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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案例导入案例导入4-1 某化妆品厂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制化某化妆品厂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制化妆品,某月移送给门市部化妆品妆品,某月移送给门市部化妆品5000套,出厂价每套,出厂价每套套234元(含增值税),门市部按每套元(含增值税),门市部按每套257.4元(含元(含增值税)将其全部销售出去。消费税税率增值税)将其全部销售出去。消费税税率30%思考:思考:计算化妆品厂的应纳消费税税额;并分析是计算化妆品厂的应纳消费税税额;并分析是否存在减少税负的可能?否存在减少税负的可能?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门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
2、,应当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缴纳消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缴纳消费税。费税。v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当月应纳消费税当月应纳消费税=257.4(1+17%)5000 30% =33万元万元 如果该化妆品厂将下设的非独立核算的如果该化妆品厂将下设的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改为独立核算。门市部改为独立核算。 当月申报缴纳消费税当月申报缴纳消费税=234 (1+17%)5000 30% =30万元。万元。第四章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划三、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三、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
3、划四、针对特殊条款的税收筹划四、针对特殊条款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税目: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第一节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一、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一、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于销售时缴纳消费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于销售时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
4、消费资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的,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的,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它方面,计算缴纳消费税。的其它方面,计算缴纳消费税。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规定:纳税规定:委托加工以委托方为纳税人
5、,一般委托加工以委托方为纳税人,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规定扣除。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规定扣除。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货物进口人或代理人在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货物进口人或代理人在进口报关时缴纳消费税。进口报关时缴纳消费税。第一节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一)消费税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1 1、降低价
6、格,使纳税人转变为非应税主体降低价格,使纳税人转变为非应税主体高档手表:高档手表:不含税销售价格每只不含税销售价格每只1 1万元(含)以万元(含)以上,征上,征20%20%的消费税。的消费税。 v案例案例4-24-2:泰华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泰华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2012年生产一种新型手表,外形独特,做工精良,年生产一种新型手表,外形独特,做工精良,市场调查结果非常令人满意。泰华厂决定将手表市场调查结果非常令人满意。泰华厂决定将手表定价定价1.11.1万元上市销售,万元上市销售,20122012年年9 9月成功销售月成功销售10001000只。但结果发现利润情况并不理想,
7、只。但结果发现利润情况并不理想,请运用税法请运用税法知识帮助经理分析一下税负和收益情况知识帮助经理分析一下税负和收益情况。 v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增值税额增值税额=1.1=1.1* *10001000* *17%=18717%=187万元万元 消费税额消费税额=1.1=1.1* *10001000* *20%=22020%=220万元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87+220187+220)* *(7%+3%7%+3%) =40.7=40.7万元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实际税前收益=1100-220-40.7=839.3=1100-220-40.7=839.3万元万元 每只手表
8、负担税费每只手表负担税费= =(220+40.7220+40.7)/1000/1000 =0.2607 =0.2607万元万元 结果: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只有每只手表实际收益只有83938393元。元。 v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价格调整:低于价格调整:低于1 1万元,不征消费税万元,不征消费税 P=9999P=9999元元 增值税额增值税额=0.9999=0.9999* *10001000* *17%=169.98317%=169.983万元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9.983=169.983* *(7%+3%7%+3%) =16.9983=16.9983万元万元 实际
9、税前收益实际税前收益=999.9-16.9983=982.9017=999.9-16.9983=982.9017万元万元 结果: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每只手表实际收益9829.0179829.017元。元。 v边际销售价格的制定:边际销售价格的制定: 假定手表销售价格为假定手表销售价格为P,P,增值税率增值税率17%17%,消,消费税率费税率20%20%。v当不需缴纳消费税,最大税前收益当不需缴纳消费税,最大税前收益=9829.017=9829.017元元v当需要缴纳消费税,税前收益当需要缴纳消费税,税前收益=P-P=P-P* *20%-20%-(P(P* *17%+P17%+P* *20%)
10、20%)* *(7%+3%)(7%+3%) 从平衡点价格角度考虑:从平衡点价格角度考虑: P-P P-P* *20%-(P20%-(P* *17%+P17%+P* *20%)20%)* *(7%+3%)=9829.017(7%+3%)=9829.017 P=12882.07 P=12882.07元元当当P=12882.07P=12882.07元时,其税前收益与元时,其税前收益与P=9999P=9999元相等;元相等;即当每只手表销售价格在即当每只手表销售价格在10000-12882.0710000-12882.07元时,元时,不如将手表销售价格降到不如将手表销售价格降到99999999元,可以
11、获取更大元,可以获取更大的税后收益。的税后收益。 要想获得更大的税后收益,需要将价格调整到要想获得更大的税后收益,需要将价格调整到12882.0712882.07元以上。元以上。(二)通过企业合并,递延纳税时间。(二)通过企业合并,递延纳税时间。v1 1. .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税款。 v2.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第一节第一节 消费
12、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v案例案例4-34-3: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 A和和B B,它们都它们都是是独立核算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的法人企业。企业A 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消费税法规定,应该适用按照消费税法规定,应该适用2 20%0%的税率,定额的税率,定额税率为税率为0.50.5元元/ /斤。企业斤。企业B B以企业以企业A A生产的粮食酒为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税法规定适用原料,生产系列药酒,
13、按照税法规定适用10%10%的的税率。企业税率。企业A A每年要向企业每年要向企业B B提供价值提供价值2 2亿元,计亿元,计5000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B B由于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企业时企业B B共欠企业共欠企业A A共计共计5000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万货款。经评估,企业业B B的资产恰好也为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5000万元。企业万元。企业A A领导人经过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研究,决定对企业B B进行收购。进行收购。v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可以递延部分
