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合同模板集锦10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试用期合同模板集锦10篇.docx(4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关于试用期合同模板集锦10篇关于试用期合同模板集锦10篇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试用期合同10篇,欢迎大家共享。试用期合同篇1甲方:_乙方:_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3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下面条款,以共同遵守。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
2、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缺乏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早十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八、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一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辞退,甲方将扣除招
3、聘、培训等费用后,根据1200元/月的标准发放报酬;若在职期间公司所发放物品有损坏或者遗失的,根据公司购进价格进行赔付。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以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辞退,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根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成心或严重渎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辞退。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成心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4、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十二、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_(公章)乙方:_(签字)日期:_试用期合同篇2699万,庞大的高校毕业生数据!38%,截至今年3月的本科生签约率即使遭遇了“史上最差就业季,也不要放弃寻找理想工作的
5、心,更不要因而就马虎签约!近日,网上一则“求职防骗守则成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关注最高的微博之一,职场人士最易在薪水问题上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遭碰到企业的种种“花样,“入职陷阱有哪些,留神千万别掉进去哟!问:试用期,公司讲多久就是多久?答:错。试用期长短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区就业局相关负责人称,假如试用期1个月,那么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假如试用期2个月,那么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假如试用期6个月,那么劳动合同3年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假如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那么试用期则不成立。问:试用期内被调整工作岗位,是不是得重新算?答:不用。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上已确定,不能重新设立
6、试用期。调整岗位后或部门后,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即便双方协商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也不用重新计算。问:试用期工资,企业能够随意给吗?答: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需80%本单位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需80%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但必须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求职小课堂第一课:试用期不是公司讲了算又到毕业季,看着铺天盖地对今年就业形势多么严峻的报道,周泓化名想到了她刚毕业时候的情景。周泓的第一份工作是杂志编辑,准确来讲是杂志社编辑+助理+主任+清洁工。刚应聘时,公司负责人讲只要把文章写好,其他啥事不用管。不到一个月,天天大会小会不断,讨论的重点是怎样健全公司用人制度。周泓当时想,制度都没健全还敢开公
7、司?“半个月就过了试用期,我还是领了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周泓讲,试用期过了之后却一直拿试用工资,一人身兼数职不讲,还要应酬当公关,也没讲签合同的事。由于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讲,由于人才流动性大,所以五险一金的缴纳,公司将通过返现金的方式,与单位员工每月工资一并发放,但每月要扣200元的“保证金。周泓以为,大学生毕业的第一份工作,还是应该进入制度健全的公司,保证本人的利益。故事A试用期每月只要300元补贴王苏化名去年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大四下学期,她进入某知名网站重庆频道实习。刚到单位时,优美的办公环境、轻松和谐的气氛都让她觉得工作很愉快。三个月后,王苏以优异的实习成绩顺利进入试用期,
8、然而公司告诉她试用期没有工资,每月只要300元补贴。“当时觉得本人能直接进入试用期已经很幸运了,根本没想过钱的事情。王苏讲,那时候还没毕业,公司讲拿到毕业证就签合同。王苏到如今才知道这其实是不符合规矩的。毕业后,王苏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转正后底薪1200元,还有绩效工资。但王苏作为办公室人员,不出去拉业务,根本没有提成的时机。第一个月扣掉五险后,王苏实际拿在手里的工资只要780元。“第一个月工资真是让人永生难忘。王苏讲,血淋淋的现实伤害了她的自尊,她讲任何一个正常人第一次拿到工资,看到那个数目都会觉得心寒,本人似乎就值那个价。“钱握在手里,眼泪和话却只能卡在喉咙里。王苏讲。故事B离任要扣100
9、0元补社保差价已经工作一年的龚敏化名近期有点烦,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写的试用期1个月,可当初面试的人跟她讲的是13个月,根据个人能力决定何时转正,签订合同为1年。龚敏心想:“根据个人能力决定何时转正这尺度也不免太大了吧!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龚敏都不记得合同上写的是什么了,本人到底是什么岗位。“反正是听上级安排,什么事儿都在做。关于公司福利,龚敏讲,刚进公司的时候基本没有,比方餐补、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等等,公司解释由于福利制度正在建设,因而暂时没有补贴。直到今年5月,公司才基本明确了福利制度,固然福利也不是很好,但她觉得有总比没有好。而最让她不解的是,龚敏常看到有离任员工问公司负责人为何离任时要扣
10、1000元?而公司解释称,这是由于平常公司员工在缴纳社保金时没有交够,还有一些差价需要补上,因而员工离任时都要被扣1000元钱。一年内离任被扣20xx元保证金去年,周慧化名去一家私人电脑器材销售店应聘,当时应聘的职位是库管员。周慧讲,当时老板承诺工资是每月1200元,只买了失业保险,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但是每个月要交100元“保证金。假如一年期间忽然离任,“保证金作罚金;假如干满一年,将退还1200元“保证金。周慧讲,她当时只打算把这份工作当一个过渡,随时找好工作就会走人。公司提出这个条件后,她固然心里觉得很不公平甚至无法接受,但最终也没有多作争辩。而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回到老家教书的胡佩化名在
11、“保证金问题上则愈加无语。老家的学校在未签订任何合同的前提下,无任何通知就每月扣500元的“保证金,要扣4个月,不满一年离任的还不予退还。这一规定让很多刚进校工作的教师们不理解,如此留住师资的方法是不是太蛮横了?不到一年,胡佩决定离开学校,那20xx元“保证金打了水漂,与她同时离校的另一名教师想找校长理论,而该校副校长却讲“干不满一年还想把钱要回去?问:哪些收入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答:区就业局相关负责人称,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即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和各种岗位津贴;法律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都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问:能够随时
12、离任吗?答:从公司离任,应提早3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是书面,可以以是口头通知,尽量留出足够的工作交接时间。试用期合同篇3甲方:_乙方:_身份证号:_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下面条款,以共同遵守。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
13、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缺乏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早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八、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一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辞退,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等费用后,根据800元/月的标准发放报酬。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以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
