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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道路制图第一节 路线平面第1.1条 平面图中常用的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设计路线应采用加粗粗实线表示,比较线应采用加粗粗虚线表示;二、道路中线应采用细点划线表示;三、中央分隔带边缘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四、路基边缘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五、导线、边坡线、护坡道边缘线、边沟线、切线、引出线、原有道路边线等,应采用细实线表示;六、用地界线应采用中粗点划线表示;七、规划红线应采用粗双点划线表示。第1.2条 里程桩号的标注应在道路中线上从路线起点至终点,按从小到大,从左到右的顺序排列。公里桩宜标注在路线前进方向的左侧,用符号“”表示,采用垂直于路线的短线表示公里桩。第1.3条
2、平曲线特殊点如第一缓和曲线起点、圆曲线起点,圆曲线中点、第二缓和曲线终点、第二缓和曲线起点、圆曲线终点的位置,宜在曲线内侧用引出线的形式表示,并应标注点的名称和桩号。第1.4条 在图纸的适当位置,应列表标注平曲线要素:交点编号、交点位置、圆曲线半径、缓和曲线长度、切线长度、曲线总长度、外距等。高等级公路应列出导线点坐标表。 第1.5条 缩图(示意图)中的主要构造物可按图1.5标注。 图1.5 构造物的标注第1.6条 图中的文字说明除“说明”外,宜采用引出线的形式标注(图1.6)。 图1.6 文字的标注第1.7条 图中原有管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设计管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规划管线应采用虚线表示。第
3、1.8条 边沟水流方向应采用单边箭头表示。第1.9条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胀缝应采用两条细实线表示;假缝应采用细虚线表示,其余应采用细实线表示。第二节 路线纵断面第2.1条 纵断面图的图样应布置在图幅上部。测设数据应采用表格形式布置在图幅下部。高程标尺应布置在测设数据表的上方左侧(图2.1)。测设数据表宜按图3.2.1的顺序排列.表格可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和不同道路等级的要求而增减.纵断面图中的距离与高程宜按不同比例绘制。 第2.2条 道路设计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原地面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地下水位线应采用细双点划线及水位符号表示;地下水位测点可仅用水位符号表示(图2.2)。 第2.3条 当路线断链时,
4、道路设计线应在相应桩号处标注,并按图2.3标注。 图2.1纵断面图的布置图 2.2 道路设计线、原地面线、地下水位线的标注图 2.3 断链的标注第2.4条 当路线坡度发生变化时,变坡点应用直径为2mm中粗线圆圈表示;切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竖曲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水平细实线两端应对准竖曲线的始、终点。两端的短竖直细实线在水平线之上为凹曲线;反之为凸曲线。竖曲线要素(半径R、切线长T、外矩E)的数值均应标注在水平细实线上方(图2.4a)。竖曲线标注也可布置在测设数据表内,此时,变坡点的位置应在坡度、距离栏内示出(图2.4b)。 a b图2.4 竖曲线的标注第2.5条 道路沿线的构造物、交叉口,可在
5、道路设计线的上方,用竖直引出线标注。竖直引出线应对准构造物或交叉口中心位置。线左侧标注桩号,水平线上方标注构造物名称、规格、交叉口名称(图2.5)。 图2.5 沿线构造物及交叉口标注第2.6条 水准点宜按图2.6标注。竖直引出线应对准水准点桩号,线左侧标注桩号,水平线上方标注编号及高程;线下方标注水准点的位置。 图2.6 水准点的标注第2.7条 盲沟和边沟底线应分别采用中粗虚线和中粗长虚线表示。变坡点、距离、坡度宜按图2.7标注.变坡点用直径12mm的圆圈表示。 图2.7 盲沟与边沟底线的标注第2.8条 在纵断面图中可根据需要绘制地质柱状图,并示出岩土图例或代号。各地层高程应与高程标尺对应。探
6、坑应按宽为0.5cm、深为1100的比例绘制,在图样上标注高程及土壤类别图例。钻孔可按宽0.2cm绘制,仅标注编号及深度,深度过长时可采用折断线示出。第2.9条 纵断面图中,给排水管涵应标注规格及管内底的高程。地下管线横断面应采用相应图例。无图例时可自拟图例,并应在图纸中说明。第2.10条 在测设数据表中,设计高程、地面高程、填高、挖深的数值应对准其桩号,单位以米计。第2.11条 里程桩号应由左向右排列。应将所有固定桩及加桩桩号示出。桩号数值的字底应与所表示桩号位置对齐。整公里桩应标注“K”,其余桩号的公里数可省略(图2.11)。 图2.11 里程桩号的标注第2.12条 在测设数据表中的平曲线
