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证据法学笔记整理规范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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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证据法主要是指诉讼证据法,(包括民事诉讼证据法、行政诉讼证据法和刑事证据法);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确定案件事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证据在诉讼中就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 基本手段 ;审判或诉讼的实质内容 就是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中待证事实(即证明对象) 的活动; 离开证据就诉讼机制不正常运行且诉讼目的也不能实现;证据法的主要目的 就在于证明案件事实;证据法的宗旨 是指证据法律制度的主导思想或主要旨趣,即证据法律制度必需遵行宪法,充分保证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保证法院公正、 准时地认定案件事实, 从而为法院适用法律做出裁判供应事实方面的依据;

2、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进展:有两次重大进化,以 “神判 ” 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人证 ” 为主的证明方法;以 “人证 ” 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物证和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西方国家主要是: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法定证据法律制度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是指依据神意(或上帝之意)来判定案件事实真伪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存在于西方奴隶制度社会及欧洲封建社会前期)主要证明方法或方式有:“神誓 ” “水审” “火审 ” “决斗 ” “卜卦 ” “抽签 ”等法定证据制度 是指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资格和证明力的规章,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主要内容是:法官必需据此做出裁判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及证据的收集和判

3、定,均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法官不得自由裁量;证据的形式化和等级化;证据被依据其表现形式划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刑讯拷问是猎取证据的合法方式;法定证据法律制度值得确定的是:取代了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朝着合理化方向进展;严格规章有利于统一法制,防止法官专断;强调了规章的意义,并致力于规章的制定和运用;最大 缺陷 在于:以详细体会代替一般规章,以法定方式将不同证据的不同证明力加以确定化、等级化,机械、单一,过分的限制了法官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刑讯逼供不仅招致背离 事实真相,而且侵害了被告人的人权;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的主要内涵是,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章来指示或约束法官,在 原就上视各种证据的证

4、明力为公平,由法官针对详细案情依据体会法就、规律规章和自己理 性良知自由判定证据和认定事实;自由心证原就的要求:由法官针对详细案情依据体会法就、规律规章和自己的理性对于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力,良知自由判定;法官形成内心确信,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内心确信 ”是指法官内心对于案件事实形成确 信,即法官心证程度应当达到“ 超出合理怀疑 ”(刑事诉讼)或者“真实的可能性大于虚假的 可能性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名师归纳总结 在自由心证原就下,英美法系国家的事实认定是由陪审员掌握的,所以为了防止陪审员对证第 1 页,共 24 页据接受和事实认定发生困难或偏误,证据法律制度重在对证据才能(或

5、证据可采性) 的规定,而对证明力较少限制,由法官自由裁量;而大陆法系国家认定案件事实也是作为法律专家-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的法官的职责,法官所能自由裁量的包括证据才能和证明力;留意: 公文文书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派生证据、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亲密关系的证人供应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产生的根源是在 1808 年法兰西刑事诉讼法典领先规定了这一制度;主要缘由是诉讼结构的变化,由被告证明自己无罪 警察、法官、 检察官证明被告 有罪;自由心证的保证和制约措施主要有:事前司法独立

6、,法官资格限制;事中无罪推定 原就,审判公开,回避制度,证据裁判原就,补强证据规章,复数主体制度(即 合议制),证明标准;事后判决理由制度,事后审查制度;我国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进展过程;我国古代审判中很重视“五听 ”,即通过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来确定当事人陈述的真伪;我国近代证据法律制度主要确立了: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无罪推定,直接言词辩论原就,举证责任,证据种类,有被告人自白、人证、物证、书证、鉴定、勘验等;我国现代证据法律制度比较系统,主要特点是:以查明案情真相为目的;严禁刑讯逼供,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废止了 明确规定无罪推定原就;“ 罪从供定 ” 等不合理原就;举证责任方面;以“

7、谁主见谁举证 ” 为原就,以 “ 举证责任倒置 ”为例外;证据法学是特地讨论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学学科;证据法学的讨论对象:诉讼证明和证据的原就制度;诉讼证明的实践和体会;诉讼证明的基本理论;诉讼证明和证据的立法环境和适用环境;有关证据法和证据法学交叉或边缘问提证据是 证明的依据和手段,凭借证据, 当事人和其他有关的诉讼主体在诉讼程序中,证明或 反对某一事实主见的成立或不成立、存在或不存在等等;证明就是证据被运用的过程和结 果;证明在诉讼中的主要意义:证明是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方法;证明是当事人爱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方法;证明为法官精确适用法律供应事实基础;证明是诉讼程序的核心;证明是保证司法公正的

