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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目 录第一章总则3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3第二条规划依据3第三条规划成果3第四条(强制性)法律性规定3第五条规划原则3第六条规划期限4第二章风景区性质与规模4第七条风景区性质4第八条风景区边界调整原则4第九条(强制性)风景区规模与范围4第十条外围保护地带规模与范围4第十一条风景区环境容量4第十二条风景区常住人口4第十三条
2、风景区游人量预测4第十四条床位与服务人员规模4第十五条风景区人口规模5第三章 风景资源评价5第十六条景点分级评价5第四章总体布局5第十七条总体布局5第十八条水上动感景区5第十九条生态林地景区6第二十条田园风光景区6第二十一条景点规划6第五章保护培育规划6第二十二条(强制性)功能分类保护6第二十三条(强制性)功能分区保护要求7第二十四条(强制性)分级保护7第二十五条(强制性)分级保护要求7第二十六条保育措施8第六章核心景区规划8第二十七条范围划定8第二十八条保护措施8第二十九条湖中岛环境保护及利用8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9第三十条游赏内容组织9第三十一条游览交通方式9第三十二条配套导游设施9第八章游
3、览设施规划9第三十三条游览设施配置原则9第三十四条游览设施分类10第三十五条游览设施分级布局规划10第九章典型景观规划10第三十六条规划原则与目标10第三十七条典型景观界定10第三十八条湖体景观规划10第三十九条植物景观规划措施10第四十条建筑景观规划措施10第九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11第四十一条总人口预测11第四十二条居住强度控制11第四十三条布局规划11第四十四条村镇建设用地控制11第四十五条村镇建设风貌控制11第十章植被规划11第四十六条植被分区11第四十七条树种规划12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12第四十八条风景区道路交通规划12第四十九条风景区旅游线路规划13第五十条风景区交通站场规划13第
4、五十一条风景区旅游车与交通设施14第五十二条风景区航道与码头规划14第五十三条风景区非机动车道路规划14第十二章 基础设施规划14第五十四条供水规划14第五十五条排水工程规划15第五十六条供电规划15第五十七条电信设施规划15第五十八条燃气规划16第五十九条环卫工程规划16第六十条绿色能源规划16第十三章 四线及古树名木保护规划17第六十一条规划目标17第六十二条四线规划17第十四章 风貌规划17第六十三条风貌规划原则17第六十四条风貌分区17第六十五条水上动感景区风貌控制18第六十六条田园风光景区风貌控制18第六十七条生态林地景区风貌控制18第十五章分期发展规划18第六十八条近期建设18第六
5、十九条远期建设19第十六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19第七十条经济发展战略19第七十一条产业引导19第十七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19第七十二条土地利用原则19第七十三条土地利用分类19第十八章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20第七十四条规划原则20第七十五条环境目标及评价标准20第七十六条环境保护与生态分区20第七十七条规划协调措施20第七十八条水土保持措施21第七十九条环境保护措施与质量标准21第八十条水环境监管与预警22第八十一条消落带处理措施22第十九章防灾规划及预警机制23第八十二条防灾体系建设23第八十三条防洪规划23第八十四条抗震规划23第八十五条地质灾害防治23第八十六条地质灾害预警机制23第八十七
6、条病虫害防治24第八十八条消防规划24第八十九条安全保障规划25第二十章 附则25第九十条本规划自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原规划同时作废。本规划是指导长寿湖风景名胜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由长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规划编制目的为了解决战略性重大新项目入驻的急迫要求,优化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景源体系建设,保障风景区统筹城乡发展资金,协调各相关规划;全面有效发挥风景区的功能作用;特编制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3、中华人民共