7、栏中,道路左、右转弯应分别用凹、凸折线表示。当不设缓和曲线段时,按图2.12a标注;当设缓和曲线段时,按图2.12b标注。在曲线的一侧标注交点编号、桩号、偏角、半径、曲线长。 a b图2.12 平曲线的标注第三节 路线一般横断面第3.1条 路面线、路肩线、边坡线、护坡线均应采用粗实线表示;路面厚度应采用中粗实线表示;原有地面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设计或原有道路中线应采用细点划线表示。第3.2条 图中应按需要标注控制标高、沟底标高、坡口脚距离、排水沟外边缘、边坡坡度、横坡坡度、用地界与宽度、地面线与高程。 第3.3条 设有构造物路段的横断面应绘出相应的构造物;挖台阶应绘出台阶线。 第3.4条 横断
8、面下方标注桩号。右侧应标注桩号、路基宽度、填高、挖深、超高、边坡坡度、填方、挖方的面积,挖台阶应给出挖台阶面积。第3.5条 在同一张图纸上的路基横断面,应按桩号的顺序排列,并从图纸的左下方开始,先由下向上,再由左向右排列,图纸右上角应给出桩号范围(图3.5)。 图 3.5 角标示意图第四节 道路的平交与立交第4.1条 交叉口竖向设计高程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较简单的交叉口可仅标注控制点的高程、排水方向及其坡度(图4.1a);排水方向可采用单边箭头表示。 二、用等高线表示的平交路口,等高线宜用细实线表示,并每隔四条细实线绘制一条中粗实线(图4.1b)。三、用网格高程表示的平交路口,其高程数值
9、宜标注在网格交点的右上方,并加括号。若高程整数值相同时,可省略。小数点前可不加“0”定位。高程整数值应在图中说明。网格应采用平行于设计道路中线的细实线绘制(图4.1c)。第4.2条 当交叉口改建(新旧道路衔接)及旧路面加铺新路面材料时,可采用图例表示不同贴补厚度及不同路面结构的范围(图4.2)。 a b c图 4.1 竖向设计高程的标注图 4.2新旧路面的衔接第4.3条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设计高程数值应标注在板角处,并加注括号。在同一张图纸中,当设计高程的整数部分相同时,可省略整数部分,但应在图中说明(图4.3)。 图4.3 水泥混凝土路面高程标注第五节 交通标线第5.1条 交通标线应采用线宽为
10、12mm的虚线或实线表示。第5.2条 车行道中心线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其中l值可按制图比例取用。中心虚线应采用粗虚线绘制;中心单实线应采用粗实线绘制;中心双实线应采用两条平行的粗实线绘制,两线间净距为1.52mm;中心虚、实线应采用一条粗实线和一条粗虚线绘制,两线间净距为1.52mm(图5.2)。 图 5.2 车行道中心线的画法第5.3条 车行道分界线应采用粗虚线表示(图5.3): 图 5.3 车行道分界线的画法第5.4条 车行道边缘线应采用粗实线表示。第5.5条 停止线应起于车行道中心线,止于路缘石边线(图5.5)。 图 5.5 停止线位置第5.6条 人行横道线应采用数条间隔12mm的平行
11、细实线表示(图5.5)。第5.7条 减速让行线应采用两条粗虚线表示。粗虚线间净距宜采用1.52mm(图5.7)。图 5.7 减速让行线的画法 第5.8条 导流线应采用斑马线绘制。斑马线的线宽及间距宜采用24mm。斑马线的图案,可采用平行式或折线式(图5.8)。图 5.8 导流线的斑马线第5.9条 停车位标线应由中线与边线组成。中线采用一条粗虚线表示,边线采用两条粗虚线表示。中、边线倾斜的角度值可按设计需要采用(图5.9)。 图 5.9 停车位标线第5.10条 出口标线应采用指向匝道的黑粗双边箭头表示(图5.10a)。入口标线应采用指向主干道的黑粗双边箭头表示(图5.10b)。斑马线拐角尖的方向
12、应与双边箭头的方向相反。图 5.10 匝道出口、入口标线第5.11条 港式停靠站标线应由数条斑马线组成(图5.11)。 图5.11 港式停靠站第5.12条 车流向标线应采用黑粗双边箭头表示(图5.12)。 图 5.12 车流向标线第六节 交通标志第6.1条 交通岛应采用实线绘制。转角处应采用斑马线表示(图6.1)。图 6.1 交通岛标志第6.2条 在路线或交叉口平面图中应示出交通标志的位置。标志宜采用细实线绘制。标志的图号、图名,应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图号、图名。标志的尺寸及画法应符合表6.2的规定。 表6.2 标志示意图的形式及尺寸规格种类形式与尺寸(mm)画法警告标志等边三角形采用细实线绘制,顶角向上禁令标志圆采用细实线绘制,园内斜线采用粗实线绘制指示标志圆采用细实线绘制指路标志矩形框采用细实线绘制高速公路指路标志正方形外框采用细实线绘制,边长为3050mm,方形内的粗、细实现间距1mm辅助标志长边采用粗实现绘制,短边采用细实线绘制第6.3条 标志的支撑图式应采用粗实线绘制。支撑的画法应符合表6.3的规定。表6.3 标志的支撑图式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