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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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模板
一、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28 万元。
二、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 )否。
(三)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是( √ )否。
采购人需求
一、招标范围
海珠区产业地图项目 系统(软件)开发服务。
二、项目背景
本项目实现海珠区“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数据资料等在网格地图上进行多维度多层次经济类数据展示统计。
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无线网络等新技术手段,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将海珠区“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数据资料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模式进行梳理、划分,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打通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政务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工作效率,提升居民服务水平。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建设目标
本项目实现海珠区“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数据资料等在地图上进行多维度多层次经济类数据展示统计。
四、标准规范
项目需遵循的标准规范:
(√ )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 )GB/T 9385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 )GB/T 9386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 )GB/T 15532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 )GB/T 28035 软件系统验收规范
(√ )SJ/T 10367 计算机过程控制软件开发规程
(√ )SJ 20822 信息技术 软件维护
( )其他计算机软件相关标准
(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穗信息化字〔2007〕42号)
五、技术实现方法和路线
(一)系统开发环境: tomcat、java ;
(二)开发语言与数据库: eclipse、oracle ;
(三)系统结构。请采购人选择:
( )C/S;
(√ )B/S;
( )C/S与B/S结合;
( )其他。
六、系统功能要求
(一)经济数据管理
1、经济数据导入:按照特有的经济数据字段进行系统升级维护,完善excel导出、导入功能,将经济类数据导入到系统,以列表的形式展示导入的经济数据,导入的经济类数据如果是重复的话要能够自动以机构代码的字段进行覆盖,如果是系统中没有该条经济数据的话,就会导入。
2、经济数据管理:完善对导入的数据进行增、删、改、查等管理功能。
3、经济数据清洗:对导入或新增的数据进行脱敏、加密等清洗工作。
4、经济数据入图:完善地图标注工具,将经济类数据的地理位置标注到系统。
5、权限管理模块:完善平台权限管理模块,对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的权限进行管理;给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配备账号密码,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只能看到相应级别的数据。
(二)经济数据展示
2.1 企业集中显示
显示主界面
1、设置“产业地图“功能模块按钮;
2、点击“产业地图”按钮可进入产业地图展示主页面。产业地图展示主页面中,可直观看到企业在地图中的点位分布,默认显示所有最新的已归档的企业;
3、海珠区“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分别用不同颜色的点位标志显示,每种颜色点对应一种行业,共有10个行业,可清晰直观地看到区域内企业的大致分布情况,如不同区域内企业的密集程度,不同行业的企业聚集情况等;
4、地图最上方:显示关键指标数据,如总户数、同比情况、营业收入、税收收入、区库收入等;网格地图左侧为企业显示筛选项,右侧为数据汇总报表:
企业图层
1、完善系统地图显示范围:海珠区地图;
2、点击地图滚动条,可切换显示图层,扩大、缩小显示地区范围;
3、点击地图中企业定位图标,可显示企业基本数据情况;
4、点击企业基本情况图框中“查看详情”按钮,可查看企业详细信息;
2.2 企业筛选、查询及汇总
企业筛选项
1、完善企业筛选显示功能,筛选项放置于地图左上侧;
2、可按需要提供区域、时间、行业、营业收入、营业额等类型筛选条件,并形成综合筛选,选择筛选后,地图中显示符合筛选项的企业;
对于区域筛选条件,提供街道下拉框条件选择,选择后右侧地图自动将该街道置于地图中央;
对于行业筛选条件,提供“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服务业”、“法人在地投资”,“项目在地投资”10个筛选条件;
(1)点选行业筛选项,右侧地图自动显示相应行业的企业,如:在下拉项中,点选“工业”行业,右侧地图则出现所有“工业”行业的企业,拟用红色标志点显示;
(2)“行业”筛选项中含有“法人在地投资”,“项目在地投资”两个选项,以显示企业项目信息;在这两个选项中分别又设“市重点建设项目”,“区重点建设项目”,“非重点建设项目”三个二级选项;
“法人在地投资”指企业法人所在地为海珠区内的企业项目,“项目在地投资”指企业法人所在地为非海珠区,但建设地址在海珠区内的项目;点选相应的筛选项,地图会显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图标;
如:
①若点选“行业”,“法人在地投资”,“市重点项目”则右侧地图显示所有法人所在地为海珠区的含有市重点项目的企业;
项目的主要信息,如项目资金,建设时间等,会在企业“查看详情”中展现;
②若点选“行业”,“项目在地投资”,“市重点项目”,则地图显示项目建设地址在海珠区,法人所在地为非海珠区的市重点项目标志,由于外地企业地址不在海珠区,地图的点位标注在项目建设地址所在处;
点击地址标志点,可查看项目的主要信息,如项目资金,建设时间等。
完善时间、营业收入等数值类筛选项,对于时间、营业收入等数值类筛选项,提供类型,比较关系(大于,等于,小于),数值(***千万/百万)公式筛选项,右方地图自动根据公式计算结果,展示企业数据点;
企业查询
1、完善企业查询功能:地图含企业查询栏,可在查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企业代码,支持按名称字眼、企业代码查询;
2、点击查询后符合相关字眼或代码的企业会显示在地图中,点击地图中企业定位图标,可显示企业基本数据情况;
3、点击企业基本情况图框中“查看详情”按钮,可查看企业详细信息;
数据汇总
1、完善数据汇总功能,按以下不同维度进行数据汇总,汇总对应划分维度中的所有企业,输出汇总数据报表:
(1)按类型进行数据统计:对系统内的经济数据进行统计,按照不同的数据类型(工业、建筑业、房地产等)进行统计分析。
(2)按所属区域进行数据统计:对系统内的经济数据进行统计,按照企业所属区域进行统计分析,对不同街道、社区、网格等权限进行数据统计。
(3)按企业收入进行数据对比统计:按照企业收入进行对比统计,以时间、纳税情况等为维度进行统计。
2、可实现数据报表与数据分析模块相关联,点击数据报表,页面可跳转到数据分析模块,详细查看经济数据数据内容;
3、数据报表位置及展现方式:
