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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DL 1)条文说明4 总 则55 施工现场65.1 基本规定65.2 现场布置75.3 施工道路75.4 职业卫生与环保85.5 消防85.6 季节施工85.7 防汛95.8 施工排水105.9 文明施工115.10 现场保卫116 施工用工、供水、供风及通信136.1 施工用电的基本规定136.2 接地与防雷136.3 变压器与配电室136.4 线路敷设146.5 配电箱、开关箱与照明146.6 电动机械与手持电动工具146.7 施工供水146.8 施工供风156.9 施工通信157 安全防护设施177.1 基
2、本规定177.2 高处作业177.3 施工脚手架187.4 施工走道、栈桥与梯子187.5 栏杆、盖板与防护棚187.6 安全防护用具198 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运行208.1 基本规定208.2 设备运行208.3 砂石料生产系统218.4 混凝土拌和系统228.5 门座式(塔式)起重机228.6 缆 机238.7 塔(顶)带机与供料系统248.8 桥(门)式起重机248.9 特种设备管理259 起重与运输269.1 基本规定269.2 起重设备与机具269.3 道路运输269.4 索道运输279.5 皮带运输279.6 船舶运输2710 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2910.1 基本规定2910.2
3、爆破器材库2910.3 爆破器材管理3010.4 爆破作业3110.5 爆破安全距离3310.6 拆除爆破3411 焊接与气割3611.1 基本规定3611.2 焊接场地与设备3711.3 焊条电弧焊(手工电弧焊)3811.4 埋弧焊3811.5 气体保护焊3811.6 碳弧气刨3811.7 气焊与气割3811.8 氧气、乙炔集中供气系统3912 锅炉及压力容器4012.1 基本规定4012.2 锅炉安装4112.3 锅炉运行4112.4 压力容器4212.5 气 瓶4313 危险物品管理4513.1 基本规定4513.2 易燃物品4513.3 有毒有害物品4613.4 放射性物品4613.5
4、 油库管理4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通用安全技术要求,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防护与安全施工,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从我国在建和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情况看,一般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对安全技术工作比较重视,比较规范,安全文明生产状况较好。但有些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对安全技术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技术投入不足,安全技术标准较低,甚至有些基本安全防护设施没有设置,施工现场脏、乱、差、不安全不文明现象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安全纪律行为屡禁不止,致使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秩序不够稳定。本标准的颁布实施,将使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更为规
5、范,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由于在工程建设规模、施工方式、机械化程度不尽相同,在安全技术管理上也存在差异,其安全技术工作可结合当地工程施工生产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实施。4 总 则4.0.1 制定本标准的法律依据和目的。针对我们水电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状,明确水电工程建设施工过程安全技术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规定,结合我国水电施工现阶段实际做到“技术可行、经济适用”。在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基础上,对原有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 267-1988进行研讨、修订、编制,充分反映我国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技术发展和管理水平,做到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4.0
6、.2 明确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制和本标准适用的单位。4.0.3 要求参加水电工程建设各单位按本标准要求,对建设全过程组织实施,各负其责。4.0.44.0.8 明确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各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基本要求。4.0.9 强调建设单位在水电工程概算时,应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费用。4.0.10 明确设计单位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保障施工生产安全的职责和要求。4.0.11 明确监理单位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保障施工生产安全的职责和要求。4.0.124.0.14 明确施工单位在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5 施工现场5.1 基本规定5.1.1 封闭管理是指水电工程建设施工时利用山
