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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PC总承包项目财务管理方案 EPC总承包项目财务管理方案(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目录 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 2、票据管理办法 . 3、工程项目现场财务管理办法 . 4、工程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 5、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6、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 7、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 8、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收支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EPC项目部货币资金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支付结算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银行帐户管理办法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某某电力技术工程
2、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 3 职责 项目部出纳负责零星现金的支付、盘点。 公司财务部负责项目现场费用报销,零星采购及合同款项的审核、支付。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库存现金限额 项目部出纳库存现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0万元。 项目部财务部出纳应严格按照库存现金限额控制项目部现金库存,超出库存限额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银行确实有困难的必须在次日送存开户银行。 4.2 现金使用范围 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支付现金,允许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具体如下:4.2.1 支付给职工和个人的工资、工资性津贴; 4.2.2 个人劳动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4.2.3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予个人的各种奖金; 4.2.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2.5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2.6 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4.2.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4.3现金的使用及盘点 4.3.1 现场项目部不开立帐户,由出纳办理个人存款账户,作为公司拨付项目现场借款的存款帐户,此帐户视同项目部银行存款账户管理。E PC项目现场人员在10人以下,项目现场最高现金借款额度为50,000元(含),现场人员10人以上,项目现场最高现金借款额度为350,000万(含)。 4.3.2 项目部开设的个人存款帐户利息应专款
4、专用,不得作为出纳个人帐户使用,账户利息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并通知项目会计及时入帐。 4.3.3 出纳要逐日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业务,每日下班前结出当日的现金收、付、存金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4.3.4 出纳应对保险柜密码、钥匙严格保管,如保险柜损坏或钥匙、密码丢失,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不得随意找人修理、修配,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私人物品。 4.3.5 出纳到银行提取(或交存)现金超过10,000元,不论路途远近,必须有专车接送,金额超过50,000元必须有人员陪同。提款用车不得捎办与提款业务无关的业务,更不得捎带与提款业务无关的人员。 4.3.6 严格执行库
5、存限额制度和库存现金盘点制度,发现短款或长款现象应及时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4.3.7 项目部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4.3.8 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项目部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 4.3.9 出纳应及时登记开立的存款帐户日记账。 4.3.10 项目部会计应于每月8日前编制完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属于记账有误的,更正错误的记录;属于未达账项的应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清理;每月10日将编制完成的
6、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做书面说明,交公司财务经理审核签字。 4.3.11 相关报销及付款由项目部履行审批手续后,报送公司财务部进行转帐支付。 4.4 现金使用的管理 以上现金使用均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项目部出纳方可支付,且款项支出必须全部用于项目现场。如将项目借款用于与项目现场无关的事项,一经发现,公司将以挪用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工程项目经理的责任。 票据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加强公司票据管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EPC项目部票据的管理。 2 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司票
7、据管理制度 某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 3 职责 公司财务部负责项目发票、银行票据的开具、办理与管理。 项目部各部门负责项目发票、收据的申请。 项目部出纳负责收款收据的开具及收到现金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定义 票据是企业用来记载经济活动中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凭证,是据以收付款项或证明资金转移的书面商事证明,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稽核检查公司业务的重要依据。 4.2 发票、收据、票据的管理 4.2.1 票据范围 本办法所指票据为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种普通发票、财政统一收据、专用收款收据,银行票据等。以上
