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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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为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省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510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以水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为核心,以促进绿色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统揽,以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为前提,以源头控制为重点,以制度创新、科技支撑、严格执法为手段,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加大对工业、

2、城镇、农村等重点领域的水污染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生态平凉。二、工作目标1.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平凉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资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2.主要指标到2020年,境内泾河、汭河、达溪河3条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

3、(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85%以上,葫芦河水质达标率达到75% 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泾河、汭河、达溪河3条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90%以上,葫芦河水质90% 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三、责任主体与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实施本工作方案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订,工作任务的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和中、省驻平有关单位是落

4、实本工作方案的市级行业责任单位,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各县(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四、主要任务(一)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1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后督察,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上述行业企业死灰复燃(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专项整治水污染重点行业2016年底前制定造纸、氮肥、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制药、制革、农

5、药、电镀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将上述行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审核。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其总量指标只能来源于工业污染源削减而来的可替代总量指标(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然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

6、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3全面整治矿山开采和石油开发行业2016年起,逐一排查矿山开采和石油开发等重点水污染行业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坚决取缔采矿(石)场、采油及流域所有无证及非法企业,对重点敏感区域进行严格控制,坚决落实有序开发和边开发、边治理管理措施。2020年底前,全面取缔泾河干流、一级支流沿岸非法开采开发行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矿山开采和石油开发项目(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加强矿山开采和石油开发企业的废水排放管控,

7、规范油田开发企业采出水处理及监管;涉重金属采选企业要于2016年底前完善废水治理设施,选矿废水全部循环利用,逾期未完成的,予以关停整顿(市环保局负责,市国土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严格限制审批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采掘和石油开发项目(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4集中治理工业园区(集中区)水污染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好园区(集中区)规划和项目的环评工作,同步规划、建设和完善污水、垃圾集中处置等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

8、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16年底前,排查全市工业园区(集中区)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2017年底前,工业园区(集中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园区(集中区)内各企业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水利

9、用要求。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类的县(区)污水处理厂,应力争于2017年底前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0年,全市36个重点乡镇要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中心城区、县城和重点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结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工程建设,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要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同步设计、

10、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配套管网。2018年底前,崆峒区、6县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应分别达到90%、85%;2020年底前,平凉中心城区和各县建城区污水管网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3推进污泥规范处理处置将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工程纳入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利用污泥资源化利用模式,加快建设平凉中心城区、各县城区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禁止城市污泥进入耕地和非法堆放,加快建设平凉天雨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宝马造纸厂污泥处置项目建设,2020年底前,平凉中心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各县污泥无害化处置达到80

11、%以上(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农牧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结合全市畜牧业发展实际,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6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制定实施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计划,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市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

12、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市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2016年底前,制定并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市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充分利用科学先进的药械设备,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主要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13、化肥利用率达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市农牧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农牧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3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与布局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引导发展需肥需药量低的农作物和特色林果业,应用水肥药一体化技术,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开展退地减水试点工作,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技术,严格控制新增灌溉面积;到2018年底前,通过灌溉农田综合治理及灌区生产结构调整,退减农业灌溉用水量240万立方米(市水务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14、负责落实)。4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按照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市委农办牵头,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实行“以奖促治”政策,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果,逐步扩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范围,重点解决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

15、问题,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农办、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四)促进经济结构转型1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6年起,各县(区)、平凉工业园区依据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确定落后产能淘汰企业清单,制定并实施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于每年1月中旬报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备案;全市落后产能淘汰清单,每年1月底前报省工信委、环保厅备案(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等

16、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对未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县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涉水行业新建项目(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对断面对应的流域控制单元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禁审批淘汰类项目,严格审批限制类项目(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到2020年,各县(区)全部完成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

17、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在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达到极限时,暂停审批向河流排放废水的建设项目;已超过承载能力的要制定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按照绿色发展理念,调整发展规划,做好重大产业布局与各主体功能区的衔接,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重点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