7、体、峡谷、河流、平台、沟渠、洞室等自然地貌和采用筑围墙、设围栏等工程设施警戒设卡,使施工、生产区域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并设置人员、车辆出入口处,值班保卫,不准非施工人员、设施、器材进入。封闭管理的目的是排除外界、社会等因素对施工生产的干扰,维护施工生产区域的安全和正常秩序。对施工生产关键的区域(如水轮发电机组安装作业场所、变电站、油库、炸药房等)和危险施工区域(如滑坡地段、大型设施拆除区等)应采取更为严密的封闭管理。目前,我国大型水电工程大多已采取全封闭管理。5.1.2 施工生产区域的人员指施工生产人员(包括临时工、农民工、分包工)、技术管理人员、以及参观、考察、实习、检查等人员。要求进入现场人
8、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和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其中电工、焊接、起重、登高架设、爆破、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同时佩戴相应特种作业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5.1.3 专(兼)职安全人员应经培训具有一定水电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5.1.4 危险作业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施工作业,其具体部位应根据水电工程实际施工生产工序和周边环境确定。5.1.5 本条规定施工设施、临时建筑、管道线路设置的安全要求,应根据施工生产现场布置,地形地貌和工程地质水文等环境特点和使用周期来综合确定。其中防汛规定指施工设施、临时建筑、管道线路应按设计规定。防洪标准指
9、在洪水(包括江洪和山洪)的淹没线以上,若建在洪水淹没影响区内,应有相应可靠的防洪设施予以保护。防砸主要指在边坡下部位置,有防止山体滑坡、塌方、滚石、掉坠岩块的措施,以避免建筑、设施损坏和人员伤害。5.1.65.1.7 规定施工生产现场的整体形象面貌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基本要求。通道指现场的人行和手推车等通行道,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0m;在施工现场施工废渣弃物应清理集中堆放。5.1.8 本条规定的危险部位指现场人员可能坠落或跌摔造成伤亡的部位。设置警告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色、图形、符号的标准,目的是提醒人员注意,防止事故发生。5.1.9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发生坠落
10、的高处作业。防护栏杆类型主要有钢管、竹木等栏杆。挡脚板一般采用木板。5.1.10 临时的机动车道路宽度一般指货车、工程车通行单行道的宽度,若施工生产使用特种超宽、超长、超大型特种工程车辆,其宽度至少应为车宽加路肩宽度,并通过施工设计确定。5.1.11 确定是否“交通繁忙”地点,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和施工强度而定。5.1.12 水电工程施工各种起重设备大多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其安装、使用、维修、拆除还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规定办理。5.1.13 本条指爆破作业对施工现场警戒防护的要求,防止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因爆破作业时产生飞石、冲击波、炮烟尘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
11、失。指挥爆破作业安全详见本标准第10.4节相关内容。5.1.14 本条对施工脚手架、承重排架、平台等搭建程序提出安全要求。5.1.155.1.18 本条对多层作业、高边坡作业、隧道作业和高处临时作业提出基本安全要求。5.1.195.1.20 施工现场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本条对电气设备和照明用电提出基本安全要求。5.1.215.1.23 对施工生产区的防火消防工作提出基本安全要求。5.1.24 本条的拆除工作指大型临时施工设施(如脚手架、操作平台)、临时建筑物(如施工用房、车间)和施工设备(如起重机、塔机等)的拆除作业。一般施工过程中的拆除应按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实施。5.2 现场布置5.2.1 本
12、条对施工总体规划布置提出基本原则。5.2.2 按功能和作用不同把水电工程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分为5个区,即施工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和仓库区。施工区指水电工程产品所在及周边区域,如大坝、厂房、导流、泄洪等建筑物,及其开挖、填筑、浇筑、水轮发电机组安装等作业区。生产区指水电工程建筑安装相配套的辅助设施区域,如砂石系统、砼生产系统、加工制作车间等。5.2.3 本条规定的设施、设备应符合的安全、卫生、环保要求,包括消防安全、防落物打击、防高处坠落,粉尘标准、噪声标准、水质标准等。5.2.5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仓储场所与办公、生活区的安全间距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有消防设施和通道。5.
