户就该项目的施行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并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保证项目在合同期内实现所承诺的节能量,同时享受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在合同期内收回用于该项目的资金并获合
10、理的利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经过大致分为商务会谈和合同施行两大部分。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商务会谈的主要步骤1与客户接触EMCo与客户进行初步接触,就客户的业务、所使用的耗能设备类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基本情况进行沟通,以确定客户重点关心的能源问题。向客户介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运作形式及可给客户带来的利益等。向客户指出具有节能潜力的领域,解释合同化节能服务的有关问题,确定本公司能够参与的项目。2初步审计通过客户的安排,EMCo对客户拥有的耗能设备及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将设备的额定参数、设备数量、运行状况及操作等记录在案。同时,一定要留意客户没有提出的、但可能具有重大节能潜力的环节。3审
11、核能源成本数据,估算节能量采用客户保留的能耗历史记录及其它历史记录,计算潜在的节能量。有经历的EMCo项目经理能够参照类似的节能项目来进行这一项工作。4提交节能项目建议书基于上述工作,EMCo起草并向客户提交一份节能项目建议书,描绘所建议的节能项目的大概情况和估算的节能量。EMCo与客户一起审查项目的建议书,并回答客户提出的关于拟议中的节能项目的各种问题。5客户承诺并签署节能项目意向书到目前为止,客户无任何费用支出,也不承当任何义务。EMCo将开展上述工作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计入公司的成本支出。如今,客户必须决定能否要继续该节能项目的工作,否则EMCo的工作将无法继续下去。EMCo必须就拟议
12、中的节能服务合同条款向客户解释,使客户完全清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假如详尽的能耗调研证明了项目建议书中估算的节能量,则应要求客户签署一份节能项目意向书,以使他们明确认可这一项目。6详尽的能耗调研包括EMCo对客户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具体的审查,对拟议中的项目的预期节能量进行愈加准确的分析计算。另外,EMCo应与节能设备供给商联络,确认拟选用的节能设备的价格。还有,多数项目有必要在确定“基准年的基础下,确定一个度量该项目节能量的“基准线。7合同准备在与客户协商后,就拟议中的节能项目施行准备一份节能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规定的项目节能量,EMCo和客户双方的责任,节能量的计算以及怎样测
13、量节能量等。同时,EMCo方面要准备一份包括项目工作进度表在内的项目工作计划。8合同被接受或拒绝假如客户对拟定的节能服务合同条款无异议,并同意由EMCo来施行该节能项目,则双方正式签订节能服务合同,项目开发工作到此结束。在这一情况下,EMCo将把对该项目能耗调研经过中的费用计入到该项目的总成本中。假如客户无法与EMCo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由于其它原因此最终放弃该项目,而详尽的能耗调研工作证明了项目建议书中预期的节能量,那么EMCo在详尽的能耗调研经过中的费用应由客户支付。2、施行节能服务合同EMCo通过会谈,获得一项节能服务项目合同后,随后的工作就是详细施行该项目合同。EMCo实施节能服务
14、合同的一般工作程序如下:1对耗能设备进行监测在某些情况下,需对要改造的耗能设备进行必要的监测工作,以建立节能项目的能耗“基准线。这一监测工作必须在更换现有耗能设备之前进行。2工程设计EMCo组织进行节能项目所需要的工程设计工作。并非所有的节能项目都需要有这一步骤,如照明改造项目。3建设和安装EMCo根据与客户双方协商一致的工作进度表,建设项目和安装合同中规定的节能设备,确保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对所安装的设备做具体的记录。4项目验收EMCo要确保所有的更新改造设备按预期目的运行,培训相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向客户提交记载所作设备变更的参考资料,并提供有关新设备的具体资料。5监测节能量根据合
15、同中规定的监测类型,完成需要进行的节能量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求可能是间隔的、一次性的或是连续性的。6项目维护EMCo根据合同的条款,在项目合同期内,向客户提供所安装设备的维护服务。此外,EMCo应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络,以便对所安装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诊断和处理,同时继续优化和改良所安装设备的运行性能,以提高项目的节能量及其效益。7共享项目产出的节能效益或者以约定方式收回项目资金能源管理合同篇2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根据(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就甲乙双方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达成如下条款:一、合作方式及期限:甲方将其T5节能灯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负责为乙方安装。作为回
