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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税制中国税制刘金科刘金科186-1140-1265186-1140-1265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2015年年9月月学习时间:学习时间:2015.9-2016.12015.9-2016.1(1818周)周)学习内容:中国税制(第二版),杨虹,学习内容:中国税制(第二版),杨虹,20122012年年学习重点:流转税:增、消、营;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学习重点:流转税:增、消、营;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考试方式:闭卷(平时成绩考试方式:闭卷(平时成绩40%+40%+期末考试期末考试60%60%)平时成绩构成:考勤平时成绩构成:考勤+ +课堂表现课堂表现阅读书目
2、:阅读书目:中国税制(第中国税制(第5 5版),马海涛版),马海涛 全国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全国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税法 杨斌杨斌税收学税收学等著作、国、地税局网站等著作、国、地税局网站 财经财经杂志、杂志、税务研究税务研究、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报 2121世纪经济报道世纪经济报道等等如何学习中国税制? 1 1、既要听课,也务必自己看书。、既要听课,也务必自己看书。2 2、把握教材,既注重操作,也注重基础知识。、把握教材,既注重操作,也注重基础知识。3 3、实体法部分必须熟练掌握政策并加以运用,计算题、综合题、实体法部分必须熟练掌握政策并加以运用,计算题、综合题要实操。要实操。4
3、 4、边学边练,功底扎实。、边学边练,功底扎实。练习来源三方面:教材上例题、随堂练习、辅导书。练习来源三方面:教材上例题、随堂练习、辅导书。5 5、注重每个知识点以及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注重每个知识点以及知识点之间的联系知识融会贯通知识融会贯通同一税种:涉及的多项政策同一税种:涉及的多项政策同一纳税人涉及的多个税种同一纳税人涉及的多个税种 第第1 1章章 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概述 1.1 1.1 税收制度的概念税收制度的概念 1.2 1.2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 1.3 1.3 税收制度的分类税收制度的分类 1.4 1.4 税制结构税制结构1.1 1.1 税收制度概念税收制度概念
4、 1.1.11.1.1税收制度基本概念税收制度基本概念(了解)(了解)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财政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规范。 1.1.1.11.1.1.1广义的税收制度和狭义的税收制度广义的税收制度和狭义的税收制度 1. 广义的税收制度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 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 税收管理体制;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2.狭义的税收制度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 税法条例 实施细则 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 1.1.1.2 1.1.1.2 广义的税收制度的四个层次广义的税收制度的四个层次1.税收法律: 是指享有国家立
5、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税收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税收法规: 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的实施的规定或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3.税务规章: 是指根据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国家税务总局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对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税务当事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4.税务行政规范: 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小结分类立法
6、机关签署发布形式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主席以主席令发布法、决定税收法规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地方立法机关(地方人大及常委会)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条例、暂行条例税收规章此处仅指部门规章:国家税务总局总局局长办法、规则、规定(转发、批复不算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局领导多数属于行政解释 1.1.2 1.1.2税收制度与税法税收制度与税法 1.1.2.1 1.1.2.1税法的概念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它是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方面可以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另一方面还可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个
7、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等u 1.1.2.2 1.1.2.2 税收制度与税法的关系(熟悉)税收制度与税法的关系(熟悉)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它包括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各级政府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 税法是法学的概念,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法调整的是税收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u1.1.2.31.1.2.3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u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权利主体征税主体:以税务(国税、地税
8、)机关为主,还有财政机关、海关。以税务(国税、地税)机关为主,还有财政机关、海关。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权利客体:征税对象: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所得、财产等 税收法律关系内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1.2 1.2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掌握)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掌握)n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简称税制要素,是指构成每一具体税种的必要元素。 基本要素 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 其他要素 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税收优惠、违章处理等 1.2.11.2.1纳税人纳税人n 纳税人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的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交税的问题。纳税
