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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锁店经营管理制度 置信资产精典汽贸快修美容连锁店经营方案设计 概述 根据连锁经营的特点和目前市场的通行做法,选择以下五种经营方式作简单介绍,供选择参考. 一直营连锁: 连锁店由总部全资开设,总部直接委派店长,店长对各店的经营管理负责,总部对店长进行监督和考核,在总部的统一的经营理念下,经营同类商品,提供同样服务,进货渠道、价格标准、配送管理、形象设计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国内采用这种经营方式的又红旗连锁,好又多等. 优势: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高度统一,便于中心的一体化操作,能够建立良好的品牌效应. 劣势:由于店长的经营管理权限有限,同时各连锁店所在地理位置比较分散,
2、因此对各店的经营业绩的考核有一定难度. 二店长承包经营制: 连锁店由总部投资设立,各店由店长承包经营,店长和连锁中心每年签定承包经营合同,在合同中规定统一的品牌经营和形象设计,中心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核 准下一年的经营指标,如果超额完成经营指标,就超额部分,各店按一定比例提成,进行奖励,如果未完成经营指标,就差额部分,按一定比例处罚. 优势: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减少中心对各店的管理成本,同时又能充分调动各店长的经营管理积极性. 劣势:对各店的会计核算难度较大,各店之间竞争又影响统一品牌的风险. 三控股连锁: 连锁店由总部开设,中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店主可个人出资参股以中心对店长所任职连锁店开业初
3、期的一次性投入为基数,中心无偿赠送店长10%的股权(店长只有这部分股权的收益分配权,无所有权),另店长至少出资认购1%的股权。每年收益分配,50%以现金分红,另外的50%以股权的形式分红,红股按照当年会计年度每股实际价值折算。店长及其关联人累积持股不得超过49%,到达该上限以后,店长不得再认购股权,收益分配不再实行红股的形式,而给店长以现金分红。若店长出资认购股份超过39%(包括39%),中心将把店长的累积持股严格控制在49%以内,属于中心无偿赠送的股权无偿收回。 优势:能够调动店长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劣势:控股权部分稀释,同时由于店长和中心同处于股东地位,中心对店长的约束力度较弱. 四自愿
4、连锁: 各连锁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在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各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店长采用聘用制,中心对店长在任期内的经营目标的完成进行监督和考核. 优势:各店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更能适应市场的竞争. 劣势:各店的开设成本比较高,工商税务程序繁琐. 五特许连锁(或称加盟连锁): 连锁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经营权集中于总部. 考虑中心初期建设的连锁店,都是由中心投资设立并实行统一经营管理,以便形成更好品牌效应,因此,连锁店经营形式建议采用前三中方式。 连锁店管理制度 直营连锁方式下的管理制度 总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四川精
5、典汽车快修美容连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下属各连锁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满足中心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置信基本法和中心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由四川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汽车美容、快修、装饰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中心统一管理。 第三条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统一
6、,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四条中心的基本理念是:服务源自精典。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中心是经四川置信资产管理公司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四川置信资产管理公司行使权利。 第二条中心是各连锁店的控股股东,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中心统一管理。 第三条店长是所任职连锁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隶属于中心,接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四条连锁店应按照中心统一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中心的统一经营管理。 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 一、连锁店的权利 第一条连锁店经中心授权合约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须以“四川置信资产精典汽车快修美容连锁”的商标营业。 第二条连锁店可以且
7、必须接受中心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中心统一的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中心统一的管理方式经营。 第五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中心统一的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购中心统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 第七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中心统一制定的操作流程. 第八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中心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九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实行中心统一制定的薪酬标准. 第十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中心统一的培训. 第十一条连锁店享有中心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 二、连锁店的义务: 第一条连锁店应执行中心管理层作出的一切决议事项。 第二
8、条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连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中心。 第三条连锁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按照中心统一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连锁店自理。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负完全责任。 第四条连锁店应定期向中心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从中心进货的商品,只能在本店内部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连锁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连锁店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先向中心报批,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第六条连锁店应根据本店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将库存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第七条连锁店应该及时向中心提供必要的商业信息。 第八
