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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章制度程序(精选8篇)_程序规章管理制度第1篇: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篇1: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当遵遵守法律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其次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确定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干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提出方案和
2、看法,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干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确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给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需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加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阔职工的主动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经营决策的精确性和透亮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汲取和体现职
3、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状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全部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说明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加制定; (三)假如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看法、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看法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4、 值得留意的,企业在实行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留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加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需为企业的全部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
5、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留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 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托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
6、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刚好发觉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爱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留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须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假如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
7、存在肯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肯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假如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供应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篇2: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图】 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图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立项程序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起草程序 规章制度评审程序 规章制度审议、公告程序 规章制度执行程序 【篇3:规章制度制定流程】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 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8、根据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当遵遵守法律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其次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确定劳动酬劳、工作时 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干脆涉 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提 出方案和看法,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干脆涉 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确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 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给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 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需根据法律规
9、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 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须要从以下 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加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阔职工的主动性,从而 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经营决策的精确性和透亮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汲取 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状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 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全部制企 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 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根据劳动合
10、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 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加制定; (三)假如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 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看法、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看法应充分反映 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值得留意的,企业在实行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留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 或者员工参加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 它必需为企业的全部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
11、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四 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 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 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 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 要留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 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
12、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 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 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托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 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 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 够刚好发觉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
13、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 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爱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 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留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 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须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假如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 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肯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 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假如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供应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 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篇2
14、: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xxxxxxxxx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操作规程内部文件 规章制度制订程序【2012】001号 第一章 总 括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规章制度制订程序,使之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司 的管理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制定涉及到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关系的规章制度时,如员工 福利待遇、员工奖惩、休假、考勤制度、员工守则等。 第三条、执行本制度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关于企业制定重大规章制度程序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仅限于在公司最高管理层及人力资源部门内部公开。 其次章 分 述 第五条、公司在制定员工福利待遇、
15、员工奖惩、休假、考勤制度、员工守则 等涉及到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关系的规章制度时,应将前述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案内容公示 于公司公示板。 第六条、在公司公示板,应显示如下内容(附件1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看法书示 例): 一、题目: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看法书 二、正文: 1、征询看法书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员工对公司即将出台的规章制度草案的看法,任何员工均有对本意 见书所涉及到的规章制度草案发表不同看法的权利。自看法书发布/发出之日起三 日内,员工均可向公司总经理递交,对规章制度草案不同看法的书面材料,并在书面材 料上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日期。发表不同看法的员工只能: 1)向公司总经理递交 2)三日内 3)
16、必需是书面材料 4)亲自署名及日期 未全部做到前述四点的员工,不视为其向公司提出了对规章制度草案的不同看法, 亦既表示其同意了公司草拟的规章制度草案。 对于已发表了不同看法的员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人员会代表公司与其充分协商、沟 通,以期最终制订出员工与公司均满足的规章制度。 2、规章制度草案内容 三、落款及日期 1、落款: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张贴于公司公示板上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日期:发布/发出日期 第七条、当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草案征询看法书无异议时,或虽有异议但经协商、 沟通后,已达成一样,公司应以公司公示板张贴的方式向全体员工告知规章制度。 告知内容(附件2公司
17、规章制度公告示例): 一、题目:公司规章制度公告 二、正文: 1、公司规章制度公告说明经公司与员工协商,双方对规章制度草案达成一样,现将规章制度正式文本向 全体员工公布。 2、公司规章制度内容 三、落款及日期 1、落款: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注:张贴于公司公示板上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日期:发布/发出日期 第八条、在公司规章制度已经发布后入职的员工,应向其公示全部公司规章制度, 并让其签署已阅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回执表。 第九条、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xxxxxxxxxxx有限公司(盖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篇3: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图 制定规章制度工
18、作流程图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立项程序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起草程序 规章制度评审程序规章制度审议、公告程序规章制度执行程序执行规章制度信息反馈程序存档程序 规章制度废止、修改起草程序规章制度废止、修改 立项程序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申报程序 规章制度废止、公告程序篇4:各项规章制度 制定流程图 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流程图 篇5:管理制度制定程序001 编号:rq/gz-001-2009 管理制度制定程序版本:第一版次 发布日期:2009年 1月 15 日 实施日期:2009年 1 月1 日大连日牵电机有限公司 1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各类制度的制定和更改程序及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