13、2.10 为防止排水系统不畅造成积水给生活带来不便和给生产施工造成危害而做出此规定。5.3 施工道路5.3.3 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施工生产区的临时机动车道路的纵坡、最小曲线半径、路面宽度、路基要求、设置标志、养护等做出相应的规定,目的是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和交通安全。5.3.55.3.10 对各种形式的交通道路(桥、隧洞等)建设的要求,都是为了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和行人的安全行走。5.3.12 参照JGJ 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对通道临空面做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的要求,目的是防止人员坠落和防止坠落对下方行人造成伤害。5.4 职业卫生与环保5.4.1 为了保证施工作业场所周围的居
14、民不被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及危害因素侵扰,同时为了保证大气、土壤、水资源不被污染,国家制定了强制性标准。5.4.2 参照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了表5.4.2,以确保职工在工作中的健康,防止职业病的产生(如尘肺、氨中毒等)。5.4.35.4.5 参照工业噪声卫生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制定了表5.4.3、表5.4.4、表5.4.5,以保证施工现场人员和周围居民不受噪声侵扰。5.4.9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特点,对各种有害因素的检测周期进行了规定,目的是防止职业病的发生。5.4.10 参照职业病危害
15、因素分类目录,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了表5.4.10,目的是明确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防治职业危害的重点,以使有效保护施工现场人员的健康。5.5 消防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工程建设各单位必须履行的消防义务进行了规定。5.5.6 宿舍、办公室、休息室都是人员密集场所,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热设施在温度过高或线路过热可能会造成火灾,因此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班后或无人停留必须切断电源,防止发生电气火灾。5.5.14 加油站、油库属于重点消防部位,必须在公安部门备案。参照GB 50156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
16、范,对加油站、油库和其它建筑的防火间距、安全装置、接地体、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警示标志、火源控制、运输提出了严格要求。5.5.15 木材加工厂属于重点消防单位,必须在公安部门备案。木材加工厂主要原材料为木料,是可燃物。5.6 季节施工不同的季节,因气候影响,给我们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不同,因此我们的安全管理因气候的不同而侧重点不同。如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防冻、防滑、防火灾、防中毒是安全管理重点;夏季雷雨天多,天气炎热、潮湿,高边坡的防坍塌、防中暑、防雷击、防触电、防汛是安全管理重点。5.6.1 本条款参照GB/T 14440低温作业分级作业标准,针对水利水电施工现场冬季作业易发事故的多种因素,强
17、调早计划、早安排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国标分级标准中规定,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5或小于5的作业为低温作业。5.6.2 冬季施工的基本注意事项。特别强调的是在室内采用煤炭取暖时一定要保证通风良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5.6.3 为了保证混凝土冬季施工的质量,工艺上采取了多种保温措施,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安全隐患。本条款就是根据采用不同的保温方法,应采取的防冻、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措施。5.6.5 中暑是指在高温和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机体体温调节障碍,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及神经系统功能损害的症状的总称。中暑的原因有很多,在高温作业的车间工作,如果再加上通风差,则极易发生中暑;露天作业时,受
18、阳光直接暴晒,再加上大地受阳光的暴晒,使大气温度再度升高,使人的脑膜充血,大脑皮层缺血而引起中暑,空气中湿度的增强易诱发中暑;在公共场所、家中,人群拥挤集中,产热集中,散热困难,也会引起中暑。中暑症状为:(1)发热、乏力、皮肤灼热、头晕、恶心、呕吐、胸闷;(2)烦躁不安、脉搏细速、血压下降;(3)重症病例可有头痛剧烈、昏厥、昏迷、痉挛。按照高温作业分级标准的规定,作业地点平均气温高于35以上的作业为高温作业,为防止中暑,必须采取本条款规定的有关措施。5.7 防汛5.7.1 汛期是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我国汛期主要是由于夏季暴雨和秋季连绵阴雨造成的,
19、时间大致在每年5至9月,一般在6月份进入汛期。从全国来讲,汛期的起止时间不一样,主要由各地区的气候和降水情况决定。南方一些地区受梅雨季影响,入汛时间较早(4月中下旬或5月初),结束时间较晚;北方入汛时间较晚,结束时间较早。汛期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时时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应做好防汛工作。水利水电工程渡汛是指从工程开工到竣工期间由围堰及未完成大坝坝体拦洪或围堰过水及未完成坝体过水,使永久建筑不受洪水威胁。施工渡汛是保护跨年度施工的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期间安全渡过汛期,而不遭受洪水损害的措施。此项工作由业主负责计划、组织、安排和统一领导。5.7.2 制定施工防洪、渡汛方案,需根据已确定的当年防洪渡
20、汛标准,制定渡汛规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渡汛标准论证,大坝及泄水建筑物安全鉴定,非常泄洪设施、防汛组织、水文气象预报、通讯系统、道路运输系统、防汛器材及抢险救灾等内容。5.7.3 编制防汛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针对洪涝的威胁,为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的损失,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防御洪涝,迅速、及时和有效地控制险情。防汛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应包括1.所在流域概况。2工程排疏能力简介。3.历史灾害情况。4.风险分析。5.组织机构。6.机构中各组成单位职责。7.启动应急预案的流程。8安全渡汛措施。9.通讯联络。10.抢险物资准备。5.7.4 水文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是防汛应急预案及时启动的前提条件。因此,各
21、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5.8 施工排水5.8.1 施工排水量根据工程规模、排水时段确定相应的洪水标准,进行开挖区域外岸坡截水沟排量计算;开挖区域内因暴雨形成的排水量计算;基坑排水量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可参阅有关专业书籍)。这些计算是施工排水系统布置和抽排水机具选择的依据,不可缺少。5.8.2 施工排水系统的布置,应根据设计要求,及其施工条件选择适当的排水方式和设备,以保证施工排水的需要。5.8.3 动力电源是保证施工排水的关键。设立独立的动力电源可不受外界用电的干扰。对个别地方供电不足和不可预见情况的发生,设立自备电源应对措施是必要的。5.8.4 施工排水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本标准6.2、6.