8、票据须由专人保管,并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 4.2.2票据申请 项目部各部门需按公司规定填制发票申请单,按照公司审批流程及权限规定,经经办人部门经理公司计划部审核公司计划部经理财务部审核财务部经理分管领导计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申请开具发票或办理银行票据。 4.2.3 票据开具 4.2.3.1 公司会计按规定开具发票,经核算会计审核后,方可加盖发票专用章。 42.3.2 如为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必须列账登记,并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定期核对领取、使用的本数、号码,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4.2.3.3 从财政部门领取的统一财政收据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所列范围开具,不得自行扩大收据使用范围。 4
9、.2.3.4 专用收据用于财务允许的收款范围,财务专管专用,由出纳负责保管,比照发票进行内部领用管理,未经财务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4.2.3.5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须由经办人填写票据办理申请书,与合同付款申请单一并交到公司财务部,核算会计进行帐务处理后,由公司出纳到银行办理相关票据。 4.2.4 票据管理 4.2.4.1 票据填写必须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事项完整、规范标准。 4.2.4.2 发票、收据因填写错误作废时,必须加盖作废图章,完整、统一保存各联次,按月装订成册,不得私自销毁。 4.2.4.2 各种票据的使用须由财务部出纳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并定期向主管
10、税务机关、公司领导报告票据使用情况。 4.2.4.3 发票、收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开,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4.2.4.4 票据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意外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上级领导、税务机关,并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告声明作废,不得延误。 4.2.4.4 公司票据由出纳进行保管,出纳需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和档案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票据,不得擅自毁损,已经开具的票据存根和票据使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上级单位查验后方可销毁。 4.2.4.5 未使用的银行票据不得提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将空白票据放入保险柜内,妥善保管。 4.2.4.6 支
11、票、汇票、汇兑凭据等银行票据填写错误,必须加盖作废印章,粘贴在有关凭证上或单独保管。 4.2.4.7 银行票据不得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也不准替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开银行票据。 4.2.4.8 银行票据丢失必须立即挂失,出示有关公示通告,并通过媒体声明作废,否则,对于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4.2.4.9项目部收到合同款项的相关票据,应及时填制“合同收款单”,办理收款手续,手续完备后及时送交财务部核算会计进行帐务处理,并由出纳进行登记保管。 4.2.4.10财务部出纳应提醒各核算会计在款项支付时优先使用银行票据,未转出的银行票据应在到期日前及时办理承付手续,避免过期承付。 4.2.4.10
12、出纳应按月汇总填列票据汇总表,交送财务经理及公司领导审阅。并按照票据开立时间计算利息费用,为项目部应收账款考核提供依据。 4.3 公司付款或费用支出后,需要取得正式发票、收据的,由经办人将收到的票据附在相关付款单据或费用报销单据之后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未提交相关票据的,财务部不予支付相关合同款项。 工程项目现场财务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保证公司承接的各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项目部各级责任人、归口部门的财务审批权限及流程,加强工程项目现场财务管理,确保费用报销、合同付款在预算范围内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部现场财务管理审批。 2 编制依据 预算管理办法 财务审批流程及管
13、理办法 国内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资金收支管理规定 某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 3 职责 项目部综合部负责现场费用的管理; 项目经理根据预算对项目部现场费用进行全面控制; 公司财务部负责按照权限审核、付款; 计划经营部负责编制预算、审核合同付款;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付款及其现场费用报销的审批; 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负责根据审批权限进行费用及项目付款审批。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审批流程 4.1.1工程项目现场财务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执行以下审批流程。 项目部经办人部门经理项目部财务人员公司项目会计财务部经理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10万元以上)的审批流程。 4.1.2 部门经理或
14、主持工作的副经理具有部门签字权,其他部门副经理签字须经过部门经理授权后方可签字。总会计师或分管副总因公外出,应由其签字批准的相关事项,按照总经理办公会会 议纪要中“关于经营班子成员的替代顺序”进行签字审批。 4.1.3 总经理因公外出,应由其签字批准的相关事项,按照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中“关于经营班子成员的替代顺序”进行签字审批。 4.2 审批权限 4.2.1归口部门经理审批权限 由经办部门办理,需要归口到本部门的各项费用、款项的支付。 4.2.2分管副总审批权限 4.2.2.1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费用报销; 4.2.2.2金额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付款; 4.2.2.3预算内研发费用审
15、批; 4.2.2.4项目收款。 4.2.3总会计师审批权限 4.2.3.1项目部开立、关闭银行账户; 4.2.3.2 项目缴纳各项税款; 4.2.3.3 所有涉及费用支出及项目付款的事项。 4.2.4总经理审批权限 4.2.4.1 金额10万元以上的费用报销; 4.2.4.2 金额30万元以上的项目付款; 4.2.4.3 项目部购置车辆、大宗办公家具、广告宣传费用等; 4.2.4.4归口人资部的工资及与工资有关的津补贴、福利费、五险一金、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年金等; 4.2.4.5其他应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 4.2.5特殊事项审批权限规定 4.2. 5.1 项目部预算外费用借款、报销应由经办部
