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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二0000九九年三月年三月内蒙古财经学院财政税务学院内蒙古财经学院财政税务学院 2005年中国税种结构年中国税种结构 Figure2 BRT as % of Total revenue p营业税概述营业税概述p营业税计税依据营业税计税依据p营业税税目税率营业税税目税率p营业税其他制度规定营业税其他制度规定p营业税计算营业税计算 n一、营业税的概念一、营业税的概念p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流转税。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流转税。n二、
2、营业税的特点二、营业税的特点p(一)营业税与增值税、消费税都属于流转税,(一)营业税与增值税、消费税都属于流转税,都是全额征税的税种;都是全额征税的税种;p(二)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列举的行业可以扣(二)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列举的行业可以扣除费用,但除费用,但增值税和消费税增值税和消费税都不允许扣除费用;都不允许扣除费用; p(三)营业税与消费税都在(三)营业税与消费税都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核算,与所得税形成此消彼长的关系,退还营中核算,与所得税形成此消彼长的关系,退还营业税、消费税,就要补缴所得税;业税、消费税,就要补缴所得税;p(四)计算简便,便于征收管理。(四)计算简便,
3、便于征收管理。p(五)营业税与消费税同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五)营业税与消费税同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于价外税; 2009年对营业税条例修订的原则是什么?年对营业税条例修订的原则是什么?n我们现在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n1.延续性原则,n就是总体构架还是延续老条例的脉络,使营业税法规保持基本稳定,不要做太多的修订,要防止对税收管理造成过大的影响;n2.针对性原则,n是指目前营业税的一些政策与经济脱节、与征管脱节的问题,着重解决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将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合理、差额征税项目不系统、纳税发生时间不明确、地点表述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修改,把他们放到修订的范围之内; n3.统一性原
4、则,n是利用专有名次和管理规定充分借鉴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已经取得了成果,力求税种间的统一和衔接,比如借鉴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原则,使这几项的表述尽可能一致;n4.前瞻性原则,n修订对未来经济发展可能对条例的影响留下一定的空间,比如将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三类业务买卖扩大为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就是考虑到金融衍生品发展较快的特点。 2009年营业税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年营业税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n1、调整了纳税地点的表述方式。n为了解决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应税劳务的发生地难以确定的问题,考虑到大多数应税劳务的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是一致的,而且有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现行政策已经规
5、定为机构所在地,将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由按劳务发生地原则确定调整为按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原则确定。n 2、删除了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n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仅适用于外汇转贷业务,造成外汇转贷与人民币转贷之间的政策不平衡,因此,删除了这一规定。 n3、考虑到营业税各税目的具体征收范围难以列举全面,删除了营业税条例所附的税目税率表中征收范围一栏,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n4、与增值税条例衔接,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进一步明确了对境外纳税人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扣缴地点和扣缴期限的规定。 营业税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营业税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n营业
6、税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n一是对境内应税劳务进行界定;n二是与增值税实施细则衔接,对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销售额划分问题作出规定;n三是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征管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 第二节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n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p(一)纳税义务人的一般规定p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p(二)2009年之前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应在我国境内缴纳营业税;p2009年1月1日起将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由按劳务发生地原则确定调整为按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原则确定。 u
7、(三)注意事项:u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u2.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二、二、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n(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
8、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n(二)单位或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n(三)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n(四)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n(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第三节 税目、税率税目、税率n一、一、征收范围征收范围及税目及税目p(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l1.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我国境内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提供应税劳务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或者销售不动销
9、售不动产产三种应税行为,共三种应税行为,共9 9个税目。个税目。 p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p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p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p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p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n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p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p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10、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n(3)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n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n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n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n(4 4)不属于营业税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劳务:n营业税的劳务营业税的劳务不包括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业务;n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n(5 5)所谓)所谓转让无形资产
11、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技术、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n注意: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n(6)所谓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属物。n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所有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n注意:n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投
12、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n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的,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征营业税。n2.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见第五节) 3.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n(1 1)建筑业务征税问题)建筑业务征税问题n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n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n(2)邮电业务征税问题邮电
13、业务征税问题p集邮商品的生产征收集邮商品的生产征收增值税增值税。p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营业税,p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增值税值税。p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营业税;p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p电信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电信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营业税;p 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
