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合同合集六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托合同合集六篇.docx(2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信托合同合集六篇信托合同合集六篇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合同出如今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信托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信托合同篇1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需货单位简称乙方受托单位简称丙方承兑单位简称丁方乙方为事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当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2、。第一条订货乙方根据本人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第二条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元,信托期限为年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详细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第三条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当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第四条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
3、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催促乙方按规定办好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第五条还偿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第六条费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共计元,于甲方收到
4、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第七条附则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国经济合同法)办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丙方公章丁方公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签约日期:20年月日附1:财产信托合同立合同人:委托单位简称甲方受托单位简称丙方信托合同篇2合同编号:_委托人:_信托人:_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信托商品的名称:_。二、信托商品的规格、数量:_。三、信托商品的价格:_。四、信托商品的包装:_。五、信托商品的交货方式:_。六、信托事宜的手续费率:_。七、结算
5、期限、地点、方式:_。八、违约责任:_。九、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经过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十一、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委托人:签章_地址:_邮政编码:_代表人:签字_开户银行:_银行账号:_信托人:签章_地址:_邮政编码:_代表人:签字_开户银行:_银行账号:_签订地点:_签订_信托合同篇3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详细
6、事项,补充订立下面条款: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第三条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元。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甲方:_公章
7、乙方:_公章代表人:_签章代表人:_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信托合同篇4合同编号:_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乙方为_事需向甲方订购_货价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当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一、订货乙方根据本人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年_月_日签订了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
8、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二、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元,信托期限为_年_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详细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三、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当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四、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催促乙方按
9、规定办好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五、还偿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六、费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共计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七、附则
10、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国合同法)办理。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信托合同篇5合同编号:_当事人委托人:_(下面简称:甲方)住所:_代表人:_邮政编码:_受托人:_(下面简称:乙方)住所:_代表人:_邮政编码:_受益人:_鉴于根据(中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正文第一条信托目的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乙方信任,特将其在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
11、方的信托关系。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以本人的名义根据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第二条信托的种类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权信托。第三条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1.信托股权数量:_股。2.信托起始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乙方名下。3.信托期限: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年。第四条甲方的权利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中国信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2.甲方能够随时向乙方或被受权人
12、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讲明。3.甲方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其复制费用由甲方承当。4.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十分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在没有指定乙方受权别人行使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5.乙方违背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犯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遭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6.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唯一受益人,自本信托
13、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当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受托人辞任而终止。7.由于本合同终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信托股权的受益权和信托股权产生的对公司间接的财产权一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信托股权必须是符合(中国信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2.甲方为根据中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资项目中行使部分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时所需承当的各项义务
14、和责任若与甲方及信托股权有关,都应由甲方实际承当。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5.乙方以信托股权(含孳息)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6.乙方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股东权利。假如在行使股东权利时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或其代理人应提早15天书面通知乙方其意志,乙方将根据书面通知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承当由此产生的义务及责任。假如甲方的通知违背法律法规及合同与章程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该项委托,并以书面形式在10日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甲方未作书面通知,乙方有权根据保护甲方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甲
15、方承当由此产生的义务及责任。第六条乙方的权利1.乙方根据(中国信托法)和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好处理信托事务。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获得报酬。3.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指对第三人所负债务费用),以信托财产承当。乙方有权拒绝以本人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别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及受益人,双方应就手续费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2.乙方管理信托股权,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誉、慎重、有效管理的义务。3.乙方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
