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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3完整篇.doc 工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第3页成本。 2、加强各种物资的管理,认真贯彻各种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调拨、保管、报废、定额清查制度,严格实行定额发料制度。 3、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各种定额,统一全厂的原始凭证,计划价格目录及各项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 4、正确、及时、完整按月核算产品成本,不得以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不得估算成本。 第三十八条 成本项目:根据上级规定,成本项目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及工资附加费,车间经费,停工损失,废品损失,企业管理费和专用费用。 第三十九条 成本计算: 1、机加工,热处理,装配等的费用分配按工时费用比例进行分配。
2、2、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福利设施,新产品,外协等成本计算采用定单法。 3、工厂成本采用平等结转分步法。 4、产成品与半成品、在制品之间的成本分配采用定额比例法。 第四十条 完工产品的成本结转必须以完整手续的产品入库单为依据。 第四十一条 成本计划的资料来源: 1、各种定额由归口科室负责提供。 2、各种统计资料: 车间统计员每月21日向车间核算员提供工时统计表,产品(包括劳务)工时统计表。 质管拉科负责提供各产品、废品、损失(包括料废、工废)统计报表。 设备科每月1日向财务科提供电耗统计表。 车间核算员每月3日向财务科提供“车间成本核算表”。 3、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对所提供的报表、计算数据的真
3、实性、可靠性负责,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查、签名。 第四十二条 部门的成本: 1、我厂实行厂、部门(分厂)二级核算,分厂一般高专职 核算员,有财务科统一指导下开展成本核算工作。 2、车间成本核算: 各车间将本车间发生的生产费用,包括其他车间转入的劳务费及财务科分配的车间经费按成本对象和成本项目归集分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当期成本。 3、专用费用由财务科按产品入库量、专用费用的比例统一分配。 第四十三条 为正确及时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财务科定期组织各车间(科室)编制年、季、月度成本报表。 第四十四条 成本分析是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的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成本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
4、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十五条 成本分析的内容: 1、生产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2、单位产品成本,总成本及可比产品成本的分析; 3、影响产品成本升降的因素分析; 4、部门责任成本的完成情况分析; 5、各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 第四十六条 成本分析会议制: 1、企业按年、季进行定期厂级成本分析,厂级成本分析在厂长领导下,以财务科为主,会同计划、生产、供应、检查、技术、工艺等有关部门和车间共同进行,并编写分析报告。 2、分厂按每月进行成本分析,在分厂厂长领导下,以分厂核算员为主,会同分厂有关人员,编写分厂损益表。 第四十七条 新老产品设计目标成本分析在总工程师领导下,
5、根据设计方案,召开价值分析小组会议,并填写专题分析报告。 第四十八条 各级分析会议应由各级领导主持,做到有分析数值,有建议,有责任,有措施并付诸实施。第四章:财产物资定期盘点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为了保护社会主义财产的安全完整,加强企业管理,使经济核算资料准确可靠并能合理而节约地使用资金,特建立全厂财产物资定期盘头计量计价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企业主要劳动资料,为保证其安全完整以及;固定资产核算的正确性,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以促使固定资产的账面反映资料与实际存在情况相等。 2、固定资产一般每年终前清查一次,但平时在管理和使用中也应该经常进行局部和重点的清
6、查核对,此项工作由设备处(设备)总务处(房屋及建筑物)财务处三部门负责,设备处、总务处及时准确地报出盈亏报表,并认真总结查明原因,财务处进行平衡汇总,按批准权限上报。 第五十一条 流动资产管理: 1、材料:企业的材料各类繁多,规格不一,收发频繁,在日常收发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和计算上的差错和管理,为了如实反映和监督材料物资的实有数额,及时掌握各种材料的储存和保管情况,以达到账物相符,对材料必须定期进行盘点。 “材料”的盘点每一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重点清查或局部定期清查,对贵重物资还要加强经常性的抽查。此项工作由物资归口管理处室和财务处负责,采用点数、过磅、量尺、计算等方法清点材料的实物
7、数量,按统一规定的日期报出盈亏报表,并认真总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财务统一平衡汇总,按批准权限进行上报。 2、在制品、半成品 (1)在制品、半成品系各车间所占用的生产资金,为合理使用这项资金,加速周转,做到账物相符,定为每年进行一次盘点。 (2)各车间的在制品、半成品的计算单位,计价一律由财务部门按零件工序制定出统一的在制品、半成品价格。 (3)各车间的在制品、半成品必须依照制令,分别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在盘点时必须做到“先清理、后盘点”防止弄错制令重盘和漏盘。 (4)分清半成品、在制品,将已经加工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的半成品及时入库,送交关成品库,使车间在盘点时不留半成品。 (5)分清在制品、
8、毛坯件,在盘点报表上必须把在产品及毛坯件分别填列,不能混淆,在制品要注明工序。 (6)全厂的在制品、半成品的盘点一定要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 (7)对于尚未用完的材料一律要办理“假退料”手续。 (8)全厂的在制品、半成品盘点完成后填列报表,认真进行总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9)此项工作各车间、处室分头进行,调度处统一负责,将各部门在制品、半成品盈亏报表平衡汇总后报财务处计价计算,确定出生产资金盈亏数,会同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教训,按批准权限统一上报。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单位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为了规范工业
9、工厂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用、保全资产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及工厂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工厂的固定资产种类较多、规格不一,为加强管理,便于组织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必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 第五十四条 1、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 (1)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工厂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 (2)非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幼儿园、浴室
