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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一、单项挑选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题(课程代码 00020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1、我国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受理和审理。(A )A.一般法院 B. 特的法院 C. 行政法院 D.一般法院或行政法院2、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是指被诉详细行政行为的权力。(C)A.撤销 B.部分撤销 C.变更 D.部分变更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调解。(B )A.可以适用B.不适用C.应当适用D.必需适用4、对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D.上级行政机关5、经过复议,复议机关维护原详细行
2、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而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 A )A. 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B. 复议机关所在的C. 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或复议机关所在的D. 以上答案都不对6、法人的行政诉讼行为才能与其诉讼权益才能。(A)A.一样B.不一样C.不完全一样D.大体上一样7、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转变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被告。(B )A. 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B. 复议机关C. 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D. 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8、律师在行政诉讼中,只能是。(B)A.法定代理人B.托付代理人C.第三人D.当事人9、在诉讼过程中,
3、被告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C )A. 可以B.应当C.不得D.必需10、原告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般期限为。(C )A.1 个月B.2个月 C.3个月 D.15日二、多项挑选题1、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等行政惩罚提起的诉讼。(BD )A.收容审查B.拘留C.劳动教养D.责令停产停业2、以下人员中,属于行政诉讼参与人的有。(ABD)A.当事人B.诉讼代理人C.诉讼参与人D.证人3、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BCD )A.当事人B.各级人民法院院长C.上级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4、被诉详细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判决全部或部分撤销。(ABCD)A.主要证据不足B.滥用职
4、权C.超越职权D.适用法律、法规错误5、打算适用于。()A.驳回起诉 B.撤销原判发回重审C.指定法定代理人D.确定不公开审理三、名词说明1、行政诉讼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行政诉讼 是个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 国家机关作出的 行政行为 侵害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2、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3、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对 详细行政行为 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参与诉讼,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 关。在法学上,当事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
5、告、被告、共同诉讼 人、诉讼中的第三人。狭义的当事人就仅指原告和被告。现就对行政诉讼当事人在广 义的范畴进行探讨。4、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形的一切材料和事实。四、简答题1、行政诉讼被告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概念: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害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特点:1、被告只能是行使行政治理权、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被告是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被原告指控侵害其合法权益。3、被告程序特点:以自己名义应诉。并受法院裁判拘谨。2、按学理分类,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依据不同标准可以
6、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打算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需提交的书证。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形状、性状、质的、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运算机数据信息等。证人证言。即直接或
7、者间接明白案件情形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形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特的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特的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依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
8、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治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形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3、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认为详细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详细的诉讼恳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五、论述题试论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内容。一般的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 17 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 详细行政行为 的行政机关所在的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转变原详细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需要留意的问题是:一般的
9、域管辖 适用于没有法定特别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假如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 特别的域管辖 规定。例如,复议机关转变原详细行政行为的不动产案件,在管辖上应适用有关不动产的特别管辖规定。一般的域管辖实行了“原告就被告”原就。行政案件原就上:由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法院管辖,这是为了:(1) )便利当事人诉讼。(2) )便于法院通知、调查取证与执行。(3) )敬重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 效力的区域性。由被告行政机关所在的法院管辖,能保证行政机关的依据与审判机关审查的依据的一样性,防止显现区域规范冲突。(4) )防止滥诉。复议机关维护原详细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作出原详细行
10、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的人民法院管辖。在这种情形下,复议打算是原详细行政行为的简洁重复,审查的客体实际上仍旧是原详细行政行为。复议机关转变了原详细行政行为,可以由作出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的的法院管辖,这属于共同管辖的一种情形。复议机关转变详细行政行为意味着原行政行为失去效力,作出了一个新的详细行政行为。依据行诉法说明第 7 条规定,所谓“复议打算转变原详细行政行为”是指如下情形之一:(1) )复议打算转变原详细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所谓主要事实,是指详细行政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事实,主要证据就是证明构成要件事实的证据。在这里“转变”包括补充、
11、替代、调换以及推理过程转变、重新认定等情形。(2) )转变原详细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所谓“转变”,包括增加、削减、调整原详细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或者作出了新的说明,或者转变案件的定性。(3) )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详细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复议打算无论是否转变原详细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和所适用的依据,只要最终在处理结果转变原详细行政行为,就应当适用该条款规定的诉讼管辖。处理结果的转变有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等形式。2 特别的域管辖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的域管辖有两种情形:对限制人身自由 的行政强制措施 不服炯提起的诉讼
12、,由被告所在的或者原告所在的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说明第9 条第 l 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 条规定:“原告所在的”,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的,常常居住的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所谓常常居住的,是指公民离开住宅的连续居住满1 年以上的的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的, 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的。行政诉讼法做这种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便利公民起诉,防止行政机关规避法律。这里需要留意的问题是:(1) )凡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无论其名称,措施、程序和实施状态如何,一律适用该特别管辖。(2) )行政拘留是否属于这里所说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学理上存在争议。从爱护公民诉权的角度
13、来看,对公民实行行政拘留措施应当适用特别的域管辖。(3) )针对同一个案件,同一个或者不同的行政机关实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限制财产权益的强制措施、行政惩罚的,原告可以挑选管辖法院,受诉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假如原告要求一并管辖,就受诉法院应当一并管辖。对此,行诉法说明第 9 条第 2 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惩罚或者实行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的的人民法院管
14、辖。所谓不动产,是指形体上不行移动或者移动就会缺失其经济价值的财产,如土的、建筑物、滩涂、山林、草原等。不动产所在的法院管辖是诉讼管辖制度中的一般规章,主要是为了就近调查,便于法院执行。这里需要留意的问题是:(1) )“不动产”的范畴。行政诉讼法所指的“不动产”,应当是指“不动产权”,而不是“不动产物”。也就是说,属于不行移动或者移动即缺失其价值的物权。详细包括: 不动产全部权 、使用权案件,建筑物的拆除、改建案件,不动产污染案件,自然权属征收案件,自然资源采伐许可案件等。(2) )必需是“不动产案件”,即“不动产”必需是案件的客体或者当事人争议的标的,或者“不动产”是产生行政诉讼的缘由,当事
15、人起诉就是为明白决不动产权属问题,假如不动产仅仅是证据或者关联情形,就不属于不动产案件。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治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说明2001 年 2 月21 日 ,当事人因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依据不怜悯形确定管辖法院。产权界定行为直接针对不动产作出的,由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产权界定行为针对包含不动产在内的整体产权作出的,由最初作出产权界定的行政机关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转变原产权界定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3 共同管辖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个诉讼案件都有合法的管辖权的情形。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共同管辖
16、情形有:行政复议打算转变原详细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 和原行政机关所在的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实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被告所在的的法院与原告户籍的、住宅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的法院都有权管辖。依据行诉法说明第9 条,假如行政机关基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惩罚或者实行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临界不动产案件。有关 行政区域 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这里比较常见的是因临界库区、爱护区而发生的案件。基本原就:1 便 于 当 事 人 参 加 诉 讼 , 特 别 是 便 于 作 为 原 告 的 行 政 管 理 相 对 人 参 加 诉 讼 。2 有 利 于 人 民法 院 对 案 件 的 审 理 、 判 决 和 执 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