16、好记录,并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股权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报告给甲方。4.乙方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披露的除外。5.信托股权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股权及其收益不属于乙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乙方亦不得以信托股权对外承当债务清偿责任或担保责任。6.乙方违背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因违犯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遭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并应在信托合同结束后的90日内予以恢复或赔偿。第八条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及乙方报酬1.乙方经营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2
17、.乙方按信托股权账面价值的(年费率)每年从股权收益中收取手续费,支付时间为每年月日之前,共支付年。3.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个营业日内,将全部信托利益移转至甲方的指定单位或个人,并且在合理期限内,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与甲方或受益人的财产转移手续。第九条税费的缴纳甲方、受益人和乙方应分别承当各自获得的信托收益和手续费等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第十条信托的变更或终止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早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早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当,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
18、续费。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早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股权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信托股权股东名称变更手续,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部信托股权及利益归还给甲方或受益人。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能够变更或终止:(1)信托的存续违背信托目的;(2)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3)信托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4)信托被解除或被撤销;(5)作为唯一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6)假如由于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乙方不承当任何责任,各方当事人将终止本协议或另行协商解决;(7)本信托合同期限届满。5.信托终止后,乙方应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或者受益
19、人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真实、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当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如双方违约则分别承当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发生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协议,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在信托股权依法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生效。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信托股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代表
20、人:(签字)_信托合同篇6一、股权信托合同的特征基于上述对股权信托基本内涵的分析,并结合股权信托合同的特殊性,笔者以为股权信托合同应当至少具有下面基本特征。(一)股权信托合同是要式合同。既然信托是一种集合了财产(动产和不动产)、管理权、绝对处分权或者公司股权的新的完美设计(Stimson,1887),那么股权信托的设立自然离不开承载委托人意思表示的合同,委托人需要借助合同来明确信托目的、信托当事人、信托的股权和信托期限等重要事项。至于信托的设立能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我国外,各国信托法律制度对此均规定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何宝玉,20xx)。但是股权信托的复杂性使其区别于一般的信托,当
21、事人设立股权信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股权信托合同应当具备股权转让条款。信托不同于委托代理,股权信托要求委托人将其股权转移给受托人且由受托人管理,由于股权的转移,因而在股权信托关系上产生了双重“所有权,即受托人持有法律上的所有权,而受益人拥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但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们将这种法律上的所有权叫做名义上的所有权,而把衡平法上的所有权叫做本质上的所有权或者受益权(刘迎霜,20xx)。因而,股权信托合同只要具备股权转让条款才符合信托的本质特征。否则,仅可能是股东委托代理人行使其表决权的委托代理合同而非股权信托合同,如我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股东表决权的代理行使就属于委托代理合同。
22、(三)股权信托合同的核心条款应当是受托人条款。委托人基于信任,通过订立股权信托合同将股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股权信托目的的约束下以股东的身份管理和处分股权,并向受益人支付股权信托收益,在股权信托终止时,又负有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合法主体的义务。二、我国股权信托合同的法律环境及其存在的问题受大陆法系理念和制度的影响,判例(法)在我国的重要性远不及普通法系国家,我国调整股权信托合同的法律均为成为法。(一)我国现行股权信托合同的法律环境。在法律层面,我国目前主要由三部法律调整股权信托合同的法律关系:一是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的(信托法)二二是调整民商事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法),详
23、细与股权信托合同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解释等二三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以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公司法),详细与股权信托合同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股权转让规定和对股东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二)我国现行股权信托合同法律环境存在的问题。我国(信托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设立信托的一种书面形式逐一信托合同,但是对于信托合同本身并没有较为具体、详细的规定,而且我国(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十五种有名合同并不包括信托合同,因而信托合同成为了所谓的无名合同,但是仅根据(信托法)有限的条文和(合同法)总则
24、并缺乏以调整复杂的信托合同。这被以为赋予了信托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空间。但是我国缺乏信托理念和传统,股权信托市场并不成熟,法律规范的简单和分散会造成一种令当事人无所适从的局面。另外,尽管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权转让条款,但是股权转让并不等同于股权信托,即股权转让合同不能取代股权信托合同。3.股权信托合同的效力存在风险。由于股权信托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围绕受托人信义义务的履行来设计,因而受托人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必然是股权信托合同的重要内容。注意义务主要基于受托人的能力和态度,而忠实义务主要基于受托人的道德,但是态度和道德具有极强的主观性,必须由合同条款将其详细化为相应的行为才具有法律意义,即在合
25、同法中一般是根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主观过错的(张维迎,20xx)。在合同条款设计上,受托人注意义务的详细化及其履行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受权,而忠实义务的详细化及其履行又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控权,假如受权范围过小、不当,或者控权过于严格,则可能会导致相应的条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致使股权信托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三、完善我国股权信托合同法律环境的建议与发达国家相比,股权信托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但是因其本身优势以及当事人和市场的需求,股权信托在我国的发展前景不可估量,而股权信托的发展需要一个适宜的法律支持环境。完善股权信托合同的法律环境,能够从下面方面着手:(一)强调私法自治。股权信托合同属于典型
26、的私法范畴,是私法自治的手段。当事人运用股权信托合同能够根据其意愿直接创设个别性规范来约束行为人,以追求特定的法律效果。此个别性规范与私法中的一般性规范构成了完好的私法规范体系(朱庆育,20xx)。因而,调整股权信托合同的主要手段应当是自由主义,详细需要下面法律环境的支持。(二)建立信托登记制度。信托登记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以及其他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相区别,假如没有股权信托登记而仅依靠股权信托合同来约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则会增加股权信托的风险,也不利于股权信托项下的股权流通。根据我国(信托法)第十条的规定,对于设立信托的财产或者财产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
27、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否则不产生信托的法律效力。因而,假如仅对股权转让进行登记而未进行股权信托登记,一般并不会产生股权信托的法律效力而仅具有股权转让的属性,这更类似于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将抑制股权信托功能的发挥。(三)慎重认定信托合同条款的效力。单纯以受托人的道德来维系信托已不合时宜,信托合同条款的设计已愈加重要。根据合同条款的法律效果状态,能够将合同条款分为有效、无效、可变更撤销和效力待定四种,但是这四种状态均以合同在客观上业已成立为前提。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两种情形,第四十条又规定了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对此均不应当进行扩大解释。尤其是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的认定,应当结合详细案情,以缔约时双方的身份、地位等因从来综合评判当事人能否存在主观过错以及能否到达了恶意的程度,进而认定相关的合同条款能否属于无效的情形,对于可撤销合同条款的认定也应如此。【信托合同合集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