22、4、6.5章节的有关规定。5.8.5 施工排水系统施工结束后,要逐一检查验收,其目的是在检查验收施工质量的同时,检查系统是否满足安全要求。5.8.6 施工排水设备及设施所地理环境一般较差,排水沟、集水井经过一段时间使用由于污泥淤积、杂物堵塞,而失去排水作用。因此,强调排水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是非常必要的。5.8.7 施工排水系统是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及其它施工作业的基本保证条件之一。因此,在编制施工排水系统施工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应充分了解工程属性和工程特性,注意施工排水布置与其它工序的衔接关系,做到单项布置与排水系统和主体工程布置相结合。2 熟悉工程所在地的水文、气候、降雨、地下
23、(表)水等情况,尽可能地利用地形,减少系统布置的工程量。3 掌握规范要求,确定适合的排水导流方案,选择适当的排水方式,并符合技术标准。4 满足环境保护要求。5.8.8 在进行地质开挖中由于地表或地下水的作用,常会遇到因水的侵蚀而发生塌方等情况。因此,本条专门对土方开挖施工排水做出基本要求,具体开挖施工排水与降水技术要求参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手册(土石方工程)第三章第二节的相关内容。5.8.9 石方开挖工区排水布置方式有岸坡截水沟、工作面集水坑、基槽明沟、分层明沟等。布置方式选择要充分考虑施工实际及适用的条件。本条主要从排水布置及安全方面提出基本要求。5.8.10 过坡排水尤为重要。若措施不当,可
24、能造成滑坡、塌方等危害,直接危及人身和设备,且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边坡施工排水常用措施有:周边截水沟、排水沟、坡面排水孔、跌水与急流槽、暗沟、渗沟及衬砌墙后边坡排水管网等。本条从边坡排水措施设置及施工要求做出了相关基本要求,其具体要求应参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执行。5.8.11 地下厂房洞室群施工时,产生的废水有:开挖期间机械设备、机具等产生的油污和含氮氧化合物的废水、混凝土施工时产生的废水等。对废水中的油污要清除,后经沉淀将水排走,废水中的氮氧化合物目前还没有特别的处理办法,一般可稀释排放。5.8.12 本条主要是对砂石骨料开采场地排水的一般要求,对于砂石料堆放场地的排水要求,应遵照本节的相关规定
25、。5.8.13 土质料场的排水强调以截为主,其考虑有两个原因:一是防止山洪和地表水对开挖区的冲刷和侵蚀;二是采用截断地表(下)水路径措施,可降低排水量及成本。5.8.14 基坑经常性排水方法主要有明沟排水、深层(管井)排水、井点排水等方法。当从专项层直接排水无破坏性渗透变形时,可采用明沟排水法;砂砾石强透水层地基宜采用深层排水法;一定条件下,土层地基也可以采用这一方法;砂层特别是“流砂”地基应采用井点排水。对渗水量大的深基坑则采用辐射井排水方法可取得理想效果。5.9 文明施工5.9.1 文明施工包括文明环境条件和文明作业行为规范二项内容,是水电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和保证措施。因此,必须整体规
26、划,建立组织机构。根据经验和现行作法,在业主的领导下,可单设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也可与“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5.9.2 创建文明企业、文明工区是文明施工的基本目标。本条款引自国电水162号水电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其经费来源从安全技术措施补助费中开支。5.9.4 本条款规定了施工现场文明生产应达到的基本条件。本条款引自水电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二条。5.9.5 本条是为了纠正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在作业的过程中常见的不安全行为和习惯性违章做出的安全文明作业规定。5.10 现场保卫5.10.1 参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421号),规定了水电施工现场保卫
27、的方针和基本原则;其重点是突出保护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和财产不受损失。5.10.35.10.4 项目施工实行业主负责制。现在保卫工作必须由项目业主统一领导。本条款参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分别规定了业主及参加施工的各单位的现场保卫工作的职责和任务。5.10.6 封闭管理解释见本章5.1.1的条文说明。施工现场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施工,如果因为人为的破坏或重要设施、设备被盗,会对工程的进度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这些部位实施小范围的“小工地”管理。5.10.7 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本条所列均属此范畴。本条款按照企业事
28、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四条,结合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的实际制定。6 施工用工、供水、供风及通信6.1 施工用电的基本规定6.1.2 电工是指符合国标GB 5360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人员,并持有有效期内的考核技术证件者。6.1.5 主要参照GBJ 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SDJ 6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考虑到土建工程在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杆延伸至架具外的操作因素,确定最小安全距离。6.1.66.1.7 参照GBJ 61工业与民用35KV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以及GB 511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最小安全距离,以确保车辆、设备及人身安全。6.1.8
