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合同范文汇编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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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试用期合同范文汇编10篇关于试用期合同范文汇编10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我整理的试用期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试用期合同篇1(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双方能够不约定试用期,可以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讲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

2、6个月下面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下面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下面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实践中,确实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以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假如用人单位以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开除该员工。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讲。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根据进行处理,

3、单位往往要“吃亏。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而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二、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早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背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

4、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当赔偿责任;假如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当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三、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因而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

5、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五、未签劳动合同仍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试用期合同篇2699万,庞大的高校毕业生数据!38%,截至今年3月的本科生签约率即使遭遇了“史上最差就业季,也不要放弃寻找理想工作的心,更不要因而就马虎签约!近日,网上一则“求职防骗守则成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关注最高的微博之一,职场人士最易在薪水问题上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遭碰到企业的种种“花样,“入职陷阱有哪些,留神千万别掉进去哟!问:试用期,公司讲多久就是多久?答:错。试用期长短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区就业

6、局相关负责人称,假如试用期1个月,那么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假如试用期2个月,那么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假如试用期6个月,那么劳动合同3年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假如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那么试用期则不成立。问:试用期内被调整工作岗位,是不是得重新算?答:不用。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上已确定,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调整岗位后或部门后,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即便双方协商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也不用重新计算。问:试用期工资,企业能够随意给吗?答: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需80%本单位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需80%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但必须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求职小课堂第一课:试用期不是

7、公司讲了算又到毕业季,看着铺天盖地对今年就业形势多么严峻的报道,周泓化名想到了她刚毕业时候的情景。周泓的第一份工作是杂志编辑,准确来讲是杂志社编辑+助理+主任+清洁工。刚应聘时,公司负责人讲只要把文章写好,其他啥事不用管。不到一个月,天天大会小会不断,讨论的重点是怎样健全公司用人制度。周泓当时想,制度都没健全还敢开公司?“半个月就过了试用期,我还是领了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周泓讲,试用期过了之后却一直拿试用工资,一人身兼数职不讲,还要应酬当公关,也没讲签合同的事。由于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讲,由于人才流动性大,所以五险一金的缴纳,公司将通过返现金的方式,与单位员工每月工资一并发放,但每月

8、要扣200元的“保证金。周泓以为,大学生毕业的第一份工作,还是应该进入制度健全的公司,保证本人的利益。故事A试用期每月只要300元补贴王苏化名去年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大四下学期,她进入某知名网站重庆频道实习。刚到单位时,优美的办公环境、轻松和谐的气氛都让她觉得工作很愉快。三个月后,王苏以优异的实习成绩顺利进入试用期,然而公司告诉她试用期没有工资,每月只要300元补贴。“当时觉得本人能直接进入试用期已经很幸运了,根本没想过钱的事情。王苏讲,那时候还没毕业,公司讲拿到毕业证就签合同。王苏到如今才知道这其实是不符合规矩的。毕业后,王苏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转正后底薪1200元,还有绩效工资。但王苏作为

9、办公室人员,不出去拉业务,根本没有提成的时机。第一个月扣掉五险后,王苏实际拿在手里的工资只要780元。“第一个月工资真是让人永生难忘。王苏讲,血淋淋的现实伤害了她的自尊,她讲任何一个正常人第一次拿到工资,看到那个数目都会觉得心寒,本人似乎就值那个价。“钱握在手里,眼泪和话却只能卡在喉咙里。王苏讲。故事B离任要扣1000元补社保差价已经工作一年的龚敏化名近期有点烦,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写的试用期1个月,可当初面试的人跟她讲的是13个月,根据个人能力决定何时转正,签订合同为1年。龚敏心想:“根据个人能力决定何时转正这尺度也不免太大了吧!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龚敏都不记得合同上写的是什么了,本人到底是什

10、么岗位。“反正是听上级安排,什么事儿都在做。关于公司福利,龚敏讲,刚进公司的时候基本没有,比方餐补、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等等,公司解释由于福利制度正在建设,因而暂时没有补贴。直到今年5月,公司才基本明确了福利制度,固然福利也不是很好,但她觉得有总比没有好。而最让她不解的是,龚敏常看到有离任员工问公司负责人为何离任时要扣1000元?而公司解释称,这是由于平常公司员工在缴纳社保金时没有交够,还有一些差价需要补上,因而员工离任时都要被扣1000元钱。一年内离任被扣20xx元保证金去年,周慧化名去一家私人电脑器材销售店应聘,当时应聘的职位是库管员。周慧讲,当时老板承诺工资是每月1200元,只买了失业保险