14、税款v合并前:合并前:企业企业A A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v消费税消费税=20000=200002 20%+50000%+50002 20.5=0.5=90009000万元万元v增值税增值税=20000=2000017%=340017%=3400万元万元v合并后:合并后:纳税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纳税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 (消费税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 ),获得递延纳税好处;,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缴纳。v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2.5亿元
15、,销售数量为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5000万千克。万千克。v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vA A厂应纳消费税:厂应纳消费税: 20000 200002 20%+50000%+50002 20.5=90000.5=9000(万元)(万元)vB B厂应纳消费税:厂应纳消费税:250002500010%10%=2500=2500(万元)(万元)v合计应纳税款:合计应纳税款:9000+2500=115009000+2500=11500(万元)(万元)v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 25000 2500010%=250010%=2500(万元)(万元)v合并后节约消费税
16、税款: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 1150015002500=2500=90009000万元万元 消费税对计税依据消费税对计税依据有哪些规定?有哪些规定?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1、从价计征方式、从价计征方式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注注 意:意:v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
17、纳税额的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v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包装物押收取包装物押金金的,此项押金不并入销售额征税;的,此项押金不并入销售额征税;v对对逾期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或者收取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或者收取时间超过时间超过12 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
18、售额,按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缴纳消费税。 2、从量定额计征方式、从量定额计征方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销售数量*单位定额税率单位定额税率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 销售数量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自产自用 移送使用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委托加工 收回数量收回数量 进口进口 海关核定数量海关核定数量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卷烟:、卷烟:MAX实际销售价格、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实际销售价格、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产应税消
19、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量作为计税依据。作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作为计税依据。据。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4、酒类关联企业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酒类关联企业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整核定核定其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 5、兼营不
20、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数量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消费品出售的,消费品出售的,从高适用税率从高适用税率。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6、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在中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在中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
21、消的消费税。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费税。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收消费税。 v1.1.关联企业转移定价关联企业转移定价 如果将生产销售环节的价格降低,可直接取得节如果将生产销售环节的价格降低,可直接取得节税的利益。税的利益。如果以较低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如果以较低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纳消费税税额。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二、计税依据的税收筹
22、划二、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v案例4-4: 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批发商。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企业销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12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元。经过筹划,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已知粮食白酒的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一斤。 v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消费者的白酒应纳消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消费者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费税额: 1400 14
23、00100010002 20%+120%+12100010000.5=2860000.5=286000(元)(元)v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 1200 1200100010002 20%+120%+12100010000.5=2460000.5=246000(元)(元)v节约消费税额:节约消费税额:286000286000246 000=40000246 000=40000(元)(元) v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2.2.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 委托加工委托加工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税款,计税依据为
24、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或组代缴税款,计税依据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成计税价格;自行加工自行加工时,计税依据为产品销售价格。时,计税依据为产品销售价格。结论:结论:不论委托加工费大于或小于自行加工成不论委托加工费大于或小于自行加工成本,只要收回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本,只要收回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后的直接出售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后的直接出售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的税负。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的税负。v案例案例4-5 4-5 (1 1)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 A A卷烟厂委托
25、卷烟厂委托B B厂将一批价值厂将一批价值100100万元的烟叶加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7575万元;加工的烟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丝运回A A厂后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厂后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分摊费用共计95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含税)含税)900900万元,出售数量为万元,出售数量为0.40.4万大箱。烟丝万大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消费税税率为30%30%,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56%,每标准箱定额税率每标准箱定额税率150150元(增值税不计)。元(增值税不计)。v A
