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美国产品责任法对中国的启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美国产品责任法对中国的启示.docx(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美国产品责任法对中国的启示李梦骁 东北师范高校 2007级电子商务英语三班美国的产品责任法起步很早,而且进展的几位快速, 经过数十年的进展完善, 目前已经拥有比较完备到位的系统;而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产生较晚, 和美国的产品责任法相比不够成熟;笔者认为美国的产品责任法的诸多优点中, 其产品责任立法和归责立法两方面尤为值得 我国进行深化摸索并学习借鉴,对中国有很重要的启示;一美国产品责任法给我国产品责任立法的启示我国虽然也有了相关的产品责任法律规定,但由于缺乏像美国那样严格的产品责任机制 ,致使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 ,假冒伪劣商品造成重大损害的恶性大
2、事不断发生;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假如产品责任问题不解决 ,不仅会影响到我国消费者购买国产货的信心 ,仍会直接影响到外贸出口,并进而影响到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同时 ,出口时机的增多 ,外国消费者向我国生产者索赔的概率就会随之增加;在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产品责任的赔偿数额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美元; 假如我国目前仍不将完善产品责任立法提上议 事日程 ,后果将不堪设想;此外 ,外国商品的大量涌入 ,随之而来的产品 责任案件也会不断发生; 只是由于我国消费者对产品责任法不太熟识 ,才使得消费者的索赔主要停留在产品质量问题上,而产品质量案件和名师归纳总结 产品责任案件的结果是大不一样
3、的;因此,完善我国的产品责任立法,第 1 页,共 8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应当从美国产品责任法中探求启示;笔者认为 ,美国产品责任法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已经给我国立法供应了有益的启示;“ 产品” 的范畴;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 产品” 范畴不够宽;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对“ 产品” 作扩大化说明是特别必要的;将无形物 如电等 、智力产品 如书籍、电脑软件等 、自然产品 如药材、自然食品等 确定为“ 产品”,是全面爱护消费者权益所必需的;2.实行严格产品责任; 我国民法通就 和产品质量法 对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责任采纳的两种制度共存的规定
4、,明显不利于充分爱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也不足以威慑缺陷产品的销售者和其他供应者;笔者认为 ,对销售者也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爱护;当然,考虑到产品缺陷主要和多数产生于制造过程 ,在消费者向销售者提起严格产品责任之诉后,法律应给予销售者向制造者追偿的权益;同时,规定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或其他供应者对缺陷产品负连带赔偿责任,将会使消费者有较大的挑选权,因而就有更多的胜诉时机;3.扩大产品责任主体的范畴;将在缺陷产品从设计、生产到销售或以其他方式供应应消费者的整个过程中 偿责任的全部人都规定为责任主体,应当或能够对缺陷产品承担赔 ,而不仅仅限定于生产者、销售者或供货者、运输者或仓储者
5、 ,方能对消费者权益进行充分爱护 ,也能促进设计、制造、销售链条上的全部人更加谨慎当心 ,从而削减产品责任事故的发生;名师归纳总结 4.合理规定产品责任赔偿标准和数额; 1 考虑到产品责任事故发生后,第 2 页,共 8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往往会给受害人带来庞大精神痛楚,有必要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及其标准;2为了削减有缺陷产品投放到流通领域的时机 ,应当加重对生产者、销售者的惩罚 ,美国的惩处性赔偿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当然在惩处性赔偿数额的确定上,应当依据我国的国情 ,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做到既能对生产者形成威慑作用 ,又不至于影响其生产才
6、能和继续经营才能; 3由于美国产品责任案件动辄以巨额赔偿告终 ,并导致了产品责任危机 ,我国应当防患于未然 ,在规定足以爱护消费者权益并能够对生产者构成足够威慑的高额赔偿时,也应适当考虑生产者的利益;并且 ,假如一味追求高额赔偿 ,最终的受害人仍旧是消费者 ,由于 ,生产者会通过产品责任保险来分散他的风险 ,增加了生产成本;因此 ,我们应当从美国产品责任危机中吸取必要的教训 理限制;,将赔偿数额进行合5.以市场份额补充产品责任归责原就;严格责任有时也会无法解决受 害人的赔偿恳求 ,因此 ,美国的“ 市场份额说” 不失为对严格责任补充 的好方法;但是 ,为了防止市场纷乱 ,必需对其适用范畴进行必