8、关键和基石;诉讼证明或称司法证明是一种特殊的证明,是指 诉讼当事人、 特定的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由特定的诉讼主体,包括 为了说服法官作出对已方有利的事实认定,利用证据来论证案件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行为或活动;其主要特点有: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证明的主体是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公诉机关和当事人;第三人,证人和代理人不是证明主体)(主体有公诉机关、原被告和诉讼证明的相对人是具有审判权限的司法者(司法证明的相对人只能是法官);证明的目的是为了说服审理案件的法官,追求有利的诉讼后果;证明的

9、手段限于具有证据才能的证据;证明的活动具有规范性;证明的过程具有对抗性;此外, 诉讼证明有特殊的时空限制,并且证明的过程原就上要在公开原就下受到监督,而且法官要对证明活动进行诉讼指挥和调控等;证明的相对性原理是由两部分内容构成的:一是证明相对性的实质含义及其诉讼表现;二是证明相对性的缘由解析;诉讼证明的相对性的主要含义是:一、诉讼中的证明只要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就可以终止;二、所证明的案件事实只是相对的真实,而不是确定的真实;三、是所证明的案件事实仅仅是实质的事实,而不是全面的事实;证明相对性原理成立的缘由是:1、从哲学上看,客观事实一经发生,就成为永恒的过去,不行能完全复现;2、2、从熟识案件

10、事实的主体上说,法官对案件事实的熟识具有间接性和推断性;3、从熟识的手段来说,证据本身具有;4、从诉讼的价值的政策上说,诉讼证明对案件事实的熟识受到诉讼多元化价值和诉讼政策 的影响; 证明的构成环节或要素有:一、证明主体;即用证据进行说服活动的主体;二、证明对象;即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的案件事实;三、证明现任;即证明主体所负担的诉讼责任,谁负证明责任,谁就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四、证明标准; (刑事方面:案件事实清晰、排除合理怀疑;行政方面:证据确凿;民事方 面:占优势的盖然性)五、证明手段;证明的原就有: 证据裁判原就、 自由证明和规范证明相结合的原就、当事人自治原就、遵循 规律法就和体会法就的

11、原就;证明的方法 是指证明主体利用证据对争议的案件事实进行论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论辩并 且说服裁判者作出对已方有利认定和裁判者确认案件事实所使用的各种方法;证明的各种方法主要有:一、直接观看法; 是指证明主体直接将案件事实提交于法庭,或者由审理案件的法官亲临案 件事实发生的现场,直接观看该案件事实,从而得出对该案件事实的结论;主要有三种:1、将案件中实物证据提交于法庭,由法官观看;如:合同文本、伤口、侵权产品、视听资 料等;2、将地图、照片、设计图等物品提交于法庭,帮忙法官明白案件事实;3、引导法官或事实审理者到现场观看;如侵占宅基地;4、做案件事实再现试验;二、规律推论法;推论分直接推论和间

12、接推论;或归纳法和演绎法;三、法律嫁接法; 如:推定,推定是指通过对前提事实的证明,得出案件事实结论的方法依据法律的规定或体会法就,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证明对象 是指由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对诉辩恳求产生法律意义的、应当由证据加以证 明的事实;证明对象的特点:(一)证明对象是公诉人和当事人的诉辩恳求相联系的概念;(二)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亲密地联系在一起;(三)证明对象是与实体法律规范相联系的概念;(四)证明对象是指有必要供应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构成犯罪的

13、要件事实(即定罪要件);2、作为罪行轻重各种量刑情节的事实(即量刑要件);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即排除违法要件、排除可罚要件、排除或减轻刑事责任要件);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职权的事实;2、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的事实;3、行政机关实行详细行政行为的要件事实;4、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的事实(是否有: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5、规范性文件(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证明责任 最早产生于古代罗马法时代,到德国一般法时代盛行裁判宣誓制度,也叫“通常必要的宣誓 ”即补充宣誓和雪冤宣誓两种;念的分层理论;分为;18

14、83 年,德国学者古拉色领先提出了证明责任概1、形式的或主观的证明责任(又称行为责任);2、实质的或客观的证明责任(又称结果责任);英美法上的证明责任分为两个:一个叫证明负担,另一个叫举证负担或供应证据的负担;证明负担又称说服负担,是指当事人供应证据加以证明的结果,能够说服事实认定者,从而对该责任的负担者作出有利的认定;举证负担又称供应证据的负担,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依据诉讼进行的状态,就其主见的事实或者反对的事实供应证据加以证明;我国证明责任接受“ 双重含义说 ”即: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行 为意义上的责任是指公诉人或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案件实体事实,有责任

