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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规定方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危急品运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危急货物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平安,特制定本规定。其次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危急货物运输(含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单. 危急品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危急货物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平安,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危急货物运输(含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道路危急货物运输技术规范,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急货物运输规章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急货物
2、车辆标志执行;危急货物品名分类以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危急货物品名表为准。 第四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及有关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 其次章 运输基本条件 第五条 凡从事道路危急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需拥有能保证平安运输危急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第六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危急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需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阅历,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平安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修理和平安质量训练等规(制度)。 第七条 直接从事道路危急货物运输、装卸、修理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需把握危急货物运输的有关学问,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
3、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急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运输危急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需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急货物运输规章规定的条 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 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急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急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从事一次性道路危急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急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第十条 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急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
4、格需增加危急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急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方可经营道路危急货物运输。 第四章 运输管理 第十一条 危急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需做到: 1.必需向已取得道路危急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单位办理托运; 2.必需在托运单上填写危急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具体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留意事项; 3.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急货物,必需分别托运; 4.对有特别要求或凭证运输的危急货物,必需附有相关单证,并在托运单备注栏内注明; 5.
5、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急货物品名表的危急货物新品种,必需提交危急货物鉴定表。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急货物运输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担当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危急货物承运人在受理托运和承运时必需做到: 1.依据托运人填写的托运单和供应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必要时应组织承托双方到货物现场和运输线路进行实地勘察,其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2.承运爆炸品、剧毒pin、放射性物品及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使用受压容器罐(槽)运输烈性危急品,以及危急货物月运量超过100吨,均应于起运前十天,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报送危急货物运输方案,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线路、运输日期等; 3.在装运危急货物时,
6、要按汽车危急货物运输规章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 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装运。 危急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4.运输危急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5.运输结束后,必需清扫车辆,消退污染,其费用由货主负担。 凡未按以上规定受理托运和承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承运人担当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凡装运危急货物的车辆,必需按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急货物车辆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第十四条 全挂汽车列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非机动车(含畜力车)和摩托车不准装运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拖拉机还不准装运压缩
7、气体和液化气体、一级易燃品;自卸车辆不准装运除二级固体危急货物(指散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之外的危急货物。 未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检验合格的常压容器,不得装运危急货物。 第十五条 营业性危急货物运输必需使用交通部统一规定的运输单证和票据,并加盖危急货物运输专用。 第十六条 凡运输危急货物的单位,必需按月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报送危急货物运输统计报表。 第十七条 特地从事危急货物运输的单位,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设置危急货物专用停车场及专用仓库,向专业化、专用化方向进展。 第五章 修理管理 第十八条 凡从事危急货物运输车辆修理、改装的单位,必需配备防爆、去污清洗等设备,划定专用修理车库
8、,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在技术合格证上加盖危急货物运输车辆修理专用,方能从事修理、改装作业。 第十九条 动用明火修理装运过易燃、易爆危急货物的罐(槽)车,要执行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需对车辆进行测爆和平安处理。 第六章 事故处理 其次十条 在运输危急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需依据承运危急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实行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准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实行措施,消退危害。 其次十一条 发生重大危急货物运输事故时,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应准时赶赴现场,帮助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并做好现场记录,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
9、次十二条 凡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危急货物运输事故,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应在三天内将事故状况报告上级机关,并在三十天内提出处理看法,报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通知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 第七章 监督检查 其次十三条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本规定,加强对道路危急货物运输的监督检查。 凡从事道路危急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需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其次十四条 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应按本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对道路危急货物运输单位的运输条件、平安管理、专用防护设备、运输单证、运输质量和技术业务规范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觉隐患应准时消退。 其次十五条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在检查中
10、发觉违 行为,应做好现场记录,经被检查人签认,作为处理违 的依据,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违 惩罚规定(试行)处理。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危急品运输平安监督管理的若干看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部属各单位: 近年来,危急品运输平安生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殊是山西“3?1”特殊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浙江杭州桐庐县境内化学品泄漏事故以及湖南“7?19”特殊重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 为坚决遏制危急品运输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危急品运输平安监督管理提出以下看法: 一、严格危