16、报,乙方将节能灯前期运行_三_年节省的电费,按下面的比例与甲方分成以作为设备租赁费。双方分成满三年后,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其后节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详细操作如下:1、分成比例为:自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第一年年甲方90%,乙方10%。第二年年甲方80%,乙方20%第三年年甲方70%,乙方30%2、总平均节电率的计算:甲方在安装节能灯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电度表,并协助甲方在所有的目的回路中安装到位。总平均节电率%=Q前Q后Q前X100%=节电率其中:Q前=安装节能灯前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Q后=安装节能灯后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在同一线路负载一样的条件下,安装节能灯前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量和安装节
17、能灯后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电量数据,由乙方负责人员会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确认。计算出实际的节电率后,所有参加抄表人员均需签名确认,并由双方公司盖章生效,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若发现节能灯节电效果有变化能够随时要求重新确认。3、设备月租费的计算:设备月租费=M前-M后当年甲方分成百分比%其中:M前=M后1-总平均节电率%M后=安装节能灯后当月的电费安装节能灯后当月的电费为:所有已经安装节能灯的回路中所有电度表当月实抄的用电总和。二、付款方式:节能灯安装完毕,总平均节电率到达35%以上如乙方电压稳定220V以上无线路混装现象,节电率可达35%以上验收合格到达甲方承诺的性能技术指标后,安装完毕之日起
18、,乙方在每月10日前支付给甲方上月的设备月租费,其月租费用的计算方法,即以双方认可的节电率,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确定的设备月租费元,乙方每月按期支付给甲方。此费用双方约定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如乙方限电影响,按时支付。乙方财务每月10日前将应付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在每月3日前给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便于乙方入账三、设备归属:在租赁节电器合约期内,设备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合约期结束,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四、甲方承诺:1、甲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使用寿命3年,对节能灯实行合同期内免费维修。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另签订合同,内容同上。2、产品发生故障时,甲方保证在得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现场
19、处理。3、签订合同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节能灯的安装工作。4、负责节能灯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五、乙方承诺: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但由于甲方发票送达不及时造成的除外。2、提供甲方安装与数据测试的便利。提供真实与准确的节能比照数据。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节能灯不被人为毁坏、受损或盗窃,否则该修理或损失费由乙方承当。4、在节电设备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节能灯,如非质量瑕疵原因致使节能灯损坏,由乙方承当维修费用。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月租费,逾期天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尚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拆走节能
20、灯,节能灯在乙方使用经过中遭到损坏的,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经支付的设备月租费不予退还。2、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出现固有质量瑕疵,节能灯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故障发生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必须甲方及时处理。3、任意单方面违犯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查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4、乙方在未经过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增加节能灯的负载而造成节能灯的损坏以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当。七、售后服务:1、建立客户档案:根据ISO-9001的规范及保持良好之商誉,甲方将为乙方建立客户档案以随时跟踪设备的使用情况,保持节能灯运行的良好状态,并可应乙方的要求随时做出抽样检测报告。2、对安
21、装于乙方的产品提供相关功能服务。3、甲方自产品投入运行之日起,对产品提供3年免费保修服务。八、不可抗力:如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由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公证机关出示证明,双方可视详细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而致使的损失各自承当。九、合同附件:本合同第一条中测试的节电率数据作为合同附件,由双方经手人员签字盖章,作为日后双方结算的根据。十、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此合同