完善数据报表显示位置及展现方式。由于数据汇总报表要显示的内容较多,以弹窗显示的方式进行展示:
在地图显示页面提供“数据报表”按钮;
点击“数据报表”按钮,报表表格会弹出,完整显示数据汇总信息;再次点击“数据报表”按钮,报表表格隐藏。
2.3 经济数据分析
完善平台数据分析模块中经济数据分析板块,对经济数据进行细分、统计、归纳、分析。对海珠区“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数据资料,按行业、区域企业收入等不同的维度进行更加详细的统计分析,以图表等形式直观展现。
1、经济数据分析板块可实现由经济数据地图右下角的数据汇总报表模块点击跳转展现;
2、经济数据分析的数据部分直接导入,部分可由后台系统统计分析得出;
2.4 拓展功能
图层板块
为使系统平台的数据展现更加灵活,交互性更强,平台可实现自由选择显示的图层板块,系统平台地图的右上方可供选择是否显示经济数据图层。
支持手动修改点位
完善手动修改点位功能:需支持手动修改点位:对于标记企业的点,支持手动位置修改功能;点击地图 “定位”修改按钮,可手动拖动修改企业位置点,使企业的位置信息更加准确、真实;
支持自定义区域
完善自定义区域功能:需支持手动绘制区域并命名功能,用于后续展示产业基地等信息,所绘制区域名称会添加到左方区域筛选项里,并支持筛选功能。
七、系统非功能性要求
1、易用一致性
在保证软件功能的前提下,软件设计要符合采购人需求,应具有良好的交互效果,方便实用的查询功能,高效便捷的操作方式。
同时项目新增功能的页面需从色调、布局、用户操作习惯等各方面都与现有系统保持一致。
2、开放性
系统功能的设计开发要满足开放性原则,能够较为容易地实现系统的升级和扩充,以适应后续工程和适应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
3、先进性
在系统功能的设计上,借鉴各类系统的成功经验,同时注重考虑同类系统的建设教训,在技术上,要采用先进的且成熟的技术,使得设计更加合理、更为先进。在注重系统功能的实用性的前提下,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环境;在软件的开发思想上,严格按照软件工程的标准和面向对象的理论来设计,保证系统的先进性。
4、★系统技术路线
使用纯JavaScript语言开发,基于Html5。采用Canvas类库,MVC封装,数据驱动,提供类Dom事件模型。提供标题、详情气泡、图例、值域、数据区域、时间轴、工具箱等7个可交互组件,支持多图表、多组件联动与混搭展现。具备创新的拖拽重计算、数据视图、值域漫游等特性。具备对数据进行整合、挖掘的能力。支持的可视化图表类型不低于12种。具备交互式的查询能力。可对接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实现地图上的数据呈现和交互操作。
八、项目管理要求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项目工期要求:项目总体建设工期为2个月。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系统需求调研、开发、实施部署、测试和培训;随后进行初验并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1个月,试运行后如无重大问题,1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
1、范围管理要求
本次项目除软件开发及部署外,需完成所有系统配置、测试及培训工作,并提供为期一年的维护服务。
2、工期管理要求
项目总体建设工期为2个月。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系统需求调研、开发、实施部署、测试和培训;随后进行初验并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1个月,试运行后如无重大问题,1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
3、质量管理要求
为了保证本系统能按时高质地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应采取如下质量保证措施:
建立强有力的项目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是确保本系统质量和成功实施的关键措施。
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计划。详尽全面的用户需求调研分析是系统实施的基础,先进实用的系统设计方案是系统实施的依据,一定要扎实做好需求调研分析以及系统设计工作,周密做好系统各阶段实施计划。
确保数据的正确性与全面性。
强化成果审查、测试工作。对系统各实施阶段产生的成果严格进行校审,对系统各功能模块进行严测试,严把各阶段质量关,从而确保整个系统的高质量。
做好用户培训工作。系统用户培训工作的好坏关系到系统贯彻与实施的质量与效率,培训教师、培训工作量、受训人员、培训考核等都应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
保证系统实施资源和建设资金。有足够的系统建设资金是确保系统顺利实施和系统质量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
4、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要求
自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中标供应商须为用户方提供本项目一年的软件免费维护服务、终身的技术服务支持,免费维护包括系统维护、性能提升、故障检测,并保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正常运行。所有售后服务由中标方负责。
(2)售后服务要求
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具有在广州的售后服务机构。
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供应商派员到采购人使用现场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自项目投入正式运行和在免费服务期内,系统出现故障时,供应商724小时服务响应,维护工程师应在接到报障后2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应用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作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中标供应商必须提出保修期内的维护内容和范围(产品、技术、模块)。
在项目验收后的免费服务期内,如因需要增加系统功能而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议;
项目免费服务期满后,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以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如需其他技术支持服务,则费用由双方另议。
(3)培训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技术和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有关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课程,培训应该在本期项目验收完成前进行。中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业主,并在合同签定后征得业主同意后实施。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面向系统管理员的应用软件系统结构、和设计等方面的培训。中标供应商将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业主,最后以业主认可为准。
对于所有培训,中标供应商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需针对用户按照不同的角色按照不同的培训课程,如系统管理员、普通用户、领导等角色,安排不同的培训课程。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培训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九、人员要求