26、A厂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厂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缴消费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100+75100+75)/ /(1 130%30%)30% 30% (1+7%+3%1+7%+3%)= =82.582.5(万元)(万元)v A A厂销售卷烟后厂销售卷烟后 应交消费税应交消费税=900=90056%56%0.40.415015075=75=489(489(万元万元) )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489489(7%+3%7%+3%) = =48.948.9(万元)(万元)vA A厂税后利润:(厂税后利润:(90
27、0900100100757582.582.5959548948948.948.9)()(1 125%25%)= =7.27.2(万元)(万元)(2 2)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 承上例,承上例,A A厂委托厂委托B B厂将烟叶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不厂将烟叶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不变,支付加工费为变,支付加工费为170170万元;万元;A 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价仍为900900万元。万元。A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70+0.4(100+170+0.4150)
28、/(1-56%)150)/(1-56%)56%+0.456%+0.4150=480 150=480 万元万元A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80 480(7%+3%7%+3%)= =4848(万元)(万元)A A厂销售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其税后利润为:厂销售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其税后利润为:(900900100100170170480-48480-48)()(1 125%25%)= =76.576.5( (万元万元) )(3 3)自行加工方式的税负)自行加工方式的税负 如果生产者购入原料后如果生产者购入原料后, ,自行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对
29、外销自行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其税负如何呢?售,其税负如何呢?承上例,承上例,A A厂自行加工的费用为厂自行加工的费用为170170万元,售价为万元,售价为900900万万元。元。应缴纳消费税应缴纳消费税=900=90056%+15056%+1500.4=5640.4=564万元万元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64=564(7%+3%7%+3%)= =56.456.4万元万元税后利润税后利润= =(90090010010017017056456456.456.4)()(1-1-25%25%)= =7.27.2(万元)(万元)结论:结论: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
30、应税消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后利润较小,可选择委托加工方式。费品的税后利润较小,可选择委托加工方式。v3.3.以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的筹划以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的筹划v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应当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v筹划:最好先销售,再做抵债或入股的处理。筹划:最好先销售,再做抵债或入股的处理。v此外,对于以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情况,最好先按照
31、当月的此外,对于以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情况,最好先按照当月的加权平均单价或公平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再购买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加权平均单价或公平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再购买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案例4-6v 2013年12月,黄山酿造厂以500公斤B牌白酒抵偿原企业经营中欠东方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的债务。该酿造厂当月销售B牌白酒的情况为:以80元/公斤的价格销售了600公斤,以100元/公斤的价格销售了1 500公斤,以120元/公斤的价格销售了600公斤。v 该酿造厂以80元/公斤的价格计算并按期申报缴纳该笔抵债白酒的消费税税款:v50020.5+8050020%= 500+8
32、000=8 500(元)v2014年初,税务机关在稽查时提出用于抵债的白酒应当补缴消费税。v思考:思考:v该税务机关提出补缴消费税的结论是否合法?有何法律依据?v分析:分析:v 该税务机关提出补缴消费税的结论符合税法规定。v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第三条第六项,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v 当月,黄山酿造厂销售此类白酒的最高销售价格为120元/公斤,则该笔用于偿债的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为:v50020.5+12050020%=500+12 000=12 5
33、00(元)v 因此,黄山酿造厂应补缴消费税税款4 000元(=12 500-8 500)。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4.4.外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 用外购已缴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征收消费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从价从价定率定率从量从量定额定额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其中,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
34、税消费品买价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其中,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1)以外购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2)以外购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3)以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以外购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范围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范围国税发199
35、3156号国税发1994130号财税200633号(5)以外购的已税汽车轮胎(内胎或外胎)连续生产汽车轮胎;(6)以外购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摩托车;(7)以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8)以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9)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0)以外购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11)以外购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延伸:延伸:还有别的吗还有别的吗? 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延伸一延伸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啤酒集团内部企业间销售(调拨)啤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家税
36、务总局关于啤酒集团内部企业间销售(调拨)啤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382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调拨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青国税发200257号)收悉。关于啤酒生产集团为解决下属企业之间糖化能力和包装能力不匹配,优化各企业间资源配置,将有糖化能力而无包装能力的企业生产的啤酒液销售(调拨)给异地企业进行灌装,对此如何征收消费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啤酒生产集团内部企业间调拨销售的啤酒液,应由啤酒液生产企业按现行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二、购入方企业应依据取得的销售方销售啤酒液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销售数量、销售额、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方啤酒液
