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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例文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1.1.为不断提高*电网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在可以预见的范围内,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地迅速响应、快速组织,正确、有效处理*电网在调度运行中出现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电力生产的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本预案依据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及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国家电力调度通信
2、中心下发的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范,以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标准,结合*电网的实际制定。 1.2.2.本预案是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国家电力调度中心下发的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范在*电力系统调度运行方面的具体要求。 1.2.3.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调度系统包括变电所的运行值班单位。电网调度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运行的职责。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力系统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故障、电力设施(包括电网调度运行必须的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遭受严重破坏、重大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导致系统大面积停电等对
3、*系统调度运行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各类突发事件。 1.4.基本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 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以及快速恢复电力生产正常秩序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对电网突发事件,按照“统一指挥、组织
4、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人民政府应对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电网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指挥、协调电网突发事件的处理和电网运行的恢复工作。 1.4.3.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相互协调、各负其责任”的原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调度系统各单位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电力生产正常秩序的应急预案。按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相应电网的“黑启动”预案,保证电网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尽快恢复供电。负责调度机构工作场所电源保障的单位、部门制定“调度机构场所电源保障及抢修预案”。 1.4.4.保证重点。遵循“统一调度、确保主网、保障重点”
5、的原则,在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将保证*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突发事件范围扩大,防止发生主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主干网架和重要输变电设备,努力提高整个系统的恢复速度和效率。在供电恢复中,优先恢复县城等重点城市、重要用户的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1.1.*电网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领导组)。*电网突发事件所有涉及电网恢复的应急处理工作均应服从应急处理领导组的统一指挥。 2.1.2.应急处理领导组 组长:李连宝 副组长:王亚辉 成员:李德纪飞孙瑜田庆国刘玮宋振宇暴强宫泽勤
6、 2.1.3.*电网内对电网运行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变电所、成立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由所属各供电所、所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该单位有关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 2.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昌调值班员是所辖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在工作组的协调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2.1.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2.2.1.1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2.1.2接受*县政府及上级调度机构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2.2.1.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2.1.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I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指令;
7、宣布解除电网I级停电事件状态; 2.2.1.5指挥、协调*电网调度运行突发事件的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应急处理需要,下达对调度运行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对现场设备进行隔离,紧急调集人员、备品备件、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等指令; 2.2.1.6根据应急处理需要对相关变电所发布指令;对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有关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进行督察和指导; 2.2.1.7及时了解、掌握电网调度运行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 2.2.1.8负责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突发事件及其应急处理的情况; 2.2.1.9应急处理的评价与考核; 2.2.1.10组织制定、评估、完善*电网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2.2
8、.2.各相关变电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2.2.2.1贯彻落实*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规定; 2.2.2.2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 2.2.2.3按照调度的隶属关系,执行相应调度机构下达的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调度指令,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突发事件的抢险、应急处理及恢复正常运行的工作; 2.2.2.4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调度运行应急处理预案和相应责任制度,并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上报所属调度机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备案; 2.2.2.5及时向所属调度机构应急处理领导组汇报本单位管辖范围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2.2.2.6负责落
9、实本单位大面积停电的善后处置工作; 2.2.2.7负责应急处理预案中有关预防措施(包括技术措施、事故抢险所需物质、备品备件、设备和工器具的准备)的落实和人员培训,并接受上级调度机构及政府的监督和检查。 事件分级 3.1.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电网在运行过程中,突受外界或内部因素影响,发生或可能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或稳定破坏、电力设施大范围受损等对电网运行产生严重影响的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2.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电网进入I级停电事件 状态: 3.2.1.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
10、发生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以上; 3.2.1.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发生连锁反应,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以上; 3.2.1.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县辖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以上,并且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1.4因重要变电所、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及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电网进入级停电事件状态: 3.2.