9、条连锁店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中心授予的一切权利。连锁店营业地点变更、店长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中心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连锁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第十条连锁店对于中心连锁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内容由保密义务,不得泄漏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 2、连锁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 3、其他中心指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连锁店不得有任何毁损中心和整个连锁体系名誉的行为。 第三章 一、中心的权利: 第一条中心有监督、指导连锁店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
10、决策的权利。 第二条中心有统一装修、布置、规划、设计连锁店形象的权利。 第三条中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统一采购商品、物品,并供给连锁店使用。 第四条中心有权根据连锁店的实际情况调度连锁店资金,并根据整体需要安排资金。 二、中心的义务: 第一条中心在连锁店所属的编制区域内,在未经连锁店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 第二条中心应定期对连锁店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连锁店同意。 第三条中心对于连锁店的经营,应聘请专业人士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连锁店的业绩。 第四条中心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连锁店,其售价应 第五条中心应聘请专业人士统一策划所有连锁店的广告宣传活动。 第六条为
11、增进连锁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中心应提供统一的专业营销手段。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连锁店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 1、聘用 连锁店所需职员一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该工作为原则。由店长提出用人申请,经中心行政组及中心主任批准后,予以实施。 2、试用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合格人员与中心签定聘用合同,成为中心的正式职员。 3、管理 连锁店职员由各店长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作起,应受到置信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和培训,在人才筛选和管理上,按置信基本法执行。
12、4、解职 解职包括自动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职员自动辞职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告中心行政组,连锁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 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 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连锁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作息制度 连锁店店长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制,店长根据连锁店的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并报中心行政组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 2、考勤内容及纪律 代人打卡: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人民币10元整,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行政记大过一次,并对每人罚款人
13、民币20元;第三次代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被发现后在工作上表现有不满情绪者,中心将予以辞退。 3、迟到、早退 职员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人民币5元整;一个月迟到、早退5次(含5次)者,予以解聘或辞退。各连锁店店长考勤卡由中心行政组统计,于每月2日前交中心行政组存档,各连锁店职员考勤卡在连锁店存档,中心行政组定期抽查。 4、打卡规定 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打卡者,须由该职员上级在考勤卡上签字并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中心行政组在月底考勤时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请销假规定 连锁店职员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必须遵守中心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获批准,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急病、住院、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应事先电
14、话联系或请人代交假条,事后立即阐明情况,否则以旷工处理。 1次性请假不得超过5天,特殊情况另予审批。 事假 因私事需本人处理,应由职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事假1-5天除店长审批外,报中心行政部审批,同时将相关手续报中心行政组留存。 病假 因病治疗或休养,应由职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病假时将相关手续及医院诊断证明详细资料报中心行政组留存。 工伤 按劳动法规定的工伤范畴,基本工资全发,但须出据医院的证明及发生意外事故证明。 旷工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批准不到岗者,视为旷工。旷 工半天(迟到1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扣发日工资的60%,行政记大过一次; 旷工1天扣发
15、2天工资。在一个月内旷工2天以上(含2天),全年累计旷工4天(含4天)者,中心予以辞退。 第六章后勤管理制度 一、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为创建一流企业形象,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连锁店良好的对外形象,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区内不得聊天。 2、工作区内一律不得吸烟,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10元整。 3、到连锁店的客人,每位职员必须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并做好应答和解释工作,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对客户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并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 7、任何时间不得在工作区内从事打牌、下棋等活动,违者予以辞退。 8、办公室内固定设施不得随意搬动。 9、办公桌应保持整洁,不得
16、放置闲杂物品,离开座位后应将办公椅归位放置。不得在办公桌旁的区域隔板或墙上粘贴任何纸张,违者罚款人民币10元。 10、工作牌由中心行政组统一制作,必须正确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处,如上班时间未戴工作牌,罚款20元,如胸牌丢失,需到中心行政组申购,同时交20元的罚款。 11、操作层职员不得动用店长电脑,连锁店应作好电脑管理,一般须设定密码,凡出现此类事件,对店长及动用电脑人员处以各50元罚款,并记行政大过一次。 12、操作层职员一般不得使用工作区电话,若有特殊需要,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13、职员不得在休息室内阅读书刊、杂志,凡发现者,将予以罚款人民币10元整。 二、职业着装及扣款规定 职员着装由中心统一规定、统一制作,职员领用时一次性支付服装使用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