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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 2022年上半年辽宁盘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从盘锦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辽宁盘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1.思想政治条件:申请人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
2、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前,尚不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202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自2022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
3、学科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2022年6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话证书已作废),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关于普通话测试的咨询电话:0427-2285998(盘锦市教育局语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5.体检: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22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2号)要求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报时间:5月30日8:30至6月
4、24日17:00 (二)报名方式:网上申报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为方便申请人参加资格认定,将申请人员划分为三个类别: 一类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的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类人员:自2022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选择“非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网报时,依据上述“二、认定范围和权限”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3.网报时请上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5、图片为jpg格式,小于200k,须与体检表和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请认真核对个人网上申报信息的正确性,确保上传的证件照片、个人书照片清晰规范,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后,申请人(或委托人)需持相关材料到报名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亲自到现场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需另外提交以下材料:委托书(见附件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27日7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与网报所选“确认点”一致。 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经济技术学
6、校西南门风采楼2楼。 盘山县教育局:盘山县教育园综合楼3楼档案室。 双台子区教育局: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434室(盘锦市双台子区区政府中珠大厦4楼)。 兴隆台区教育局: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510室。 大洼区教育局: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0号(大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楼东侧附楼)大洼区公共服务中心A区15号窗口。 3.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按个人所属类型,选择以下其一: a.户籍为盘锦市的申请人: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 b.居住证申领地为盘锦市的申请人: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c.就读学校为盘锦市的申请人:
7、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已经毕业离校的202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代替学生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申报系统比对成功的可不现场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申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申报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5)申报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
8、件。 (6)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姓名、学段和学科、身份证号后四位,如张三,初中英语,0517)。 (7)体检表必须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上述同版照片。考生自行选择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含化验单)在现场确认时上交(注:体检表中所有项目都要求检查并有医师结论。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检查的项目,请医师在该项注明原因并手写签字)。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请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的考生请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 特别提
9、醒: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五、资格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关注“盘锦市教育局”及公众号,及时了解领取时间和地点。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现场提供确认材料不全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10、认定。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认定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请在现场确认前实时关注“盘锦市教育局”及公众号,及时了解“确认点”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以上要求请详细阅读,其他未见或不明事宜,请工作时间拨打各认定机构的咨询电话:(法定节假日休息) 盘锦市教育局:0427-8256958 盘山县教育局:0427-3552800 双台子区教育局:0427-2360426 兴隆台区教育局:0427-7806974 大洼区教育局:0427-3530409(网报)3530418(现场确认) 附件:点击查看 1.申请人用户手册.pdf 2.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4.委托书.docx 盘锦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6日 第 12 页 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