29、 参照GBJ 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水电施工现场各类管道沟槽的开挖情况确定最小间距,以确保电路的运行安全。6.2 接地与防雷6.2.1 参照IEC-3建筑物电气装置的一般性能估计和GBJ 65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结合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而制定,可以更有效地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发生。6.2.26.2.3 本条款对施工现场的电气金属外壳规定了应作保护接零和可不作保护接零的具体内容。6.2.6 本条参照JGJ 16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对移动式发电机带电的电气设备有关保护规定而制定。因施工现场移动式发电机使用较多,使用位置变化大,周围环境较为复杂,故其接地要求应严格。6.2
30、.27 参照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和GBJ 57建筑防雷设计规程的要求,结合全国各地的年平均雷暴日分布规律和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的高度,规定装设防雷装置。6.3 变压器与配电室6.3.3 参照GBJ 54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及GBJ 53工业与民用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结合水利水电施工现场情况,规定了配电室位置的选择和环境条件要求、接地要求以及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的保护措施,确保维护、操作安全。6.3.5 参照JGJ 16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考虑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规定了防止火灾的严格要求,发电机组电源与外电源线路的电气隔离措施及必须设置独立保护零线系统和发电机组安
31、全正常并列运行的要求。6.4 线路敷设6.4.2 规定了施工现场架空线路的线材要求和导线的截面的选择要求,由于施工现场用电量的不确定性和施工环境影响,规定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本条款引自JGJ 4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架空线路的有关规定。6.4.3 参照GBJ 61工为与民用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较为适应水利水电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规定了架空线路与接近线路、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6.4.5 本规定参照JGJ 4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缆线路,规定了电缆线路铺设方式、铺设环境条件要求以及电缆接头的操作、固定等安全技术要求。6.5 配电箱、开关箱与照明6.5.1 本
32、规定是考虑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动力负荷不稳定频繁出现动力线路故障的情况,为了保证安全照明而作出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分别设置的原则。6.5.3 本规定参照JGJ 4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气装置的选择,根据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规定了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的装置原则和配合关系以及检测仪表设置要求;强调分级设置漏电保护器,使配电系统从始端到终端都有漏电保护,避免可能发生的误操作。6.5.66.5.7 本规定考虑到水利水电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的具体情况,并参照JGJ 4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开关电气与被控制用电设备特性的配合关系,确保开关能够安全、可靠地通断被控主电
33、路;同时还规定了配电箱和开关箱进、出导线的合理位置规则和防护措施;对流动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导线强调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增加了导线的机械强度和绝缘防护能力,以适应其工作条件。6.6 电动机械与手持电动工具6.6.2 对于施工现场的大型电动机械、钢滑升模板以及高大的金属支架和操作平台,为确保用电安全,着重强调必须按本章6.2.8条接地电阻值作重复接地。6.6.3 电缆的选择应符合GB 1169通用橡套软电缆和GB 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6.6.6 规定了I,II,I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原则和使用条件以及手持电动工具本身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条引自J