15、提出证据进行证 明;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是指在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实体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提出或主见该事实的公诉人或当事人所承担的不利诉讼结果;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的联系:1、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都是证明责任概念内涵的组成部分,它们在证明责任的外化过程中 相继出现出来;2、在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相互之间,结果责任是根本的和本质的责任;3、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相互之间可能影响各自内容的设定;区分:1、二者赖以产生的法律依据不同;行为责任是诉讼法上的要求,而结果责任是实体法上的 要求;2、在诉讼过程中,能否发生责任转移的现象有所不同;结果责任从一开头就固定于一方当 事人,不会发生转移;而行为责任随着

16、诉讼的推动程度会发生举证责任的转移;3、两种责任存在的时间有所不同;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4、能否由律师和法院帮助履行不同;结果责任是不能由律师和法院帮助的,而行为责任就 可以;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由控诉方(公诉,即检察机关)承担 证明责任;主要依据是:1、“ 无罪推定 ” 原就的要求,承担控诉职能的公诉人在提出被告人承担罪刑的诉讼恳求时,必需就确定被告人罪刑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2、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比,检察机关具有更强的收集证据才能,而且仍有侦查机关的 帮助,所以由公诉人承

17、担证明责任表达了公正;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表现在:1、承担供应证据的责任;2、承担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刑事公诉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法定例外是: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说明其来源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刑法395 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 国差额庞大的, 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 ”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由被告承担;其缘由主要是:第一,行政诉讼所针对的诉讼标的是被诉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作出来的;而该详细行政行为是由作其次,被告相对原告而言,有更优越、更现实、更充分的举证条件,让被告负责举证不会与 公正、公正原就相冲突;第三,让被告负证明责任,仍有立

18、法政策上的理由和行政导向方面的意义;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一般情形是“ 谁主见,谁举证” ;在古罗马时代,证明责任有两条安排原就:一是原告有举证的义务;二是提出主见的人有证明义务,否定的人没有证明义务;近代以来有: 1、待证事实分类说;2、法律要件分类说;3、法规分类说; 我国民事诉讼法实行与特殊要件说相像的安排原就,即:1、凡主见权益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必需对产生该权益或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负证明 责任,不必对不存在阻碍权益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负证明责任,存在阻碍该权益或法律关 系发生的事实的证明责任由对方当事人负担;2、凡主见原先存在的权益或法律关系已经或者应当变更或毁灭的当事人,只须就

19、存在变更 或毁灭权益或法律关系的事实负证明责任,不必进一步对不存在阻碍变更或毁灭权益或法律 关系的事实负证明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主见并负证明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本应由此方当事人承担的证明责任被免除,由彼方当事人对原来的证明责任对象从相反的方向承担证明责任;其主要特点 是:1、基本规范上的前置性;2、倒置对象上的局部性;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一般侵权案中原告要获所赔须主见并证明四个要件事实,即原告受到了损害,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被告在主观上存在过错;而举证责任倒置绝不是指原告毫无举证责任可言,举证责任;)而仅仅是指免除原告的部分要件事实上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

20、第 5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3、待证事实上的相反性;4、承担主体上的对换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 条规定: “以下侵权诉讼,依据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创造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二)高度危急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有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 坠落致人损

21、害的侵权诉讼,由全部人或者治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任;由动物饲养人或者治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 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七)因共同危急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急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9 条规定的 “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的几种情形:“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依据法律规定或

22、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体会法就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5 条规定 :“在合同纠纷 案件中,主见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见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 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见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23、第 6 条规定: “ 在劳动争议纠纷 案件中, 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削减劳动酬劳、运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打算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缘由:1、证据距离;(证据距离是指在有可能负担举证责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哪一方距离证据的源泉更近一些; )2、举证才能的强弱; (举证才能主要是指收集证据、调查证据、利用证据的才能;)3、实体法上的特殊立法政策考虑;4、盖然性标准;盖然性就是可能性的意思;5、举证阻碍;举证阻碍又称证明受阻,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因有意或过失行为将诉讼中存在的惟一证据灭失或者无法提出,以致处于证明不能状态