7、要的限 制,否就,不利于调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积极性;只有在特殊的情形下 ,才可考虑适用“ 市场份额” 原就,即只有损害是由于长期受缺陷产品的影响造成的 ,或者产品交付时所存在的致人损害的属性在多 年之后才被发觉 ,或者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在多年之后才显露出来 ,最 终使消费者难以证明其损害与哪一制造商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即难以 确定准确的被告时 ,方可使用市场份额责任原就;此外 ,其所适用的责任主体应与严格责任不同,仅限于制造商 ,而不能扩大到销售商等责任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8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主体;6.扩大爱护对象的范畴
8、; 产品责任法爱护对象的范畴 ,直接影响到消费者权益受爱护的程度;我国产品责任立法有必要借鉴美国的做法 ,除将产品消费者、使用者作为爱护对象外,仍应将消费者、使用者的亲属、客人、同事、雇员乃至旁观者、过路行人均列为爱护对象;二美国产品责任法给我国归责原就立法的启示第一,中美产品责任归责原就的区分有以下很大的区分:在面对消费者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就上,美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就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即在美国 ,消费者可挑选疏忽、担保、严格责任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对制造商或销售商提起诉讼;美国一个权威组织对1965-1976年这十年间的产品责任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他们的调查统计说明 ,以严格责任主见赔偿的
9、案件占22%; 以疏忽主见赔偿的占 15%; 以违反担保主见赔偿的占 3%;同时依据三种责任理论索赔的占 3%;同时依据严格责任和疏忽索赔的占14%; 同时依据过失和违反担保索赔的占 8%;同时依据严格责任和违反担保索赔的占 7% ;在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案件中,60% 以严格责任为主要依据 ,31%以疏忽为依据,担保占 8%;4因此美国产品责任归责原是一个以严格责任为 主,包括疏忽责任和担保责任在内的多元化的归责原就体系;而中国在面对消费者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就问题上 ,采纳的是单一 的严格责任原就; 消费者和用户既可以因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单独起 诉生产者或销售者 ,也可以同时起诉这两方 ;生产者和
10、销售者都不得以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8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没有合同关系、没有过错为由拒绝赔偿,只要消费者能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发生了实际损害、缺陷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就应支持消 费者和用户的求偿诉求;如前所述 ,美国的担保责任归责理论是从合同法中进展而来 ,原来用于解决买卖合同中的质量责任,但随着产品缺陷致害现象的普遍化,美国当时迫切需要一种归责理论来克服疏忽责任在加重消费者举证 负担上的弱点;因此 ,在司法实践中借用合同法的原就来解决侵权责 任,从而使担保责任兼具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性质;在担保责任 中,卖方可以通过事先
11、排除或限制性条款来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 ,这一点表达了违约责任的性质 原、被告双方的主体资格条件,而美国担保责任从纵横两方面放宽了对 ,又突破了传统合同法中“ 直接当事人原就” ;原告包括由于产品缺陷受到损害的一切人 ,被告就包括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从而使担保责任具有了侵权责任的性质;因此,担保责任原就是美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 就;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性质上纯属合同责任 , 它并不要求损害的实际发生 ,只需证明被告违反担保 ;其次 ,由于它纯 属合同责任 ,因此用户和消费者与销售商之间必需具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这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用户和消费者只能向直接供货的销售者索赔,;二是只
12、有作为直接购买者的用户和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索赔;因此瑕疵担保责任只是我国产品质量民事责任中违约责任的形式;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8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3.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就与美国的疏忽责任原就不同美国的疏忽责任原就是确定生产商、销售商是否向消费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法律原就 ,在疏忽责任中 ,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可以自己无过失 而主见免责 ;而我国的过错责任并非面对消费者的产品责任的归责原 就,它只是生产者和销售者在责任划分上的归责原就 ,对象不涉及受害 人,生产者和销售者均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拒绝消费者的索赔要求;此外,即使
