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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业务骨干培训资料之十二:杨春林同志在岗位设置管理业务骨干培训班上的讲话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岗位设置管理业务骨干培训班上的讲话杨春林(2011年3月25日)同志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事业单位中全面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在不久前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
2、长于来山同志对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彭崇谷厅长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为便于大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省厅专门举办这次业务培训班,学习研讨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政策,明确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和需注意的问题。待会,伏先同志将对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说明,借此机会,我先讲几点意见。一、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准备工作情况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创新管理体制是关键,转换用人机制是重点。要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把岗位管理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
3、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从1996年起开始试点,1997年全面启动。期间,省委、省政府于1997年和2002年两次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省委、省政府及原省人事厅等单位陆续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包括人员聘用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末聘人员安置、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各市州、省直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办法,对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二是初步建立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全省75%的事业单位和85%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4、员实行聘用制。三是新进人员基本实行了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工作程序、考试考核办法不断规范完善,做到了形式灵活、过程公开、结果公正。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原国家人事部于2006年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是实现人员聘用的制度基础,是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重要条件,是搞活用人机制的核心内容。从2007年起,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们围绕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了大量扎实的准备工作。一是深入进行调研学习。在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多次深入市州县、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初步掌握了事业单位现有机构、人员情况。并组织人员
5、到中部省份考察学习,了解兄弟省市做法,为全面启动岗位设置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二是在全省81家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开展了岗位设置摸拟工作,为全面启动积累了有益经验,初步掌握了实施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认真制定政策。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原国家人事部审批后,于2008年5月出台了湖南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办发200811号)。在此基础上,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国家精神、我省实际和兄弟省市经验,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多次召开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在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以讨论稿的形式下发。会后,根
6、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已形成了正式文件。总之,有十多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制定政策,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已经成为下一阶段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二、国家和我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主要政策规定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主要体现在原国家人事部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12个行业指导意见中。我省的相关政策规定主要体现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中。我省的实施意见是在广泛调研、反复
7、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既坚持了改革方向,又做到了实事求是;既着眼于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又注意了与现行政策相衔接;既加强了政府对事业单位的有效管理,又充分落实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突出了原则性、通用性与可操作性。国家和我省关于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了岗位类别。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类别有三种,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立足于增强事业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立足于提高操作维护效能,满足单位业务工作实际需要。(二)明确了岗位等级。管理岗位分1
8、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一一对应事业单位现行行政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7个等级、中级岗位3个等级、初级岗位3个等级;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三)明确了岗位结构比例。一类是岗位类别结构比例。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业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一般应占岗位总量50%以上;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般应占岗位总量50%以上。另一类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主要体现在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如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全国及我省控制标准均为1
9、:3:6,对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也提出了控制标准。其中,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控制,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和管理。(四)明确了岗位设置核准制度。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核。核准权限在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其中,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省人社厅核准;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市州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市州人社局核准;市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州人社局核准。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州人社局核准;县市区部门、乡镇所属事
10、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乡镇及县市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州人社局核准。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调整方案,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人社厅核准后,由省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有专门文件,请按文件规定执行。(五)明确了岗位设置管理职责。政府人社部门是岗位设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工作岗位和等级,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自主制定岗位任职条件,自主聘
11、用工作人员。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上述政策文件,主要对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权限、程序、范围、类别、等级、结构比例以及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实施工作提供了基本政策依据。但事业单位分布广、门类多、情况复杂,岗位设置又涉及到人事管理的方方面面,实施中必然会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对此,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来处理。针对实施过程中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省里研究提出了相关处理意见:(一)关于实施范围。一是从单位范围看,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全额、差额,还是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纳入实施范围;参照公