18、态保护型的旅游业(市发改委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严格控制缺水地区、地下水超采区和饮用水水源补给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泾河干流涉及的崆峒、泾川两个县(区)和平凉工业园区要严格控制石化、化工、冶炼、医药等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能源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有序搬迁(出城入园)、改造或依法关闭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的企业,促进中心城区环境优化(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积极保护

19、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留足河道及湿地范围,严禁占用水源保护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高耗水、高污染行业企业违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进行整顿,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3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全市所有煤矿要建立矿井水循环利用系统,矿井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井下喷雾防尘、矿区生产、生活锅炉用水以及矿区广场清洁卫生、道路降尘、厕所冲洗用水等,洗

20、煤废水要全部循环重复利用。加大高耗水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减少生产过程中工艺水耗。鼓励火电、纺织印染、造纸、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加快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新建工业项目用水要充分考虑中水回用,华能平凉电厂必须不断加大节水改造步伐,发电机组要全部利用平凉中心城区城市中水,压采地下水开采量,并逐步关闭地下水开采井(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促进再生水利用。根据辖区水资源短缺情况,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

21、信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平凉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电、建材、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市水务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督促华能平凉电厂尽快使用天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再生水不受用水总量和用水计划限制,不征收水资源费(市水务局负责,市发改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

22、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市住建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五)有效提高用水效率1. 合理配置水资源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用水效率评估体系的约束性指标,按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加强水资源统一配置和分质利用,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将再生水、雨水和矿井排污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控制在75立方米/万元、50立方米/万元以内,比2013年分别下降43.6%、33.9%以上(市水务

23、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农牧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 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督促各行业严格执行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对照国家鼓励类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引导支持工业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施工业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减少新鲜用水量。加强用水企业水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开展用水定额对标、节水型企业创建等工作。到2020年,电力、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医药、淀粉、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企业达到行业用水定额标准要求(市工信委、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质监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4、)。3. 加强城镇节水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对节水产品和设备进行质量监督抽查,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市质监局牵头,市住建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

25、0年,平凉中心城区必须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水务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4. 发展农业节水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膜下滴灌、垄膜沟灌等灌区农田高效节水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县区全面推广使用(市农牧局牵头,市水务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开展万亩以上灌区农业用水斗口标准化计量示范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农业灌溉用水取水口-干渠-支渠-斗渠的计量监测(市水务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到2018年底前,应用膜下滴灌技术达到亩节水150-200立方米,应用垄

26、膜沟灌技术达到亩节水80-100立方米(市农牧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8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市水务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六)节约保护水资源1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生态保护要求。区域用水总量不得突破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取水总量接近

27、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县区,应限制审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取水总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区,除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用水指标外,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申请。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09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务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加强许可计划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到2016年,建立全市工业年取水大于15万立方米重点用水户和农业灌溉面积大于5万亩大型灌区的监控信息名录(市水务局牵头,市农牧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

28、委会负责落实)。全市洗浴、洗车和人工滑雪场等特殊行业用水定额,严格按照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执行(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 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相关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及制度措施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按照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对各河流河段水功能区进行分类管理。2018年底前,完成泾河

29、、汭河、达溪河和葫芦河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核定,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县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3.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塌陷、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市国土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市国土局、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依法规范机

30、井建设管理,2016年底前,完成已建机井排查登记,建立信息名录数据库;2017年底前,出台全市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关闭方案,确保到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市水务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16年底前公布全市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制定地下水超采区压采实施方案,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市水务局牵头,市国土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18年底前,建立全市开发利用地下水水位、取水总量双控制约束指标体系,在保持合理生态水位前提下,将地下水可采量分解到县区和主要水文地质单元(市水务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1、)。表1 地下水超采区一览表序号县区地下水类型超采区名称超采区面积(平方千米)超采区分级超采严重程度1崆峒区孔隙水崆峒区浅层小型一般超采区98.95小型一般2泾川县孔隙水泾川县浅层小型一般超采区80.22小型一般3静宁县孔隙水静宁县浅层小型一般超采区76.32小型一般(七)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合理划定水源保护区,并根据水源地变化情况,及时开展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工作,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复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由市政府批复实