7、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6、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7、建设部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1993);8、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1994);9、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2000);10、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99);11、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2年) ;12、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13、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14、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1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2004
8、);17、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18、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2008);19、长寿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20、长寿区区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08-2020); 21、重庆长寿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境改善规划;22、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23、垫江县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24、垫江县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三条 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组成,其中文本与图纸具有法律效力,第四条 (强制性)法律性规定本规划适用于重庆市长寿湖风景名胜区。凡在本规划区内从事各项规划编制、进行
9、城乡规划管理和开展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第五条 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原则优先保护风景区自然山水、生态和景观敏感地区,维护和强化山水格局的连续性,以及区域原有物种多样性。2、区域协调、科学发展原则解决风景区人与资源以及资源各要素之间配置的空间关系与时间序列。协调各景区及村镇面临的环境保护、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等矛盾,促进旅游业与农业、渔业等其他产业的良性互动。形成环境互补、产业互动的共同发展格局。3、合理利用、统筹兼顾原则统筹城乡用地和空间布局,充分挖掘和利用风景区生态景观资源、乡土文化资源和土地空间资源,合理开发景区景点游览项目。4、弹性递进、持续发展原则坚持以人和自然和谐为风
10、景区发展主线,通过合理分期、科技和体制创新以及弹性递进的方式发展经济,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第六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0-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远期为2016-2030年。第二章风景区性质与规模第七条 风景区性质以“湖、岛、山”山水风光为核心,自然和人文景观协调统一,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湖泊型市级风景名胜区。第八条 风景区边界调整原则1、以上一轮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基础,充分结合风景资源调查、评价,对原有景点、景区状况进行分析、论证。2、向北、向东适度扩大风景区范围,最大限度对长寿湖来水进行保护和控制。同时以长寿湖湖面常年水位线为基础,