19、于公司制定、发布各类制度。 3 术语 无 4 职责 4.1综合管理部为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 5 内容 5.1文件类别 5.1.1公司文件:从公司角度在业务流程、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等方面,为涉及到若 干部门或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业务确定原则。 5.1.2程序文件:在公司文件中已有原则性规定的状况下,规定详细工作的开展程序和 工作规范。程序文件涉及两个以上部门。 5.1.3作业文件:规定一个部门内或某个工作岗位的工作流程或操作程序等。 5.2文件 制定及签发 5.2.1公司文件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总经理签发。 5.2.2程序文件由各部门负 责组织制定,总经理签发。 5.2.3作
20、业文件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部门领导签发。 5. 3文件制定程序 5.3.1企业管理部可依据公司须要,指定某项业务的主要负责部门形成公司文件草案。 该主要负责部门须对草案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并将协调后的草案及文件会签单(见附录1) 报企业管理部。 5.3.2企业管理部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对草案进行审核,并形成正式文件报总经理签批 后生效。新发布的公司文件颁发至各部门。各部门经理有义务使本部门的全体员工了解公司 文件。 5.3.3公司各有关部门原则上均可依据工作须要提出相应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执行的公司 文件草案,同文件中涉及到的部门协商取得一样看法后,用文件会签单履行会签手续送企业 管理部审核,由总
21、经理签字,然后分发至有关部门,同时各部门须将该程序文件签字原稿和 软盘备份送交企业管理部备案。程序文件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与维护。 5.3.4各部门可在公司文件和部门程序文件规定的原则下编制所需的作业文件,作业文 件经企业管理部审核并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生效,同时各部门须将作业文件签字原稿和软盘备 份送交备案,由企业管理部办理存档,作业文件由各部门负 责管理与维护。 5.4 文件会签要求公司文件、程序文件须要相关部门会签,各会签部门经理在收到文件并在会签单上签字 后2个工作日内必需出具会签看法,交该文件的负责部门。 5.5 文件编码 三位序号 001-999 公司文件英文缩写字母cd 部门代码 5.5
22、.2程序文件的编码由各部门给定,结构如下:三位序号 001-999 程序文件英文缩写字母pd 部门代码 三位序号 001-999 作业文件英文缩写字母od 部门代码 5.5.4 文件后付的表单或附录编码由各文件制定部门统一按依次给定,结构如下: 三位序号 001-999 纪录的英文缩写字母 r 部门代码 5.6文件更改现行各类文件如不能适应工作须要,可进行修改或废止,更改工作按本制度第5.3款的 程序进行。 5.7文件编写要求 5.7.1文件构成 各类文件一般应由如下几个内容构成: 文件名称:明确文件反映的对象和主题。 目的:明确文件内容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说明为什么开展该项活动或说明程序所限制
23、的 活动及限制目的。 范围:明确文件的适用范围或应用领域,如部门、人员、项目、过程、活动等,必要时 还应明确写出不适用的范围或领域。术语:对于文件中运用的概念、定义和标准在必要时应予说明,特殊是留意那些对不同 人有不同含义的词或那些对详细行业有特定含义的词必需给出一个完整的、统一的和明确的 说明。 职责:说明该文件的管理和执行、验证人员的职责,或规定负责实施该文件的部门或人 员及其责任和权限,以及规定与实施该文件相关的部门或人员其责任和权限。内容:明确该文件所要阐述的详细内容、项目和要求,包括文件所涉及到的程序、方法、 措施和有关要求等,当内容与要求涉及部门较多时,应明确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协
24、作方式 和相互制约关系,内容可用流程图及对流程的具体描述进行表述,如无法用流程来表达的文 件则可按层次编写。 相关文件:与本文件相关的其他公司文件、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等。 记录(质量记录): 该文件中活动用到或产生的记录或表单。 更改记录:对文件进行的更改状况做出记录。附加说明:明确文件的起草部门与人员、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对该文件进行审核及批准的 领导。 5.7.2文件的规范格式 5.7.2.1文字要求 职责分明,语气确定(避开用大致上、基本上、可能、或许之类词语); 结构清楚、文字简明、文风一样; 遵循最简洁、最易懂原则编写各类文件。 5.7.2.2 文件的规范格式 文件的页面设置为a4纵版,
25、关于页边距及字体、字号等,请参见本文件执行。 6.支持文件 7.质量记录 7.1文件会签单8 本程序更改记录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 (部门、科室)归口管理。 本文件由 (部 门、科室)负责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本文件由 审核、批准。 第2篇:规章制度民主程序 规章制度民主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说明里面规定,民主程序就是企业行政一方制定出规章制度以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政务大会探讨通过。这是目前法律生效的唯一规定。 依据目前国家体制,包括企业工会体制建立方式,这个民主程序形同虚设。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对制定规章起不到监督制度作用。虽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企业行政一方把规章制度拿出来进
26、行民主探讨,但是结果还是根据企业行政一方的意志来办。 基于这种状况,在制定新的法律,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过程中,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环节上要求更加严格。它把企业规章制度分为两部分: ?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 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对待两类制度的制定过程,民主程序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法律详细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提出方案和看法,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等协商确定。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对企业的约束更大了,首先把规章制度进行了分类
27、。 (一)企业的两类规章制度 1.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比如说劳动酬劳,涉及到企业的薪酬制度,涉及到扣或者减,惩处员工时候的工资规定,涉及到加班费的支付问题以及加班方面的制度、工作时间,涉及到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福利、培训、劳动技能等。把八类规章制度基本上涵盖了。企业日常管理员工的全部的规章制度,基本上都要经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民主程序。 这些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提出方案和看法,就是说,只有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探讨才能出一个规章制度的方案。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是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是劳动合同
28、关系,假如授予企业行政一方单方制定规章的权利,那对劳动者是不公允的。 现在的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探讨拿出方案进行协商确定。职工代表须要推举或者选举产生,企业没工会没关系,上级有工会,上级工会要知道企业选举职工代表,并真正代表着员工利益。要经过这样一个民主程序。 【案例】 企业要制定一个奖惩制度,规定:假如员工做一件好事,嘉奖100元,假如做一件坏事,惩处100元。企业行政一方把这个想法提交到职代会上,职工代表在探讨的过程中,有的员工认为这 个制度不好,应当是做一件好事嘉奖500元,做一件坏事一般的警告处分。 假如行政一方做不通这些职工代表的工作的话,只好根据员工的来办。员工后面有