9、人是交纳税款的主体。 自然人:法律上成为一个权力和义务主体的普通人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组织。 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是指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家交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负税人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或个人。 1.2.2 1.2.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根据什么征税,是征税的标的物,也就是缴纳税款的客体。课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国家为了实现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目的,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客观经济情况,适时作出课税对象的选择。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税标
10、准。【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例题例题 多选题多选题】下列税种中,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不一致下列税种中,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不一致的是()。的是()。A.A.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B.B.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C.C.车船税车船税D.D.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E.E.房产税房产税正确答案正确答案BCDEBCDE答案解析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是一致的。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11、。 税目税目含义: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解决课税对象的归类含义: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解决课税对象的归类作用:明确征税范围作用:明确征税范围; ;解决征税对象的归类解决征税对象的归类( (税目税率同步考虑税目税率同步考虑- -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率表,如:消费税、资源税如:消费税、资源税) )。分类: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两类。分类: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两类。列举税目:是将每一种商品或经营项目采用一一列举的方法(又分为细列举税目:是将每一种商品或经营项目采用一一列举的方法(又分为细列举、粗列举),如:消费税。列举、粗列举),如:消费税。概括税目:是按
12、照商品大类或行业采用概括方法设计税目(又分为小概概括税目:是按照商品大类或行业采用概括方法设计税目(又分为小概括、大概括)。如:营业税。括、大概括)。如:营业税。 税源:税的具体经济来源,税收收入的出处,税收负担的归宿税源:税的具体经济来源,税收收入的出处,税收负担的归宿,表明纳税人负担能力。,表明纳税人负担能力。 【课税对象与税源的关系课税对象与税源的关系】课税对象是据以征税的依据,税源课税对象是据以征税的依据,税源则表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则表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1.2.31.2.3税率(掌握)税率(掌握)n 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反映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税率分为以下
13、三种基本形式: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1.2.3.11.2.3.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n 比例税率: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1)形式: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有幅度的比例税率;(2)特点:税率不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变动而变动;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纳税人相对直接负担越轻;计算简便;税额与课税对象成正比。 2.累进税率:是指同一课税对象,随数量的增大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增高的税率增高的税率。即: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等级,规定不同税率。多用多用于收益课税于收益课税,处理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累进方式:额累、率累(1)全额累进税率:税收负担不合理,计算简单
14、(2)超额累进税率:相对公平,计算复杂 超额累进税率特点:超额累进税率特点: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数量越大,包括等级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数量越大,包括等级越多,计算步骤也越多;越多,计算步骤也越多;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的透明度较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的透明度较差。差。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中有三个税目使用此税率。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中有三个税目使用此税率。【例题例题单选题单选题】下图为应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图示(数下图为应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图示(数轴代表应税收入),则级距
15、为轴代表应税收入),则级距为15001500至至20002000,速算扣除数为(,速算扣除数为()。)。 A.250A.250B.110B.110C.100C.100D.150D.150正确答案正确答案D D 答案解析全额应纳税额200020%400(元),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5005%(1000500)10%(15001000)15%(20001500)20%250(元),速算扣除数400250150(元) (3)超率累进税率适用于土地增值税(P295)(4)超倍累进税率 计税基数计税基数是绝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额累进税率,因为可以把递增倍数换算成递增额因为可以把递增倍数换算