34、GJ 4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手持电动工具。6.7 施工供水施工现场供水系统主要提供工地施工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对不同用水应根据施工现场总体布置进行规划,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设计。泵站及管路的安装应执行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DL 5335.2第13章第13.3节和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DL 5335.2第16章16.4节供排水系统设备安装的有关规定。本节重点是针对水质及取水设施使用提出一般安全规定。6.7.16.7.2 参照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生活用水的使用、水源及取水点的控制区和周围环境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生活用水质量符合
35、标准。6.7.3 泵站有固定式、缆车式和浮船式几种类型,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选用,其吸水方式基本相同。本条规定主要是防止水下管网损坏,造成停水和水质污染事故。6.7.4 本条对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的水质分别提出了安全要求,以及定期化验的规定。6.7.56.7.6 参照DL 5335.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移动式泵站的安装、使用要求,对牵引设施的固定、安全装置、标志等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6.7.13 泵站及管路安装应遵守的相应安全技术规程见本节说明。6.8 施工供风6.8.16.8.2 水电工程施工用空气压缩机站,一般为施工用临时设施。故此,站房的建设应遵循投资少、投产快、安全适应
36、的原则;本条款以控制自然灾害、生产性危害及噪声对人员的影响(特别是生活区),对站址的选择提出的基本要求;为提高供风效率,站址宜尽量靠近用风量大的作业场所。6.8.46.8.7 针对机房内的设备布置、防暑、降温、防噪音措施以及安全通道,参照有关规定提出的具体要求。6.8.8 安全阀、压力表等是保证空气压缩机安全运行的主要安全附件。必须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6.8.10 参照建筑机械使用手册第二篇第一章空气压缩机及空气压缩机站的有关要求,对空气压缩机冷却循环用水的水质、水压及水管安装提出的安全要求。6.9 施工通信6.9.4 本条从通讯工程建设标准汇编中摘录。是为机房内的通讯设备,创造一个良好的
37、工作环境,因其中电器部件对温度和湿度要求较高,如所架放的天线超高时,应报经航空部门审批。无线通讯设备所使用的频段、波长、功率大小,需要经过当地无线电委员会审批。6.9.5 消防要求,主要是指人员的逃生和灭火要求。6.9.8 地板水平要求较高,是为了便于通讯设备的布放,地板支柱接地良好,可以消除机房的静电,地板系统电阻也就是绝缘电阻值。6.9.9 本条目的是为确保通讯机房与安保部门的通讯畅通,以防不测之需。6.9.10 本条引自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以前农村广播线为节省材料,常用单线传输,用户端再接一根地线来构成广播线回路。这样既不安全又降低了传输效果。广播网的用户线电压30v,是相
38、对安全电压,不易对人员造成伤害。6.9.12 通讯电缆每200m左右接地一次,是针对在雷电时,释放在线路上的电流以消除对通讯设备的损害。6.9.13 加装的保护设备,是为了防止线路的高电压和长时间的弱电流对通迅设备的破坏。6.9.14 通讯明线线路不应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因为用杆架设容易造成电力线的故障也会影响通讯质量并构成安全隐患,但在临建工程中,如果需要同杆架设时应要特别注意严格控制要求,提高安全系数。6.9.15 接地线是为释放线路上的电流,接地电阻如大于10时,起不到保安作用。每隔1000m做一次绝缘是避免在线路上产生回路电流,危及设备和人员。6.9.18 对特殊部位最易造成的危害应重
39、点提防,这是长期通讯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7 安全防护设施7.1 基本规定7.1.1 参照GB 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对栏杆的制作要求做出规定,目的是为了防止人员失稳而坠落。加挡脚板是为了防止高处零散物件坠落伤人。7.1.3 安全网距工作面过高会导致人员坠落后冲击力过大而可能使安全网破损失去保护作用,安全网水平投影面积过小导致安全网防护面积过小而可能失去保护作用。因此,做出本条规定。7.1.67.1.7 为了防止车辆因误操作导致车辆坠毁而规定在悬崖、陡坡处的机动车道路,倒渣场、出料口的临空边缘设置安全墩。7.2 高处作业7.2.17.2.2 高血压、心脏病、神经病等生理