11、2.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以上,30%以下; 3.2.2.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订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以上,50%以下; 3.2.2.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县辖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以上,40%以下; 3.2.2.4因重要变电所、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时; 3.2.2.5二次系统(包括厂站端)受到病毒、黑客攻击、人为破坏等导致不能正常工作时并严重影响电网调度工作; 3.2.2.6电力通信电路非正常中断时间较长,严重影响继电保护、安全
12、自动装置等二次系统设备使用时; 3.2.2.7因调度机构失去外部电源时间较长,或通信、 自动化机房和设备故障时间较长,或调度、运行等相关人员因故不能正常值班等原因,造成调度机构不能正常工作,严重影响调度系统的正常运转时。 4.应急准备 4.1.应急准备总体要求 4.1.1.*电网调度系统各单位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结合电力生产特点,针对大面积停电的不同类别,组织、落实常备应急抢修队伍和物资储备,建立大面积停电应急保障体系。保障体系包括电网调度运行、事故抢修、技术支持等方面。 4.1.2.*电网各单位的应急保障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大面积停电的应
13、急准备按照本规范3.2.1和3.2.2.款关于事件的分级和类别,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应急处理预案,覆盖事件发生、发展、处理、汇报、解除的全过程,并结合事件的类别和规律,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4.2.预案准备 4.2.1.事故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电网各级调度机构应根据实际运行方式,综合考虑气候、工作内容、季节性事故特点等各种因素影响,完善事故预案(见*电网事故处理预案),并做好启动相应预案的准备。 4.2.2.联合反事故演习。*电网的各级调度机构应综合考虑电网薄弱环节、运行突出问题、特殊运行方式、恶劣气候条件、外力破坏、季节性事故特点等各方面突发因素,每年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地
14、联合反事故演习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演习,参演单位包括*电网各相关发供电企业。反事故演习方案的制定包括: 4.2.2.1演习目的和要求; 4.2.2.2参演单位、设备范围、参演人员名单和组织机构; 4.2.2.3考官、学员席、观摩现场的环境要求及通信、调度自动化模拟仿真、故障信息、网络可视电视或大屏幕等支持系统的配合方案; 4.2.2.4演习内容、模拟故障说明及正确处理的要点; 4.2.2.5各演习现场要求及配合方案和延伸演习方案; 4.2.2.6演习评估与总结。 4.2.3.预防变电所全停。*电网的生产运行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应根据电网的现状,制定预防变电所全停的事故处理预案,报*调度备案,并印发相
15、关下属单位和部门执行。 4.2.4.电网安全性检查。*调应根据电网运行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各单位,开展对送、配、变电和继电保护、安控装置、通信、自动化等一二次系统设备的电网进行检查工作。定期提出一、二次系统设备运行、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整改措施,并下达各相关单位落实。 4.2.5.拉限电序位。*电网根据用户性质和电网接线,每年要定期编制紧急情况下保证电网安全的拉闸限电序位表。内容包括限电情况下的拉限序位、电网事故情况下的拉闸序位、电网低周减载序位和低压减载序位,报同级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调度机构备案。 4.2.6特殊时期的保电。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 *调度
16、机构按照特殊时期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工作规范(国电调7号)要求,编制和上报保电预案,做好保电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 4.2.7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为保证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止和处置由于二次系统遭受病毒、黑客攻击、人为破坏等原因严重影响电网的实时运行指挥,*电网各单位应做好一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编制应对预案,并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和调度机构备案。 4.2.8防灾备用调度系统。以防止因调度机构环境破坏,导致较长时间不能进行电网的正常调度运行指挥。 4.2.9.调度机构电源保障及抢修预案。根据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下发的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范中
17、断电力供应可能会造成政治、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及重要社会公众聚集场所秩序紊乱的各类电力用户应制定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的要求,调度机构属于不能中断电力供应的特别重要用户,必须配备UPS不间断电源和自备保安电源。调度机构工作场所电源保障的责任单位部门应制定“调度机构场所电源保障及抢修预案”,报 上级调度机构备案,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与上级调度部门联合组织抢修预案的演练。 4.3.技术保障 4.3.1.*县供电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应重视研究电网安全的重大问题,从电网建设和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建设、试验、运行等各个环节,考虑应对电网调度运行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18、。 4.3.2.*县供电局系统的设备管理维护单位应针对设备实际情况制定设备抢修管理办法。 4.3.3.应从技术上保障调度机构的工作场所、调度自动化及通信系统能够正常、连续行使调度职能。 4.3.4.应制定针对二次系统安个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经过预演或模拟验证。 4.3.5.*县调度机构应定期聘请由电力生产、运行管理、科研单位等各方面技术人员检查电网调度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整改。 4.3.6.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快建设电力系统事故预警、电网事故信息处理和灾变防治系统。 4.4.资金保障和物资准备 4.4.1.每年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处置由于突发事件引起大
19、面积停电的应急设施、设备、器械、人员培训等专项费用。该资金应专款专用,未经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为它用。 4.4.2.应对大面积停电的应急设施、设备、器械等物资储备应定置存放、定期检查、及时补充,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各保障体系反应快速、物流畅通。 4.5.应急培训 4.5.1.应根据应急保障体系的要求,确定调度机构应急人员名单。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调度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结合大面积停电的类别,由应急指挥机构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地应对大面积停电的联合演习。 4.5.2.调度机构应对在岗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预案及其相关理论知识、必备技能和
20、组织技术措施,并将应急培训的考核纳入每年的安规考试。 5.应急响应 5.1.应急启动程序 5.1.1.当电网突发重大故障、电力设施遭受重大破坏、二次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或受到攻击、遭遇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导致系统发生大面积停电时,电网调度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值班调度员应将故障状态、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主管生产领导,主管生产领导立即汇报应急处理领导组。 5.1.2.应急处理领导组在接到有关事件报告后,根据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I级事件或级事件状态及进入相应状态的范围,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将有关
21、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县供电局应急处理领导组,并通知相关人员按各类应急预案的要求尽快赶赴相关现场。 5.2.电网安全预警控制 5.2.1.在电网安全预警状态下,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5.2.2.当政府或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就自然灾害等社会性突发事件发出预警后,调度机构应针对预警的突发事件性质,评估对电网或调度机构的影响,审视已有的应急预案;必要时,修改已有应急预案或编制对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2.3.*电网各单位在重要电力设备发生缺陷,并可能因缺陷发展退出运行时,应及时向调度管辖该设备的调度机构汇报。调度机构应及时做好事故预想。