10、、卫生所等使用的房屋、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2、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可以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1)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下在使用中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经营或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仍属于工厂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工厂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属于使用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已完工或已购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工厂购建的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经营任务变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等。 (3)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工厂多余或不适用,需用调配处理的各种固定资产。 第
11、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和计价: 1、工厂固定资产范围、标准主要是指企业生产条件、生产手段中具有一定价值、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生产资料。除房屋建筑外其价值一般掌握在2000元以上。非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使用一年以上;非生产经经营设备、器具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期两年以上属固定资产。 2、工厂固定资产的计价有原始成本计价方法,重置完全价值计价方法,按净什计价方法: (1)原始成本计价方法:工厂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2)重置完全价值计价方法:当时的生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
12、样的固定资产所需用的全部支出。 (3)按净值计价方法: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折旧后的净额。 第五十六条 固定资产资产价值以历史确定、即以取胜得时实际成本计价。一般其价值包括:买价、包装 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缴纳的有关税费、安装调试成本、为购置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外汇差价等。自营建造的固定资产其价值按制造成本、税金费用等计价。 第五十七条 投资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有权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价款计价。捐赠的固定资产按账单所列金额或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第五十八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相同或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并按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 第五十九条
13、因扩充、更换、翻新和技术改造而增加价值的固定资产,按照相馆所发生的有关支出(扣除有关收入)增加固定资产原价。 第六十条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加由工厂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原价。合同规定的价格中包含租赁、手续费的,应收手续费以成年人中扣除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第六十一条 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按净值计价。 第六十二条 工厂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折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末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末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期损益。 第六十三条 工厂自行建造固定
14、资产应交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耕地占地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六十四条 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六十五条 固定资产价值一经确定入帐除改建扩建、局部改装外未经有权机构评估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六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核算;固定资产是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最基本的生产手段和生产资料,是工厂生产经营的物质资产,必须对其进行完整和细致的核算。应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卡片进行明细会计和业务核算。明细核算类别分为: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出租机器设备;末使用房屋建筑队物;不需用机器设备;
15、超龄使用房屋建筑物等作为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分类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七条 投资人投入的固定资产的核算:评估确认价值小于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按评估确认价值反映投资人投资的增加,按帐面原价大于评估确认的价值的差额作为已提累计折旧。即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和“累计折旧”科目。评估确认的价值等于或大于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接受固定资产的原价,同时反映投资人的增加,既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痪本”科目。 第六十八条 购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对不需用安装的固定资产和需用安装的固定资产,均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购入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