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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1.检验科规章制度 (2) 2.科室岗位职责 (3) 3.检验科工作守则 (6) 4.检验科工作制度 (7) 5.检验结果报告制度 (8) 6.检验样本登记审核制度 (9) 7.检验科输血管理制度 (10) 8.检验科危险用品管理制度 (11) 9.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度 (12) 10.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3) 11.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14) 12.检验科预防感染制度 (15) 13.检验科消毒制度 (16) 14.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17) 15.检验科仪器维护规定 (18) 16.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9) 17.HIV抗体初筛试剂管理规定 (
2、20) 检验科规章制度 一、遵守院内及科内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室制定的一切操作规程。 三、尊重患者、用语文明、热情周到。 四、同事间互相尊重、互学互帮、团结一致、做好工作。 五、分级报告,工作中有疑难问题报上级医师。 六、认真带教,使进修、实习人员真正学到相关知识。 七、严于律己、努力学习、不断更新完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注重质量、严格审核每份入室的样本及每张出室的报告单。 九、紧密联系临床、提高为临床服务意识。 十、注重法律意识,确保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实际效果,在给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 十一、本室岗位有明确的责任。室内定岗不定人,每个人员在岗工
3、作都必须按岗位责任工作。 科室岗位职责 检验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在医务科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的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近期总结汇报。 三、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目标管理,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 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和器材。 四、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五、参加科室临床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六、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医德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七、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4、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八、完成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工作。 九、制订本科室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 十、带头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开展新项目,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十一、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检验科主任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目标管理,督促科内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与保管菌株、毒种、剧毒药品和器材。经常检查安全措施,防止差错事故。 三、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担任临床教学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
5、 五、协同科主任制定本科的科研计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运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引进各种新的检验方法。 检验科主管技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主任技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帮助和指导下级检验人员的工作。检查本专业的检验质量,解决业务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三、协助科主任组织科内的业务学习和考核工作。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四、汇总检验次数每月上报。每季上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报表。 五、负责剧毒药品、贵重仪器的管理以及药品器材请领工作。 六、负责开
6、展对本科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检验科技师职责 一、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员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的技术操作和 特殊试剂的配置。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二、牢固掌握检验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常规工作,负责菌株、 毒种、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三、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四、系统阅读本专业的有关论著和书刊,建立系统、分类的读书笔记和卡片,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检验科技士职责 一、负责验收和采集检验标本,送发检验报告单、在技
7、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二、负责一般常规检验,练好基本功,养成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核对检验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技师,严防差错事故。 四、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五、担负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工作,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检验科工作守则 一、进实验室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必要时应戴口罩,离室时脱去放在指定处,工作服应定期消毒洗涤。 二、非必要物品禁止带入实验室,必要的资料和书籍带入后,也应远离操作台。 三、实验室内应保持肃静,尽量减少室内活动,以免引起风动,无关人员禁入。工作人员不得高
8、声谈笑,要集中精力完成实验操作。不准吸烟,吃东西,或用嘴吮吸铅笔或标签等,也不要以手抚摸头面部,以免感染。 四、如果发生传染性物品污染实验台或地面或地面应立即用250mg/l健之素溶液或50g/l 石炭酸溶液倾覆其上,处理半小时,然后洗净,如有传染物污染工作服,应立即脱去,以高压蒸汽法灭菌。 五、如果传染物污染手部,应立即浸入250mg/l健之素溶液中,经510min,再以肥皂及自来水冲洗干净。如果不慎将传染物误吸入口内,应立即吐出,并用1:1000高锰酸钾溶液或3%双氧水漱口,根据需要亦可服用有关药物以放发生感染。 六、接种环用完后应立即于酒精灯火焰上烧灼灭菌。沾菌得吸管、玻片等用后应分别浸
9、泡在盛有消毒液的桶或缸内,其他已污染的试管、器皿等也必须置于专用盛器内,经灭菌后再行洗涤。 七、若出现着火情况,应沉着处理,切勿慌张,立即关闭电闸,用湿布或沙土将其掩盖。易燃物品(如酒精、二甲苯、乙醚和丙酮等)必须远离火源,妥为保存。 八、烤箱、酒精灯等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熄灭。工作结束时注意关好实验室门窗,检查温箱冰箱等温度是否适宜,箱门是否关闭,自来水龙头是否拧紧,操作台用浸有消毒液之抹布擦拭干净,并将试剂、用具等放置原处,安置整齐。 九、离室前工作人员应将双手用消毒液、肥皂与清水刷洗干净,并将有关特别注意事项详细告诉接班人员方可离室。 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
10、楚,检验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注明“急”字。 二、临床采集的检验标本,应于早晨上班前收集送检验科。检验科收取标本时应严格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住院伤病员的普通检验,一般应于2日内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立即进行,及时报告。特殊标本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 三、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好检验报告单和检验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发现结果可疑时,应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遇有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及时报告。 四、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五、一般标本和用过的检验器具应立即清洗、消毒;有传染性的标本和用具应先消毒后处理。 六、各工作室应建立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建立实验室内质量
11、控制制度,参加室间质量控制;定期检查试剂、计量器具和校正仪器灵敏度,保证检验质量。 七、对菌株、毒种,毒、剧试剂及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药品和贵重仪器,均应放置在安全地点,并指定专人严加保管。 八、保持工作室整洁,物品放置有序。 九、设昼夜值班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急诊检验和科内安全工作。 检验结果报告制度 一、检验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信息:实验室名称、标本的唯一性编号、日期、检测项目及其结果与参考值、实验室声明、如“本结果只对该标本负责”。检验报告单应有中文名称和正常参考值,书写应规范、方便病人看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单的报告日期要求按照年、月、日报告,急诊及重要的报告的时间应具体到时、分。 二、
12、实行签名审查制,检验者及审核者都必须签全名。所有报告必须经过审核才能发出。实习生、见习期工作人员无报告权。 三、定量检验结果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定性+检测结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的“阴性”或“阳性”报告,不得以各种阴、阳性符号如“+”“-”“+/-”等报告。同一标本复查检验2次以上,应注明复查次。生命紧急值应及时通知临床医师并在报告单上注明被通知人及通知时间;重要报告应及时与经治医师联系。 四、所有报告的原始数据及申请单保留2年以上。 检验样本登记审核制度 一、标本进入室前应当三核三对,注意标本的量、质及标本与申请项目的符合性,病房两单一致。 二、标本入室后统一进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及床号或住院号
13、等。 三、实验结束后结果要及时登记备查。 四、实验当天的标本至少要第二天早晨才可处理,以备复核。 检验科输血管理制度 1、交叉配血 1.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1.2检验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 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3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1.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
14、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4.1交叉配血不合时; 1.4.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1.5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2、发血 2.1配血合格后,电话通知病房医护人员,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2.2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2.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2.3.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3.2血袋有破损、漏血; 2.3.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2.3.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2.3
15、.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2.3.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2.3.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2.3.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2.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C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2.5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检验科危险用品管理制度 一、本实验室的危险用品是指可能造成医源性感染的生物制品、可疑血清、质控血清及试剂(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等物品。 二、危险用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按照危险品的保存方法保存,记录详细,包括出/入库危险品名称、性质、数量、生产厂家、批号、单位、实存数量、保管人、领用人签名等项目。 三、接触实验室污染区内的任何物品都要戴乳胶手套、口罩和帽子,危险物品可能泄露时要戴防护眼镜。 四、实验室内保存血清的低温冰箱上锁,保证离开实验室时冰箱处于锁定状态,保证安全。 五、发生危险用品失窃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危险品造成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