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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一章 绪论学习本章的目的和要求:懂得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含义;国际经济法产生和进展的简 略过程;国际经济法的范畴及其与相邻诸法律部门之间的交叉关系;源远流长的中国对 外经济交往的历史概况以及其中所包蕴的基本法理原就;学习国际经济法对于贯彻中国 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考核目标与详细要求识记 ( 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含义;( 2)国际经济法产生和进展的简略过程;(3)区分平等、不公平两大类双边国际商务条约的主要标准及其现实意义;束以来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破旧立新的大体进程;( 4)第 二 次世界大战结( 5)经济全球化明显加快与国际经济法面
2、临的新挑战;( 6)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历史概况及其中所包蕴的基本法理原 就;( 7)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基本过程是中国对外经济交往优良历史传统的自觉继承和重 大进展;( 8)国际经济法与相邻诸法律部门之间的交叉关系;领悟 (1)学习国际经济法学对于贯彻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 2)当代国际 经济关系中的“ 南北冲突” 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主要表达;结合上述学问点,并结合当前重大实际问题,分析国际经济法在当代国际经济秩 应用 序新旧更替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进展的趋向;历年考点:国际经济法产生和进展的简略过程第 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进展一、国际经济法的产生 1、定义:国际经济法泛指调整国际
3、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识记)2、国际经济关系的产生和进展是国际经济法产生和进展的基础和前提;3、国际经济法是巩固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序、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二、国际经济法的进展也是促进变革旧的国际经济秩1、在国际经济和国际经济法的进展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强权国家保持和扩大既得经济利 益、爱护国际经济旧秩序与贫弱国家争取和确保经济平权位置、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 斗争;2、国际经济法的进展阶段( 1)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早在公元前,地中海沿岸各国之间就已经显现出了比较频繁的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 贸易活动;在长期的实践基础上,经过各国商
4、人的商定俗成,逐步形成了处理国际商务纠纷的各种习惯和制度;这些商事法规或商事习惯法,实质上是国际经济法的最初萌芽;(2)进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17 世纪以后,国际经济法进入了 一 个崭新的进展阶段;(3)转折、更新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1945 年第 二次世界大战终止以后,国际经济关系逐步发生重大转折,显现新的格局,国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际经济法的进展逐步进入“ 除旧布新” 的重大转折时期;三、进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1、 17 世纪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逐步形成,各民族国家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国际经济法也进入崭新的
5、进展阶段;从 内立法显现;17 世纪到 20 世纪 40 岁月,大量国际条约、习惯、国2、双边国际商务条约:区分为公平的和不公平的条约 假如缔约国双方都是主权完全独立、国力大体相当的国家,缔约时双方都完全出于 自愿,条款内容是互利互惠的,这就是公平条约;反之,假如缔约国双方的国力存在巨大的强弱悬殊,其中 一方主权并不完全独立,因屈服于各种威逼或暴力而被迫缔约,条 款内容是片面特惠的,这就是不公平条约;3、近现代国际习惯或惯例:始终贯穿着“ 弱肉强食” 的恶法精神 先占,被移植到国际法上,指的是国家可以占取无主地,取得对它的主权;而所谓“ 无主地”,是指当时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在国际实践中,
6、主要是指当年亚洲、非洲、美洲广大的部落地区,只要尚未建成国家,西方“ 文明” 国家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按“ 先占” 原就对它抢先占据,实行统治,“ 合法地” 攫取一切自然资源;4、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特地针对国际经济事务之详细问题1883 年爱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886 年爱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5、多边国际专项商品协定:针对“ 商战” 猛烈的专项商品 6、近现代国际商务惯例:为提高效率、削减误会而归纳的习惯做法7、近现代各国商事立法:法国第一开头国内商事立法 四、转折、更新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时间段:从 1945 年二战终止至今;( 一)布雷顿森林体制和关贸总协定 历史背景是 二战后美国为