24、的一种特殊诉讼现象;证明标准是指 证明主体供应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同时也是法官确定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案件事实是否真实的标准,昭示着当事人的证明责任能否解除;我国司法的最高原就和最终理念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明标准回证明责任回答的是,就特定的待证事实,应当由谁供应证据加以证明的问题;答的是 ,就特定的待证事实,当事人应当供应多少证据加以证明的问题;我国诉讼法所实行的证明标准有如下特点:第一, 以客观真实为诉讼审判的最终追求,任何案件的事实假如没有达到客观真实程度,法

25、官均不得作出有利于主见者的认定;其次,个案中的最低证明标准和最高证明要求是竞合的,的最高目标,也是法院解决任何详细案件的基本要求;客观真实既是诉讼制度所着力追求第三,客观真实是最高的证明标准;第四,实行一元化证明标准;推定是指 事实裁判者依据法律规定或体会法就,从已知事实推断未知事实之存在,并 答应当事人举证推翻的证明规章;主要特点 是:1、在性质上,推定本身并非证据,而是一种法律所规定或认可的事实认定方法;2、在适用上, 推定表现为一个连续的动态过程;环节是:一方当事人为适用推定而证明基础事实;法官运用推定对未知事实加以确认;(这个过程可分为三个环节、两个阶段,三对方当事人如对推定事实认定有

26、异议,可提出相反证据加以反对;其中构成确认推定事实成立的完整阶段为反证阶段);3、在结果上,运用推定所认定的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拘谨力的事实;4、从功能上看,推定与证据不同,它不仅仅是一种认定事实的方法,而且仍是举证责任的 调剂器;(详细说,法律上的推定可以转变举证责任的事实对象,从而减轻举证责任的负 担;推定可以调整举证责任的分担;)推定的意义:(一)推定是一种便利的事实认定方法;(二)推定具有合理安排举证责任的法律功能;1、对于主见适用推定的当事人而言,推定实质意义上意味着减轻了他的举证责任;2、对于对方当事人而言,推定意味着举证责任的转换;推定的分类: 可分为不行反对的推定和可以反对的推定

27、;不行反对的推定又叫结局性推定,确定推定,是指不答应当事人提出反证加以推翻的推定;主要包括: 1、知悉法律的推定;可以反对的推定又名相对推定,是指 1、无罪推定;2、婚姻推定;2、预料行为当然结果的推定;答应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加以反对、推翻的推定;如:3、对行为方式的适当性或习惯性的推定;4、关于精神状态推定,推定为精神正常;5、关于保持现状的推定;6、关于全部权的推定;即拥有人为全部人;又可分为无需基础事实的推定和需要基础事实的推定;仍可分为事实上的推定与法律上的推定;推定的适用必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 “基础事实已经得以确认”是适用推定的前提条件;二、 “无反证推翻 ”是适用推定的必要条

28、件;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司法认知是指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直接确认特定事实的真实性,准时平静没有合理依据的争议,从而提高诉讼效率的一种事实认定方法;第一,司法认知是一种事实认定方法;(注: 我国法律没有关于司法认知的详细规定)其次,司法认知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事实认定方法;(包括不会争议和不能争议的两种事实);第三,司法认知的目的是提高诉讼效率;司法认知的特点有:(一)司法认知的主体限于法院;(二)司法认知的客体是特定的事实;(三)司法认知是一种简便的事实认定方法;(四)司法认知减轻了一方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司

29、法认知的范畴 是指法院应当或可以实行司法认知的事实的范畴;标准 主要有两个:一是司法认知的事实必需是真实客观的事实;“客观 ”是指司法认知的事实是表现为人类社会特殊是自然界的客观法就或规律的事实“ 真实 ”是指司法认知的事实必需符合案件的真实情 况,是真实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没有经过充分证明的事实;二是不存在合理的争议;合理的争议是指的证据支持的异议;我国司法认知的范畴有六个方面:(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科学定律;(三)国家机关公报的事实;(四)生效裁判、公证文书确认的事实和其他依法证明的事实;(五)当事人承认或自认的事实;(六)其他明显的、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争议的事实;司法认知应当遵

30、循的程序规章是:(一)实行司法认知之前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二)实行司法认知时应当为不利一方当事人供应反对的机会;(三)人民法院依职权或者应申请实行司法认知;(四)司法认知应当实行裁定的方式;证据是 证明案件真实情形的一切事实; 证据材料是 指当事人供应或法院收集到的欲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形的事实材料; 证据方法是 指认定案件事实的人或物等客观对象; 证据资料是 指法院通过调查证据方法而获得的有关案件事实的资料; 证据才能 (又称证据资格) 是指作为法院认定事实或者作为判决依据的证据所须具备的资格或要件; 证 据价值(证明力、证据力)是 指证据资料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影响力; 证据缘由是 指法院对于