11、,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但是每个月要交100元“保证金。假如一年期间忽然离任,“保证金作罚金;假如干满一年,将退还1200元“保证金。周慧讲,她当时只打算把这份工作当一个过渡,随时找好工作就会走人。公司提出这个条件后,她固然心里觉得很不公平甚至无法接受,但最终也没有多作争辩。而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回到老家教书的胡佩化名在“保证金问题上则愈加无语。老家的学校在未签订任何合同的前提下,无任何通知就每月扣500元的“保证金,要扣4个月,不满一年离任的还不予退还。这一规定让很多刚进校工作的教师们不理解,如此留住师资的方法是不是太蛮横了?不到一年,胡佩决定离开学校,那20xx元“保证金打了水漂,与她同时离校

12、的另一名教师想找校长理论,而该校副校长却讲“干不满一年还想把钱要回去?问:哪些收入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答:区就业局相关负责人称,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即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和各种岗位津贴;法律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都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问:能够随时离任吗?答:从公司离任,应提早3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是书面,可以以是口头通知,尽量留出足够的工作交接时间。试用期合同篇3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贸有限公司乙方: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03个月,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约定下面条款,以其共同遵守。1、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

13、2、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_,试用期工资_元整;3、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职责;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报酬;5、乙方在试用期内,依请假事因计算当月应发工资;6、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应付工资外,适当享受本公司的其它福利待遇;7、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第30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早或推后发放;8、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早一周通知甲方,若未在一周内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其试用期所有报酬;9、甲方如以为乙方工作成绩欠佳,在试用期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无故旷工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并追查相关法律责任;10、乙方在工作区域及宿舍应遵守甲方管理规定,

14、若出如今甲方工作区域及宿舍以外范围的触犯国家法律和个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情况,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11、乙方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将在第四个月内与甲方签定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12、乙方存在非法占有甲方财产或不服从管理造成设备损坏或其它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甲方有权追查其经济责任;13、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得悉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14、乙方在试用期内有37日的观察期,若观察期内不合格,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不支付乙方在观察期内的工资。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贸有限公司(盖章)_年

15、_月_日乙方:_(签字)_年_月_日试用期合同篇4试用期解除合同的规定: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能够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必须是在试用期内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因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欲辞退不合格的职工的时候,一定要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考核、并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否则,就必须承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新法新规:(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增加了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内工资标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问题。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需执行

16、新的标准,而且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或者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否则,就是无效条款,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向劳动者讲明原因,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定情形?陈文,在一家国有企业做了多年车工,去年年底跳槽到了一家新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自1月1日起至4月1日止)。并约定,试用期内公司有权对陈文进行考核,产品达不到三级为不合格。4月1日,技术考核组对陈文的工作进行了考核,4月2号,技术考核组得出考核结论

17、:陈文加工的零件精度不合格,陈文的技术水平不够三级。4月12日,公司做出决定:由于陈文不具备三级车工的技术水平,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根据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与陈文的劳动合同。陈文对此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公司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陈文的主张,裁决公司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领导不明白,为何不能与在试用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义贤专家律师评析】试用期,又叫适应期,在这个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相互考

18、察,以决定能否继续建立劳动关系。在约定的试用期内劳动者能够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承当违约责任,而用人单位则必须在试用期内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是在试用期内的最后一天,对陈文进行的考核,考核结果是在试用期满后的第一天得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在试用期满后才做出的。能够看出,公司尽管是在试用期内进行的考核,但通过考核证明陈文不符合录用条件(技术水平不够三级)的结论,却是在试用期满后才得出的。这讲明证明陈文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是在试用期间,而是在试用期后。因而,公司此时已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来解除与陈文的劳动合同

19、了。另外,劳动部(义贤律师)在有关文件中也规定: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而,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赔偿金。详细而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下面要件:1、用人单位有合法详细明确的录用条件要对录用条件事先进行明确界定。录用条件一定要合法、明确、详细,可操作。首先,

20、切忌出现违背法律强迫性规定的录用条件,如乙肝歧视,对女性设定婚育方面的条件。其次,切忌一刀切以及将录用条件空泛化,抽象化,比方讲符合岗位要求,就不能仅仅讲符合岗位要求,而应该把岗位要求是什么,怎么衡量能否符合岗位要求固定下来。第三,录用条件应该是共性和个性的结合。所谓共性即大部分企业和岗位的员工都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比方诚实守信,在应聘的时候如实告知本人的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本人的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等等。所谓个性即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或者职位都有本人的特殊要求。有的有学历的要求,要求获得相应证书,有的有技术的要求,比方能符合企业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描绘等等。录用条件的共性能够通过规章制

21、度进行明确。录用条件的个性能够通过招聘公告、劳动合同等等和规章制度结合起来进行明确。2、录用讲明书要事先公示或告知公示,简单讲来,就是要让员工知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就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知道了本单位的录用条件。那怎样进行公示呢?方法有下面几种:(1)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2)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4)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3)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具体约定,并将该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进行公示。比方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3、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不录