11、向外延伸50-200米作为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滨湖边界的界定依据。3、尊重地方发展的客观实际,西部适度收缩,将现状场镇建设用地划出风景区范围,以区域统筹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保护与发展的矛盾,让地方适度发展为风景区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支持。4、结合自然地形如山脊、山谷、溪涧、道路、山麓、乡村界等进行划分,以便于定位立界与行政管理。5、在遵守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参考生态敏感度分区法、山脊线法、视域控制法、行政区划法等风景名胜区划界常用方法,由此确定长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核心景区范围。第九条 (强制性)风景区规模与范围1、东部界线为(自北向南):垫江县三溪镇玉溪村至垫江县三溪镇桃花村县道-长寿区界-福胜村界。
12、2、南部界线为(自东向西):福胜村界-大胜村汇水线-长寿湖岸线后退100-400米-谷黄村界。3、西部界线为(自南向北):谷黄村界-太和村、龙合村、金明村、等4村汇水线-木耳村界。4、北部界线为(自西向东):木耳村界-青云场界-龙溪河下段两侧后退200米-长寿区界-垫江县白家镇烟坡村界-垫江县白家镇鸿鹤村界-垫江县白家镇静峰村界-垫江县三溪镇陵村、杨柳村、黄桷村界-垫江县三溪镇玉溪村至垫江县三溪镇桃花村县道。本次规划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总用地面积为266.73平方公里,包括长寿湖水面65平方公里。第十条 外围保护地带规模与范围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集中分布于风景区北侧,包括垫江县包家镇甄桥村部分村域;
13、白家镇烟波村、鸿鹤村、静峰村、从林村部分村域;三溪镇车长湾村、登陵村、杨柳村、古佛村等部分村域范围。总面积约38.25平方公里。第十一条 风景区环境容量风景区日环境容量为1.1万人/天,其中田园风光景区2500人/天,水上动感景区6500人/天,生态林地景区2000人/天,风景区年环境容量为363万人/年,其中田园风光景区82.5万人/年,水上动感景区214.5万人/年,生态林地景区66万人/年. 第十二条 风景区常住人口预测风景区近期2015年常住人口4.5万人,远期2030年为3.1万人。第十三条 风景区游人量预测风景区近期2015年游人总量为140万人次年,远期2030年游人总量为350
14、万人次年。第十四条 床位与服务人员规模1、旅游床位规划近期2015年配套旅游床位数为580床,远期2030年旅游床位数为730床。2、旅游从业人员数量预测近期2015年旅游直接从业人员为2900人,规划远期2030年旅游直接从业人员为3650人。第十五条 风景区人口规模风景区总人数为常住人口人数、游人人数及旅游从业人数的总和。预测近期2015年风景区人数为145万人,2030年为354万人。第三章 风景资源评价第十六条 景点分级评价依据长寿湖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的特点,参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中风景资源评价指标层次表的有关规定,对所选评价指标进行权重分析,并作出景点等
15、级评价。(1)一级景点(1个):长寿湖。(2)二级景点(2个):长寿湖大坝、万寿万胜林地。(3)三级景点(5个):大坪岛、寿山、古栈道、团三堡、高峰岛。(4)四级景点(11个): 浴滨岛、瀛洲、蓬莱、壶梁、方丈、心悦岛、心印岛、连理岛、翡翠岛、风雨亭、沙石镇田园风光。第四章总体布局第十七条 总体布局采用“一心两翼”空间布局结构。1、“一心”:长寿湖主体水域形成的水上动感景区是风景区的核心,是未来发展建设重点。可进行赛龙舟、游艇竞技、水上休闲、水中观山等多种水上游赏项目建设。2、“两翼”:指田园风光景区和生态林地景区,根据各自景观资源特色组织开发休闲养生、野外生存、山寨篝火、岛上湖浴、森林浴、农
16、家乐等游赏项目。第十八条 水上动感景区1、景区范围长寿湖主体水域及沿岸、大坪岛、高峰岛、大坪岛、壶梁、方丈、瀛洲、蓬莱、心悦岛、心印岛、连理岛、翡翠岛等。景区总面积90.01平方公里。2、功能定位以水景为主。包括水上休闲、旅游度假、野外活动等。3、主要景点长寿湖主体水域、高峰岛、古栈道、风雨亭、大坪岛、壶梁、方丈、瀛洲、蓬莱、心悦岛、心印岛、连理岛、翡翠岛。4、规划总体思路以水上游赏、体验和娱乐项目为主、沿岸景点观光为辅的核心景区;景区内25度以上的耕地退耕建设风景林,改善植被结构,营造多层次森林群落。长寿湖水上活动区域必须在水源取水点保护区以外。5、建设重点与控制措施(1)长寿湖主体水域水上