31、当事人主见的事实是否属实形成心证的缘由;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有三个: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1、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或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需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或相关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需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有内在的联系;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部或全部;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关联性既包括事实材料与待证对象有直接联系,也包括间接联系;3、诉讼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应当依法定程序取得并符合法律要求;即诉讼证据取得 合法和形式合法;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我国对诉讼证据客观性的熟识:第一, 作为

32、证明案件真实情形的事实材料,诉讼证据应当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客观存在表现为诉讼证据以肯定的客观形式存在于世界上;其次, 诉讼证据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形的事实材料,在诉讼中要实现证明的目的,就应当是被人们在诉讼中所熟识或把握了的事实材料;第三,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并不意味着在诉讼实践中为司法机关所接受的证据就肯定是纯客观 的;证据的种类, 是指法律依据证据资料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对待证事实的证明作用方式而对证 据所划分的类别;(一)物证,是指以自身的属性、特点或者存在状况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或痕迹等;(二)书证, 是指以文字、 符号、 图案等记载的内容或者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33、三)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或录像资料储存的音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四)证人证言, 是指当事人之外明白案件有关情形的人向司法机关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 所作的客观陈述;五)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学问对案件中的有关特地性问题进行鉴别、分 析所作出的结论;(六)当事人陈述,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陈述;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供述和辩解;(七)笔录,包括勘验笔录、检查笔录和现场笔录等;证据的分类 :(一)按证据与当事人证明责任的关系可分为本证与反证;本证是指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的用以证明自己主见事实的证据;反证是指否定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所主见的事实的证据;(二)按

34、证据的来源可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即所谓第一手证据;派生证据是指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证据;(三)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主要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主要待证事实,而得通过与其他证据联合在一起,才能证明主要待证事实的证据;(四)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表述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实物证据是指以客观存在的物品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证明是 指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方法,其所证明的案件的有关事实已达到法院完全确信的程度;释明是 指当事人提出证明方法,此而没有完全确信的程度;其所能证明的案件的有关事

35、实仅达到法院信任大致是如证据规章是 有关证据资格和证明力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证据资格是 指什么样的事实材料可以作为证据,又称证据才能;我国现行的证据资格规章主要有:1、有关证据形式或种类的证据规章;2、证据属性的证据规章;名师归纳总结 证明力 是指可以用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能够起多大的作用;(注:证第 9 页,共 24 页据资格是证据的“ 质” ,是法定的门槛;而证明力是证据的“量” ,是审判人员裁量的刻度表;)证明力规章 主要有: 1、证明力有无规章;2、证明力大小规章;3、证明力优先规章;-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证据排除规

36、章主要有:非法证据排除规章、传闻证据排除规章和其他证据排除规章;非法证据排除规章 是指除非法定例外,法官不得将非法证据作为定案依据,应当予以排除;其中 “非法 ” 中的法是指一切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序良俗;“ 非法 ” 的情形 有:(1)不符合法定证据形式,即存在种类、签名、登记、印章、次序、手续等瑕疵;(2)不符合法定来源;(3)公安司法机关取证违法;(4)个人取证违法;传闻证据 是指出庭作证的证人以外的人在本案法庭之外作出的陈述,来证明该证据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传闻证据的例外 主要有:而在法庭之内作为证据(一)一般法规定的例外有:1、情形证据; 2、死者生前所作的陈述;3、公共文件;

37、(二)制定法规定的例外:1、视听资料; 2、学术论文;我国对传闻证据排除规章的主要表现有:1、定案证据必需经法庭质证的原就;2、证人出庭作证的原就;其他证据排除规章主要有:(一)看法证据排除规章;缘由是1、证人的专业学问局限;2、证明职能的划分; (我国有: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事实,不得使用推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 语言,禁止诱导性询问; )例外有:1 不行能以其他方式表达的例外,如车辆的速度、个人感情问题等等;2 专家证言;(二)关联性排除规章;即与本案无关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应当排除;(三)证据失效排除规章;违反证据失效排除规章的后果是:接受不应当接受的证据的,构成认定事实错误;没有接受

