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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法律文书2021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法律文书2021-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7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1从大多数法律文书的形式看,都由较固定的结构组成,可以分解为首部、正文和()。 A尾部B案由C附项D结论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由以下要素组成,包括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顺序号()。 A审判人员代字B审判组织的代字C书记员代字D审判程序的代字3民事再审申请书的正文是文书的核心,包括请求事项()。 A事实与证据B事实与法律依据C事实与理由D事实与决定事项4公安机关对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
2、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A逮捕决定书B提请批准逮捕书C立案决定书D批准逮捕决定书5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制作的文书是()。 A监狱起诉意见书B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C要求复议意见书D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6辩护词通常有一种习用的层次结构,即前言、辩护意见和()。 A辩护理由B结束语C法律依据D开场白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4分,共12分)7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功用。 答: 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
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构成何种罪名,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对于及时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维护公民的正当合法权利都有着重要意义。 8简述律师实务文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是指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总称。律师制作实务文书,是从法律上帮助当事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工具。通过制作文书,把当事人的意志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既为当事
4、人进行诉讼提供了依据和凭证,也为司法机关正确审理案件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律师制作实务文书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9简述公证申请书的概念和种类。 答:是指当事人请求公证机关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申请文书。我国现行的公证申请书有两种形式,即文字形式和表格形式。 三、写作主题(50分)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仲裁裁决书。 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石宇与被申请人房地产管理局于2021年11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于2021年12月1日受理了本案。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仲裁委员会依
5、法指定胡廷担任本案的独任仲裁员,李萍担任书记员,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1月18日对本案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仲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百O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11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申请人退还被申请人位于区街36号负一楼197号商铺;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退还购房款225,772元,退还其他费用11,412元,并支付违约金1,376元; (四)本案仲裁费12,929元(已由申请人预缴)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自收到本
6、裁决之日起15日内,将应承担的仲裁费及上述款项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申请人诉称,2021年11月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分三次付款225,772元购买位于区街36号负一楼197号商铺。合同补充条款约定:“若交房后360天内出卖人不能给买受人办理其购买摊位商铺的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则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出卖人在30天内退还买受人交纳的房款并按国家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申请人如数交清了购房款225,772元,并于2021年12月.23日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缴纳了11,412元地产税。被申请人于2021年4月8日与申请人办理了交房验收手续。
7、后已经超过交房日期360天,被申请人却不能为申请人办理两证,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提出退房要求被拒绝。申请人认为,当时就是看重能够办理两证,产权有保障,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了购房款,但是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补充条款的约定,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以及由被申请人承担违约金。具体仲裁请求如下:(1)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11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由申请人退还给被申请人位于区街36号负一楼197号商铺; 由被申请人退还给申请人购房款225,772元,退还其他费用11
8、,412元,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被申请人答辩称,申请人所述买卖商铺的情况属实。2021年11月9日双方签订购房合同,2021年4月8日交付商铺,申请人此后一直正常对外租赁使用。延迟办证没有影响申请人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也没有对其实现购房协议的意图造成损害。被申请人未能在交房后360天内办理产权证是受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被申请人对此毫无过错,并己积极履行了提交资料办理产权证的全部义务。目前,不可抗力因素已经消失,可以办理产权证,但申请人以其已经提起了要求退房的仲裁申请为由,拒不提供相关资料,致使被申请人至今无法为其办理产权证书。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对延迟办证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9、本案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应予驳回。 针对本案,双方当事人分别提出了证据,并在庭审中进行了质证。仲裁庭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关于被申请人逾期办证是否因为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问题,有证据证明,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被申请人开发的区街项目在办理两证过程中已经和业主发生了纠纷,其可以预见该项目的办证可能延期。因此,被申请人关于无法及时办证是因为政策和政府行政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辩称不能成立。关于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问题,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的约定:若交房后360天内出卖人不能给
10、买受人办理其购买摊位商铺的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则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出卖人在30天内退还买受人交纳的房款并按国家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被申请人于2021年4月8日向申请人交付商铺后,至今未能给申请人办理两证,已超过双方约定的办证期限,申请人根据合同补充条款的约定主张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成立,故申请人要求与被申请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当合法。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石宇,男,汉族,1972年8月23日生,住市区街2号附6号3单元4号。被申请人房地产管理局。住址:市区街13号大厦13楼。法定代表人沈正,所长。仲裁裁决书的案号是:(2021)裁字第43号。 答:(一)首部(8分)(1
11、)标题。应当写明: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 (2)案号。应当写为:(2021)裁字第43号。 (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申请人石宇,男,1972年8月23日生,汉族,住市区街2号附6号3单元4号。被申请火房地产管理局。住址:市区街13号大厦13楼。法定代表人沈正,所长。 (4)引言。应当写为: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石字与被申请人房地产管理局于2021年11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于2021年12月1日受理了本案。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仲裁委员会依法指定胡廷担任本案的独任仲裁员,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1月18日对本案不公开进
12、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仲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1)案情。主要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 (2)仲裁庭意见。主要应当写明裁决理由。 (3)裁决结果。 (三)尾部(1)裁决书的效力。写明: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仲裁员署名。 (3)写明日期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4)书记员署名。 四、写作辅题(20分)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裁定书。 20年月日,区人民法院由审判员李莉、王冲、张晨依法组成合议庭,张扬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淑与银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13、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具体案情如下:张淑诉称,自20年5月起,有限公司以接生产合同项目太大、扩建厂房、购买设备急需资金为名,分三次向张淑借现金24万元(贰拾肆万元)。并签订三份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收据。借款到期后,有限公司拒不偿还,张淑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年月日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在本案审理中,因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故区人民法院
14、制作了(20)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张淑的起诉。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张淑,女,46岁,公司职员,住市区路号。 银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平,公司总经理。地址:省市路号。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答:11评分要点: (一)首部(1)标题。应当分行居中写明: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案号。应当写
15、明:(20)民初字第号。 (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为:原告张淑,女,46岁,公司职员,住市区路号。被告银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平,公司总经理。地址:省市路号。 (4)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应当写明:张淑与银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1)事实。应当写明原告诉称纠纷发生的事实和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案件事实。 (2)理由。应当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 (3)裁定结果。应当写明:驳回张淑的起诉。 (三)尾部(1)交代上诉权。 (2)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 (3)写明年月日。 (4)书记员署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