17、运动和休闲游览项目主要场所。沿岸为生态保护地带,进行植被恢复。对不稳定山体和湖岸加以维护,并禁止游人进入。在长寿湖中心岛屿附近设置水上救援中心。(2)大坪岛、高峰岛以田园度假休闲为主。配置小卖部、餐饮店、文化娱乐、生态厕所,电话亭等设施,为水陆交通旅游线路转换的游客提供服务。(3)心印岛、连理岛、翡翠岛、心印岛沿岸线建设阳光浴场,形成岛屿休闲圈。保持各岛植被丰富,在满足环境容量条件下组织旅游项目。第十九条 生态林地景区1、景区范围翡翠岛以北的长寿湖小河流域及沿岸陆地部分,包括云集镇以北,万胜、万寿林地区域。景区总面积89.99平方公里。2、功能定位以植被景观为主。休闲运动、森林公园、野外宿营、
18、狩猎等。3、主要景点万寿林地。4、规划总体思路游赏项目必须考虑水源保护。加强原生林地保护,控制车辆和游人量,规划必要的步行游览路线。5、建设重点与控制措施(1)万寿林地风景区天然林区之一。保护现有林地资源,加强封山育林和植物造景,突出山脊轮廓线和制高点。林地边缘可设森林浴、野外宿营、人工狩猎区等游赏项目。林地入口设景区出入标志,并在交通主要节点处设导游小品。第二十条 田园风光景区1、景区范围大河流域北部,以及沿岸陆地部分。总面积86.73平方公里。2、功能定位以田园风光体验为主。田园风光游览、水上漫游、野营等。3、主要景点沙石镇田园风光。4、规划总体思路规范和引导农家乐活动,恢复田园风光景观资
19、源,合理组织水上路线,限制游赏项目内容和强度。5、建设重点与控制措施依托农业高科技观光园建设村庄特色风貌区,旱地农业示范园、立体农业示范园,安排科研人员定期举办生态农业普及知识讲座,并安排专职导游进行全程讲解,游客参与庄稼采栽,体验农夫感受。改造现有民舍,形成田园风格。第二十一条 景点规划结合景点分级评价,以分类指导,优化保护,突出特色原则为指导,规划景点建设见附表一。第五章保护培育规划第二十二条 (强制性)功能分类保护1、自然景观保护区包括环湖消落带、常年水位线外延100-400米、高程330-350米之间的区域,北部的大河和小河流域源头水地区、东部自然植被较为完整的山体。总面积约82.20
20、平方公里。2、风景游览区包括高峰岛、大坪岛、浴滨岛、三台堡、寿山、壶梁、团三堡等群岛或半岛,小河流域的心印岛、心悦岛、连理岛、翡翠岛,万寿林地游览区。总面积约12.83平方公里。3、风景恢复区包括风景区边缘自然植被稀疏、易诱发地质灾害、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相对的严重地区。总面积约51.17平方公里。4、发展控制区风景区范围内除湖面以及以上三类以外的用地,总面积约55.53平方公里。第二十三条 (强制性)功能分区保护要求1、自然景观保护区严禁开山取石及破坏自然植被、山体和湖岸的行为。严格限制开发建设活动,除少量旅游接待、景点建设、安全防护和生态修复建设以外,不得安排其他无关建设设施。控制游人有序进
21、入,可配置必要步行游览设施和环保型交通工具;除已规划控制过境交通线路外,其他区域严禁机动交通工具及其设施进入。2、风景游览区严禁开山采石、污染环境。可适度开发利用资源和安排游赏项目。应调控游人规模、机动交通及旅游设施配置,并分级限制当地居民活动进入。严格控制本区建筑设施性质、规模、体量、高度、色彩、风格等。3、风景恢复区恢复、培养、抚育、涵养和保持自然生态环境。引导、控制村民垦殖类型和垦殖强度,减少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杜绝破坏性生产活动。搬迁、合并小型居民点,限制游人和居民活动。4、发展控制区可准许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安排与风景区性质与容量相一致的各项游赏设施及服务基地,安排生产、经营管理
22、等设施,但应该分别控制各项设施的规模与内容。禁止开山采石、乱砍乱伐、破坏山体、污染环境、毁林开荒。第二十四条 (强制性)分级保护长寿湖风景名胜区依据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与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生态敏感度分析结果以及对风景区生态环境全面保护和适度开发的要求,进行了分级保护规划,共分为三级保护,另设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对不同级别的保护区域,强调保护对象的价值和级别特点,突出其分级作用,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1、一级保护区在一级景点和景物周围划出一定范围与空间作为一级保护区,以一级景点的视域范围作为主要划分依据。对应分类保护中的全部自然景观保护区81.48平方公里,以及湖心的大坪岛、三台堡、寿山、壶梁