38、应当接受的证据的,构成主要证据不足;(四)连贯性排除规章;我国现行法律有关补强证据的规定主要有:1、口供的补强;2、证人证言的补强;3、视听资料的补强;4、复制件、复制品证据的补强;5、经过改动的证据材料的补强;适用补强规章的条件是:1、被补强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已经确定;2、被补强证据材料的真实性难以确定;3、法庭质证;我国关于证明力大小的规定主要有:(一)、证明力大小的详细情形:1、公文书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3、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4、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一般大于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5、由法定主体依据法定程序制作的证

39、据的证明力优于其他同类证据;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6、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7、多个种类不同、内容一样的证据优于孤证;即审判机关应当(二)证明力大小的法律后果是:证明力大的证据在采信方面具有优先性,优先采信证明力大的证据;(三)不能确定证据证明力大小的后果是:依据举证责任安排规章作出裁判;证明力优先原就:一是证明力大小优先;二是同等证明力优先;证明力优先规章的典型就是:正确证据规章;我国关于正确证据规章的规定有:1、举证方面; 2、质证方面; 3、认证方面; (三方面均是原物大于

40、复制原就)调查收集证据是指 证明主体及法院依法调取证据材料的活动;(一)主体 :可分两类,一是公安司法机关,它们调取证据材料的活动一般称为调查证据;二是当事人和律师,它们的取证活动称为收集证据;二者的区分主要有四个方面,即性质不同、方法不同、范畴不同、依据不同;(二) 客体 ,是指证据材料,即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区分是:(诉讼)证据与证据材料的1、是否经过质证和认证;只有经过质证和认证的证据材料才可能是(诉讼)证据;2、是否用于定案的依据;(诉讼)证据是可以用来定案的;联系是:1、证据材料是(诉讼)证据的来源,2、证据材料是(诉讼)证据的保证;(诉讼)证据是从证据材料中提炼出来的精华;

41、(三) 行为 :包括证明主体及法院供应、制作、固定或者猎取证据材料的活动;供应证据材料是指 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把自己所把握的证据材料交给有关公安司法机关的活动;一是为履行举证、行使举证而供应、补充;二是协作公安司法机关而供应;三是案外人 向公安司法机关供应;制作证据材料是指 公安司法人员、 律师或者当事人在实施法律行为的过程中制作的用于证明 或固定与法律行为有关的事实的材料;证据的调查收集和审查判定证据的区分:1、目的不同,调查收集的目的是猎取证据材料,而审查判定的目的是甄别证据材料的证明 资格与证明力;2、程序不同;3、效力不同;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范畴:1、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

42、合法权益的事实;2、涉及诉讼程序事项的事实;3、情形紧急,需要依职权进行证据保全的事项;人民法院应申请调查取证的范畴和程序:1、证据调查申请的告知;即人民法院告知与证据调查申请有关的事项;2、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条件:当事人客观上不能收集的证据材料,可申请人民法院调取;造成 “ 客观上不能 ” 的情形:由国家机关储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档案材料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2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涉及国家隐秘、商业隐秘或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确因客观缘由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3、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期限和方式4、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的

43、复议(3 日内提出复议,5 日内作出答复)4、制作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程序有:正确证据规章;制作笔录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方法有:1、托付鉴定, 2、勘验, 3、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摘录;律师收集证据:取证权(一) .不宜给予代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取证权的缘由:1、律师取证可能破坏证据材料的原始状态;2、律师取证可能形成“ 双线调查 ” 甚至 “ 以调查反侦查 ” 的局面;3、假如律师调取到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很难处理;(二) .取证的方法:1、询问;2、查阅和复制司法机关的案卷材料;3、调取实物证据;4、申请调查取证;5、制作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资料;6、托付鉴定;(三) .辩护律师取证的原就有

44、:1、有利于被告人;2、保守职业隐秘; (原就上保密,危害国家的除外)律师区分对待调取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的情形的处理:1、假如有利证据单独存在或者能够与不利证据分开,只调取有利的证据;2、假如有利证据与不利证据不能分开,而公安司法机关只留意到不利证据的,可以将有利 证据连同不利证据一并收集并向法庭提交;3、假如有利证据与不利证据不能分开,且公安司法机关均未收集,辩护律师不能自行提交;一.调查收集证据的要求:指证明主体及法院在调取证据材料时应当遵循的技术性规章快速、准时;客观、全面;深化、细致;应用科学技术设备;信任和依靠群众;二.调查收集证据的步骤:分析现有证据材料;明确调查任务;拟定调查提纲;发 现和提取证据材料; (常见的方法有:笔录提取法、音像提取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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