16、成递增额; 计税基数计税基数是相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率累进税率,因为可以把递增倍数换算成递增率因为可以把递增倍数换算成递增率。【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累进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是()A.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累进程度缓和,税收负担透明度高B.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简单,但在累进分界点上税负呈跳跃式,不尽合理C.计税基数是绝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率累进税率D.计税基数是相对数时,超额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倍累进税率正确答案B3.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1 1)含义:根据单位课税对象,直接规定)含义:根据单位课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计量单位可以是重量、数量、固定的征税数额。计量单位可以是重
17、量、数量、面积、体积等。面积、体积等。(2 2)目前使用: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目前使用: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消费税中部分应税消费品、资源税中部车船税、消费税中部分应税消费品、资源税中部分资源产品。分资源产品。(3 3)基本特点: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基本特点: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量脱离了联系,不受课税对象价值量变化的影响。量脱离了联系,不受课税对象价值量变化的影响。适用于对价格稳定、质量等级和品种规格单一适用于对价格稳定、质量等级和品种规格单一的大宗产品征税的税种。由于产品价格变动的的大宗产品征税的税种。由于产品价格变动的总趋势是上升的,因此,产品的税负就会呈现累总趋势是上升
18、的,因此,产品的税负就会呈现累退性。退性。4.4.税率的其他形式(三组)税率的其他形式(三组)(1 1)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熟悉)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熟悉名义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是指实际负名义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是指实际负担率,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税额占其课税对象担率,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税额占其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实际数额的比例。通常:名义税率实际税率通常:名义税率实际税率原因:(注意多选题)原因:(注意多选题)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可能不一致;税率差异;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可能不一致;税率差异;减免税的使用;偷漏税;错征税款。减免税的使用;偷漏税;错征税款
19、。(2 2)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的这部分收入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的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平均税率是指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平均税率是指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关系:在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关系:在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而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要而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要大于大于平均税率。边平均税率。边际税率的提高会带动平均税率的上升际税率的提高会带动平均税率的上升 (3 3)零税率与负税率)零税率与负税率零税率是以零表示的税率,是免
20、税的一种方式,表明零税率是以零表示的税率,是免税的一种方式,表明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负税率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负税率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1.2.41.2.4纳税环节(了解)纳税环节(了解)n 纳税环节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1.2.51.2.5纳税期限(了解)纳税期限(了解)n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交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每一个税种都要明确规定纳税期限,这是由税收的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所决定的。 1.2.6 1
21、.2.6税收优惠(了解)税收优惠(了解)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给予特定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各种优待的总称。 狭义的税收优惠是指减税和免税,所谓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份税额;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广义的税收优惠是指减税、免税、优惠税率、出口退税、加速折旧、税项扣除、投资抵免、亏损弥补、税额抵扣、税收抵免、税收饶让等减轻或免除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收负担的优待规定。【提示提示1 1】减税指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指免征全部税款。减税指减征部分税款,
22、免税指免征全部税款。【提示提示2 2】减免税权限:减免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减免税权限:减免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的,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按照税收优惠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税基优惠、税率优惠和税额优惠三种:1.税基式优惠。 税基式减免使用最广泛,即: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税基式减免使用最广泛,即: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免税。的方式实现减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区分起征点与免征额区分起征点与免征额】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起
23、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2.税率式优惠。 税率式优惠是指直接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实行的税收优惠。如重新确定税率、选择其他低税率、零税率以及关税的暂定税率等。 3.税额式优惠。 税额式减免是指直接通过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的税收优惠。如减税、免税、出口退税、投资抵免、税收抵免、税收饶让等。 【知识链接】 1.2.71.2.7违章处理(了解)违章处理(了解)n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罚措施。它是维护国家税法严肃性的一种必要措施。 偷税 欠税 抗税 骗税【知识连接】 1.