29、工会,有职工代表协商通过。 民主程序对企业是一个很大的难处,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企业的规章制度更加难以拟定。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无法通过的时候,企业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权?如何在劳动权利义务履行过程中进行管理? 其实,劳动合同是管理员工一个很好的方法。既然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民主程序很难通过,那么能不能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这些内容,包括权利、义务的安排方案,放在劳动合同里面,这样就避开了经过民主程序。 劳动合同肯定要实行特性化的管理,在微软公司,他们的规章都是四五十页,而且是3个月一签,体现了劳动合同的特性化管理。劳动合同 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实行特性化的管理,是个大的趋势。 2
30、.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 例如企业章程、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这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不一样的,只是对领导层、决策层、部分人员来运用这个规章制度,没必要经过民主程序。 (二)民主程序证据的保存及运用 既然民主程序作为规章制度生效的一个要件,那么人力资源工作者就要想方法把证据保存下来。假如没有证据证明经过民主程序,企业就很简单陷入被动的局面。 在保存证据时还存在一个误区,好多企业会下达一个文件,说这个规章制度已经经过了什么程序,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职代会探讨通过提出方案,又经过和工会协商确定下来,现在予以发布,大家遵守执行。 这个制度是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实际并没有起到证据保存的作用。还要有充分
31、的依据来证明。是哪些证据呢?比如职代会探讨方案的时候,探讨过程的记录,记录上参加探讨人员的签字等,这应当是第一份证据;其次份证据是当探讨形成一样看法的时候,决议性的文件以及相关人员的签字;第三份证据就是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的过程记录,协商的过程可能会产生一些看法的分歧,相应的记录有没有,双方达成协商一样的时候,证据有没有。这些必需有客观的书面的证据。 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一旦发生争议,就有相关的证据作为基础性的材料来佐证。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就是2008年1月1日起,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都要经过这样的程序。 公示的程序及要求 (一)公示的目的是让员工知晓 公示很简洁,目的就是为
32、了让员工知道,就是通过如通知、会议等公开告知的形式,使员工知道我们企业有这样的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的员工是必需遵守的。 (二)hr必需做到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晓 作为人力资源工作者,还必需要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道了这样的规章制度,假如员工不知道的话,后果特别严峻。 【案例】 北京的一个汽车生产公司,到某报社来做广告,要求的广告式样是跨营业中位广告,就是上下距离是一样的。结果广告登出来以后,发觉了一个问题,这个广告变成了跨营业下位广告。 那么这个企业就不情愿了,你做的广告没有根据合同的要求去做跨营业中位广告,作成跨营业下位广告,要求报社进行赔偿。双方进行谈判,报社同意免费再做一期。 根据广告实际履
33、行过程中报价,这种广告一期就是16.3万元。这样就发生了什么后果,劳动法第25条第3项,是某一个员工严峻失职,某一个合版没有合好,给企业造成了16.3万元这样重大的损害。 于是企业就要惩罚员工,杀一儆百,最终找到有责任的合版员,解除了他的劳动关系。这个合版员在这个报社工作了11年,月薪1万元,他就特别冤枉,要求赔偿。终归这种违纪性的解除是没有补偿的。 但是这个员工还要起诉这个企业,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1个月,一共11万元人民币,并且已经延期支付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再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5.5万元。 官司起诉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就开庭审理。因为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举证
34、责任在企业,企业必需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解除员工的 劳动关系是对的,假如拿不出这样的证据,那就推定解除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经过审理发觉,企业在员工的岗位职责中讲到了合版的责任,但员工说没有看过这个岗位职责,企业也拿不出证据说明员工看过这个岗位职责。于是仲裁员就做出裁决,企业的岗位职责没有给员工进行公示,员工不担当合版的责任。既然这位员工不担当合版的责任,那么认为造成重大损害的责任人是他就是错误的,于是撤消了解除劳动关系的确定。假如员工又不回去上班,企业就要支付他经济补偿金,11个月工资11万元,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共16.5万元,再加上原来损失的16.3万元,企业一共损失了30多万元。 (
35、三)有效公示的方式 企业都习惯于采纳电子手段来进行公示,比如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发邮件进行公示,或者在告示牌上进行公示。这些公示方式是可以的,达到 了让员工知道规章制度的目的,但是这些证据如何固定下来呢? 1.在网站上公示 网站上公示可以节约好多成本,但是要达到这种证据保存的目的,必需要有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劳动者之间必需要有约定,约定企业在网站上公示规章制度,必需给员工告知。 同时双方约定,员工必需每天什么时候到网站的什么频道上去阅读。 只有把这样的约定弄清晰,发生争议时企业才有依据。另外,企业还有一个证据责任,必需有证据证明已经把制度放到网站上去了。 2.电子邮件 企业假如员工少的话,习惯于用
36、电子邮件的往来。电子邮件要作为证据运用的话,首先要双方都认可,毫无疑问就是证据了,会被人民法院采信。但是假如有一方不认可的话,这个证据就是无效的,除非有其他间接的证据佐证。北京市高 院有一个规定,电子邮件要作为证据的话,必需要有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程序。 3.用公告栏进行的公示 与在网站进行公示是一样的,必需双方有个约定,公示栏就是企业公示规章制度的一个方式,员工必需在什么时候去看,同时要有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在公示栏上公示出来了,必需要有这样的制度。 4.传统意义的公示方式 比如,制定规章制度以后,组织大家来学习,学习完了以后做好笔记,相关人员签字。 再如企业有员工手册,往往是人手一本,那么
37、给员工分发的时候让他签个字,签收一下,这就是很有效方式,要取证也很简洁,这个证据效率也大。 5.懒汉方法 即干脆把和员工的权利义务休戚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作为附件的时候,这些劳动合同有时候表述不清晰,有的企业特别简洁写了一下:下列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比如员工手册或者薪酬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但员工说没有见过就很简单发生争议。 一般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写上这样一句话:乙方(员工)已经仔细阅读了上述规章制度,并且理解了上述规章制度的含义,而且情愿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写上这句话,就特别完整了。因此有效公示是一个很重要的程序。篇3: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 金光集团afp中国食品和