7、援建欧洲,也为了掌握世界经济,巩固自己位置;先后签订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以此为契机促使国际贸易自由化,从今国际社会进入以多边国际商务条约调整重大国际经济关系的阶段;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为例,它要求各缔约国在国际贸易中无条件实行互惠,完全对等地大幅度削减关税,逐步实行国际贸易自由化;以上述 三协定为支柱的国际经济体制仍是旧秩序的连续,而非新时代新秩序的开头,不能认为“ 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创立国际经济法新规范的斗争 1、第 一次亚非会议(万隆会议)1955 年 4 月,包括中国在内的28 个摆脱了殖民统治的亚洲和非洲国家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集会,第 一
8、次在没有殖民国家参与下,争论了弱小民族的切身利益问题,并以亚非会议最终公报的形式,向全世界宣告了亚非弱小民族共同的奋斗目标和行动准就;2、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由于摆脱了殖民枷锁的广大亚非拉国家迫切的要求在经济上也实现真正的独立,所以在 1962 年,在这些国家的推动下,联合国大会通过了 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3、联合国贸易和进展会议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很多进展中国家以及欧洲的南斯拉夫在 国集团” ;1964 年联合组成了 “ 774、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以及各国经济权益
9、和义务宪章1971 年,中国复原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三)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的进展( 四)区域性或专业性国际经济公约的显现( 五)国际商务惯例的进展( 六)各国涉外经济法的进展( 七)经济全球化明显加快与国际经济法面临的新挑战其次节 国际经济法的含义一、狭义说: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1、观点: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认为国际经济法只是调整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交往关系的法律规范;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进展,逐步形成了特地用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新的法律分支,即国际经济法;2、此观点将国际经济事务的主体限定为国际公法的主体,而认为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
10、国际私法、各国国内涉外立法实质上是国内法,非国际经济法;3、代表人物:英国的施瓦曾伯格、日本的金泽良雄、法国的卡罗等人;二、广义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 综合体1、观点: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超越一 国国境的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它所调整的对象,不限于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而且包括大量的分属于 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其内涵和外延大大突破了国际公法单 及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的经济法、民商法等,形成了 缘性综合体;一门类或单一学科的局限,而涉 一种多门类、跨学科的边2
11、、代表人物:美国的杰塞普、斯泰纳、瓦格茨、杰克逊、洛文菲尔德以及日本的樱 井雅夫等人;三、对以上两高校派观点的分析1、狭义说严格划分国际法与国内法、“ 公法” 与“ 私法” 界限,从理论上而言,此说具有界限分明、防止混淆的特长;但衡量当今国际交往的客观情形,却存在着不切实 际的缺陷;不能不承认个人、法人(特殊是跨国公司)也是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2、持“ 广义说” 的学者的基本争论途径是沿着学以致用、切实有效地解决现实法律 问题的方向进行的,从解决现实问题的现实需要动身,熟悉到并顺应了国际经济法的边 缘性、综合性和独立性的特点,对它进行跨门类、跨学科的综合探讨,从方法论上看,名师归纳总结 -
12、 - - - - - -第 3 页,共 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是面对实际、有所创新和可资借鉴的;但某些学者的基本立场却不是无可非议的;更倾 向于广义说;第 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范畴及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交叉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联系和区分 1、大体而言,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用以 调整国际政治关系以及其他非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而有 些综合性的国际公约,既用以调整某方面的国际政治关系,又用以调整某方面国际经济 关系,其中涉及经济领域的有关条款,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2、国际公法中涉及经济方面的行为规范是国