14、关的电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增值税。 n(3 3)服务业务征税问题)服务业务征税问题p代购代销代购代销第一、代购货物:代购货物应具备的条件:一是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是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由受托方转交给委托方;三是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 委托方结算货款,并收取手续费。 n注意:n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按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n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属增值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n第二、第二、代销货物代销货物: :p代销是指受托代销商品
15、,代销商没有买断货物的代销是指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没有买断货物的所有权的销售,只是获取手续费。所有权的销售,只是获取手续费。p代销货物应具备的条件:代销货物应具备的条件:p一是代销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一是代销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p二是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条件出售;二是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条件出售;p三是货物的销售收入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只收三是货物的销售收入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取手续费。 p代销的特点:代销的特点:一是代销不垫付资金,因此一是代销不垫付资金,因此, ,代销商既参与货代销商既参与货物的流通又为委托方提供劳务。物的流通又为委托方提供劳务。二是就销售代销货物而言
16、,属增值税征税范围二是就销售代销货物而言,属增值税征税范围。三是就受托方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报酬,如代三是就受托方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报酬,如代理手续费,属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理手续费,属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目征收营业税。p因而,既涉及因而,既涉及增值税增值税又涉及又涉及营业税,营业税,代销代销劳务劳务征征营业税;代销营业税;代销货物货物征增值税。征增值税。 nn一是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n二是随汽车销售提供
17、有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p(4 4)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l纳税人(同上)以签订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l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符合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收入,征增值税;l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收入,征营业税。 l不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人员是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还是仅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不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
18、位和个人,均应当扣缴分包人或转包人(以下简称分包人)的营业税:第一,如果分包人是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总承包人在扣缴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除自产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以外的价款;第二,上述之外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在扣缴建筑业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分包额。 n(5)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l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品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费、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 n
19、(二)营业税的税目(二)营业税的税目p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营业税的税目按行业、类别共设置了9 9个,个,每个税目又规定了不同的子目,具体见税每个税目又规定了不同的子目,具体见税目税率表。目税率表。 二、税率二、税率n 营业税实行行业比例税率,共分三档:营业税实行行业比例税率,共分三档:p 3%3%、5%5%、5%-20%5%-20%。p 注意:注意:p1.1.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p2 2. .自自20012001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对日起,对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减按减按5%5%
20、的的税率计征营业税。税率计征营业税。p3.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3%的税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率征收营业税。 l4.4.从从20012001年年5 5月月1 1日起,对日起,对夜总会、歌厅、舞厅、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游艺、电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游艺、电子游戏厅子游戏厅等娱乐行为一律按等娱乐行为一律按20%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税率征收营业税l5.5.自自20042004年年7 7月月1 1日起,日起,保龄球、台球保龄球、台球减按减按5%5%的税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
21、乐业娱乐业”。l6. 6. 自自20052005年年6 6月月1 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3%的税率征收营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业税。 税目税率表对照税目税率表对照n 最新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最新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最新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营业税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目税率税率一、交通运输业3%二、建筑业3%三、金融保险业5%四、邮电通信业3%五、文化体育业3%六、娱乐业5%-20%七、
22、服务业5%八、转让无形资产5%九、销售不动产5%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旧的营业税税目征税范围和税率表旧的营业税税目征税范围和税率表税目 征税范围 税率% 交通运输业 铁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辅助业 3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装修装饰业 3金融保险业 金融业、保险业 5邮电通信业 邮政业、电信业、邮政电信业、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电话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其他邮政电信业 3文化体育业 文化业、体育业 3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桌)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 205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包
23、含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5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 5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5 营业税新老条例对照表营业税新老条例对照表 原条例原条例 修订后条例修订后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纳税人,
24、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应税行为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简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缴纳
25、营业税的劳务( (以下简称应税劳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外汇汇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外汇市场价格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以人
26、民币计算。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细则第十六条,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
27、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转包给他人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纳税人将建筑建
28、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人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税务主管部门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本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
29、者国务院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第七条第七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第六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第八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二)残疾
30、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文物保护单位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
31、门票收入。(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 (七七) )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第九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