22、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能源管理合同篇3当前,国家倡导“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健全节能市场化体制,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对节能方面技术及经历比拟薄弱的医院来讲,与专业的合同能源公司合作,施行合同能源管理,不失为一个良策。一、施行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一医院零风险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形式,节能服务公司可对项目进行全权运行,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而,节能服务公司承当了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医院无需承当节能改造的任何风险。二医院零投入医院在无需任何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从
23、项目启动起即可节省节能改造、能源消耗等费用支出,并且在合同期满后还可得到节能服务公司所投入的节能设备,继续享受项目所带来的源源不断的节能收益,同时节能改造落实了节能减排的目的,可谓一箭双雕。三节省设备管理相对于自主聘请节能专家设计节能方案、采购节能设备、督导施工、聘用工程师操作维护、自主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形式不但避免医院自主进行节能改造和管理带来的繁冗工作,还可降低医院的运营成本,同时医院也能享遭到专业化的能源管理服务,进而可集中精神建设好医疗服务,提升医院的整体服务能力。四保障节能效益相对于医院自主进行分期分散的局部节能技术改造,专业节能服务公司拥有专家团队,并且综合采用成熟的节能技术以及稳
24、定高效的节能设备进行项目整体运作,可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而且使整体节能收益更有保障。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与分析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与某能源科技公司历经近9个月,通过对节能改造项目的前期策划、方案论证、节能设备的比拟,以及节能项目的实际测试及节能效果的理论预测等步骤,经双方屡次讨论研究、专家咨询论证、科学分析,最终双方确定签订了为期7年的节能效益共享型能源管理合同。一项目大概情况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闵行院区位于沪闵路3210号,占地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核定床位数1300张。整个医院由24栋单体建筑组成,全院共有19个病区,其中普通精神科病房11间,
25、老年病房4间,传染病房2间,康复病房1间,戒毒病房1间。院区内的A、B、C、D、E5栋新建建筑,全部采用风冷热泵;闵行院区老病房楼L1至L10建筑采用VRV进行供冷供暖,其余建筑采用分体空调知足冷热需求。全院的供热水及供蒸汽系统采用2台燃油蒸汽锅炉进行集中供热,其单台额定蒸发量5t/h,额定蒸汽压力1.0MPa。全院的供热负荷主要包括各类病房洗澡用热负荷、医疗器械消毒用热负荷等。由于医院常年存在热负荷的要求,锅炉常年要运行,导致医院每年耗油量较大,运行费用高;医院门诊楼、新建5栋病房楼,以及食堂、后勤楼、行政楼、老门诊楼、宿舍等处仍广泛使用普通荧光灯和白炽灯,并且每栋楼均配有电加热开水器,共有
26、32台功率均为12KW的电加热开水器提供饮用水,开水器基本未采用节能手段,有一定的节能潜力。综合上述医院的情况,项目组针对该院进行了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电加热开水器节能改造及能耗监管平台的建设等节能措施。二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1、集中供热系统简介医院供热系统采用2台燃油蒸汽锅炉,单台额定蒸发量5t/h,额定蒸汽压力1.0MPa,锅炉房设于地面一层单独房间内。全院的供热负荷由各类病房洗澡用热负荷、衣物消毒用热负荷、食堂用热负荷、医疗器械消毒用热负荷组成。其中,食堂、衣服消毒、医疗器械消毒用热负荷组成。其中,食堂、衣服消毒、医疗器械消毒为直接用蒸汽形式,其余为通过板换提供热水。
27、根据锅炉操作人员介绍,2台燃油锅炉最多运行1台,目前采用自动控制,控制参数为锅炉出口蒸汽压力。当蒸汽压力超过0.85Mpa时燃油锅炉卸载,当蒸汽压力低于0.53Mpa时燃油锅炉再次加载。由于医院常年存在热负荷的要求,锅炉常年要运行,导致医院每年耗油量较大,据统计20xx年2台燃油锅炉年燃油消耗量为381t,20xx年为401t,20xx年为375t。2、节能改造措施根据医院要求,结合现有能耗数据资料及屡次现场踏勘、综合分析,本次医院供热水系统改造由更安全、环保、高效节能的空气源热泵系统代替,而医院消毒、厨房等蒸汽较小的需求则改为小型燃气蒸汽锅炉和小型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的方式知足,这样既知足了院方
28、正常需求,又避免了继续使用燃油锅炉供蒸汽严重浪费能耗现象,进而有效降低能耗,减轻了能耗运行费用。通过对医院各栋楼宇的热水需求量、热水供给时间段、屋面承重、管网铺设,以及每次使用时放空部分冷水对使用者造成不适而可能发生投诉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改造中各栋楼宇利用了原有管路,改造机组安顿于具有良好通风条件的位置。本次改造中根据每栋楼宇的热水及蒸汽需求量,供热水系统安装了空气源热泵21台,循环水泵27台;供蒸汽系统安装了15台小型燃气蒸汽锅炉和3台小型电加热蒸汽发生器。3、节能改造效果合同能源公司施行了对集中供热系统两台燃油锅炉的节能改造,改造系统经过3个多月的使用,系统运行正常,节能效果明显,并且通过