14、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辞退,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根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成心或严重渎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辞退。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成心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十二、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缴纳养老保险。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15、六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日期:日期:甲方_乙方_法定代表人_身份证号码_地址_住址_邮政编码_邮政编码_联络方式_联络方式_试用期合同篇4先生:你于年月日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从事岗位工作,约定试用期期限至年月日届满。根据试用期考核情况显示,你在试用期期间的表现没有到达岗位的要求,不符合转正条件,故公司决定:自年月日起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
16、,劳动合同解除日为年月日。请你收到本通知后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离任交接手续。如你未按要求办理人事相关事项,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你本人承当。特此通知!xxxxxxx公司年月日签收回执本人已收到公司于年月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本人(签名):年月日试用期合同篇5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一段期限,用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了解的。由于在试用期劳动者的工作技能和正式员工有差距,因而试用期的工资会比正式员工的低,所以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只是和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接下来将具体介绍有关只是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是不是违法的的问题。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
17、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场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其能够约定试用期,可以以不约定试用期。假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是违法的。(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假设员工或用
18、人单位想辞职或解聘员工时,双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不一样的。主要表如今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够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则需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在于,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概念,而是属于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见习期满假如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
19、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能够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以试用期为由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由于找工作比拟困难,很多企业,十分是一些私营企业,利用劳动者的劳动法律知识欠缺,常用“试用期来蒙人,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到达随时解聘员工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员工手无“凭据的目的。试用期合同篇6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问:我和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上面试用期写的三个月,试用期内我想辞职,口头和老总讲了,他不同意,假如这样的话就不能办正常的离任手续,我能否要提早几天书面通知?假如我直接离开有影响吗?还有就是当时签的劳动合同2份,我手上没有,全部在公司,这
20、合法吗?合同能否有效?答:提早三天即可。劳动合同有效,但是操作不太规范。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相关案例:经过面试、口试、笔试后,某食品有限公司决定招用陈女士。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陈女士讲:“根据公司的规定,但凡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500元,待试用合格以后再按劳动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000元。陈女士提出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讲:“只能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陈女士以为该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劳动法)的规定,于是进行了举报。根据调查的事实,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责令该食品有限公司立即纠正签
21、订试用合同的违法行为。食品有限公司三日内纠正了违法行为,与新招用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评析:签订试用合同是违背(劳动法)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场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约定试用期可以以不约定试用期。假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22、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假如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违背(劳动法)的。试用期员工能够随时解除合同吗?今年初,贺先生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的最后一天,人事主管与生产主管对贺先生进行考核发现,贺先生生产的产品不合规定要求。于是,公司决定以贺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贺先生
23、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将决定与贺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了公司工会,工会予以准许。随后,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与贺先生,其中载明:由于贺先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决定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其后,贺先生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案件审理中,贺先生诉称,试用期间公司从未对他的工作提出意见,且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时试用期已经履行完毕,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辩称,试用期最后一天,贺先生未能通过工作考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4、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现公司在试用期间对贺先生考核,并证明贺先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公司提供“考核结论单,上面载明了对贺先生从事工作的考核指标,且有生产主管和人事主管签字。但贺先生对该“考核结论单不认可,称从来没有见过,是公司事后补做的。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贺先生的主张,理由为公司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贺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公司在试用期后与贺先生解约,已超过试用期,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合同。维权提醒劳动者:走出“试用期内权利无保障误区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存续的一个正常阶段,在此期间,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均与在劳动合同期一样,遭到法律
