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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规划-税务代理概述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税务代理概述(了解)一、代理的内涵含义: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的法律行为。特点: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活动。二)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或法律规定或指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越代理权限。三)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三个特点:三个词(名义-范围-法律活动二、税务代理的概念及特点 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1.主体资格
2、的特定性2.法律约束性3.内容确定性4.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5.有偿服务性 三、税务代理的特性及原则 (一)税务代理的特性1.公正性2.社会性3.知识性4.专业性 (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这个多选题注意1.自愿委托原则2.依法代理原则3.独立、公正原则:从事的具体代理活动不受税务机关控制,更不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左右。代理过程中以法律为依据。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二节税务代理制的产生与发展(了解)第三节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熟悉)(一)、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取得 (二)注册税务师的注册登记制度(熟悉) 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在取得证书后三个
3、月内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熟悉)多选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B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3年者区分:是执行完毕起算,不是判刑之日起算C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3年者D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税务代理资格的情况 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注销其注册税务师资格:(熟悉)1.在注册登记中弄虚作假(违规取得的)2.同时在两个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者3.死亡或失踪者4.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情况 注册税务师每次注册有效期限为三年,每年验证一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注册税务师应到注
4、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三)注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这的考点是法律责任,所以权利就简单归纳6点记下不难吧,呵。)注册税务师代理过程中所规定的权利:1依法代理2不受干预3 有权查询查看4订购5拒绝权6可复议或起诉 注册税务师应按其代理职责履行义务并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1.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不得以个人名义揽业务,或擅自收费。2.注册税务师有向被代理人、税务机关及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的义务,对其代理业务出具的所有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注册税务师有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
5、构组织的专业培育和考核,并作为重新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4.注册税务师有恪守被代理人商业秘密的义务。法律责任是个考点,我习惯用简记法,觉着合适也来这样记吧:4句八个词:1)统一受理2)出具签章证明3)接受培训4)恪守秘密。第四节税务代理的范围与形式(熟悉) (一)、税务代理的范围(熟悉)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专用发票只能有纳税人自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八)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
6、务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十条就来按顺序理解来记吧,没问题一个也不啦的:登记变更注销-建账-领购申报扣缴交钱文书审查咨询-复议(这个顺序刚好一整套啊,呵。好记吧。)这还有个多选题:A注册税务师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B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C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 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 全面代理、单项代理、常期代理、临时代理。第五节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掌握)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一)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熟悉)前提:合法+资格+统一受理+协议
7、书(不习惯这样的可以看下面原文,呵,)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受托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注:税务代理关系必须书面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否则不受法律保护。税务关系确立的程序和形式:准备签约 (二)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熟悉)多选题三个词:项目+人+时间三项内容变化时需修订协议变更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2.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 注意经过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注册税务师共同签章后生效,修订后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熟悉) 自然终止代理期限
8、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委托方单方终止的情形:委托方两句话:未按约提供服务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主体不存在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税务师事务所单方终止的情形: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前提条件是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要有造成代理错误的结果 受托方三句话:主体不在+违法加劝不停+虚假代理的二、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掌握)考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
9、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掌握)1.民法通则的规定 税务代理如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履行税务代理合同,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由受托方负责。2.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重罚)3.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五章的规定 (1)注册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处以罚款
10、,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注册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两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1年以上。 (3)注册税务师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的。除按第1条规定处理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禁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4)注册税务师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5)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以罚款
11、,或请有关部门给予停业整顿、责令解散等处理。 其中:第(1)(4)条是对注册税务师的处罚 第(5)条是对税务师事务所的处罚 注意享有处罚权的权力机构的不同和具体的处罚规定。总结记忆一下吧:受托方的的责任:民法通则的规定:由工失误造成损的人负责(这个没什么考的,呵。)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处未缴或少缴50%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一定要记住,用处多多。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五章的规定:1责任 2一年二次由省单列机构停代一年以上 3主观工上的禁止代理 4 刑法5县级以上警告罚款停业整顿解散(三)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 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税务代理特征中的税收法律关系的不转嫁性:考单选的理