13、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国际公法中与经 济无关的行为规范并非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但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并不局限于国际公法中 涉及经济方面的行为规范;二、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和区分1、国际私法指的是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相互歧异的情形下,针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关系和商法关系,指定或确定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它所调整的主要是各国涉 外的私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且是间接调整;2、国际私法中涉及经济方面的冲突规范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私法中与经济无关的冲突规范并非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两者是既有亲密联系、又有明显区分的、各自独 立的法律部门;三、国际经济法与内国经济法的联系和区分 1、各国国
14、内经济立法中用以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当然是国际经济法的重 要组成部分;2、在经济立法 “ 涉外涉内统一” 的场合, 某些法律规范既适用于内国某种经济关系,又适用于境内同类的涉外经济关系;那些同时用以调整经济领域中内国关系以及涉外关 系的国内法,既属于内国经济法范畴,同时也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3、在经济立法 “ 涉外涉内分流”的场合, 某些法律规范只适用于内国某种经济关系,而不适用于境内同类的涉外经济关系;或者相反,只适用于内国某种涉外经济关系,而 不适用于内国同类的经济关系;那些单纯用以调整经济领域中内国关系即非涉外关系的 国内法就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四、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务惯例的联
15、系和区分 1、国际商务惯例指由各种国际性民间团体制定的用以调整国际私人经济关系的各种 商务规章,是由跨过 一国国界的经贸活动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进展的;当然 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2、国际商务惯例的特殊之处(把握)( 1)其确立并非基于国家立法或国家间的缔约;( 2)它对于特定当事人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力,而是来源于当事人的共同协议和自愿挑选;并非直接源于国家的主权或其他强制权( 3)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其可以全盘采纳,也可以有所增删;( 4)对特定当事人的约束力,虽然一 般并非直接来源于国家的主权或其他强制权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6 页精选学习
16、资料 - - - - - - - - - 力,但其约束力的实现须借助国家的主权或其他强制权;第 四节 源远流长的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及其法理原就一、中国现行的对外开放国策是中国历史上优良传统的发扬光大 1、1978 年 12 月以来坚决地实行经济上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并已取得显著的、重大的 成就;而实行这 一国策不但有着充分的现实依据,而且有着久远的历史渊源;2、中国对外交往阶段(1)古代中国至 1840 年(2)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至 1949 年(3)社会主义新中国时期,即 1949 年至今 二、古代中国对外经济交往 1、秦代以前诸侯与王室的“ 贡、赐” 并非近现代科学意义上的国际贸易;春秋战国
17、时期,各诸侯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而且开头显现同海外欧洲国 家之间的贸易往来;2、秦统 一后对外经济往来有所进展,但秦朝存续时间甚短,无重大进展;3、汉代与众多国家绽开了经济往来;北方开创丝绸之路,南方开创海路;4、汉朝以后,历经 三 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陆路受阻,南方海道就仍旧畅 通,海上贸易有了新的重大进展,商船远至东南亚;5、经过隋朝进入唐朝,对外经济文化交往空前兴盛发达;除了不断拓展和延长陆上 国际商道、扩大通商地域范畴外,唐朝仍着重进展了海上贸易;对外影响极为深远;6、宋、元连续隋唐对外开放,政府对外贸很重视;11 世纪制定宋代市舶条例,在世界贸易立法史上明显具有开创性
18、的历史价值;7、明初对外经济交往有重大进展,显现郑和下西洋的壮举;8、明中后期与清代,闭关锁国,对外经济交往停滞不前;三、古代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法理内涵(简答)1、古代中国对外经济交往,是国内生产力进展的结果,也是生产力进 一 步进展所必 需;2、古代中国对外经济交往,主要动因根植于社会生产力进展,自身具有强大的生命 力;3、古代中国长期对外交往中,基本表达了自主自愿和公平互利的法理原就;4、古代中国对外交往受到历史和阶级的局限,其规模和意义都难以与近现代的对外经济交往相提并论;封建社会后期,随着这种生产方式内在活力的不断衰退,对外经济 交往也就相应地曾经陷于停滞,甚至走向没落;四、半殖民地、
19、半封建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及“ 法理” 内涵 1、列强入侵,夺我权益,割我土地,掠我资源,使中国国弱民穷;无权自主、无权 挑选、无权治理;人低 一等、货贱多级阻碍了民族资本主义进展,培养了大资产阶级和 买办资产阶级;2、法理内涵:弱肉强食,理所当然,法所爱护;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弱肉强食的原就,不仅被列强推崇为“ 文明” 国家的正值行为准就,而且通过国际 不公平条约的缔结和签订,取得了国际法上的合法位置和约束力;五、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及其法理原就 1、国家的独立为经济对外交往独立制造了首要的前提;2、突破重重封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但有排外心情;3、改革开放后,坚决不移进行对外经济开放,成果辉煌;4、法理内涵:坚持独立自主和公平互利;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