1、组织架构
为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必须建立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
2、核心人员要求
在项目负责人员方面,必须包括一名专职负责的项目经理。在建设期内,项目经理必须长驻项目现场处理问题或交流情况。
3、调整原则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在系统建设期内,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必须征得用户同意。
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有效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事业法人的相关人员应提供该单位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知识产权要求
请采购人进行选择或补充:
( )中标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 )本项目研究成果的使用权归采购人享有,所有权归中标供应商享有,中标供应商可将本项目研究成果提供给第三方。
十一、系统测试要求
中标供应商要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下列测试,包含以下内容:
(√ )单元测试;
(√ )集成测试;
(√ )配置项测试;
(√ )系统测试;
(√ )验收测试;
(√ )回归测试。
十二、交付使用要求
(一)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开发、调试部署,随后进行初验并进入试运行,上线试运行一个月后进行终验;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十三、验收要求
软件系统的验收属于项目的合同验收,需符合广州市信息化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需符合下列要求:
1、满足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要求。
2、实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功能和非功能要求。
3、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指标。
4、文档齐全,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档; 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用户手册、项目计划书、用户培训计划、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等。
5、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所标明的软件系统,及相关的技术维护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等。
十四、培训
为了保证培训与实际应用的结合,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派出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系统实施现场对采购人进行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培训业务人员,使他们熟练操作软件的各项功能,掌握数字证书业务的操作技能;
2、培训技术人员,为用户培训相应的维护人员,便于维护日常系统,包括系统网络、系统软件、系统维护及相关技术。
十五、付款方式
(一)在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将合同总额的 40 %付给中标供应商;
(二)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将合同总额的 55 %付给中标供应商;
(三)在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 %;
(四)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前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
评标方法
二、综合评分法
(一) 不含演示答辩的综合评分
1、 综合评分权重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分值
35分
40分
20分
5分
2、 技术评分
分值(35)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5
对项目背景、现状、目标和需求整体理解情况。是否能指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思路。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6
总体设计方案的响应情况(包括技术路线、总体架构设计的先进性和完整性的响应情况)。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6
对现有系统的熟悉程度(包括对现有系统的设计方法、现有系统的总体架构、现有功能设计等的熟悉程度)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3
系统升级、更新及运行的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及完整程度,保障系统升级过程安全稳定。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1
经济数据管理模块设计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2
企业集中显示模块设计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2
企业筛选、查询及汇总模块设计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2
经济数据分析模块设计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2
拓展功能设计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1
安装、测试及验收方案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1
项目组织实施方法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1
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3
提供产品Demo演示,要求能尽量贴近本次项目需求
优(90%≤得分≤100%);良(70%≤得分<90%);中(40%≤得分<70%);差(得分<40%)。
3、 商务评分
分值(40)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3
本项目经理资质情况,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在本公司任职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有关部门印 章,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以内的参保证明或缴费历史明细或投保单)。
1、项目经理证书;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3、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全部满足得3分,缺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6
