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管理条例.docx

上传人:33****7 文档编号:28075610 上传时间:2022-07-26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0.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管理条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管理条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管理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管理条例.docx(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管理条例 现如今,治安管理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治安管理真的很难吗?下面是我整理的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管理条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州温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管理条例 为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秩序,保障教学、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全校师生员工、家属、外来人员均应自觉遵守。 第二条 出入校门制度 1、自觉遵守门卫制度,进入校门一律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证件。未带证件者,必须

2、接受门卫查询,同意后方可出入校门。 2、校徽、证件不得转借,作废证件不得使用。 3、不准爬墙、翻门出入学校和冒充他人混入学校。 4、联系工作应主动出示介绍信和有效证件并登记。 5、来客来访必须严格履行会客登记手续。上课时间及晚上9:30后学生一律不会客。 6、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外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校内。 7、携带建筑材料、设备器材、行李物品等物资离校者,一律凭部门证明放行。私人物品凭本校证件登记,如有必要,门卫有权查询。 8、校外单位或个人来校活动,接待部门应事先向保卫科办理登记手续,校外单位和个人凭联系单进入学校。 第三条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1、学生宿舍内不准留宿校外人员

3、,如遇特殊情况,确系学生直系亲属,经分院领导同意,并报保卫科、公寓管理中心批准,办理临时住宿手续后,给予一天临时住宿。 2、学生在学生宿舍内必须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寝室无人时要锁好门,房门钥匙不得转借。 3、公共场所严禁寻衅滋事,严禁起哄闹事、斗殴,严禁扰乱公共秩序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4、严禁酗酒,严禁赌博。上课、自修时间不得在宿舍内下棋、打扑克和进行其他一切娱乐活动。校园内一律禁止搓麻将。 5、未经同意不得在校内设摊营业,兜售物品。已获准经营的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或擅自变更营业地点。 6、校园内及公共场所,男女之间应举止文明,不得有盯梢或用流氓语言挑逗妇女的行为。 7、严禁在校内观看、出

4、售、传播*秽物品及违禁出版物。 8、举办舞会及其他文化娱乐活动,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办理手续,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并向保卫处等有关部门登记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得举办不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9、国内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10、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学校进行公务、业务活动,应经上级部门和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接受师生员工个人邀请进入学校探亲访友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后进入学校。 11、在校内举行*、讲演、讲座、报告等公共活动,组织者必须在72小时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

5、活动的目的、人数、时间、地点和负责人的姓名。学校有关部门应当最迟在举行时间的四小时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讲演、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公民的权利。 12、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13、师生员工组织社会团体,应当按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成立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前由其组织者

6、报请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14、违反本条例第11款、第12款、第13款规定的,学校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组织者以及其他当事人立即停止活动。 15、临时工和外来人员应按规定在三天内申报临时户口和办理校内临时出入证、暂住证,并遵守学校的一切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无身份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的人员。临时工宿舍不得留校校外人员。 16、分院、各系部的联合办班、培训班、短训班等须按学校规定,在学生来校三日前向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学生来校后,凭报到手续,三日内到保卫处办理校内临时出入证,住校的学员要申报临时户口(除州温市户口外)。 17、建筑施工队、工程承包队,从进驻校内

7、施工工地开始,必须在七天内由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卫处签订施工工地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缴纳治安押金,上报施工队人员名单,办理校内临时出入证和暂住证。不得使用无身份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的人员。 18、获准进行营业的校内公共娱乐场所,要制定规章制度,不准对校外开放,按时缴纳治安押金。 19、不得任意撕毁、覆盖、涂抹正在发生效力的学校及分院各单位的布告、通告等。 20、不得在校内建筑物、树木或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广告、布告和标语。不得在建筑物墙体上任意刻划涂抹。 21、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或妨碍管理人员正常执行公务。 22、校园内不得存放、使用汽、*等。 23、校园内禁止养犬、鸡、鸭等家禽(畜)

8、。 第四条 校内公私财物管理 1、爱护公物。教室、寝室、实验室等公共场所设施,不得擅自拆迁损毁。 2、严禁偷窃、挪用公私财物。 3、不得购买赃物或来历不明的物品。 4、爱护花木,不得攀折花木或损坏校内绿化、草坪。 5、不得撬拆信箱、私拆毁弃公私信件及书报杂志。 6、严格财物管理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因疏忽大意造成防范上的漏洞。违反制度而造成被盗或事故发生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第五条 校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校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1、各部门应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报结果报保卫处备案。 2、消防器材和设施要定

9、点设置,定期维修、保养、禁止移用,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3、任何人在火警时不准擅自动用、破坏消防器材,否则赔偿一切损失,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4、各部门在要害部位制定有效的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用火、用电的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要做到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量领取,工作人员要懂得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发生火情要迅速报警并全力扑救。 6、重点安全放火部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部门要指定专人加强管理。 7、危险物品仓库,应设立明确的禁火标志,严禁在禁火区吸烟、使用明火。 8、液化气瓶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经常检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在校园内倾倒液化气钢瓶内的残

10、液。 9、对于模范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有显着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于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处分。 第六条 校内交通秩序的管理 1、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辆在校内禁止鸣喇叭及高速行驶。严禁骑自行车带人。 2、严禁自行车私自交易。允许携带的自行车必须牌证齐全。 3、校门内外十五米内禁止违章停放车辆、堆放物品、设摊等。 4、校外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任意停放或过夜。允许停放的必须锁好车门,保管好贵重物品。 5、自行车均不得在宿舍、办公室、教学楼、餐厅、田径场(馆)内停放,必须依次停放在停车区内。 6、不得在校内教练机动车辆。 7、不得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驾驶无证牌照及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 8、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如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当事人不得远离或破坏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由公安保卫部门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查获或扭获违章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 12 页 共 1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总结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