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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平安文明生产管理方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属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平安文明生产管理,明确、各项目建设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和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属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平安文明生产管理,明确、各项目建设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和其他合同单位(如设备安装和金属构制造安装、物资供应等有关单位)的职责,尽可能地削减事故频率和事故损失,保障人身、机械设备和
2、工程的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规、行业平安管理方法及甘肃省电力投资公司有关平安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阶段(包括筹建和预备期)的工程施工和工程施工区内交通的平安管理。工程参建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在参加水电站工程建设时,均应执行本方法。 第三条?工程施工必需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第四条?工程施工平安管理工作应贯彻“平安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实行由各项目建设公司统一领导,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掌握,施工承包
3、等有关合同单位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由项目建设公司和工程参建单位组成工程建设平安文明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水电站工程建设平安文明生产工作的开展监督、协调。 第五条?各项目建设公司是工程的业主。业主和施工承包等合同单位的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平安文明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平安文明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第六条?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当进行和工程平安,创一流的平安文明施工,是工程建设者的责任。在项目建设公司的组织领导下,参建各方应亲密协作,相互协作,乐观推广和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平安文明生产管理水平,使平安文明生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第七条?本方法解释权属公司,在实施
4、过程中将不断修改完善。 其次章? 平安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公司负责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平安管理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平安责任,应明确平安保证金数额、扣除方法等。 第九条?各项目建设公司的平安管理职责 (一)组织成立以各项目建设公司行政正职为首的,并由各主要参建单位行政正职共同组成的安委会。 (二)帮助有关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必需的平安文明生产措施经费。并监督落实使用。 (三)负责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检察院、工会、保险公司以及公司工程建设、平安生产等部门的联系,争取并接受其对平安工作的支持与指导。 (四)根据工程施工总体规划的要求,逐步为平安文明施工制造基
5、础条件与外部环境。 (五)帮助有关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有权要求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未涉及到的劳动条件改善和平安文明生产环境的治理等工作,其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由业主支付。 (七)按有关要求向公司工程建设、平安生产等部门供应平安文明生产统计分析资料。 (八)组织、协调、监督、支持有关单位开展平安文明生产工作。制定平安文明生产目标,责成各有关单位制定相应的方案和掌握措施,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平安管理和事故统计工作,参与平安工作例会。 (九)督促监理单位按施工合同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各工程项目的施工平安和施工承包单位的平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十)审查投标
6、施工单位的平安资质、平安管理机构、平安工作体系和以平安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平安管理制度、企业平安等级,认证投标施工企业的力量是否符合工程平安施工的要求。 (十一)当施工承包单位的平安管理工作严峻失控、且施工或生产平安没有保证时,有权通过监理单位或直接令其停工或停产整顿,必要时报请公司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承包单位自行担当。 (十二)托付有关单位对工程施工区道路和对外专用大路的交通平安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成立施工区消防平安领导小组,由该小组组织管理工程区域的消防平安工作。 (十四)负责与地方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托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工地的治安
7、保卫事宜。 (十五)负责建立工程的平安档案。 (十六)负责编制工程建设平安文明生产管理方法,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十七)组织平安生产和平安管理的培训与阅历沟通。 (十八)负责安委会的详细事务。 第十条? 监理单位的平安管理职责 (一)监理单位按合同有关规定,配备专业平安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工程平安和施工承包单位的平安文明生产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二)监理单位的总监或副总监应参与安委会,任副主任或委员。 (三)平安监理的主要任务: 1.审查现场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平安保证体系; 2.审核施工单位平安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 3.审批施工单位平安文明生产技术措施(主要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
8、工序、特别作业、危急性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平安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并监督其实施,同时督促隐患的整改。监理单位对重大平安技术方案、措施及经费审批时,应征求设计单位的看法并报请公司同意; 4.抽检施工单位的主要施工机械和特别工种的上岗证; 5.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平安监控; 6.监督平安措施补助费的使用。 (四)负责或参加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平安问题,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必要的平安技术措施; (五)当施工单位平安文明生产严峻失控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 (六)帮助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的平安管理职责 (一)工程设计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规程、规范,保证工程平安。 (二)设计单位应把施
