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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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编号:西安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工程名称:_ 申报企业:_ 建设单位:_ 监理单位:_ 联 系 人:_联系电话:_ 填报日期:_年_月_日_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印制建筑法中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内容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 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2、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

3、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有建

4、筑施工企业负责。式形式工总承包的有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想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支付保险费。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工程地址工程面积结构层次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企业名称资质等级法人代表企业性质企业地址联系电话工程承包电 话项目经理证书号项目安全员证书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核编制人职称(职务)审核人职称(职务)审批人职称(职务)针对工程特点拟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包括打桩、基坑支持、土方开挖、支拆莫板、高出作业、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用电、塔吊、物料提升、外用电梯等均需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复业详细说明)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 情 况有(无)安全责任制有哪一级制定?那一年起执行?企业质量安全

6、管理分册情况有(无)上年审查结果上年事故情况本工程食用外包工情况和采取的管理措 施本 工 程安全生产目 标本 工 程创建文明工地目标1施工企业自审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建设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监 督机构安全评价本工程为开工前的安全生产评价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语: (盖 章) 年 月 日1、 施工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十日内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填表登记(具体有项目部负责人填写)。2、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备案登记表后,应在封面盖备案登记专用章。3、 此表一式三份,盖章后有效。质安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搁置一份。3【精品文档】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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