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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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薪酬是员工因向所在的组织提供劳务而获得的各种形式的酬劳。狭义的薪酬指货币和能够转化为货币的报酬。广义的薪酬除了包括狭义的薪酬以外,还包括获得的各种非货币形式的知足。关于对(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征求意见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关于印发fo山市民政局fo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fo山市财政局fo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fo民民201617号)、(中共fo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fo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fo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人才

2、队伍建设的施行意见)(禅办发201261号),为推进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结合我区情况,我局在初步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补充修改后构成了(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征求意见修改稿))。为加强工作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本指导意见的意见。公众可在2016年5月25日前,通过下面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fo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区民政局专业社工管理科,邮编528000。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mz-sgk。三、通过电话联络方式提出意见,联络07

3、57-82345544、0757-83031138,联络人:江小姐。附件: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征求意见修改稿).(点击下载)docfo山市禅城区民政局2016年5月18日附件: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征求意见修改稿)根据(关于印发fo山市民政局fo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fo山市财政局fo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fo民民201617号)、(中共fo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fo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fo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施行意见)(禅办发

4、201261号),为推进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结合我区情况,提出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如下: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在禅城区提供社会服务或介入社会管理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二、根据禅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参照同等条件专业人员的薪酬待遇,提出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标准。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各专业技术级别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平均薪酬应按上一年度禅城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的不同比例确定。其中社会工作师年平均薪酬为基数的120%,助理社会工作师年平

5、均薪酬为基数的100%,社会工作员年平均薪酬为基数的75%。本薪酬指导标准包含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三、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应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并严格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学历、资历、工作任务和工作能力,明确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及考核奖励办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可在本指导标准内上下浮动10%。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应根据上一年度禅城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进行调整,并于数据公布次月起执行。禅城

6、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公布。五、政府向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服务购买单位应明确服务项目需配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资质和数量,根据本薪酬指导标准核算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经费,并在与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直接服务经费、项目管理费(包含督导、培训、行政等)、税费等其他经费应根据服务的实际需要核算,不得挤占人员经费。六、服务购买单位及受托的评估机构负责核查项目人员配置和经费使用情况,将其纳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应根据购买服务合同约定配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服务经费,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服务购买单位、评估机构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七、本指导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工作。2016年5月【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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