12、解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关注:1平均7分左右单选、多选、简答2本章新增征管内容第一节 税务管理体制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了解了有好处)1概念:划分为税立法权(包括:制定-审议-表决和公布权)和税收管理权(行政权)包括:开停征权-解释权-税目税率增减权-减免审批权2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概念重点:划分中央及地方财政收入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1.国税局征收范围的划分:多选题:记住几个主要的就可以了增值税,消费税,进口消费及增值税,国有营业税,中央所得税,等注意:从2002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一律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国税系统的征税范围还包括:个人所得税中的利息税和车辆购
13、置税2.地税局征收范围的划分营业税,个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等。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一、税务登记管理(掌握)考点也是本章重点(一)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二)税务登记的内容(分别掌握各自的范围及时限要求)1.开业税务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范围: 包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以及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6项一个也不能少,记)谁让你考代理呢呵。 (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一般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如果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
1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 注意:税务机关对等的也应该在30日内审核完毕(从收齐资料之日算起)注意案列中运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开立账户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2.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的适用范围 企业的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改变住所、经营地点(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改变经济性质、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产权关系;注册资金。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一般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自工商自批准30日内办理变更。3.注销税务登
15、记 (1)适用范围:A公司不存在B吊销 C 因住所而使主管机关变D境外机构完成工程离境。 (2)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特殊情况: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的,只能从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吊销营业执照的,也只能从吊销营业执照起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剩下就是一般情况的工商前了 注意: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三)税务登记的管理选择考点1.税务登记证使用范围书中有7条,只记和税务工商办与税有关的都要带2.税务登记证的审验 税务登记证一般一年一验,三年一换;要求在公共场所公开悬挂;若有丢失,应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16、并登报声明作废。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具体是指,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注意这的案例计算中用到。记住关键词。实际经营和提供劳务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二、账簿、凭证管理(掌握) (一)设置账簿的范围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账簿。可不设账簿的前提条件:A会计制度健全、B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C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
17、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税务机关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税控装置。 (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三)账簿、凭证的保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保存10年。三、纳税申报(掌握)(一)纳税申
18、报的概念纳税人必须:A按时,B如实,C其它六项资料(报表,合同,税控,外出凭证,公证,其它)扣缴义务人必须:A代扣,B需报送的其它明代扣明细项目。(二)纳税申报的方式1.自行申报(直接申报)1和2是纸质资料,1-3是自行申报方式注意多选。2.邮寄申报3.电文方式注意多选:电话,电子数据,网络等。注这项的特殊要求,是:注意要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4.代理申报 (三)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此处03年简答题)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要申报。2.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3
19、.纳税人享受减免的,也要按期申报。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申报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区别: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延期申报并不影响纳税,要按上期实际数预缴。四、纳税评估(了解)这是06年新增考点。07年取消此部分各指标的考察六、税款征收(熟悉)(一)税款征收的概念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二)税款征收方式 注意各种征收方式与企业会计核算的关系。1.查账征收一般适用于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的纳税人。2.查定征收一般适用于账务不
20、全,但能够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的纳税单位或个人。3.查验征收 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4.定期定额征收主要对小型个体工商户采取定期确定营业额、利润并据以核定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5.代扣代缴 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6.代收代缴 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收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一种方式。7.委托代征 是指受委托的有关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零散税款的一
21、种征收方式。 (三)税款征收措施重点1.由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应纳税额02年简答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记住关键词 (1)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然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一般有: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
22、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费用)加合理的利润或其他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当其中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2.关联企业纳税调整 什么是关联企业: 资金上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如母、子公司之间。 经营上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如一个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有一半是另一企业委派的,或生产需另一企业提供特许权。 购销上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如一个企业购进的材料或销售的产品,由另一企业所控制。 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如两个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其资金比例上达到50