23、、团三堡等风景游览区6.56平方公里。总面积为153.49平方公里。2、二级保护区在景区范围内,以及景区范围之外的非一级景点和景物周围划为二级保护区。对应分类保护中除纳入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风景游览区6.17平方公里和全部风景恢复区53.74平方公里。总面积为57.71平方公里。3、三级保护区是一、二级保护区以外,风景区范围以内的所有区域。对应于分类保护中的发展控制区,总面积为55.53平方公里。4、外围保护地带位于风景名胜区北侧,规划范围外围200-1000米范围内,包括垫江县包家镇甄桥村部分村域;白家镇烟波村、鸿鹤村、静峰村、从林村部分村域;三溪镇车长湾村、登陵村、杨柳村、古佛村等部分村域范围
24、。总面积约38.25平方公里。第二十五条 (强制性)分级保护要求1、一级保护区严格保护区内山体、水体、植被、动物,实施针对性的自然保护措施。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乱砍滥伐和开山采石。严格控制游人规模和活动性质。加强当地居民和游客的自然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集雨范围内营建水源涵养林,严禁污水、污物直接排入水体,保护水源环境。除必要的生态修复、安全防护、观景服务、景点设施外,不得修建其他任何建筑构筑物。2、二级保护区可开展强度较大的旅游活动,设置少量旅游接待设施,控制其体量、风格和选址,不得设置与风景游赏无关的设施。严禁乱砍乱伐,破坏景观、污染环境,25度以上山地退耕还林还草,保持水土、保护生态平衡;
25、保持地形、地貌特色,不得开山采石。3、三级保护区减少生产用地农药、化肥的使用,不得建设发展产生各种污染或破坏环境的乡镇企业和项目,加强旅游服务点和农村居民点污水污物的处理,严禁直接排放。退耕25度以上坡地,在主游线视线范围建成茶、果等经济林或风景林。按规划控制村镇和旅游服务基地建设规模。4、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应当与风景名胜区景观相协调。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内从事破坏资源、影响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活动。外围保护地带的重要地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不得出让土地。外围保护地带内的林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抚育管理,不得随意砍伐。第二十六条 保育措施1、以立
26、法或政府令形式,保证保育规划具体实施,使现有景观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2、设立各级风景管理机构,依法加强管理。3、加强对现有居民点的控制和管理,严禁乱扩、乱建以及破坏风景区行为。4、景区内建设严格按规划进行,严防破坏景区资源的建设行为发生。第六章核心景区规划第二十七条 范围划定核心景区包括规划区内长寿湖湖面,以及规划中确定的部分自然景观保护区。核心景区范围:西部从北到南为风景名胜区边界青云场岩角湾六角寨老鹰沟熊家巷子土地坡武家湾漆树咀景区边界线余佳湾王家寺陈家岩粉房焦家下湾;南部从西向东为黑石坡柏林湾竹林湾大燕窝;西面从北至南为小燕窝黑竹林大沙磅屋基湾;北部从东到西为双桂湾皮家岩岳家沟龙颈
27、湾坝子坡汪家冲桐子湾新店沙罐岩白沙岭葫芦岩大寨门岩口湾赵家湾周家冲咀下湾柑子园景区边界线。规划总面积146.48平方公里,其中包括自然景观保护区81. 48平方公里;长寿湖湖面面积65.00平方公里。第二十八条 保护措施1、核心景区的保护重点是长寿湖水环境质量,以及湖区两岸良好的动、植物资源。必须严格按照自然景观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的相应保护措施实施,稳定长寿湖生态环境系统。2、核心景区应该立桩定界,明确核心景区界线及范围。3、在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4、对核心景区内不