9、工平安贯穿到设计的全过程,努力为施工平安制造条件,担当托付设计合同规定的平安责任。 三)对施工风险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需充分考虑施工条件和施工技术对施工平安的影响。必要时应参加编制重大平安技术方案、措施和平安监测系统的工作。 (四)对施工中遇到影响平安的各种险情,必需按托付设计合同中的规定做好观测、预报工作,准时向公司提出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和建议。 (五)参与对重大、特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工程设计负责人或设计代表处负责人应参与安委会工作,任副主任或委员。 第十二条? 施工承包单位的平安管理职责 (一)负责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平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担当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 (二
10、)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建设项目施工实际的需要,编制平安文明生产技术措施方案,其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并不得挪作它用。 (三)建立健全适应工程施工的平安管理机构、平安工作体系和平安管理制度。实施平安文明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平安文明生责任书,坚持定期考核,奖惩兑现。施工承包单位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一般按施工人员(包括本企业人员、分包单位人员和非本企业人员)的3配备,1000人以上的,不得少于5人;500-1000人的,不得少于3人;5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2人。平安管理人员中,应有工程技术人员且有专人负责分包单位的平安管理。 (四)按劳动法、劳动平安卫生法规和施工合同等规定,在工程施工中应有足够的平
11、安设施、劳动防护等平安投入,应做到平安施工,削减或杜绝职业病的危害。 (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订平安技术方案、措施及其经费方案;平安技术方案及措施实施前,应经监理单位审批。 (六)方案、布置、检查、总结生产时,应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平安工作。 (七)常常对职工进行平安训练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平安素养和自我爱护力量。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别工种持证上岗的制度。 (八)对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平安意识和平安施工的资格审查,对其施工平安进行监督、指导,并担当责任。 (九)组织对本单位的一般和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帮助对重大和特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包工程重要项目或重要部位施工
12、的主要施工承包单位应参与安委会,主管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或项目负责人任副主任或委员。 第十三条? 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单位的平安管理职责 (一)按托付运行管理合同中的规定,保证公用设施的平安运行或使用,担当合同规定的平安责任。 (二)建立与健全平安管理机构和平安生产制度,制订平安运行或事故处理的规程。 (三)供水、供电、通讯等重要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或养护单位、交通管理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应参与安委会,担当委员。 第十四条? 安委会的平安管理职责 (一)安委会由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副主任数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下设办公室。 (二)分析平安施工形势,提倡并监督平安、文明施工,协调工程参建各方的平安工
13、作和重大平安文明施工问题。 (三)讨论落实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平安技术问题及处理方案和措施(含费用)。 (四)把握使用安措补助费。 (五)依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平安生产(施工)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有关单位准时整改。 (六)帮助对重大和特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安委会人员组成应依据不同建设阶段准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八)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各部门、项目建设公司工程部,负责日常的平安监督、协调和事故统计工作,完成安委会交办的事项。 (九)其他需要组织协调的平安工作。 第三章? 平安管理规定与要求 第十五条? 参与建设的单位和部门,应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规与平安管
14、理规定。必需建立、健全劳动平安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平安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平安卫生训练,削减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做好上岗培训和平安考试工作,严格按平安规程操作和作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技术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对炸药、雷管、汽油等一级危急品的生产、运输、保管与使用严格进行管理与监督,防止爆炸与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对高空、带电、大件起重运输、高边坡开挖、隧洞与深井挖掘衬砌、爆破、水上水下等危急性大的施工作业,应有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并明确平安责任人,加强现场平安设施的检查与平安监督,防止重大和特
15、殊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 要加强对施工爆破的平安管理与监督,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和机械设备、建筑设施、居民住宅的损坏等事故。为此,作以下规定: (一)各施工承包单位应依据爆破规程和所承包工程的详细状况,拟订施工爆破平安管理细则,实行爆破作业全过程管理。 (二)施工承包单位应作爆破方案,主体工程、重要或特别部位应作爆破设计,按规定报监理单位审核。大型爆破作业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三)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爆破,有明确的警报信号,有确定的警戒范围(一般大于400米)。必要时采纳掌握爆破,掌握飞石距离在警戒范围内。坝区、发电厂房区的施工爆破和发电引水工程的爆破,都必需做到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
16、警报信号、统一组织警戒。 (四)炸药、雷管、导爆索等火工器材的生产厂家和供货单位,应保证产品的质量。选购供应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与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使用时,若发生炸药爆燃、雷管拒爆、导爆索不传爆等事故时,应做好原始记录,查明缘由,稳妥处理。 (五)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批爆破方案和爆破设计,督促使用单位进行火工器材质量的抽查,加强爆破作业的现场检查、监督,制止违章作业。 其次十条? 工程施工区内修建的道路(含桥涵、排水沟、电缆沟、停车与回车场),应由责任单位进行养护和管理。应制订工程区和对外专用大路的交通平安管理细则,按规定设置道路交通与平安标志,干扰较大和交叉路口应设岗指挥,保证车辆平安通行与
17、行人平安。 工程区实行封闭管理,凡在工程区内行使和进行运输作业的车辆都必需遵守有关机动车辆平安管理与施工平安管理规定,否则,按违章处理。 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削减或避开施工与道路交通的相互干扰,按规定设置各种平安标志。凡相互干扰的部位或路段,应加强平安监督与交通指挥,在保证交通平安的前提下进行施工,防止交通和施工事故的发生。 其次十一条? 主体工程与永久建筑物,生产、生活与公用设施都应配备消防设施与器材,临时性工的平安隔离应符合消防规定,并配有足量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按规定制订工程消防平安管理细则,配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消防人员与设备器材。各主要施工承包单位和运行管