23、%以上。 纳税人有义务就其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地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关联企业应纳税额的情形:5条,原则是不能少计收入,多计费用。 (1)购销业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 (2)融通资金所支付或收取的利息超过或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利率超过或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3)提供劳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劳务费用; (4)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 (5)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的其他情形。 税务机关调整关联企业应纳税额的时限:纳税人与其关
24、联企业未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调整。最长也就是10年了,因为凭证才保留十年。3.责令缴纳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注意征管法细则中的规定: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未办报验登记的也属未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注意可扣押的物品只有两项:商品、货物。 扣押期限的规定:扣押纳税人商品后,应自扣押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税务机关可以拍卖或变卖。4.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前提条件: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纳税
25、期前责令缴纳,限期内有转移、隐匿应税商品、货物、其他财产等的迹象。 需要提供担保的情形: (1)逃避纳税义务,限期缴纳,限期内转移、隐匿财产等; (2)欠税而需要出境; (3)不能缴纳税款、滞纳金而需要申请行政复议。5.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具体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担保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对象:纳税人 前提条件:拒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 批准权:县以上税务局长。 扣押、查封的物品有三项: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注意扣押
26、、查封的实物的价值:包括应纳税款、滞纳金及有关费用但不包括罚款。(罚款应在逾期不复议、诉讼又不履行的条件下才能对处罚决定强制执行。6.强制执行措施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前提条件: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解缴税款、所担保的税款,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批准权:县以上税务局长。 注意扣押查封商品的拍卖变卖顺序。拍卖代销限期处理变价处理规定价处理。 变卖的适用情况有:一类是不属于拍卖范围的货物如鲜活商品、易变质商品;另一类是偏远地区没有拍卖企业的地方。 因扣押查封商品等物品时一般是估价来作的,以及整体拍卖变卖,都会形成余款。注意余款应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27、7.阻止出境 对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纳税人的法人代表。 前提条件: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税款或提供担保。 执行机关:出入境管理机关。 (四)税收优先的规定 税收与无担保债权的关系:税收优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企业欠职工工资例外)。税收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是平等的。只看先后顺序,欠税在前税款优先。 税收与其他行政处罚的关系: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五)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税收规定 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是指税务机关找到分立后的任何一方,其都应负责缴清全部税款,然后再解决内部分摊问题。 欠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以前,应当向税
28、务机关报告。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情形:A欠缴税款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B放弃到期债券C无偿转让财产D低价转让。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前提条件:A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低价转让受让人知道、B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七、税务检查(一)税务检查的概念(二)税务检查的范围1检查相关凭证。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与代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材料。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
29、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6.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检查存款账户的范围:包括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的储蓄存款以及股东资金账户中的资金等。八、税务行政复议(了解)第三节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一、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税务机关的权利1.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权,税收规章的制定权。2
30、.税收管理权3.税款征收权考点(4)小点:追征税款权A因税务机关原因的,致使税款小缴或未缴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但不得加收滞纳金。B因纳税人原因少缴税款的,在3年内追征税款及滞纳金,物殊的延长至5年。C对偷税的无限期。4.批准税收减、免、退、延期缴纳税款权。5税务检查权6处罚权。7其它。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 (一)纳税人的权利1.国家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待 两类:扶持性减免税和困难性减免税2.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3.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
31、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还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4认为税务有错的,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5.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等保守秘密6不负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拒绝。7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及要求听证的权利8对不法行为揭露等。9其它。 (二)纳税人的义务1按规定办理税务各种手续。2按规设置账薄。3按规申报。4.按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考点延期缴税的审批权在:省级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延期缴税的最长期限:三个月。特殊困难:2点。1不可抗力。2当期货BI资金不足以支付税
32、款的注意:期界满前。 税务机关应当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5按规保管和使用发票。6出境前先结清税款或担保。7要接受检查,不得拒绝。8.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先复议,后诉讼。先缴纳税款及担保,然后可申请复议。或可起诉。 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前提条件: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 选择复议-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注意对罚款的强制执行有特殊的要求。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掌握)很重点。呵
33、。1.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及处罚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得,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共有6种情况)总结:未按期登记,未按规设账本保管,未按规备查资料,未按规账号,税控的,换证的六种情况,共同点是都是未按规定的必要条件来办,问题较轻。办了但没办好的这种情况。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强调主观上错误。较重。还有个未按规定使用证件的,主观已知错了,还要为。重罚。所以是5000-1 到1-5万。 注意(1)与(2)中未按规定期限办
