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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Z实业消防管理规定 Z实业消防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某实业总公司消防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各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预防火灾和削减火灾危害,制定本规定。其次条各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 某实业总公司消防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各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预防火灾和削减火灾危害,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各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平安职责,保障消防平安。 第四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平安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各单位
2、必需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和岗位消防平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 第六条 各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平安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确保消防平安符合规定,把握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状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统筹支配,制定年度消防工作方案; (三)确定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定消防平安制度和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准时处理涉及消防平安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消防平安员对本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平安管理工作: (一)拟订
3、年度消防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平安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平安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平安出口畅通; (五)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学问、技能的宣扬训练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六)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托付的其他消防平安管理工作。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托付经营、管理时,应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平安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平安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托付管理
4、的单位统一管理。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平安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托付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托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平安职责。 第九条 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平安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平安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平安责任。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将简单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峻危及人身或财产平
5、安以及对消防平安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平安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平安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急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别状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措施,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急后方可动火施工,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平安措施。 第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应当马上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准时报警,快速扑救火灾,准时疏散人员。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爱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 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
6、可以依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平安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其他消防平安状况。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平安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急的场所吸烟、使用
7、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平安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十四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消防平安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第十五条 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平安宣扬训练和消防平安培训。 急诊制度 总务处制度 总务科制度 招商制度 款待所制度 招标制度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