18、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与所承包的工程施工或生产运行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应接受地方政府消防部门对消防平安的监督。 有消防要求的工程的立项、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均应邀请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参与,并按规定办好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其次十二条? 工程施工期的防汛和平安度汛工作,由公司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理单位负责方案、部署、检查、监督、落实。施工、设计、运行管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都应做好各自的平安防汛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当进行。 其次十三条? 合理设计、布置、施工供配电网络及变电所,满意电气平安技术规程的要求。简单或干扰较大的施工作业区和道路交叉处以及临时性工程的配电线路和设施,应有平安防护措施,防止倒杆
19、、断、车辆挂线或撞杆等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按有关电气平安施工与平安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对变电所、输配电网络进行施工作业和运行管理,保证平安牢靠供电。 10KV及以上的变电所、输配电线路由各项目建设公司或由各项目建设公司托付有关单位负责管理运行; 10KV以下供配电线路由各主要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施工与管理运行,但需听从公司的统一调度,并接受其监督。 其次十四条? 施工区供水主管网(含泵站)由各责任单位管理运行。供水支管、施工作业与生活区的供水管网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并接受供水管理单位的监督。运行管理单位应按有关规程、规范及平安制度进行生产和供水,保证施工与生产用水的卫生,防止污染与中毒事故的发生,并接受地
20、方政府环保卫生部门和公司平安专责的监督管理。 其次十五条? 锅炉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与检修,都必需遵守锅炉压力容器平安监察暂行条例(国发18222号)和起重机械平安监察规定(劳部发108号)等法规,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需对压力容器的平安技术管理负责,并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平安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平安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压力容器都须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其次十六条? 工程建设中的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21、),这是掌握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根本措施,也是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详细体现。各项目建设公司、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和部门都应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中严格贯彻“三同时”的原则。 其次十七条? 招标文件和发包合同中应提出平安文明生产的详细目标要求。投标单位要根据要求和建设项目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平安文明生产技术措施方案,其费用(称为平安生产费)单独列项并计入投标报价,不得挪作他用。 其次十八条? 工程的事故掌握目标为: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 其次十九条? 发生一般事故时扣除责任方平安生产保证金的50%。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全额扣除平安生产保证金。 第三十条? 在工程施工阶段
22、中,发生人身损害、机械设备事故后,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结案、统计与上报,按本方法的第四、五章的规定及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参建各方均有责任维护、保持所在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并参与植树造林种草等美化环境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平安文明生产工作的检查沟通和总结评比 (一)施工承包等合同单位应各自进行季度检查、半年沟通和年终总结评比。 (二)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业主以及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平安工作例会,每半年进行-次平安大检查,并提出整改看法。 (三)安委会于每年年终组织年度平安大检查和总结评比大会。 (四)工程平安生产(施工)和平安工作
23、的评比、表彰和嘉奖方法,由安委会争论拟定,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事故快报 第三十三条? 本方法所称事故,是指在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和机械设备事故。 第三十四条? 事故等级划分 事故等级划分按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事故快报 (一)凡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按隶属关系逐级快速上报,同时报监理单位,再由监理单位报公司。 (二)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单位,必需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和项目建设公司,同时报当地有关部门。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状况,直
24、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缘由的初步推断; 4.事故发生后实行的措施及事故掌握状况; 5.事故报告单位。 第三十六条? 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有意拖延报告时限的,由事故调查组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对有关人员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事故调查、处理与结案 第三十七条? 事故调查执行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 人身损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与结案,必需严格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原则和合同规定进行。监理单位参与较大、重大和特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看法和防
25、范措施建议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作为确定人身损害事故等级依据的受伤程度、经济损失和事故分析,可分别按劳安字(11)23号、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和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据事故等级,参照人身损害事故组织调查组,分别由发生事故的企业、企业主管单位、各部门、项目建设公司、公司或公司授权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方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工作描述 工作标准 QiqUHa.coM工作纪律 管理细则 企业制度 操作规程 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