25、保障。就解除权而言,劳动者只需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相比劳动合同期内提早三十日的义务,自由度大幅增加,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试用期能够看作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考察期。现实的问题在于,广大劳动者更容易相信,试用期亦是用人单位对本人的考察期,因此,往往试用期被随意辞退,劳动者却愿意欣然接受,甚至单位有不为之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也不去追查。在此,提醒劳动者:要了解最新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不但知晓本人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各项权益,还应把握本人在试用期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多问一些“为什么?,学会让用人单位以事实、证据“讲话等。律师解析关于试用期的定性用工实践中,可能有些人以为
26、,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互相了解、互相选择而约定的互相考察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均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个错误认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须遵循解除预先通知期,即提早3天通知用人单位后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须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需证明员工不合格(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假如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那么用
27、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从另一方面考虑,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试用期满能否转正问题并无批准权,换句话讲,当试用期履行届满后,无论用人单位能否为劳动者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均已进入正式录用期,既然已处于劳动合同期,解除根据当须按照劳动合同期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办理。因而,本案中由于公司向贺先生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在试用期之后,亦即贺先生进入正式录用期之后,因此公司无权再以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已处于劳动合同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证明需在试用期内开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
28、位必须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假如不能提供,即使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会被劳动仲裁或法院裁决撤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作出劳动合同解除处理应具备下面要件:1、用人单位对录用岗位制订了明确的录用条件(如劳动者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思想品德、技术业务水平、户籍关系等);2、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录用条件;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4、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在劳动者试用期内。以上四个要件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定要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评价,并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合同决定。本案
29、中,公司仅提供了一份“考核结论单,且上面仅有公司相关人员的签字,而没有贺先生的签字,缺乏以让劳动仲裁员信服这份“考核结论单是当时对贺先生试用期工作的评价,而不是用人单位事后补做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须继续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篇7试用期解除合同的规定: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能够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必须是在试用期内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因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欲辞退不合格的职工的时候,一定要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考核、并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否则,就必须承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新法新规:(劳动合同法)对于
30、试用期的规定,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增加了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内工资标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问题。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需执行新的标准,而且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或者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否则,就是无效条款,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向劳动者讲明原因,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定情形?陈文,在一家国有企业做了多年车工,去年年底跳槽到了一家新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
31、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自1月1日起至4月1日止)。并约定,试用期内公司有权对陈文进行考核,产品达不到三级为不合格。4月1日,技术考核组对陈文的工作进行了考核,4月2号,技术考核组得出考核结论:陈文加工的零件精度不合格,陈文的技术水平不够三级。4月12日,公司做出决定:由于陈文不具备三级车工的技术水平,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根据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与陈文的劳动合同。陈文对此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公司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
32、了陈文的主张,裁决公司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领导不明白,为何不能与在试用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义贤专家律师评析】试用期,又叫适应期,在这个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相互考察,以决定能否继续建立劳动关系。在约定的试用期内劳动者能够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承当违约责任,而用人单位则必须在试用期内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是在试用期内的最后一天,对陈文进行的考核,考核结果是在试用期满后的第一天得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在试用期满后才做出的。能够看出,公司尽管是在试用期内进行的考核,但通过考核证明陈文不
33、符合录用条件(技术水平不够三级)的结论,却是在试用期满后才得出的。这讲明证明陈文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是在试用期间,而是在试用期后。因而,公司此时已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来解除与陈文的劳动合同了。另外,劳动部(义贤律师)在有关文件中也规定: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而,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则属
34、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赔偿金。详细而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下面要件:1、用人单位有合法详细明确的录用条件要对录用条件事先进行明确界定。录用条件一定要合法、明确、详细,可操作。首先,切忌出现违背法律强迫性规定的录用条件,如乙肝歧视,对女性设定婚育方面的条件。其次,切忌一刀切以及将录用条件空泛化,抽象化,比方讲符合岗位要求,就不能仅仅讲符合岗位要求,而应该把岗位要求是什么,怎么衡量能否符合岗位要求固定下来。第三,录用条件应该是共性和个性的结合。所谓共性即大部分企业和岗位的员工都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比方诚实守信,在应聘的时候如实告知本人的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本人的教育背景、身体状况、