34、理税务登记与不办理税登记的区别。前者纳税人来办登记,只是来晚了。后者是指纳税人根本没来办理税务登记。 (3)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 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是最轻的。应记住。 注意(1)与(3)中纳税人未按规定设账与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账在处罚上的不同。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处罚的上限低一点。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
35、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第一项处罚。2.欠税行为及处罚 处罚对象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的处罚上限比纳税人的低。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偷税行为及处罚 注意偷税的概念,要具备各种手段,同时必须有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结果。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在偷税上的处罚是相同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36、5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4.抗税行为及处罚强调:暴力或威胁 征管法处罚: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与第6条骗税行为的处罚相同。5.行贿行为及处罚 只有刑法上的处罚,与第6条骗税行为刑法上处罚相似。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6.骗税行为及处罚 强调: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 征管法处罚: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7.其他违法行
37、为及处罚 (1)非法印制、转借、倒买、变造、伪造完税凭证的处罚是新征管法细则增加的内容。起点高,处罚重。 (2)银行或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纳税人的银行 账号,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4)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
38、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归纳:2000元以下,20005000元的处罚: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等。2000元以下,20001万元的处罚:纳税人未按期登记、设账、备案、报告账号、未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未按规定验、换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期申报。20001万元,1万5万元的处罚: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未按规定取得完税凭证。5万元以下的处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50%3倍的处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税务代理人违法,造成纳税人未交少交税款。50%5倍的处罚:纳税人未缴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纳税人不申报。1倍5倍的处罚:抗税、骗税。1倍以下的罚款:纳税
39、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账户、发票、证明等。第三章税务登记代理实务关注:本章均分3分。单,多选。理解起来较容易 第一节企业税务登记代理实务(掌握)注意税务登记的范围一、开业税务登记(了解) (一)开业税务登记管理规程1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其中30日的计算是以营业执照上所填发证日期为依据确定的。2发放登记表3填写并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 (二)代理开业税务登记操作规范(掌握)1申报 第一,按法定期限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时间不能滞后。 第二,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应详细写明申请税务登记的原因和要求。 第三,提供办理税务登记所必备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代理填报税务
40、登记表分四类:分别为内资,分支机构,个体户,涉外企业,这此表表框框例某纳税人原来在北京市经营,于2002年11月6日外出在石家庄市经营,至2003年3月6日又回到北京市,则该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期()A只需在北京市办理税务登记手续B需在石家庄市办理税务登记手续C在两地均不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D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北京市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石家庄市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答案:D企业外出经营,连续的12个月内外出经营超过180天的需要在该经营地的税务主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题目中该纳税人外出经营未超过180天,所以不需在石家庄市进项税务登记,但需要进行报验登记。二、变更税务登记(了
41、解)变更登记的范围除书上11条外,还应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取消资格,也要办理变更登记。反正要出多选就全选吧,名称,法人,性质,分支,地点,方式,资本,关系,期限,账号,其它。 (一)变更税务登记管理规程1自工商或批准之日30内。2发放表格,应于7日填完,交税务机关审核。 (二)变更税务登记操作要点(掌握)1.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应持以下证件: (1)变更税务登记表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工商执照;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5)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持下列证
42、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3)其他有关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取消资格需变更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证件: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原件;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4)其他有关资料。 涉及税种、税目、税率变化,纳税人应重新填写税种登记表,报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三、停业、复业登记(新增)(一)停业、复业登记管理规程1 .主体: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时间:停业前停业期不得超过一年2 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期限、停业前
43、纳税情况、发票的领用存情况结清应纳税款及滞、罚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它税务证件。3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按规定申报纳税4 恢复生产经营前应办理复业登记,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停业前领购的发票。5 停业期满而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二)代理停复业登记操作要点1。注册税务师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以纳税人名义办理停复业登记申请,填报停复业报告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2。代理填报停复业登记表。3。代理领取有关批件四、注销税务登记(了解) (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规程1.纳
44、税人需要申报登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主要有三种情形: (1)纳税人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外国的企业、机构在完成境内的工程、项目离境2.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3.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
45、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4.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5境外机构企业工程项目结束后离境前.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二)代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操作要点(掌握)1.代理注销税务登记申报 注意需要附送的有关资料。2.代理填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3.代理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的有关批件例税务登记的种类除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外,还包括()A 纳税人税种登记B 代扣代缴登记C 代收代缴登记D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答案:ABCD 例代理代扣代缴税务登记操作要点简答(1)注册税务师以扣缴义务人的名义,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