28、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与核心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限期进行整改,分别做出搬迁、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处理措施。5、建立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系统,严格实施对核心景区保护、规划以及建设活动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破坏景观和生态环境的行为。6、加强宣传,使游人和当地居民自觉、主动地参与保护工作。第二十九条 湖中岛环境保护及利用1)污染控制方案在服从产业调整规划和打造生态旅游的基础上,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岛上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宾馆饭店进行综合整治,实行严格管理和检查,处理后的低污染水得到充分利用,达到水资源的循环使用,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排放于长寿湖的水体质量必须达
29、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9781996)一级标准;在旅游区内布设垃圾收集清运系统,确保固体废弃物有效的收集处理。景观岛屿建设用地容积率小于0.05,建筑檐口高度小于12米。2)风景岛外围污染拦截带在风景岛的外围,防洪最高水位线以上10-20m地段,建立污染拦截带,建立自然植物带,对进入长寿湖的污水进行净化,使入湖水体水质得到显著改善。为了充分体现风景游览区岛屿的景观效果,实现污染拦截带与岛屿的景观相协调,污染拦截带种植的植物宜选择景观效果好的物种,最终实现生态净化和景观,美化的双重功能。3)高峰岛原生态植被保护力方案高峰岛上建有度假村,在旅游旺季时游客较多,污染严重。因此,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
30、,要加强对岛上旅游业的管理,禁止随意丢弃、堆放生活垃圾,禁止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实现旅游污染的零排放。加强对岛上原生态植被的保护与管理,禁止对原生态植被进行破坏。4)安顺岛生态岛屿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将安顺岛作为示范基地,开展生态岛建设,生态岛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各种旅游污染进行处理并进行综合利用。对宾馆、酒店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实现污水100收集,处理后的达标排放水用于花木浇灌、中水回用等资源再利用,最终实现生态岛的自身良性循环和污染物的零排放。在此对游客进行环保知识教育和普及,为生态岛建设的推广提供示范。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第三十条 游赏内容组织1、水上动感景区核心游赏区之一。景区的主景为
31、长寿湖水面及沿岸、大坪岛、高峰岛、大坪岛、壶梁、方丈、瀛洲、蓬莱、心悦岛、心印岛、连理岛、翡翠岛等景点,景观以水景为主。游赏项目根据其自身特点安排揽胜、摄影、游戏娱乐、水上水下活动、垂钓、寄情、日光浴、民俗节庆、野营露宿、疗养等内容。景区内主要设施集中在大坪岛与高峰岛。2、生态林地景区重要游赏区。景区的主景为万胜、万寿林地,景观以生景(森林、植物生态类群)为主,兼有水景(小河流域水面)。游赏项目安排运动休闲、探险、森林浴、野营露宿等内容。景区主要设施集中布置在福胜村、雷祖村、万寿村和飞龙村。3、田园风光景区重要游赏区。景区的主景为沙石镇南部原有农田,景观以人文景观(建筑、风物)为主,兼有大河流
32、域的水景。游赏项目根据景区特点安排劳作体验、消闲散步、郊游野游等内容。景区主要设施集中布置在仁和村、兴隆村和龙合村。第三十一条 游览交通方式以乘船和车行两种方式为主,部分景区地段通过步行进行游览。第三十二条 配套导游设施1、标志系统(1)长寿湖风景名胜区参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标志设立标准(试行)要求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标志和标牌,标志标牌应醒目、简洁、大方。渝万高速公路长寿桃花溪和合兴出入口应设长寿湖风景名胜区引导性标志。(2)各景区入口标志:田园生态景区设在进入龙合村的公路旁,以及刘兴村长寿湖岸边;水上动感景区设长寿湖镇中心广场;生态林地景区设在福胜村。(3)各景点及设施标牌:由风景名胜区
33、徽志和指示名称组成,游览,交通,接待,服务等设施的引导和指示标牌应图文结合,简洁易识,与环境协调。严禁破景、霸景。2、导游系统(1)导游站:主要景点设导游站,可采用景图对位的窗式观景厅。(2)说明牌:主要景点、主要树种等设计说明牌。第八章游览设施规划第三十三条 游览设施配置原则遵照“全面保护、区内限宿;湖区游览,村落体验;以需定量,渐进调整;利用现状,合理布局;尊重环境,绿色高效”的基本原则布置游览配套设施。1、“全面保护,区内限宿”是指严格限制游人在景区内的住宿规模,最大限度地减少游人在风景区内直接产生的污染,全面升级风景区生态资源保护质量。2、“湖区游览,村落体验”是指购物、餐饮、民俗文化
