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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集体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集体劳动合同1单位名称:单位住所:注册类型:职工人数:使用文本须知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
2、的代表与甲方签订。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可以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甲方:乙方: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
3、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章劳动用工管理第一条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第二条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亲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
4、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施行经过中,工会或者乙方以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甲方采取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第三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根据本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根据本合同执行。第五条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早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日内及时反
5、应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而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二章劳动报酬第六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第七条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经协商确定,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年度工
6、资总额增量按下面办法分配第八条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1、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2、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3、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第九条本单位对从事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津贴名称发放标准补贴名称发放标准第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第十一条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
7、工资基数的方法是.第十二条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第十三条甲方遵循诚实信誉的原则,每月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十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本单位在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十六条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
8、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日内支付加班工资。第十七条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约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办法是第四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
9、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九条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中从事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第二十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经过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次职业健康检查。第二十一条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介入因
10、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详细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对工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第五章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施行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二十四条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合适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职工介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
11、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六条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的方法是.第二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年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保健费。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在单
12、位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二十九条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次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施行监督。第三十条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约定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第三十一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办理下面保险和福利事项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疗休养等第七章职业技能培训第三十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
13、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业技能培训。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第三十三条甲方在年度对从事岗位工种的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第三十四条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能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
14、变更本合同。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能够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1订立集体合同所根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2不可抗力;3双方约定;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章其他第三十八条甲方尊重工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每月日之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经费。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
15、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第四十条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出现重大问题,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第四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能够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四十二条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
16、第四十三条本合同附件包括甲方首席协商代表乙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集体劳动合同2 (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两方当事人是不同的。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单个的劳动者和企业组成的,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全体职工和企业组成的,全体职工是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来跟企业的代表一起协商签署集体合同,所以两者的当事人不同。(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者个人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约定的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而集体合同里主要约定的是职工权利与企业义务。由于劳动合同是每一个职工和企业分别签订的,所以劳动合同里所反映的都是带有个性的东西,比方讲,详细到一位职工,他的工作内
17、容是什么,是多少,岗位是什么,享受什么样的待遇,等等。而集体合同反映的是企业里所有的劳动者享受哪些最基本的福利待遇,有哪些最基本的保障条件,所以集体合同反映的是共性的问题,而不是个性的东西。(3)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劳动合同的作用是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起,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经过中的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时间和条件。劳动合同的哪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都是违约或者违法的。而集体合同更多的作用是约束企业给予职工哪些最基本的待遇,在集体合同里,对于约定的企业的义务,企业必须执行;对于约定的员工的义务,基本上是道义上的。也就是讲,集体合同里员工约定的应该履行的义务,员
18、工不履行,或者职工代表不履行,那么企业不能够拿集体合同去告员工。所以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作用是不一样的。(4)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方式不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署的。而集体合同则不同,由于劳动关系刚刚建立的时候,企业职工人数不多,无法签署集体合同。所以,签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旦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鸣,就能够签署。而集体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固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共鸣,但是还不能签署。由于必须是先制定集体合同的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双方当事人才能够签署。(5)集体合同与劳动合
19、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劳动合同是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就马上产生法律效力。而职工代表或者工会,即便和企业签署了集体合同,也不能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当双方当事人签署完集体合同后,应该报给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在法律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假如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或者没有给企业任何回复,那么在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后,集体合同就自然具有法律效力。(6)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劳动合同有三种期限,即有固定期的、没有固定期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而集体合同只要一种期限,就是有固定期的,而且时间只能是一至三年。以上六方面就是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相信大家对二者都有一定了解了,
20、以后也不会再弄混淆。集体劳动合同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地址:_性质: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乙方(劳动者)姓名:_性别:_年龄:_家庭住址:_根据_省劳动厅、人事厅、财政厅(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上简称(办法))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期限为_个月。工种_。第二条甲方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条件基本符合(_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试行))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赏罚和辞退,检查乙方的生
21、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等权利;有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福利待遇,缴纳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改善劳动、工作、学习条件,参加民主管理和关心职工生活的义务。甲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企业的主人,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乙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第五条乙方经甲方批准,脱产学习、长期病休、请长假或停薪留职等,需要签订专项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
22、。由于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继续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能够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办完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要求续订的,应补办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合同内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变。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变更劳动合同。甲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第八条甲、乙双方根据(办法)解除对方劳动合同的,必须提早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被辞退、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早通知对方。一方违背劳动
23、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遵照执行。第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领取病假工资的次月起,按其工龄长短,给予3-18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因病治疗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乙方医疗期满后,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乙方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第十条根据(办法)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须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他情况不予发放。第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
24、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甲方负责按原身份介绍,并解除劳动合同,不发放生活补助费。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提供劳动报酬、工资性补贴和口粮补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退休或待业后,也要享受相应的待遇。第十三条乙方也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第十四条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店规店纪为本合同附加条款。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乙方和劳动部门各存_份。第十六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在履行劳动合同经过中,发生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按照法