32、施;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由县区政府划定管控防护范围(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有序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采取“一源一策,分级防治”的办法,依法清理和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因地制宜地实施隔离防护、警示宣传标志设置,界标界桩设立、污染源清理整治等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规划建设县级以上第二水源地或备用水源地,并逐步实现联网串供,单一水源供水的崆峒区和其他县应分别于2020年、2030年实现“双水源”

33、,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适当提前(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 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制水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用户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加大城镇集中式和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供水设施安全巡查和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自2016年起每季度在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崆峒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市环保局负责)、供水厂出厂水质(市住建局负责)、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检测、抽测)结果(市卫计委负责)

34、。自2018年起定期公布县级以上饮用水水质数据(责任单位同上,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3.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推进环境监管和综合治理,加强执法和风险防范。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开展农村饮水工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监测和检测工作,推进水质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4. 防治地下水污染逐步在“双源”地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及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储存销售企业、矿山开

35、采区、农业污染源6类重点污染源地区)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试点调查评估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调查范围,全面掌握全市地下水污染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组织对全市已建成加油站进行防渗改造,其地下油罐全部改造为双层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必须建设防渗池;2016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建成加油站

36、的改造治理;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已建成加油站的改造治理;自2016年起,所有新建、改造、迁建的加油站地下油罐必须为双层罐(市能源牵头,市商务局、市安监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八)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1推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在重点流域实施水生态环境功能管理,加大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污染物的控制力度(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对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强制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要,执行水污染物特

37、别排放限值实施范围,确保到2020年泾河、汭河、达溪河水质总体保持优良,葫芦河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科学合理确定生态流量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强滨河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市林业局牵头,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18年底前,完成泾河干流水功能区(河段)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水功能区(河段)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工作,为流域水量调度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因生态流量

38、不足造成考核断面水质无法稳定达标的河流河段,应通过水量调度等措施确保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3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中心城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底前黑臭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4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按

39、照国家、省上统一部署安排,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并建立数据库,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有序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农牧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5.推进生态健康养殖要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防护范围,以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作为水产养殖禁养区,坚决关停取缔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池塘并恢复地形原貌;要将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作为水产养殖限养区,科学确定养殖容量、规模、品种和模式,鼓励水产集约化养殖,加强饲

40、料安全质量监管,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市农牧局牵头,市环保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九)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1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要求,逐一排查达标及规范管理情况,建立水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要制定达标整治工作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流域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治理后水质仍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农牧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逐步完善工业、

41、城镇生活、农业和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环境统计范围(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缺水区、地下水超采区和饮用水水源补给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3严格环境风险控制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定期评估沿河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于2017年底前按照“一般、较大、重大”级别完成环境风险等级划定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

42、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开展环境健康调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评估现有化学物质和健康风险,2017年起根据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市环保局牵头,市卫计委、市安监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完善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物资储备等内容,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等参与,

43、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4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6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交易试点地区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其他污染源于2017年底前完成(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继续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排污(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指导平凉工业园区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到2018年基本形成管理规范、交易顺畅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并

44、逐步向全市推广(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十)严格环境执法监管1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排污单位达标排放。加大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依据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果,建立企业“黄牌”、“红牌”警示处罚制度。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建立完善执法机制。按照“省级巡查、市级检(抽)查、县区排查、乡镇协同”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等部门协作,加强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市环保

45、局、市公安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涉水行业企业环境执法力度,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葫芦河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果,完善跨部门、流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

46、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强化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发挥各涉水管理部门职能,统筹优化水环境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共享水质监测数据,分析研究水量水质变化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要于2020年前,建设完成覆盖全

47、市的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水务部门要于2018年底前,建成全市5个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于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国家级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达100%、市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达80%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覆盖率达50%以上;于2030年底前,实现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市水务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国土部门要于2018年底前建设完成覆盖全市的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市国土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农牧部门要于2019年底前,形成

48、覆盖全市的水生生物监测体系(市农牧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人员力量,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应急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市环保局负责,市编办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各县(区)及工业园区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并向重点乡镇及街道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和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科技支撑1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除氟砷技术、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污泥生物法消减技术、重金属污染水下固定与水体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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