29、能耗监管平台对改造系统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耗电量进行了监测。改造前燃油锅炉年耗油量为375t,其运行费用为312.6万元,而单月平均运行费用为26万元。改造后20xx年3月份的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的总耗电量为5.3万KWh,耗气量为1.2万平方米,而运行费用为9.5万元;4月份的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的总耗电量为3.9万KWh,耗气量为1.4万平方米,而运行费用为8.9万元;5月份的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的总耗电量为3.5万KWh,耗气量为1.2万平方米,而运行费用为7.5万元根据上述数据,该改造系统估计年节省
30、运行费用212万左右,节省标煤180t。耗电量KWh1、照明系统简介改造前,医院门诊楼、新建A、B、C、D、E病房楼,以及老门诊楼等处均广泛使用普通荧光灯,单管功率为36W,详细分布如表1所示。表1新建楼及门诊普通荧光灯数量统计一览表2、节能改造措施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进步,市场上出现了各种新型的节能灯管,新型节能灯管要比传统灯管具有更高的照度和更小的功率,针对医院的实际情况,将原有的荧光灯T8灯管+电感式镇流器更换成T5节能型灯管+电子镇流器,进而到达节约能源的目的。本次节能改造共更换1311支28W的T5节能灯。3、节能改造效果项目组为了测试出新型T5节能荧光灯的节能效果,通过分项计量电表对
31、原有36W的T8荧光灯和28W的T5荧光灯进行了48小时不间断测试,测试结果如表2所示。表2医院改造前后照明功率实测表项目组通过对1311支新型T5节能荧光灯的节能改造,效果明显。根据医院照明开启时间医院天天平均开启10小时和上述测试结果,估计年节约6.7万KWh,节省运行费用6万元,节标煤20t。4、电加热开水器节能改造1电加热开水器改造前,医院每栋楼均配有电加热开水器提供饮用水,共设有32台,单台功率均为12Kw。电加热开水器的详细分布情况如表3所示。表3医院电加热开水器一览表2节能改造措施根据医院引用水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开水器的运行能耗,本次改造将原有的12kW传统开水器替换成为12kW即
32、热式节能开水器,共更换32台。本次改造中所选择的即热式节能开水器可24小时连续不间断提供开水,进而解决了普通开水器一次仅接出可饮用开水约68瓶后,再等待710分钟才能再次接出开水的问题。同时从患者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考虑,选用的即热式节能开水器可杜绝阴阳水和千沸水。3节能改造效果项目组为了实测出即热式开水器的节能效果。通过分项计量电表对原有的普通电加热开水器和即热式节能开水器进行了168小时不间断测试,测试结果见表4。表4医院改造前后电加热开水器运行功率实测表项目组通过对32台新型即热式开水器的节能改造,效果明显。根据医院开水器的运行情况天天平均运行10小时及上述测试结果,估计年节约10万kW
33、h,节省运行费用9万元,节标煤31t。5、能耗监管系统1能耗监管系统此次改造,为医院建立了一套能源监管信息平台,可对建筑的耗电系统、设备进行分项、分设备计量:同时对各耗电系统、设备施行在线监测、实时计量、及时汇总、分项分设备动态发布能耗信息。建立了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医院的能耗数据和能耗标准,为科学管理、合理考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控制能源成本提供了科学根据,并且通过能耗监管平台的精细化管理手段,提高了医院的能源管理水平。2医院能耗监测医院能耗监测根据不同的监测需求,能够监测建筑总体能耗、建筑的能耗模型、建筑动态能耗等,分类分项监测建筑的能耗,界面采用直观的图形化界面来监测能耗数据
34、,支持逐时、逐日、逐月、逐年能耗监测页面之间的自由导航。支持根据区域、建筑功能、分项、分类来监测建筑的用能情况。3重点用能设备能耗监测能够监测重点用能设备的运行能耗、状态停止、运行、故障等,设备运行安全等,利用图形化界面对重点用能设备如热泵机组、空调设备、照明、电梯等实际行动监测,把握重点设备的用能高峰期、用能超标点、设备起停情况等。4配电系统监测显示配电线路监测情况,可根据各条件,定位查看监测情况及安装方位。系统提供配电监测模型,能够根据配电线路的实际情况组态配电监测界面,监测各低压配电回路三相电流,电压,有功、无功功率、能源管理合同篇4一、会计处理的几种主要观点(一)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
35、处理该观点以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首先是进行建造活动,然后在合同期内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最后是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于客户,“建设经营移交这一形式类似于BOT业务,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及(国际财务报表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IFRIC12规定的BOT形式一致,因而以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应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详细处理方法为:分别确认建造业务收入及运营管理服务收入。由于节能总收入不能可靠地估计,因而在估计成本可弥补的前提下,按节能项目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金额节能资产金额确认建造业务收入。按用能单位合同期内累计支付的不受节能效益额影响的固定金额部分如有,根据现值确以为长期应收款,建造
36、服务收入额扣除长期应收款的差额确以为无形资产,假如没有固定金额部分,则将建造服务收入额全部确以为无形资产。节能效益额影响的变动金额于实际收到时确以为运行管理服务收入,并相应结转各期运行维护费用及无形资产的摊销成本。笔者以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存在形式上与本质上差异。在形式上,首先,合同的当事方不同。BOT合同的当事方包括政府和投资方,而合同能源管理的当事方通常为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企业。其次,收入;方不同。BOT合同中的投资方收入主要;于工程运营期间的收费收入,而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方主要是用能企业。在本质上,首先,用能单位无法确认该项资产。假如节能