13、是在生产者和销售者划分责任问题上 过错为理由在先予赔偿后向生产者行使追偿权 自己无过错向销售者行使追偿权;,也只有销售者可以无 ,反之生产者就不能以笔者认为 ,美国产品责任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已经给我国归责原就立法供应了有益的启示; 虽然我国实行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就有充分的合理性 ,但它仍有以下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 1产品质量法对归责原就的表述过于笼统和模糊 ,在司法实践中 ,往往产生歧义;由于表述不明确 ,在处理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时 ,严格责任原就并未得到很好的执行,很多法院仍是按习惯思维以过错责任原就追究生产者的产品责任;因此,建议对相关条款作适当修改,使其更趋明确和科学;在详细设计条文时,可考
14、虑直接引入“ 严格责任” 一词,并以定义条款形式对“ 严格责任” 作出说明 ,使其涵括严格责任的 三个构成要件 ,即产品缺陷、损害事实以及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 果关系;2 由于我国产品质量法仍显现了销售者的瑕疵担保责任和过错责 任的条款 ,往往使人误认为我国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就是一个多元化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8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归责原就体系 ,对此也应加以进一步明确,即:瑕疵担保责任属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过错责任就是在侵权的产品责任中如何划分生产者销售者责任的归责原就 ,立法应分几个层次分别加以表述和阐释 ,否就极易造
15、成错误懂得;3 在立法完善中应合理把握效益与公正的动态平稳 ,在偏重爱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 ,适当兼顾生产者的利益 ,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进展;依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法哲学理论 ,在效益与公正这对冲突中 ,效益一般占主导位置 ,是生产力最终起打算作用的表达;现实说明 ,实行严格责任 ,才能真正做到进展生产,活跃市场经济;企业只有提高产品质量,才能获得长期的、高度增长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 ,我国立法仍应兼顾公正 ,故我国产品责任法应在权益的爱护上实行偏重爱护处于弱势位置的消费者的价取向,如对产品责任中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都作扩张性的说明 ,使生产者、销售者包括整个“ 供货链条” 上的全部成员
16、 ,甚至包括国外的生产者、 出口商和国内进口商 ;“ 消费者”就不仅应包括从供应商处直接取得产品的人,仍包括使用产品和因其他人使用产品受到损害的人,这就更有利于爱护消费者的利益;当然,在偏重爱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应适当考虑生产者的利益;比照欧美立法 ,我国产品质量法所规定的生产者的抗辩事由 过于狭窄 ,不利于表达法律的公正和激励生产者的积极性;因此 ,建议增加以下两项免责抗辩事由:1产品缺陷是由于遵守国家发布的强制性规章而引起的; 这在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 和德国产品责任法中均有类似的规定; 2 被害人严峻误用、滥用产品以及擅自改动产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8
17、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品;当然 ,被告以原告能合理预见的范畴;假如这种对产品的误用或滥用是在被告可能合理预见的范畴之内,被告就必需实行措施予以防范,否就不能免除责任;产品责任法的本质职能在于和谐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与产品受害人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以求得在推动经济进展的同时,补偿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缺失、人身损害;在当代中国 ,由于各种缘由 ,产品质量法所调剂的利益关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 ,如何在有利于经济进展的同时兼顾多数人利益与少数人利益 眼前利益 ,在效益和正义之间寻求一种动态的平稳 理论和实践带给我们诸多的摸索与启示;,兼顾长远利益与 ,中美产品责任法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