37、适用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单独建立外购啤酒液购入使用台帐,计算外购啤酒液已纳消费税额。三、购入方使用啤酒液连续灌装生产并对外销售的啤酒,应依据其销售价格确定适用购入方使用啤酒液连续灌装生产并对外销售的啤酒,应依据其销售价格确定适用单位税额计算缴纳消费税,但其外购啤酒液已纳的消费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消费税单位税额计算缴纳消费税,但其外购啤酒液已纳的消费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消费税额中抵减额中抵减。请遵照执行。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38、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9号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抵扣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五、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
39、生物柴油,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延延伸伸二二延延伸伸三三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延伸四延伸四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汽 柴油连续生产汽柴油连续生产汽 柴油允许抵扣消费柴油允许抵扣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汽油、柴油质量升级,应对大气污染问题,经国务院批准,自自2014年年1月月1日起,以外购或委托加工
40、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连续生产汽油、柴油,准日起,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连续生产汽油、柴油,准予从汽、柴油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予从汽、柴油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下发前,纳税人符合本通知规定准予抵扣的消费税,可以从后续月份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抵减。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2月19日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
41、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1)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不仅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也包括从符合条件的商业企业购进的消费品。(2)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对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
42、烟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凡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缴纳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缴纳消费税:第一,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给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纳消费税。第二,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生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作为回购企业一定要注意享受这个政策时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否则仍要缴纳消费税作
43、为回购企业一定要注意享受这个政策时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否则仍要缴纳消费税。生产企业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需要注意如下方面:生产企业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需要注意如下方面: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5.5.以外汇结算的应税消费品的筹划以外汇结算的应税消费品的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时,应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销售额以后,再按公式计算应纳税额。人民币折合率,既可以采用销售额发生当天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也可
44、以采用当既可以采用销售额发生当天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也可以采用当月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企业应从减轻税负的角度考虑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选择有利于企业的汇率。一般情况下,越是以较低的人民币汇率计算应纳税额,越有利于减轻税负;外汇市场波动越大,进行税务筹划的必要性也越强。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规定,汇率的折算方法一经确定,一年内一年内不得随意变动不得随意变动。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6.6.包装物的筹划包装物的筹划关于包装物的税收规定关于包装物的税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
45、定:第十三条规定: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
46、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4.2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关于包装物的税收规定关于包装物的税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包包装物的租金应视为价外费用装物的租金应视为价外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未归还包装物的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消费税时应首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财税字199553号)规定号)规定: 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酒类产品生
47、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案例案例4-4-7 7:巧用包装物押金税收筹划巧用包装物押金税收筹划 金星轮胎厂是某汽车制造公司金星轮胎厂是某汽车制造公司A的长期轮胎供应商。的长期轮胎供应商。2013年年2月,金星轮胎厂向月,金星轮胎厂向A公司销售公司销售1000个轮胎,每个轮胎,每个价值个价值2000元(不含增值税价);每个轮胎包装出售,元(不含增值税价);每个轮胎包装出售,包装物价值为包装物价值为200元元/个(不含增值税价)。(轮胎消费个(不含增值税价)。(轮胎消费税税率税税率10
48、%)。)。 金星轮胎厂采用哪种方式收取包装物价款税负较轻金星轮胎厂采用哪种方式收取包装物价款税负较轻呢?呢?如果采用包装物随同轮胎一并销售:如果采用包装物随同轮胎一并销售: 销售额:销售额:22001000=220(万元)(万元) 应缴消费税:应缴消费税:22010%=22(万元)(万元)如果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形式进行销售,并如果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形式进行销售,并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入账: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入账: 销售额:销售额:20001000=200(万元)(万元) 收取包装物押金:收取包装物押金:2001000=20(万元)(万元) 应缴消费税:应缴消费税:20010%=20(
49、万元)(万元)包装物押金是否缴纳消费税视情况而定:包装物押金是否缴纳消费税视情况而定: 如果如果A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或一年内将包装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或一年内将包装物退回,则不需再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物退回,则不需再缴纳消费税、增值税; 如果如果A公司逾期仍未退还包装物,则在一年后公司逾期仍未退还包装物,则在一年后金星轮胎厂需再缴金星轮胎厂需再缴2万元消费税以及包装物作销售万元消费税以及包装物作销售处理后应缴的增值税。处理后应缴的增值税。第三节第三节 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税率的法律界定一、消费税税率的法律界定 消费税的税率分为消费税的税率分为比例税率比例税
50、率、定额税定额税率率和和复合税率复合税率。现行消费税比例税率最。现行消费税比例税率最低为低为3%,最高为,最高为56%;定额税率最低为;定额税率最低为每征税单位每征税单位0.1元,最高为元,最高为250元。元。v1.1.当企业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企业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当分别核算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数量。第三节第三节 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二、消费税税率的筹划二、消费税税率的筹划 v税法规定,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税法规定,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数量,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