22、用不能跟着感觉,得建立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假如以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举证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并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有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到达录用条件;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等。由于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严格责任的规定,因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把工作做细,尽量做到滴水不漏。证据的获得和固定离不开完善和严格贯彻考核制度。应当对新员工结合录用条件进行动态跟踪考察。在考核经过中,有硬性指标的可作量化的考核,无法量化考核的可进行考

23、评,作出评语。4、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就对劳动者进行录用条件考核,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留用或解除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实践当中,有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对员工进行考核或者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将解除决定送达。这种做法,等于自弃权利。即便公司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能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了。试用期合同篇5甲方(用人单位):_法人(负责人):_乙方(劳动者):_性别:_出生年月:_居民身份证号码:_户口所在地址:_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一)本合同

24、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二、工作内容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对外宣传接待学生和家长管理班级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乙方应胜任本职工作,并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单位工作任务。三、工作报酬(一)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试用期工资为_元/月,交通补助_元/月。四、劳动纪律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严重违背劳动纪律。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2、成心或者过失泄露本单位商业机密的。3、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

25、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幼儿造成损害的。4、乙方因违背工作纪律或财务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5、其他违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损的。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能够续订正式劳动合同六、劳动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能够解除。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渎职、营

26、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七、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八、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甲方:乙方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试用期合同篇6一、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劳动力,加强企业活力,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当代化建设,都有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表如今下面几方面:1、劳

27、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劳动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的权利。它是劳动者生存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2、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形式。它能够将国家规定的客观劳动权变为劳动者的主观劳动权。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权的实现,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时机,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3、劳动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在我国制度下,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会产生矛盾,发生劳动争议。签订

28、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他们正确地行使权利,严格地履行义务。这样,就能够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4、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稳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能够根据生产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招收录用劳动者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并且通过与劳动者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做到人尽其才,合理使用劳动力。用人单位享有依法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自主权,劳动者能进能出,能够促进劳动力流动,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必须遵守其所在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有利于稳固劳动纪律。

29、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只要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就能调动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二、试用期内一定要签合同吗企业能够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很多企业为了使本人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早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

30、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而,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试用期合同篇7(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讲明理由。而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

31、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以及(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试用期合同篇8今年9月,小张从一家国企跳槽到某私营企业。当初,该私营企业人力资源

32、部负责人称,进公司后马上签订劳动合同。上班后,小张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却称,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待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不知公司的这种做法合不合理?一般来讲,公司对新进的员工都有一个试用期,但该私营企业还有见习期,不知道试用期跟见习期有什么不同?以试用期为由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由于如今找工作比拟困难,很多企业,十分是一些私营企业,利用劳动者的劳动法律知识欠缺,常用“试用期来蒙人,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到达随时解聘员工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员工手无“凭据的目的。事实上,(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就是讲,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

33、同有无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场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好处在于,使员工在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时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双方约定的工资待遇、劳动岗位和职责、劳动条件等内容,有利于明了和维护员工和企业的权益。(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假设员工或用人单位想辞职或解聘员工时,双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不一样的。主要表如今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够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则需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34、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在于,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见习期满假如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能够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试用期合同篇9(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

35、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怎样理解“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中的“以上“不满,比方:劳动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到底能不能约定2个月,还是非要劳动合同期限1年零1天,试用期才能约定2个月?(民法通则)第155条规定:民法上所称的“以上、下面、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因而,劳动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能够约定为2个月,没必要约定为1年零1天。用人单位与员工口头约定入职后试用期

36、为1个月,但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能否有效?(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而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视为双方未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能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由于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应当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因而,试用期必须缴纳社会保险。重新入职单位或换岗的员工,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而,重新入职单位或换岗的员工,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1年,约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前,因员工试用不合格,公司经与员工协商一致,签定了变更协议,将劳动

37、合同期限变更为3年,试用期限变更为6个月。如此做法能否合法?(也就是试用期能否合法延长)(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而,即便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期限和试用期限)并签定书面的变更协议,也属于再次约定了试用期,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书面约定限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辞职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用承当任何赔偿责任。(因而,这样的书面约定是无效的。)没有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能否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视为用人单

38、位放弃了试用的权利,而录用条件是要和试用期配合使用的,没有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用人单位不办理转正手续怎么办?试用期内,假如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作出辞退的决定并予以通知。超过试用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因而,试用期满的,即便用人单位不办理转正手续,也将视为员工在正式合同期。试用期合同篇10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下面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

39、个月。(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一样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劳动者在进入单位时应该做好防备措施,譬如:(一)员工要求入职当天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充分实现企业的用人自主决定权,在劳动合同中依法设立相应的条款;尽可能在试用期内决定该员工的去留;(二)可将“一年一签改为“三年一签或“五年一签;让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连续,即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办理退工手续,过一定时间后再办录用手续;让员工本人书面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程序要求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亲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将直接涉及劳动者亲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试用期合同范文汇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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