38、房地产 文件类别: 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hr071124 撰定单位: 人力资源部 版 本: 第 1 版 发行日期:2007年11月24日 机密等级:机密 一般 合计页数: 共 2页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要求程序方面的要求 节选自石先广最新劳动合同法著作劳动合同法下的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与风险防范,该书已于2008年4月18日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定价45元。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始终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认为只要“实体合法”即可。随着现代法治理念的引进,“程序正义”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掀起了司法改革的浪潮。“程序合法”反映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上也经验了一段历程。2001年
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一) 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的依据。” 这里提到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和向劳动者公示。2006年修改后的公司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公司探讨确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看法,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看法和建议。” 这里所规定的“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看法,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看法和建议”也是程序的要求。劳动合同
40、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确定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干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提出方案和看法,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等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干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确定公示,或者告 知劳动者。”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详细的制定程序要求包括以下两个: 一、经过同等协商程序制定 一个优秀的现代企业必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阔职工的主动性
41、,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经营决策的精确性和透亮度。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也是如此,更为重要的是,规章制度关键在于执行,所以,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汲取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的认同的状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确定干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提出方案和看法,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等协商确定。这 一程序要件与从前法律规定的要求有较大差别,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一)
42、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这里所规定的程序要件是经过民主程序即可。何谓民主程序,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民主程序既可以理解为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也可以理解为征求工会或者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看法即可。由此可见,从前法律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规定弹性很大。而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制定规章制定的行为是一个民主表决和集体协商的双方行为。详细而言,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同等协商程序包括以下两个程序: 1、民主程序。即企业起草的规章制度草
43、案应当首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由 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提出方案和看法。这意味着民主程序已经 界定很严格了,即只有两种选择:企业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应当将规章制度的草案交由职工代表大会探讨;没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应当交由全体职工探讨。这个交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探讨,提出方案和看法,我们可以称之为发扬民主的过程,也可称之为“民主程序”。 2、集中程序。规章制度的草案交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探讨后,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确定会提出许多看法和方案,而且这些方案、看法与企业的看法很可能差别很大。比如,企业规章制度草案中规定员工一年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10天的,属于严峻违反规章
44、制度的行为,企业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可能会提出,一年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14天的,才能被视为严峻违反规 章制度的行为。企业的规章制度最终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企业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等协商确定。这也意味着,发扬民主后,规章制度最终的拍板确定权不在企业,而是由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同等的协商程序予以确定。这个程序也可称之为发扬民主的集中过程,也可称之为“集中程序”。 综上,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事实上包含了两道程序,即“先民主后集中”。其实,这一规定也使规章制度制定权发生了根本性观念性的转变,原来在我国实践中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始终被认为是企业单方确定的权利,许多企业的规章制度都是企业自己制定并公布给员工,员工只有接受、遵守的义务,没有参加的权利,而劳动合同法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的程序最终定格在“同等协商”上,这 就意味着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权由原来的企业“单决权”变为了企业与员工的“共决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用意很明显,就是在督促企业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假如企业上了肯定规模后,还不组建相应的民主管理的组织机构,将来会遇到相应的麻烦,如规章制度制定将来须要经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