22、 5.2.4.当电力供应出现持续严重危机、电网调度机构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电网电力供需平衡严重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 5.2.5.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和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值班调度员有权采取拉限 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临时中止电力市场交易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电网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调度及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5.3.应急处理 5.3.1.当电网对外重要联络线非正常解列或孤立运行时,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等专业负责人应了解事故情况并对
23、系统恢复提出指导意见,必要时到达调度室或工作岗位,为故障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5.3.2当发生电力生产故障减供负荷数额达到预警状态时,调度机构分管领导和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等专业负责人应到达调度室或工作岗位,为故障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5.3.3当发生电力生产严重故障,减供负荷数额达到应急状态或造成大面积停电或电网瓦解时,调度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到达调度室,组织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5.3.4当发生重大电力生产故障及因主网继电保护、安控装置不正确动作引发连锁反应等情况时,调度机构相关专 业的技术人员应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故障处理,组织对不正确动作原因的调查与分析。 5.4.事故抢修及协调 5.4
24、.1.*电网发生重大电力生产故障、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调度机构应通知相应发输变电设备的管理单位。相应发输变电设备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事故抢险队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排除险情,修复故障设备。 5.4.2.负责电力设备抢修的有关单位应向调度机构报告设备损坏、预计恢复时间、对电力系统的要求等,以便调度机构对运行方式等做出必要的安排和调整。 5.4.3.在电网调度机构场所失去电源的情况下,除启动相应预案外,调度机构应迅速通知调度机构电源管理单位组织抢修。 5.4.4.当厂站端二次设备发生严重故障,影响电网调度运行时,调度机构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应组织、协调、指挥有关设备的故障处理。必要时应
25、赶赴现场指导抢修工作。 5.4.5.当主干通信网络或调度自动化系统瘫痪时,调度机构应迅速组织专业人员抢修,通知有关单位及厂站端设备管理单位组织人员抢修。 5.5.电网恢复 5.5.1.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后,要尽快恢复电网供电。安全、快速、有效的恢复电网运行对于减少停电损失、保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至关重要。 5.5.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优先恢复大型电厂和仍能保持热态启动能力机组的厂用电源。具备自启动能力的发电厂,应根据情况自行启动发电机组。 5.5.3.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用户之间的恢复次序,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在高压电网恢复过程中,要防止发生过电压,避
26、免造成新的设备损坏和停电。 5.5.4.在对停电的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尽快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地区、重要乡镇、重要负荷的电力供应。分区恢复的,在条件具备时应尽快实现联网运行。 5.5.5.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5.6.应急处理要求 5.6.1.*电网各变电所应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电力系统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事先制订的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应急处理期间,各变电所要坚决执行调度机构下达的指令,准确及时地反馈现场实际情况,将主要精力投入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确实履行保电网、保设备安全的职责。 5.6.2.请求社会紧急支援。宣布启动电力系统应
27、急机制后,*电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可视需要,通过县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请求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社会援助保障体系。 5.7.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急领导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I级停电事件状态: 5.7.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5.7.2停电负荷恢复以上,重点地区、重要乡镇负荷恢复以上; 5.7.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6.信息汇报与发布 6.1.电力系统突发事件汇报制度 电网调度运行系统,应建立严格的电力系统大面积事件汇报制度和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网络。 6.2.信
28、息汇报 6.2.1.发生大面积停电时,*调度系统调度、运行值班人员均须根据相关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管辖许可范围,立即向上级电网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汇报在其调度管辖许可范围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6.2.2.发生大面积停电时,*调度系统内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值班调度汇报,由值班调度向本单位、部门领导汇报大面积停电事件概况。 6.2.3.*调度系统各运行单位、部门的行政正职授权的领导在接到本单位、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人员的大面积停电汇报后,应立即按本规范中有关要求向上级调度机构和本单位的分管领导、应急处理领导组汇报。 6.2.4.信息汇报内容要求准确、详实,*调度系统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瞒报
29、、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6.3.信息发布 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发布,并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7.后期处置 7.1.调查与评估 7.1.1.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1.2.发生大面积停电等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后,*电网的调度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对事件处理过程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7.1.3.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结束后,电网调度机构应适时向有关被调度对象通报对故障的技术分析及事件处理情况。 7.2.改进措施 7.2.1.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结束后,电网调度机构应组织调度系统各运行单位研究故障发生机理,分析故障发展过程,总结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补充、完善和修订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7.2.2.故障所涉及的变电所及相关单位应及时总结应急处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救援、事故抢修等的保障体系,并将改进方案报 电网调度机构。 7.2.3.电网调度机构应定期将本网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对故障所做的技术分析以及各单位采取的整改措施向调度系统各运行单位发布,以提高电力系统的整体应急处理能力。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