35、工作经历等等。所谓个性即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或者职位都有本人的特殊要求。有的有学历的要求,要求获得相应证书,有的有技术的要求,比方能符合企业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描绘等等。录用条件的共性能够通过规章制度进行明确。录用条件的个性能够通过招聘公告、劳动合同等等和规章制度结合起来进行明确。2、录用讲明书要事先公示或告知公示,简单讲来,就是要让员工知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就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知道了本单位的录用条件。那怎样进行公示呢?方法有下面几种:(1)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2)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36、4)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3)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具体约定,并将该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进行公示。比方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3、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不录用不能跟着感觉,得建立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假如以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举证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并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有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到达录用条件;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等。由于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严格责任的规定,因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
37、格依法办事,把工作做细,尽量做到滴水不漏。证据的获得和固定离不开完善和严格贯彻考核制度。应当对新员工结合录用条件进行动态跟踪考察。在考核经过中,有硬性指标的可作量化的考核,无法量化考核的可进行考评,作出评语。4、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就对劳动者进行录用条件考核,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留用或解除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实践当中,有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对员工进行考核或者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将解除决定送达。这种做法,等于自弃权利。即便公司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能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了。试用期合同篇8问:试用期内要签合同吗?答:入职一个月内,就应该签订
38、书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签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面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机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以上九个条款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但是劳动合同的无效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无效。即便劳动合同在形式上存在缺陷,但是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9、仍然受保护。注意事项: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观察企业能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要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成认和保护。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经过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要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众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详细,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40、。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好、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经过中产生误解或误解,进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另外还有特殊的法定必备条款,这是法律要求某种或者某几种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有的劳动合同由于本身的特殊性,立法之中十分要求除了规定一般的法定必备条款之外,还必须规定一定的特有条款,例如,根据我国(中外台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现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台同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工时和休假条款。(2)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41、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有理由退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讲,用人单位承当的是完全的举证责任。无理由走。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通知单位就能够解除劳动
42、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试用期合同无效。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之中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现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能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讲,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能够约定可以以不约定。而假如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定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3)最低工资及劳动时间的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指出: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除去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所得工
43、资,在夜班、高温、井下、有毒等特殊条件下享受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外,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违背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所欠工资的1-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劳动法)还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假如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能够延长工
44、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时,但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也就是讲,对企业违背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另外,假如劳动者同意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向其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劳动报酬,休息日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劳动报酬,法定休假日则须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劳动报酬。对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支付赔偿金。(4)劳动争议的处理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
45、方法。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能够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假如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能够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假如当事人
46、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裁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假如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假如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试用期合同篇9甲方:xxx公司乙方:_性别:_民族:_身份证号码:_家庭地址:_现住地址:_联络方式:_根据(中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