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成员资质(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的参保证明或缴费历史明细或投保单)。
1、软件设计师;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3一级科技咨询师;4、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5、国家信息化计算机教育认证证书;6、工信部颁发的高级开发工程师。(每个资质得一分,缺少一个扣一分)
4
财务状况
提供2014、2015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连续两年盈利的得4分(以第三方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中营业总收入、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为准)
5
综合技术评分
(1) 具有ISO9001认证证书,得0.5分;
(2) 具有ISO14001认证证书,得0.5分;
(3) 具有CMMI3或以上证书,得0.5分;
(4) 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
(5) 具有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EAL3,得1分
(6)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得0.5分;
(7) 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0.5分;
(8) 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云计算应用试点项目单位,得0.5分。
最高5分,无提供得0分。
(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6
投标人软件开发能力情况
1、投标人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得2分。项目团队人员技术资质证书:
A.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高级开发工程师≥1人的,得2分;
B.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中级或以上电子信息技术工程师≥1人的,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
具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每个著作权0.5分,最高5分。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6
投标人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软件开发业绩情况(软件开发部分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提供合同关键复印件为准。
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高得6分。
4
投标人本地综合服务能力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常驻本地技术人员的数量30人,得4分;
30人>常驻本地技术人员的数量≥20人,得3分;
20人>常驻本地技术人员的数量≥10人得2分;
其它情况得0分。
提供以上常驻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不提供证明文件或者资料不全者不得分)
1
对不良信用记录的扣分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每一条记录扣0.1分,最高扣1分;未列入则不扣分。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二) 价格评分
1、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
2、计算价格评分: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分
(三)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评审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得分5%
注1: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注2: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供应商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信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进行访问)。
(四) 综合评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其他评分(如含演示答辩);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
合同格式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一、总 则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服务事项
第三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 本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是: 海珠区产业地图项目开发服务
(二)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框架开展充分调研,与甲方协商后于本合同生效后 2个月内容提交《项目需求说明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实施。《项目需求说明书》将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部分。
(三) 若需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需求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部分。
(四) 乙方于《项目需求说明书》确认后 2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
(五) 乙方开发的系统应具有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可扩展以及界面美观、大方的特点。
(六) 为后期项目预留接口,并为后期项目的顺利开展作好技术准备。系统设计、数据库设计方面应具有灵活性,便于今后能够扩充新的系统。
(七) 培训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培训服务,包括:
1.系统开发期间,乙方为甲方培训系统开发、系统维护人员,使甲方的技术人员能够自己维护和扩展系统的功能。乙方提供必要的师资、教材和实践环境。
2.在系统试运行期内,乙方将对甲方的系统用户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确保系统用户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系统。培训内容为乙方开发的系统等。
(八) 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为甲方提供验收后 一 年的免费维护服务,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保证甲方顺利运行系统。