37、服务公司确认一项无形资产,那么意味着用能单位相应要将节能资产确以为一项固定资产,但由于在合同期内主要是节能服务公司享有节能资产带来的相关收益,并承当相关的风险,节能资产风险与报酬在合同期内并未从节能服务公司转移至用能单位,故用能单位无法确认该项资产。其次,业务收入与成本不匹配。节能服务公司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合同期内各期摊销金额是固定的,而其运行管理服务收入即节能效益的分成收入因各期共享比例以及共享基数不同,导致收入与成本的严重不匹配。一般情况下,节能效益前期共享比例高,如此会造成整个合同期营业收入的前高后低,致使各期经营成果不真实。(二)根据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处理该观点以为节能服务公司固然在合同期
38、内对节能资产拥有所有权,但合同期满后该资产所有权将转由用能单位所有,且节能资产是专为用能单位设计和建造,具有专用属性,这讲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具有融资租赁业务的特点,因而在条件具备情况下应对其根据融资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详细处理方法为:假如每年得到节能收益是固定金额的实际案例不多见,或者节能分成收益能够可靠估计,则能够根据“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按估计的全部节能收益作为最低租赁收款额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按节能项目实际建造成本结转融资租赁资产,将两者之差(即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确以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笔者以为,合同能源管理根据融资租赁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存在如下局限性:第
39、一,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资产所有权仍归属于节能服务公司,没有本质转移给用能单位,合同期内节能资产维修、运行等费用均由节能公司承当,即租赁期发生的日常维护费用由出租方而不是承租方承当,这与融资租赁“本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规定不一致。用能单位合同期内并不承当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无法视同自有固定资产入账。这与融资租赁业务是有本质差异的。第二,基于能源管理合同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能源节约收益分成,因每期节能收益基数以及分成比例的变化,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讲是将来不固定的服务收入,这与融资租赁各期确定的租赁收入金额是不一致的,节能服务公司很难根据融资租赁的核算要求合理计算最低收款
40、额。第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需要经银监会或商务部等监管部门批准,节能服务公司从事融资租赁应属于超越经营范围。(三)根据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该观点以为合同能源管理本质上是节能服务公司的一项混合销售,这包括节能设备的含安装资产转让业务和能源管理的后续服务业务,其本质是节能设备的分期收款和后续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节能资产所有权在合同期满后转移给用能单位,因而应将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视为商品销售业务,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由于用节能服务公司延后分期收取的款项具有融资性质,所以应按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详细处理方法为:将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估计收取的所有节能收益确认长期应收款,收入以长期应收款折
41、算现值确定,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节能设备根据存货进行核算。用能单位对于该节能设备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笔者以为,合同能源管理根据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账务处理存在如下弊端:第一,会计核算应反映经济本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本质是提供节能服务,节能服务公司确认的收入是能源管理收入,应属于服务收入,而节能设备购置及安装本质上是一项资产投资业务,并非商品销售收入。第二,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的所有权仍归节能服务公司,并且保留了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联络的继续管理权,并对节能设备行使有效控制;用能单位在合同期内只拥有部分收益权,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本质上没有本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而不具备商品销
