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公告【148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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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 2022年四川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公告【148人】 2022年四川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公告【148人】已发布,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考核、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及时公

2、告。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

3、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

4、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

5、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具体方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

6、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附后),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

7、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2年7月3

8、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专业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

9、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

10、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22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

11、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22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2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

12、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组织、人社部门审

13、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市组织、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

14、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本科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0831-8227401;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103556。 九、人才政策待遇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员符合

15、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享受宜宾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报考时属于宜宾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县(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职在编人员的,入编入职后不纳入市级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兑现范围。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2023671。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咨询电话:0831-8226558;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6、咨询电话:0831-5103735。 十一、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委党校:2379880 市博物院:8210426 市经济大数据分析研究中心:8228781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8247574 市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筠连生态环境监测站:2328870 市农业科学院:6258361 市经济信息中心:2339246 市中医药科学研究所:2323373 市中医医院:7865004、2323373 市第一人民医院:8225627 市第二人民医院:8255069 宜宾卫生学校:8226343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22353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8

17、271209 市市级机关幼儿园:8231753 市第三中学校:2361077 市职业技术学校:2381890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ybrc128./)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三)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附件点击查看 1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 2022年5月18日 第 19 页 共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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