25、律程序,向当地人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其他_。甲方(盖章):_乙方(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集体劳动合同4篇一: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和法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络,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处,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互相代替。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这就是讲,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
26、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详细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的内容比拟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而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能够规定。第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
27、证。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经过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第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作用不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第五,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讲,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工伤保险,是指为因工致伤,病残或者死亡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助,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特征:(1)工伤保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2)工伤保险是
28、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其他社会保险则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3)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当全部责任的一种社会保险,职工不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4)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赔偿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5)工伤保险的目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后救济,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预防.劳动争议的特点是:第一,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关系双方,即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二者之间构成了劳动关系,因此所发生的争议称为劳动争议;第二,劳动争议必须是由于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有的争议固然发
29、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但争议的内容不涉及劳动合同和其他执行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如劳动者一方由于与用人单位发生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属于民事争议,不是劳动争议。篇二:集体合同与个人劳动合同的区别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这就是讲,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
30、同。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详细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能够规定。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比拟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经过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
31、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讲,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篇三: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络。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要在劳动合同确立
32、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从两者的比拟角度看,既有一样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互相代替关键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目的主体内容法律效力责任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2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
33、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此,除具有如上所述的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本人独特的法律特征:1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因而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需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2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附属性。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协商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34、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经过中,由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因此构成劳动关系的附属性。3就内容而言,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4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气力,较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而,为维护弱者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量参与劳动合同,构成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量参与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遭到国家法律的极大影响。根据(劳动法)第33条和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劳部发1994485号第5条的规定,集
35、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职工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另一方是全体职工,全体职工一方由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作为其代表。2详细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而非民事、经济协议。集体合同所反映的是以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是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一种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而且集体合同文本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
36、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才具有法律效力。二分析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之间的联络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其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劳动合同在劳动法范畴内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劳动合同尽管也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也体现为一种“合意,但与一般民事合同已有很大区别。为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给予必要的法律保护,国家对劳动关系进行了很强的干涉,相对于民事合同来讲,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了很多的限制,劳动合同已不能简单地适用合同自由原则。概括起来,这种限制主要;于两方面:一是受国家法律的限制。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到详细的条款,劳动法都作了很多强迫性规
37、定。如在订立劳动合同上,法律规定不得有性别歧视,必须照顾残疾劳动者就业;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则更多体现了国家强迫性规定,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工作时间、法定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提供社会保险等。二是受集体合同的限制。集体合同是工会与企业签订的、以企业职工集体劳动条件为内容的协议。一般国家立法都明确规定集体合同有优先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法国(集体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能够像法律一样直接生效并对劳动合同有约束力。我国(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38、因而,凡有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与其相抵触,或者是,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劳动合同的这些特点,使劳动合同独立于民事合同,置于劳动法的范畴。而由于劳动法在性质上能够归属于社会法,因而劳动法也具有了社会性品格,其法理念在相当程度上须体现了社会群众的利益,因而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劳动合同看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私的合同,它相当多的内容已经超越了意思自治的范畴。因而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属性,应定位为劳动法范畴,适用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宏大而深入的变化。随着近年来经济构造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劳动关系矛盾重重,劳动关系状况令人堪忧,而这些矛盾的本质
39、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气力和地位相差悬殊,仅依靠双方自主调整只能使情况进一步恶化,因而,急需多层次的法律调整机制即宏观、中观和微观机制予以规范和协调。其中宏观机制即法律制度,中观机制即集体合同制度,微观机制即劳动合同制度。而在多层次的法律调整机制中,由于法律只能规定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更多体现用人单位单方意志,集体合同制度无疑成为协调劳动关系至关重要的法律制度。这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经过一百年实践得出的人类珍贵经历和财富。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要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三
40、深入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以规范劳动力市场建立当代企业制度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从两者的比拟角度看,既有一样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互相代替。1实行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或雇主团体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在我国是企业与由企业工会没
41、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雇员,在我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3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归纳为12项三个方面: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就涉及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保险福利五劳动安全与卫生以及职工培训六劳动纪律七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八集体合同的期限九变更、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十争议的处理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
42、事项等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集体合同是通知集体协商订立的根据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7条的规定,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17条规定:“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过激行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一是合法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集体合同订立经
43、过中最基本的原则。主要包括协商、订立的程序合法和协商内容、订立合同的条款合法两个方面。这里的合法主要指(劳动法)和劳动法相关的配套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与规定。二是平等合作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介入协商的工会组织与企业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而相互都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依仗势力,通过胁迫手段把本人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不平等合同。不平等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三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劳动法固然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为主要宗旨的,但它所保护的权利不是没有义务的权利,而是和义务相结合的权利。劳动者必须履行了劳动的义务,才享有劳动的权利,才能享有支配、使用劳动的权利。所以,在
44、集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又承当义务。四是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集体劳动合同5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地址:性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年龄:现住址: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xx起至xx止,期限为xx。其中试用期从xx起至xx止,共xx。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在xx岗位,为x工种。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到达的数量、质量指标:xxx。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
45、x元。第四条劳动纪律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详细内容: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第五条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1、乙方每月工作x天,天天实行x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x元。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x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的再延长x月。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x%,病假工资为x元。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
46、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x元,抚恤费x元。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1医疗期为x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x月。2乙方的医疗费x。3因工负伤致残的,其待遇:x。4因工死亡的,丧葬费x元,直系亲属抚恤费x元,其他费用x元。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省亲假x天,婚假x天,丧假x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
47、按1年算发给乙方解除合同前12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能够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利益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下列情况,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辞退的;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