34、活动体验等游览配套设施尽量布置于各村落用地,既有效避免人为活动对风景区的破坏,又能让游人亲身体验到特色民俗风情。3、“以需定量,渐进调整”是指以“必须”为原则。充分对游人的游赏内容和活动需求进行配置设施,“可有可无”的设施不设,“可多可少”的设施少设。 4、“利用现状,合理布局”是指游览配套设施多依靠现状村镇进行建设,对现有的设施进行合理的更新完善,局部新增服务点达到合理布局。5、“尊重环境,绿色高效”是指游览服务设施在体量、色彩、材料、造型等方面要尊重环境,减少污染。第三十四条 游览设施分类游览设施分为旅行、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保健和其他8大类。依据风景区、景区、景点的性质与功能,
35、游人规模与结构,以及长寿湖区域用地、水体环境等条件,配合相应的种类、级别、规模的设施项目。规划游览设施分类详见附表二。第三十五条 游览设施分级布局规划风景区内规划布局“旅游村、旅游点、服务部”三级旅游服务设施,区外有长寿湖镇区、双龙镇区、邻封镇区、云集镇区、白家镇区的“旅游镇”,形成长寿湖地区完善的“旅游镇、旅游村、旅游点、服务部”四级旅游服务体系。1、旅游村设在龙合村、仁和村、福胜村。提供住宿、餐饮、宣讲咨询、购物、卫生保健、广场、停车场、汽车站、消防站、公安局等服务设施。2、旅游点分别设置在兴隆村、堰塘村、玛瑙村、飞龙村、万寿村、车长湾村、咸丰村、雷祖村,提供住宿、餐饮、摄影点、宣讲咨询、
36、购物和卫生保健、管理等服务设施。3、服务部分别设置在木耳村、新滩村、金明村、咸丰村等剩余居民点,提供话亭、饮食点、小卖部、公厕、垃圾桶等基本服务设施。规划风景区游览设施配置详见附表三。第九章典型景观规划第三十六条 规划原则与目标1、保护景观本体及其环境,保持典型景观的永续利用。2、挖掘和合理利用典型景观特征与价值,突出特点,组织适宜的游赏项目与活动。3、妥善处理典型景观与其他景观的关系,发挥其应有作用。第三十七条 典型景观界定长寿湖风景名胜区典型景观包括湖体景观、植物景观、建筑景观。第三十八条 湖体景观规划1、加强长寿湖湖体上游来水的管理监测,保障长寿湖湖体水质;保持和维护风景区内水系、自然生
37、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对沿湖湿地、消落带,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坡耕地改造等生态重建工程。2、注意湖体景观节点与游览设施、旅游路线的有效结合,营造良好的湖体景观氛围。3、注重湖体景观与其他景观如山体、植物景观的关系,发挥良好的综合景观效应。第三十九条 植物景观规划措施1、维护原生种群和区系,保护古树名木和现有大树,培育地带性树种和特有植物群落;2、“因境制宜”地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以适地适树的原则扩大林地,发挥植物的多种功能优势,改善风景区的生态和环境; 3、利用和创造多种类型的植物景观或景点,重视植物的科学意义,组织专题游览环境和活动; 4、对各类植物景观的植被覆盖率、林木郁闭度、植物结构、
38、季相变化、主要树种、地被与攀缘植物、特有植物群落、特殊意义植物等,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的控制性指标及要求; 5、植物景观分布应同其他内容的规划分区相互协调;在旅游设施和居民社会用地范围内,应保持一定比例的高绿地率或高覆盖率控制区。第四十条 建筑景观规划措施1、应维护一切有价值的原有建筑及其环境,严格保护文物类建筑,保护有特点的民居、村寨和乡土建筑及其风貌; 2、风景区的各类新建筑,应服从风景环境的整体需求,不得与大自然争高低,在人工与自然协调融合的基础上,创造建筑景观和景点; 3、建筑布局与相地立基,均应因地制宜,充分顺应和利用原有地形,尽量减少对原有地物与环境的损伤或改造; 4、对风景区内各类
39、建筑的性质与功能、内容与规模、标准与档次、位置与高度、体量与体形、色彩与风格等,均应有明确的分区分级控制措施; 第九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第四十一条 总人口预测2015年常住人口为45000人,2030年常住人口为31000人。第四十二条 居住强度控制风景区居民社会用地划分为无居民区、居民衰减区、居民控制区三类区域。1、无居民区对应风景区内的核心景区。2、居民衰减区对应风景区内的风景恢复区和风景游览区。3、居民控制区对应风景区内的发展控制区。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按居民控制区控制。第四十三条 布局规划风景区内农村居民点划分为搬迁型、缩小型、控制型和聚居型。其中,搬迁型居民点为青云场(1个);缩小型居民