24、3 税收制度的分类1.3.11.3.1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n 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可以把税种分为商品劳务税(也称作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等五类。 商品劳务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所得税:是以收益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财产税:是以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资源税:是以资源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行为税:行为税是以特定的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1.3.21.3.2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负担的各种税收。所得税和财产税属于直接税,对于直接税而言,由于税负不能转嫁纳税人就是负税人。 间接税,
25、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各种税。商品税属于间接税。对于间接税而言,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收的可能是消费者。1.3.31.3.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价内税是指税款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税种。价内税计税价格为含税价格。由于价内税的税款是价格的组成部分,价格实现,税金就随之实现,有利于国家及时取得财政收入。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就是价内税。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包含在商品或劳务价格中的税种。价外税的计税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就是价外税。1.3.41.3.4按税收的计量标准分类按税收的计量标准分类 从价税是以征收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
26、种。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就是从价税。 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或体积等自然单位为计税依据的税种。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等税种就是从量税。1.3.5 1.3.5 按税收收入归属分类按税收收入归属分类 彻底的分税制的国家, 中央税 地方税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有其独立的税收立法和征管权限。 不彻底的分税制的国家 中央税、 地方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 其立法权全部归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无权立法,中央税和地方税收入分别归属中央和地方,共享税采取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征、分成等分享形式。n 我国现行税制采取的就是不彻底的分税制。 中央税:中央税: 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管
27、理,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的税种。 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消费税、关税等。 地方税:地方税: 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的税种。 如现行税制中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管理,收入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享的税种。 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1.3.61.3.6其他税收分类方法(略)其他税收分类方法(略) (1)按税收的形态分类,可以分为力役税、实物税和货币税; (2)按税种的存续时间分类,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 (3)按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和能力分类,可以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 (4)按
28、税率形式特点分类,可以分为比例税、累进税和定额税。1.4 税制结构1.4.11.4.1税制结构的概念税制结构的概念 税制结构指的是一国在进行税制设置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结构。由于税制结构涉及的主要是税收的结构模式问题,所以也称为税制结构或税收结构。1.4.21.4.2不同类型的税制结构及其主要特点不同类型的税制结构及其主要特点 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以资源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以低税结构为特征的“避税港”税收结构 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1.4.3
29、1.4.3影响税制结构设置的主要因素影响税制结构设置的主要因素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国家政策导向 税收管理水平 1.4.41.4.4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我国现行税制结构 间接税为主,公平有效简洁的税制结构是方向(楼继伟)间接税为主,公平有效简洁的税制结构是方向(楼继伟)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有我国共有1 18 8种税,其中:流转税种税,其中:流转税4 4种、所得税种、所得税2 2种、资种、资源税源税4 4种、财产税种、财产税3 3种、行为税种、行为税3 3种以及烟叶税、船舶吨税。种以及烟叶税、船舶吨税。 我国税收制度我国税收制度所得税所得税流转税流转税行为税行为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30、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营业税消费税消费税城建税城建税关税关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类资源税类城镇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印花税财产税财产税房产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船税契税契税资源税资源税以下幻灯片为知识链接以下幻灯片为知识链接【知识链接】由于税收优惠是对正常税制结构的背离,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由于税收优惠是对正常税制结构的背离,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构成财政上的税式支出。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斯坦利构成财政上的税式支出。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斯坦利萨里萨里(Stanley Surrey)于于1967 年首先提出了年首先提出了“税式支出税式支出”的概念,即将各
31、种形式的概念,即将各种形式“放弃放弃”或减少的税收收入纳入或减少的税收收入纳入“税式支出税式支出”的范畴,之所以称为的范畴,之所以称为“税式支出税式支出”,是因为其和政府其他支出的项目一样,应当作为开支,是因为其和政府其他支出的项目一样,应当作为开支,列入预算。税收实践上,美国首先把列入预算。税收实践上,美国首先把“税式支出税式支出”的概念纳入财政预的概念纳入财政预算编制体系。自算编制体系。自1975年开始,美国国会预算中都列有一章专项分析年开始,美国国会预算中都列有一章专项分析当年的税式支出的项目,建立了通过预算管理各类税收优惠的税式支当年的税式支出的项目,建立了通过预算管理各类税收优惠的税
32、式支出制度。此后,奥地利、意大利、荷兰、法国、英国、加拿大、西班出制度。此后,奥地利、意大利、荷兰、法国、英国、加拿大、西班牙、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也相继编制税式支出表,对税收体系中牙、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也相继编制税式支出表,对税收体系中的各项税收优惠条款,按照不同税种、不同对象、不同的优惠方式以的各项税收优惠条款,按照不同税种、不同对象、不同的优惠方式以及不同的税收受益者进行分类编制,以加强对实施税收优惠的规模、及不同的税收受益者进行分类编制,以加强对实施税收优惠的规模、范围及其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果的监控和管理。目前,我国还没有建范围及其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果的监控和管理。目前,我国还没
33、有建立税式支出制度,但国外税式支出的理论与实践,已引起我国税收理立税式支出制度,但国外税式支出的理论与实践,已引起我国税收理论界和业务部门的重视。论界和业务部门的重视。【知识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9年年2月月28日第十一届全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
34、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