12、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实施范围。二是从人员范围来看,国家明确要求“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因此,首次岗位设置时,凡是参加了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至首次设岗时,经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首次岗位设置。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
13、执行。在实施中,对人员范围的认定,要注意把握两点,一是有正式的人事工资关系,二是组织人社部门正式认可。这样规定,既考虑了我省事业单位现状,又坚持了规范用人的改革方向。(二)关于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设置。我省事业单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90多万人,高中初级结构比例为0.8:4.8:4.4。国家规定的目标是1:3:6。为确保实现国家规定的总体控制目标,同时考虑我省不同行政层级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差异较大的实际,本着有利于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则,全省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确定为1:3:6,同时按行政层级分别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控制目标,其中省属事业单位为3:
14、4:3,市属事业单位为2:4:4,县乡事业单位为0.5:3.5:6。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应有所不同。为此,省厅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制定的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设置方案(试行),以及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2-12级)的结构比例,并综合考虑不同单位工作职能、人才密集程度、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制定了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行草案,在这次培训班上下达给大家。需要强调的是,结构比例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按结构比例设置岗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突破。(三)关于超结构比例人员聘用。根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岗位
15、结构不得突破现有人员职务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超过岗位类别结构比例。一些事业单位现有三类人员结构与单位应有功能和类别不一致,如部分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比例偏大,现聘人员结构比例超过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对于此类事业单位,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应按规定的结构比例核定三类岗位的总量及其结构比例,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所在类别岗位不足时,按照其现聘职务或岗位,在单位岗位总量内暂时占用其他类别空余的岗位职数予以过渡,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调整结构,加强管理,逐步实现三类人员结构与三类岗位结构相一致。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完成后,坚持对
16、岗聘用,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工勤技能等级与岗位所需任职资格不符的,不得聘用相应等级,也不得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第二种是超过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结构比例。对现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超过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的,现有在聘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职数竞争上岗,富余在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由单位根据核定的岗位职数、结构比例和实际情况,制定逐步消化的措施,经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实施。(四)关于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但我省一些事业单位,特别是教育、科研、卫生等专业性较强的事业单位,由于其
17、领导岗位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较为普遍,形成所谓“双肩挑”问题。在岗位设置过程中,因行业特点,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注意把握三个条件:一是岗位确实需要专业技术背景,二是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是确实完成岗位聘用合同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双肩挑”人员占用管理岗位职数,须在所核定的管理岗位总额之内按岗位管理权限报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双肩挑”人员应从严控制和审批。对于现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又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也就是所谓“双身份”人员,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可占用管理岗位职数,保留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但首次岗
18、位设置完成后,应严格管理,逐步过渡。凡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调离管理岗位,改为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凡继续留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不得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人员兼任政工专业职务的参照执行。(五)关于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岗位设置。从1990年起,按照中办发19908号文件规定,我省在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了政工专业职务评定试点。2000年省里决定政工专业评定扩大到事业单位,2003年又决定政工专业参照执行专技人员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但国家未将政工专业职务纳入29个专技职务序列,相关数据统计口径也未将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纳入专技人员。为此,首次岗位设置时,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可列入管理岗位类
19、别,以本单位管理岗位总量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岗位数为基数,其高中初级岗位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并按岗位设置规定程序及权限报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六)关于规模较小单位结构比例的下达与控制。部分事业单位由于规模小、人员少,无法按照规定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结构比例和每一类岗位内部结构比例进行岗位设置。在实施过程中,对此类事业单位,可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其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在总的结构比例内根据情况统筹考虑,调剂使用。(七)关于岗位工资兑现的起始时间。2006年事业单位收
20、入分配制度改革时,由于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尚未进行,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根据相关规定,这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中,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及主管部门认定后,其工作人员可按聘用岗位等级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为保证岗位设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岗位工资兑现起始时间统一规定为,凡在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岗位工资从2011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2011年11月30日后完成的,从审批后的下月起开始执行。此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相应增资经费,按照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经费渠道解决。(八)关于2006年7月1日至完成首
21、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从2006年7月1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到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有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退休。2006年工改时,上述人员都是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退休时又按此确定退休待遇。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参照周边省市做法,从2006年7月1日至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退休且退休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可以其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工作业绩,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重新计算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参照执行。四、实施工作中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要加强政策宣传。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
22、管理工作,既要做好制度转换,也要做好思想观念的转变。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一是要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引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改革。二是要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政策,吃透文件精神,正确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里的政策规定。特别是要向事业单位广大工作人员说明,岗位设置管理的核心是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虽然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岗位聘用涉及岗位工资调整,但绝不是普调工资,更不是人人晋级,对此一定要向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的干部职工说清楚,以免引起误解。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这次省