32、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八条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第十条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税。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二)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 (一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
33、人在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第九条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税劳务、转让无
34、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生的当天。 第十条 营业税由税务机关征收。第十三条 营业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
35、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纳税人转让、出租
36、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税款。 第十三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
37、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 1个季度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15日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38、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营业税,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节第四节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n营业税税款计算的关键问题是营业额的确定,需要掌握营业额全额计税和营业额的余额计税。n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
39、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n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营业额确定的几种主要方法有:n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一)营业额:包括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二)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三)价外费用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
40、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n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l(一)交通运输业l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l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运费 n(二)建筑业n纳税人将建筑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例如,总承包额5000万元,分包出去2000万,那么,总承包人就按3000万元计税,同时还要代扣代缴分包人2000万元的营业税。总承包人划给分包人2000万元-20003%=1940万元。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
41、(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第四节第四节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p自建行为的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按规定顺序核定营业额;p自建自用不纳税;p单位自建房屋(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对外销售:自建行为按建筑业以组价交3%的营业税,再按实际销售收入以5%的税率征收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 n【例题】某建筑公司自建楼房一栋竣工,建筑安装总成本4000万元,将其40%售给另一单位,其余自用,总售价7000万元,本月预收5000万元。(当地营业税成本利润率为10%)n【答案】建筑企业自建不动产自用部分不纳营业税,自建不动
42、产出售部分应交两个税目的营业税:按建筑业营业税=组价3%=400040%(1+10%)(13%)3%=54.43(万元)按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售价(预收款)5%=50005%=250(万元)自建不动产出售共纳营业税=54.43+250=304.43(万元) n(三)金融保险业l1.1.一般贷款业务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利息、一般贷款业务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利息、罚息)即全额征税。罚息)即全额征税。l2.2.外汇转贷业务一般以利息差额为营业额:外汇转贷业务一般以利息差额为营业额:l营业额营业额= =贷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支付给境外的借款利息支支付给境外的借款利息支出出 l中国银行中国银行
43、系统营业额计算的规定系统营业额计算的规定: :l上级行按余额纳税,下级行全额纳税,包括上级行按余额纳税,下级行全额纳税,包括按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和各种加息、罚息。按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和各种加息、罚息。 第四节第四节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n例如,上级行从境外取得资金人民币1000万,转贷给境内客户,下级行贷出400万,上级行自己贷出600万,贷款利率6.2%,给境外3%,那么上级行是余额缴税(6.2%-3%);下级行是全额缴税6.2%n其他银行其他银行(工行、农行等)系统营业额计算(工行、农行等)系统营业额计算的规定:的规定:p是上级行核定利息支出,下级行按余额缴税,是上级行核定利息支出,下级行按
44、余额缴税,即同样是即同样是6.2%6.2%的贷款利率,则给境外的的贷款利率,则给境外的3%3%由上由上级行核定,下级行按级行核定,下级行按余额缴税(6.2%-3%) 第四节第四节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l 3.融资租赁:融资租赁:l融资租赁经营是否属于金融行业,关键看是否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和商融资租赁经营是否属于金融行业,关键看是否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过批准的可纳入金融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务部批准,经过批准的可纳入金融业的融资租赁业务l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
45、出本期的营业额。因为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因为营业税是按月征收,而融资租赁可能是几年,必须算出月营业额。营业税是按月征收,而融资租赁可能是几年,必须算出月营业额。l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实际成本)本期本期天数(天数(30天)天)总总天数(一年为天数(一年为360天)天)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关税+消费税消费税+运杂费运杂费+安装费安装费+保险费保险费+支付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 l4.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
46、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卖出价-买入价)。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l【例题】某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2004年8月购入A债券购入价50万元,B债券购入价80万元,共支付相关费用和税金1.3万元;当月又将债券卖出,A债券售出价55万元,B债券售出价78万元,共支付相关费用和税金1.33万元。该金融企业当月应纳营业税。l【解析】应纳营业税=(55-50)+(78-80)5%l =0.15(万元)第四节第四节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l5.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
47、包括价外收取的代垫、代收代付费用加价等,从中不得作任何扣除)l【例题】某市工商银行2006年第3季度取得如下收入:为电信部门代收电话费取得手续费收入80万元;销售各种凭证取得收入30万元;向某商业企业发放周转性贷款取得利息收入300万元,逾期贷款罚息收入2万元;7月1日向某生产企业发放定期贷款3000万元,贷款年利率5.6%,期限2年,9月30日,生产企业未向银行支付利息;受托发放贷款800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贷款年利率5%,银行已按当季应收利息的8%收取手续费,当季借款方未支付利息;7月l 日购进有价证券330万元,其中包括到期未支付的利息收入6万元(7月8目已收到),9月28日以400
48、万元卖出。 n【解析】n发放贷款业务应交纳营业税=(300+2)5%+3 0005.6%45%=17.2(万元)n销售各种凭证缴纳营业税=305%=1.5(万元)n手续费收入应交营业税=(80+8 0005%48%)5%=4.4(万元)n该银行受托发放贷款业务,应代扣代缴营业税=8 0005%45%2=10(万元)n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应纳营业税=(400330+6)5%=3.8(万元)n第3季度交纳的营业税(不含代扣部分)=17.2+4.4+3.8+1.5=26.90(万元) l6.保险业务营业额:l境内初保业务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人收取的全部保费为营业额。l储金业务:储金生出来的利息为营
49、业额。l利息=储金平均余额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l(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l逾期保险业务应收未收保费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l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l例如,今年保费3000元,未发生赔偿,明年给你奖励10%,明年实收2700元,而今年就不能按2700元计税,而应按3000元计税,明年按2700元计税。 l将保险业务将保险业务分保分保给境外保险人的,以余额作为营业额,同时扣缴境外再保险给境外保险人的,以余额作为营业额,同时扣缴境外再保险人应缴纳的营业税款。(人应缴纳的营业税款。(500500万万-200-200万)的营业税;还要代扣代缴
50、万)的营业税;还要代扣代缴200200的营业的营业税税l7.7.逾期贷款,按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贷款利息超过逾期贷款,按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贷款利息超过9090天未收回的天未收回的,实际收到时申报缴纳营业税。,实际收到时申报缴纳营业税。l8.8.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四)邮电通信业营业额的规定邮电通信业营业额的规定l1.1.集中受理跨省出租电信业务: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集中受理跨省出租电信业务: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余额计税;余额计税;l 提供跨省电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