42、售收入确实认条件。第三,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主要为节能设备投资与后续运营服务两项业务,整个合同期需要不断提供后续服务并发生成本,相应获得节能分成收益,因而该项业务收入应在整个合同期内确认,假如根据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方式一次性确认收入,就无法公允反映经济交易本质。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建议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节能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活动为节能项目资产构建投资活动和合同期内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劳务活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收入主要是节能效益分成收入,本质是节能资产的投资收益和劳务收入的组合。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成本主要是节能资产的投资成本所占比重大和合同期间的运营维护成本所占比重小。由此可见,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经
43、营本质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其经济交易本质是对外投资业务和提供劳务业务,而且投资收益与劳务收入无法严格区分也不能单独计量,是一项混合性业务收入,因而应整体确以为一项合同能源业务收入,其对应成本可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固定成本为节能资产的折旧,变动成本为运营维护成本。根据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特点,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核算原则,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收入能够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的劳务收入确认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通常情况下,合同能源项目投产后,根据设计标准,每年节能量是能够合理估计的,在合同约定分成比例条件下,整个项目节能分成收益总额应该能够合理估计;整个项目的业务成本主要是节能资产折旧固
44、定成本,合同期发生运行维护成本变动成本金额相对小且基本能够估算,整个项目已发生和将要发生业务成本是能够可靠计量的。因而能够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成本法确认该项混合性业务收入。详细会计处理如下:第一,节能项目资产完工后确以为固定资产,并在整个合同期内根据年限法计提折旧,计入项目成本,其本质是摊销部分投资成本。一般情况下,这是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第二,合同期内,已发生的运行维护成本计入项目成本,并估计后期将要发生的运行维护成本。截止当期项目累计完工百分比=累计已计提折旧+累计已发生运行维护成本/节能项目资产总额+总运行维护成本100%。假如运行维护成本占总成本比例较小而又难以估计,其项目完工百分比可
45、简化为累计已计提折旧与节能项目资产总额之比。第三,合同期内,每期收到的节能收益分成挂账“递延收益,并根据当期完工百分比确认金额自“递延收益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合同能源业务收入。一般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共享比例在合同期内前期高于后期,因而“递延收益应有余额。上述合同能源业务收入会计核算原则与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劳务收入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收入确认都要知足于业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计量。但是在根据成本法确认完工百分比时,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使用的计算数据是劳务成本,而合同能源业务收入完工百分比使用的计算数据是业务成本,既包括节能资产折旧投资成本摊销数,也包括运行维护成本劳务成本,但二者本质都是按已经确认的
46、成本/估计总成本来确认完工百分比,进而确认成本和收入。但是,假如合同能源项目节能分成收益总额确实无法合理估计,或者项目运行维护费用比重较大比重小能够忽略不计且难以可靠计量,在已发生成本估计可得到补偿情况下,应根据业务成本包括已计提的节能资产折旧和已发生的运行维护费用发生额确认业务收入,并结转已发生的业务成本。等到业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计量时,再根据成本确认百分比确认业务收入。假如合同期内其业务交易的结果一直不能够可靠计量,等到合同期结束时,能够一次性确认合同能源项目的业务收入及成本,但应扣除已确认的业务收入及业务成本。上述会计处理具有如下优点:第一,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整个合同期需要不断提供后续
47、服务并发生成本,相应获得节能分成收益,因而采用该处理方法可使业务收入在整个合同期内较为平衡,符合经济交易本质,避免了前述根据“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方式一次性确认收入的缺乏。第二,节能资产投资在合同能源项目整体投入占比大,但并非一次性进入项目成本而是根据合同年限均匀计入成本,而通常情况下运营维护成本所占比重低且年度发生波动也不大,因而节能服务公司根据成本确认完工百分比来确认的收入在各期也相对稳定,并且保证了整个合同期内业务收入与成本的匹配。如此处理,能够避免前述根据BOT业务会计处理引起的各期收入与成本的严重背离。第三,节能资产在合同期内不仅所有权仍归属节能公司,而且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也由本身承当,因而节能公司在合同期内将其列为本身固定资产是合情合理的,而用能单位只是将实际节能收益根据约定比例共享给节能公司,并没有本质承当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无法视同自有固定资产入账。因而,如此处理可避免前述根据融资租赁业务核算情况下将节能资产转给用能单位列支的尴尬。【有关能源管理合同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