23、厅举办培训班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州人社部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骨干培训,为顺利实施奠定基础。(二)要把握关键环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实施工作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分步骤、分阶段推进,注意把握好以下关键环节:一是尽快动员部署。大家回去后,要将国家和我省关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或单位的主要领导汇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并尽快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合理设置岗位。事业单位要按照政策规定,抓紧编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按照因事设岗、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各类岗位之间、各类岗位内部不同层级之间要形成
24、合理结构,每个层级的岗位数量、每个岗位的职责配置要做到精简效能、科学合理。岗位设置方案要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核准。三是严格审核核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在审核、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时,要做到“四看一要”,即:看实施范围是否符合要求,看岗位设置是否符合政策,看结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看岗位聘用办法是否符合规范,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核核准。四是规范岗位聘用。岗位聘用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落脚点。事业单位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
25、确岗位等级,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工作人员,签定规范的聘用合同,使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崩位聘用时,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职务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任职务。五是及时审查认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完成岗位聘用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政府人社部门要及时对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和我省关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或单位的主要领导汇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并尽快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合理设置岗位。事业单位要按照政策规定,抓紧编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按照因事设岗、以人为本、因
26、地制宜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各类岗位之间、各类岗位内部不同层级之间要形成合理结构,每个层级的岗位数量、每个岗位的职责配置要做到精简效能、科学合理。岗位设置方案要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入社部门核准。三是严格审核核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在审核、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时,要做到“四看一要”,即:看实施范围是否符合要求,看岗位设置是否符合政策,看结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看岗位聘用办法是否符合规范,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核核准。四是规范岗位聘用。岗位聘用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落脚点。事业单位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
27、额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工作人员,签定规范的聘用合同,使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职务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任职务。五是及时审查认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完成岗位聘用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政府人社部门要及时对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查认定,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备案,并按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三)要严格政策纪律。岗位设置工作政策性很强,严格执行政策,
28、严肃人事纪律是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岗位设置,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核备案手续,不得随意违反政策,开“口子”、出“新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别是要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为契机,建立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严格按规定实行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职数,在核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进行聘任。对不按规定政策和程序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
29、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四)要注意统筹协调。岗位设置管理涉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到人事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加之事业单位分布广、门类多、情况复杂,经费来源和社会职能各有不同,各单位情况千差万别,实施工作中,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注意搞好统筹协调。一是要坚持与各地各部门实际相适应。一方面对不同行业事业单位要采取不同办法,充分体现行业特色。省厅将与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比较集中的行业主管部门一道,针对各行业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出台行业指导意见或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其他行业和其他单位,也要因地制宜,从
30、实际出发做好工作。另一方面是要实行分级管理,落实不同层级核准权限,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稳慎组织实施。二是要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经审核认定后,要及时按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确定并兑现岗位工资待遇,保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到位。三是要坚持与推行聘用制度相衔接,已经实行聘用制的单位,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尚未实行聘用制单位,要以岗位设置为契机,按照聘用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岗位聘用,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五)要切实维护稳定。稳定既是改革的大局,也是改革的底线。各地各部门
31、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扎实推进岗位设置的同时,确保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尊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扬民主,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其他涉及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广泛听取本单位职工意见。整个实施工作要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积极稳慎的方针,对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要及时报告,加强沟通,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对涉及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可以放到后期处理,留待今后进一步深化改革时统筹解决。这里要强调的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以减人为目的,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也不会降低
32、现有人员待遇,中央和省里的文件都已明确,事业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要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当然,聘用过程中可能因为受岗位数量的限制,有的原已通过评审获得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这次仍然不能受聘相应职务、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政策,做好解释和思想工作。(六)要确保工作进度。尽管我省就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是部署启动已经稍晚,而中央在湘事业单位已基本完成。此项工作如不尽快开展,将影响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落实岗位工资待遇,影响事业单位人员思想稳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发展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尽快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把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先建立起来,先入轨运行起来,确保按照省政府要求,在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