40、病症发作时会引起高处作业人员头晕,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而导致高处坠落。煤气、烟尘等有害气体也会导致高处作业人员头晕而导致高处坠落。因此规定严禁有高处作业禁忌症的人员高处作业,严禁在缺乏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煤气、烟尘等有害气体环境中进行高处作业。7.2.37.2.4 参照JDJ 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第3.1.1条及4.2.1条,对临空作业和悬空作业做出安全操作规定,目的是防止人员坠落。7.2.77.2.15 为了防止人员坠落、落物伤人而做出的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定。7.2.16 根据GB 36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高处作业的级别分为一级高处作业(坠落高度2m5m)、2级高处作业(坠落高度
41、5m15m)、3级高处作业(坠落高度15m30m)、特级高处作业(坠落高度30m以上)。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又包括以下几个类别:1.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险的高处作业称为
42、抢险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都是在恶劣的环境中进行的高处作业,比一般高处作业更容易发生坠落事故。因此,在特殊高处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可靠的安全措施,可靠的通讯装置。7.2.17 石棉瓦、木条板等轻型或简易结构强度较低,结构设计时未考虑人在上面行走的安全。因此在这些结构上施工时必须先做好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7.2.19 本条系参照JGJ 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而制定。7.2.21 三级、特级、悬空高处作业的解释见本节7.2.16说明。这些高处作业危险性大、很容易发生坠落,因此在这些作业前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
43、全技术交底。7.3 施工脚手架脚手架是指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用于上料、堆料与施工作业的临时结构架。7.3.17.3.3 规定了脚手架设计、施工、验收的程序。脚手架的安全关系到所有在脚手架上工作的人及脚手架下行走的人的安全,因此脚手架的设计、施工、验收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7.3.47.3.5 参照JGJ 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对脚手架的材料、结构形式、连接形式等做出了具体要求,目的是保证脚手架的安全使用。7.3.9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经过按GB 5036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并持证上岗。7.3.20 平台脚手板出现空隙、探头板、搭接长度过小、松
44、动等现象时会造成人员踏空、踩翻脚手板而发生事故。因此对脚手板做出本规定。7.3.21 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和拆除部分杆件,会改变结构的受力、结构的刚度,影响脚手架的稳定和安全使用。7.3.227.3.26 参照JGJ 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目的是保证脚手架拆除时的安全。7.4 施工走道、栈桥与梯子7.4.1、7.4.2、7.4.3、7.4.8 取自实践经验,为防止人员滑倒、摔伤而制订。7.4.107.4.13 钢扶梯、钢爬梯、简易木梯的制作要求分别参照GB 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 7059.1移动式木直梯
45、安全标准中相关规定,目的是保证梯子的安全使用。7.5 栏杆、盖板与防护棚7.5.17.5.7 栏杆、盖板、防护棚的制作要求分别参照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制订,目的是保证栏杆、盖板、防护棚的安全使用。7.6 安全防护用具7.6.17.6.3 分别参照GB 2811安全帽、GB 2812安全帽试验方法、GB 6095安全带、GB 6095安全带检验方法、GB 5725安全网,对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的生产厂家、检查与试验质量标准及检查试验周期做出了规定,目的是保证安全带、安全帽及安全网的安全使用。7.6.7 安全电工用具及防护用品的性能好坏直接关系到使
46、用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使用,并定期检查,以保证使用人的安全。本条文参照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制订。8 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运行8.1 基本规定8.1.1 大型水电工程施工生产设备主要有砂石料生产、混凝土生产、门(塔)机、缆机、塔(顶)带机等,其安全性能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进展,本条要求施工生产使用的大型设备安全技术资料齐全,产品(设备)符合国家安全规程规范的规定。8.1.2 本条规定了设备安装的基本要求。8.1.3 本条要求设备的基础牢固稳定,防止设备自重、荷载在运行中因振动而移动、倾倒、翻塌。8.1.4 本条设备转动的裸露部分指设备的转动、传动部件部分或全部裸露在外面,容易造成人员不慎触及而受到伤害。采取网罩、挡板,栏杆是为了避免人体接触转动传动部件。8.1.6 脚手架是水电工程施工临时设施,不能作为设备的固定稳定体和承重的载体。8.1.7 指示仪表反映设备运行的各种状态,是操作人员安全正确使用设备的主要依据。各种制动、限制、连锁装置确保设备运行控制在安全的范围内,因此,这些仪表和装置必须是合格产品,并定期检查、检验、维护。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