11、急品运输市场准入 (一)严格企业准入管理。 严格危急品运输资质许可,仔细审核申请企业的平安生产和经营条件。 一是2022年底前,暂停审批道路危急品运输企业。 做好“挂而不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平安责任不落实车辆的清理,实现道路危急品运输企业全部车辆公司化经营。 二是2022年底前,暂停审批内河水路油品、化学品运输单船公司。 三是严格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危急品罐区(储罐)、库(堆)场、危急品码头和输送管线项目的平安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凡未通过平安生产条件审查的,一律不得开工;未通过项目验收、取得危急品码头作业附证的,一律不得运营生产。 落实工程质量平安终身责任制。 四是危急品运输企业未取得平
12、安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限期予以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仍未达标的企业不得新增运力和扩大经营范围;水路危急品运输企业未按规定取得DOC证书的,不得从事运输经营。 (二)严格运输工具准入管理。 一是严格道路危急品运输车辆准入前材料审核和年度审验,禁止不合格车辆准入。 二是自2022年1月1日起,无紧急迫断装置且无平安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急品罐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三是加强危急品运输船舶准入,严格船舶检验,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的,不得从事运输经营。 四是逐步淘汰“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的内河单壳散装液体危急品运输船舶,自2022年1月1日起,长江
13、干线全面禁止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危急品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 (三)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 一是严把道路水路危急品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关,严禁考试和发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等行为,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二是从事道路危急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从事水路危急品运输的船员、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检查员必需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 三是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和落实道路运输(危急品)经理人从业资格制度和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制度。 四是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准时把握驾驶员的违章、事故记录及诚信考核、连续训练等状况,对于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
14、规规定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年内不予重新核发。 二、强化危急品运输平安监督管理 (四)加强危急品运输作业过程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危急货物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凡应接入而尚未接入的车辆、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以及有意损毁、屏蔽系统的,责令其整顿,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根据平安生产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从严惩罚。 二是港口危急品罐区(储罐)、库(堆)场、危急品码头应按相关规定配备消防、防雷电、防静电、防污染等相关设施设备,并做到监测监控全掩盖,支配专人实时监控。 三是加强船舶载运危急品进出港口申报管理,加强对进入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掌握水域的载运危急品船舶的跟踪监
15、管。 严格根据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急品;除上述以外的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急品。 四是从事危急品运输的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运输车船的核定载质量(重量)装载危急品,不得超载、谎报和瞒报。 (五)加强危急品运输督查检查。 一是定期深化企业、深化基层、深化现场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基层一线平安生产措施落实等状况。 二是严格查处危急货物托运人未依法将危急货物托付具备危急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船)承运危急货物的行为。 三是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平安生产约谈、重点监
16、管名单、挂牌督办等相关规定,严峻查处违法违规从事危急品运输的企业、车船和从业人员,对未按约谈、挂牌督办要求整改的或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仍旧违法违规运输的应依法依规严厉处理并从严追究责任。 (六)深化危急品运输平安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道路水路危急品运输、港口危急品罐区和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领域,开展危急品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停产停业整顿。 严峻打击危急品运输非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越范围经营、超速超载、疲惫驾驶、非法改装和非法夹带危急品运输等行为。 三、推动危急品运输平安生产风险管控 (七)开展危急品运输风
17、险防控。 一是建立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制度,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详细掌握措施。 二是细化落实重大风险源平安管控责任制,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重大风险源报备工作,实时把握重大风险源变化状况,实行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现全过程掌握。 (八)加强危急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 一是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完善道路水路危急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纳入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危急品运输企业要编制详细的危急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并发放到相关车船和一线从业人员。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备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力气
18、建设,有条件的应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四、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监管队伍建设 (九)强化从业人员训练培训。 一是督促企业健全并落实平安训练培训制度,切实抓好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连续训练。 二是重点要强化危急品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人员的训练培训。 三是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培分别制度,严把考试发证质量关,凡符合考试条件要求的可不通过培训直接考试。 (十)加强危急品运输平安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特殊是负有港口危急品罐区监管职责的管理部门,要加强危急品运输平安监管队伍建设,配备具有专业学问的监管人员。 二是部、
19、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危急品运输平安生产专家库,让专家参加技术询问、督促检查和参谋决策等工作。 五、严厉危急品运输平安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加大事故查处力度。 一是切实做好水上危急品运输平安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置状况的监督,确保事故调查处理从严、据实、准时结案。 二是乐观主动参加和帮助公安、安监等部门做好危急品道路运输、港口储运和装卸作业等平安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加强事故的警示训练。 一是按时上报危急品运输事故信息,准时发布事故警示通报。 二是加强事故统计、分析,深度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制
20、定有效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建立危急品运输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十三)加强危急品运输平安生产法规建设。 一是仔细梳理并进一步完善危急品运输平安生产法规制度,准时废止不必要的法规。 二是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状况,加强与地方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危急品运输相关法规的制修订工作。 (十四)加强危急品运输平安生产技术和信息化应用。 一是充分发挥全国道路危急品运输联网联控信息系统的管控作用,提高联网联控系统在过程管理、监管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应用水平。 二是加快推动长江危急品运输、港口危急品码头和港口危急品罐区监测监控等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 三是加
21、强物联网、车联网、船联网等关键技术在危急品运输平安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大危急品运输防泄漏、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力度,乐观引导使用平安技术性能高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 四是建设全国重点监管企业、车船、人员信息数据库;乐观推动道路水路危急品运输重要信息与路网、通航信息以及相关重要监督管理信息跨区域、跨部门的共享。 (十五)加强区域和相关部门协作协作。 加强与公安、安监、环保、海关、质检等相关部门和周边地区的沟通协作、亲密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特殊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港口危急品罐区、库(堆)场和油气输送管线,道路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剧毒和放射性物质运输等领域的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危急品运输平安生产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交通运输部(章) 2022年10月13日 抄送:国务院应急办,国务院安委办,部内有关司局,部办公厅文秘处。 应急制度 店面制度 建筑制度 建设单位制度 建设制度 开发制度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