2.对于电话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必须在 24 小时之内派人到甲方现场维护。
三、服务期限
第四条 服务期限: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四、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派出业务人员配合乙方完成本系统的业务需求分析。
(二) 甲方负责系统开发的主要管理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系统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接口资料等。
(三) 甲方有权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对乙方的开发工作进行督导。有关与系统开发的业务和技术资料交流工作由甲方牵头进行,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技术资料需经甲方审批同意。
(四) 甲方应按期按质向乙方提供与系统开发相关的业务和技术资料,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发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 在系统开发和试运行期间,甲方要定期进行审计和阶段评估。
(六)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甲方招标文件要求或乙方投标文件响应的项目经理或其它成员,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 乙方应投入合格、充足的技术开发人员进行系统开发,提供所承担开发任务的全部软硬件环境。
(二) 乙方负责与甲方协商后提出《项目需求说明书》。乙方应按期按质进行开发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开发工作延迟或停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公开系统有关技术细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甲方受训人员理解并掌握操作、管理和维护系统相关技术。
(四) 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 乙方应每周召开开发例会,向甲方通报项目进度。
(六)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和调整项目计划,按时提交项目周报。
(七) 如乙方确需更换项目经理或其他成员,则更换人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资质,且更换人需经甲方和监理方至少两周的工作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更换。考核期间,乙方原项目经理或其他成员不得离开岗位。
(八) 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项目验收工作,包括收集、整理验收所需文档资料,检查验收所需文档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备。
(九) 乙方需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人员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保质量有步骤地实施。
五、交付与验收
第七条 系统交付
乙方按照项目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设计、研发、安装实施、测试、调试、验收等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项目名称#>项目应用系统。
第八条 文档交付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档:
(一) 需求说明书;
(二) 概要设计说明书;
(三) 详细设计说明书;
(四)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五) 测试计划;
(六) 测试报告;
(七) 用户手册;
(八) 项目计划书;
(九) 用户培训计划;
(十) 会议记录;
(十一) 开发进度月报。
所有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乙方确保提交的源代码与在线生产环境版本完全一致)、使用手册等,涉及关联调用的应提供调用规范和相关技术说明。
第九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系统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技术指标,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项目需求说明书》为验收依据,由甲方联合专家成立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六、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
按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的规定。
七、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未能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规定的时间开通系统,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系统推迟开通索赔款(如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系统推迟开通索赔的计算方法:甲方将给予乙方1周的宽限期,宽限期过后之日起,每超过1天,甲方向乙方追索合同金额 1 ‰的罚款。
第十三条 乙方开发的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将给予2周时间由乙方进行修改。2周后仍无法通过验收,乙方应将前期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合同金额 1 %的罚款以及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前期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可不退还甲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乙方需将前期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退还甲方。
第十五条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办理支付乙方款项手续的,乙方将给予甲方1周的宽限期,宽限期过后之日起,每超过1天,乙方向甲方追索合同金额 1 ‰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 %。
八、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 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7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九、技术成果的归属
第十八条 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软件(系统)可执行代码及其技术文档等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 他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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