40、点为新寨村、兴庄村、金明村、朝阳村、长安村、刘兴村、玛瑙村、万寿村、飞龙村、玉龙村、新河村、玉溪村、龙溪村、杨柳村(14个);控制型居民点为木耳村、兴隆村、高庙村、咸丰村、堰塘村、车长湾村、谷黄村、鸿鹤村、新滩村、登陵村(10个);聚居型居民点为仁和村、龙合村、福胜村和雷祖村(4个)。规划区中为中度灾害易发区者,该区中现有建筑应予拆除,并不得再建设。各村规模控制详见附表四。第四十四条 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农村居民建设用地4.47平方公里(详见附表四)。第四十五条 村镇建设风貌控制1、位于门户、界面或视线节点上的重要公共建筑,或规模较大、对景观有重大影响的建设行为应重点进行立面形态和环境设计方面的审
41、查工作。2、加强对现状建筑的风貌整治。将现状建筑分为清理、整治、改造和拆除等四类采用不同方式予以整治。第十章植被规划第四十六条 植被分区1、水源涵养林区指分布在长寿湖大小河流域、北部群岛区湖滨地段800-2000米宽不等的地区,为保护库岸生态环境稳定、沿长寿湖水陆交错带而培育的植物群落,包括一部分水生植物。植被主要以色叶乔灌景观林、水生植被景观林、湿地植被景观丛的形式配置。提高水源涵养林的观赏效果,丰富季相变化。水源涵养林总用地152.19平方公里。2、城镇景观林区指以谷黄村、龙河村等村镇绿化体系为主,与景区相协调,能反映当地植物文化特色的城镇景观林系统。应避免进行破坏性的建设,以保证整个植被
42、系统的稳定与完整。适当作林相改造,丰富植被景观,对局部地段进行植被改造,以满足一定的景观要求植被以观赏花灌木景观林、疏林乔灌缀花景观林的形式配置。城镇景观林系统总用地约4.35平方公里。3、自然生态林区指位于景区东岸丘陵山地的中上部,依托原有较好植被区域而形成的自然生态林,是长寿湖风景名胜区植被的核心部分。以保护原有地带性植被结构为主,局部地区单一林相进行改造,体现景区植被的地域性特色。植被以针阔混交景观林、观果乔灌景观林、常绿乔灌景观林、观赏竹类景观林的形式配置。自然生态林系统总用地21.62平方公里。4、田园生态林区指分布在景区依托现状较好果林、农田等农用地而形成的农林植被群落。果树主要品
43、种有夏橙、血橙、柚、桃、李等,形成参与、观光、游赏相结合的自助式开放果园。增加技术含量,发展具有现代高新技术和优质品种的风景经济林。结合农业高科技形成展现古今田园风貌特色的区域。田园生态林系统总用地26.62平方公里。5、人工恢复景观林区指位于谷黄村、龙河村、雷祖村、福胜村等大型村庄以及景区边缘地带,由于村民垦殖等原因,植被破坏相对比较严重而需要植被补种的区域。着重地表植被恢复,停止一切开山采石、取土活动,重建生态系统。针对废弃的不同地形类型(如平地型、斜坡型、台地形、绝壁型)采取不同的绿化恢复手段,同时结合植被的景观改造,形成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植物景观。植被主要以观赏乔灌景观林、疏林乔灌缀
44、花景观林的形式配置。人工恢复景观林系统总用地33.47平方公里。第四十七条 树种规划1、水源涵养林区油松、侧柏、落叶松、山杏、山桃、火炬、臭椿、杨树、柳树、沙棘、柠条、沙棘、紫穗槐、虎榛子等树种。2、城镇景观林区香樟、刺槐、合欢、广玉兰、紫穗槐、臭椿、合欢、大叶黄杨、雀舌黄杨、小叶女贞、石楠、海桐和各类绣线菊、小檗、夹竹桃、紫薇、杜鹃、云南黄素馨、迎春、金钟、野蔷薇、爬山虎、常春藤、扶芳藤、络石、凌霄、石蒜、石竹、红花酢浆草、萱草、二月兰、常夏石竹、紫露草、金鸡菊、刚竹、淡竹、紫竹、孝顺竹、结缕草、马尼拉、假俭草等树种。3、自然生态林区马尾松、杉木、侧柏、榆树、青冈栎、梅花、云南黄素馨、迎春、
45、金钟、野蔷薇、毛竹、刚竹、淡竹、狗牙根、假俭草等树种。4、田园生态林区马尾松、侧柏、银杏、臭椿、合欢、海棠、木槿、夹竹桃、南天竹、紫薇、凌霄、石蒜、石竹、红花酢浆草、常夏石竹、紫露草、地肤、白三叶、金鸡菊、马尼拉、假俭草等树种。5、人工恢复景观林区杉木、枫杨、榆树、青檀、刺槐、臭椿、合欢、黄连木、野蔷薇、结缕草、狗牙根等树种。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第四十八条 风景区道路交通规划风景区道路交通呈“三环十三射”结构,组成风景名胜区内部和对外交通骨架。1. 三环包括区域性主要交通性环路,区域主要旅游环路,“铁人三项赛”主要环路。区域性主要交通性环路主要控制节点为龙和村-咸丰村-仁和村-烟波村-湖滨村-车长湾村-飞龙村-福胜村-红光村-高速公路-双龙镇-龙和村,规划控制二级路,全程里长为47.24公里。区域性主要旅游环路主要控制点为回龙村-向塘村-堰塘村-刘兴村-玛瑙村-大胜村-尖峰村-红光村-长寿湖镇区-东海村-回龙村,规划控制二级路,全程里长约为35.5 公里。“铁人三项赛”线路主要控制点为长寿湖镇区-回龙村-人头山-安顺道,规划控制为三级路和步行路。2. 十三射指风景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