16、门进行专项说明,报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经理根据公司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建议报总会计师审批,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必要时需经公司预算委员会研究批准。 4.2. 5.2 对外开具投标等各类保函须签字审批至总经理。 4.2. 5.3项目费用预算、资金预算按项目部财务预算管理办法执行,上报公司预算委员会,经总经理签批,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4.2. 5.4对外借款、融资、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报董事会批准,同时报请上级集团公司审批后按签字审批流程至总经理。 4.3 审批责任 审批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3.1项目部经办人应如实反
17、映资金支付内容,对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金支付结果负直接责任; 4.3.2 项目部部门经理对部门员工资金支付的必要性负责,并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各项费用、款项的审批签字,对资金支付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4.3.3项目部经理、分管副总、总会计师、总经理对资金支付的必要性负责,对资金支付结果负领导责任。 4.4 借款报销管理办法 4.4.1出差、会议等零星现金 出差返回、会议结束、其他用途借款后7日内须办理报销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销手续的,停止该部门借款。对于逾期一个月的,由项目部出纳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名单,于次月起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减,并按借款额双倍计入部门支出。 4.4.2现场费用 4.4
18、.2.1 实行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制,长驻现场人员统一由现场项目部财务部借款,最迟于每季度结束前15日内按审批流程办理报销手续。项目部经办人部门经理项目部财务人员公司项目会计财务部经理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经理(10万元以上)的审批流程。 4.4.2.2 借款后须及时冲账,公司项目会计将采取“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严格控制个人借款账面金额。 4.4.2.3 会议费、专家费需先报预算,后列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程序。 4.4.2.4 因工作需要购买的书籍、资料,项目部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由保管人在发票背面签署“资料已验收”字样。 4.4.2.5 公司为职工统一办理了交通意外保险,职工出差时不应
19、再购买保险,对于另外购买的保险,公司不予报销。 4.4.2.6 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归口人资部备案,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费用归口公司总经部备案。 4.4.2.7 合同项下付款,经各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及资金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付款。 4.5 现场费用支出报销 4.5.1 项目部财务部会计负责项目费用收支审核工作,并统一由资金支付中心出纳付款。 4.5.2现场补助经费原则上按月发放,根据各月出勤情况考核计发补助,发放表需由经办人、项目经理逐级审签,并报送公司人资部备案。 4.6补充规定 4.6.1遇紧急事项,因审批人异地出差等原因导致审批环节不顺畅可由相关替代审批人进行电话确认后代签
20、。 4.6.2 审批人在审核过程中有异议或拒签的,需返回上一道审批流程,进行重新确认或补办手续。 4.7 违规处罚 违反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处罚 4.7.1公司财务部人员 4.7.1.1违反财务审批程序,造成工作失误的,处罚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并提出警告批评。 4.7.1.2不坚持原则,报销不符合规定的款项,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10%-100%的罚款,处罚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并收回所报金额,对其本人提出警告批评。 4.7.2 项目部财务人员 4.7.2.1不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违反报销规定,报销不合规款项的,按情节分别处以报销金额10%-100%的罚款,处罚最高金额不
21、超过1,000元人民币,并收回所报金额,对其本人提出警告批评。 4.7.2.2 擅自将公司资金转移进行体外循环的,按情节分别处以报销金额10%-100%的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7.2.3 私自收受回扣的,按情节分别处以报销金额10%-100%的罚款,收缴回扣并给予行政处分。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工程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保证公司总承包项目的顺利进行,强化内部资金监督管理,加快资金循环周转,降低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总承包项目的收款及建筑安装工程(分包)、设备材料采购等价款的支付,便于财务部对外与建设单位,对内与工程部、
22、计划部、物资部之间的对口管理,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项目资金收支的管理。 2 编制依据 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合同收付款管理办法 某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 3 职责 项目部物资部、计划部负责合同款项的催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项目部计划部负责项目的收款计划、申请、手续的办理; 项目部计划部负责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付款的计划、申请; 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项目收付款的审核; 项目部物资部负责设备材料采购款的支付计划、申请; 公司财务部负责零星采购款项及项目合同款项的支付。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原则 4.1.1计划性原则 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与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按月度、季度、年度分别制订资金收付计划。 4.1.2 合理性原则 各部门的各项目资金收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及工程进度合理安排。遇特殊情况需公司垫付资金,必须经公司办公会讨论决定。 4.2资金收支计划 4.2.1公司计划经营部在总、分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应及时编制项目资金收支总计划(用于公司安排年度资金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度及设备排产计划将编制的项目资金收支总计划分解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