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化评审规范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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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A级 要素 B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加油加气站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 分 数 分值 得分 1 法律法规和 标准 (100) 1.1 法律法规的识别和获取 (50) 1.加油加气站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管理制度。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制度; 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3.定期更新记录。 1.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 3.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4.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2.加油加气站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件发放记录; 2.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询问: 相关方是否接收到油站传达的相关信息。 1.无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计划,扣15分; 2.未进行宣传培训或无记录,一项不符合扣5分。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50分) 加油加气站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查文件: 1.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 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1.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一项扣2分;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的,一项扣2分;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实,一项扣2分。 2 机构和 职责(100) 2.1 方针 目标 (20) 1.加油加气站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本加油加气站实际的、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加油加气站实际的、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查文件: 安全生产方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不满足标准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加油加气站应与员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1.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定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查文件; 询问; 现场检查。 1.每缺一个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分; 2.未定期考核,扣4分; 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2 负责人 (20) 1.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1.明确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 2.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查看文件。 有关人员不清楚谁是第一责任人,1人次扣1分。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不符合规定,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 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要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 查看文件。 1、查加油加气站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1.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实施方案中未落实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 安全承诺的内容应明确、公开、文件化。 查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1.主要负责人未作出安全承诺,扣3分。 4.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解决安全管理问题。 查看会议纪要。 1.主要负责人未定期召开会议或听取汇报,扣4分; 2.未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扣2分; 3.安全管理问题未及时解决,一项不符合扣2分。 2.3 职责 (30) 1.加油加气站应制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明确站长、安全管理人员、加油员、加气员、计量员、设备管理员、油料管理员的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查文件:查看安全生产责任制。 询问: 1.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职责, 2.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各自的职责是否清楚。 1.未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每缺一岗位扣5分; 2、从业人员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1人次扣2分。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1.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 2.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查考核、奖惩记录。 1.未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扣10分; 2.未按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一项不符合扣2分。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4 组织机构 (20) 加油加气站应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加油加气站应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文件。 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5 安全生产投入 (10) 1.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或申请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台帐。 按有关规定提取或申请相关费用,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建立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查看有关生产费用台帐。 因安全生产费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2.应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查看加油加气站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凭证。 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扣2分,每漏缴工伤保险费1人次扣一分。 3 风险 管理 (100) 3.1 范围与评价方法 (20) 1、加油加气站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1.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 2.明确有关人员在开展风险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查文件: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有关人员的职责与任务。 询问: 1.加油加气站负责人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的情况; 2.从业人员是否了解风险评价制度的有关内容。 1、未制定险评价管理制度,或未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一项不符合扣1分; 3.加油加气站负责人没有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或不了解风险评价工作情况,一项不符合扣2分; 4.从业人员不了解风险评价制度内容,1人次扣1分。 2、加油加气站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5)故障树分析(FTA); (6)事件树分析(ETA); (7)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可选用JHA法对作业活动、SCL法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 查文件: 1.风险管理制度; 2.风险评价记录; 3.选用的风险评价方法。 询问: 有关人员对风险评价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情况 1.未规定选用何种风险评价方法,扣2分; 2.有关人员不清楚或未掌握选定的风险评价方法,1人次扣1分。 3.加油加气站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1.根据加油加气站的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2.评价准则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3.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的取值标准以及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 查文件: 风险管理制度、风险评价准则和相关取值标准的内容。 1.未根据实际制定风险评价准则,扣2分; 2.风险评价准则不符合标准规定,一项扣1分。 3.风险评价涉及的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的取值标准不明确,或风险等级评定标准不明确,一项扣2分。 4、加油加气站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1.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2.应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对加油作业、卸油作业、油罐计量、加气作业、卸气作业、设备设施检修与维护保养、承包商作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对油罐、储气设施、加油机、加气机、电气设施、消防设施、建(构)筑物、加油加气车辆、以及外来人员、周边环境等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 3.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价 查文件: 1.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 2.风险评价记录; 3.风险评价报告。 现场检查: 从业人员参与风险评价活动的情况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不全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3、未按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5、加油加气站各级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1、应成立风险评价组织,对加油加气站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查文件: 1.开展风险评价的有关文件; 2.风险分析记录、风险评价报告; 3.风险评价有关会议记录或纪要。 1.没有组织开展风险评价的文件,一项扣2分; 2.从业人员未参与风险评价工作,1人次扣1分。 3.2风险控制(20) 1.加油加气站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 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建立重大风险清单; 2.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优先顺序,制定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3.风险控制措施符合标准要求。 查文件: 1、重大风险清单; 2、风险制定措施; 3、风险评价记录,风险评价报告。 现场检查: 重大风险控制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1.未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扣1分; 2.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一项扣1分。 未将重大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3 隐患排查与治理 (20) 1.加油加气站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2.对查出的每个隐患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方案、治理时限; 3.并及时登录“青岛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企业版)”,每月至少登录一次。 4.重大隐患项目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按期完成隐患治理。 查文件: 1.隐患治理制度; 2.隐患治理台账; 3.隐患治理记录; 4.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五到位”落实情况。 1.未建立隐患治理台账,扣5分; 2.查出的隐患未明确责任人、整改方案、治理时限等, 一项扣2分;未及时登录网格化平台,扣 3.重大隐患项目未做到“五到位”,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4.隐患项目未按期治理,一项扣5分。 2.加油加气站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包括隐患名称、责任人、整改时限标准要求内容及“五到位”等内容。 查文件: 重大隐患项目档案。 1.未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扣5分; 2.档案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3.加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外,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暂时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2.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查文件: 1.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2.书面报告。 1、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扣5分。 2、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4.加油加气站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 2.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3.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等。 查文件: 1.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2.隐患整改计划。 1.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纳入计划,或未限期解决或停产,一项不符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4 变更 (20分) 加油加气站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 1) 变更申请:按要求填(1) 明确变更管理范围、内容与管理程序; (2) 严格变更申请、审批、实施与验收程序; (3)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1) 根据加油加气站情况,明确同类或微小变更、较大变更管理范围与内容; (2) 严格变更申请、审批、实施与验收管理程序; (3) 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查文件: 1.变更管理制度; 2.变更管理记录。 现场检查: 查看变更实施现场。 1.未按程序实施变更,一项扣5分; 2.履行变更程序过程,一项不符合扣2分; 3.变更实施现场一项不符合,扣2分。 3.5风险信息更新 (10分) 1、加油加气站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非常规活动及危险性作业实施前,应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排查隐患。 查文件: 1.风险评价记录或报告; 2.作业许可证。 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一项扣2分;识别不充分,一项不符合扣1分。 10 2加油加气站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在标准规定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查文件: 风险评价报告、记录。 未及时进行风险评价,一项不符合扣2分。 3.6供应商(10分) 加油加气站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 建立供应商名录、档案。 查文件: 1.供应商管理制度; 2.供应商名录、档案。 1.未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一项扣2分; 2.未建立供应商名录、档案,一项扣2分。 4 管理 制度(100) 4.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0) 加油加气站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通过识别和评估,将适用于加油加气站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转化为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并严格落实; 2.应编制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的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 电气管理(包括雷电、静电) (9) 车辆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排查治理; (12) 文件和资料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 (16)消防管理; (17)油罐区安全管理; (18)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19)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破土作业等; (21)拆除和报废管理; (22)承包商管理; (24)供应商管理; (25)职业卫生管理 (2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27)安全检查管理; (28)应急救援管理; (29) 自评; (30)建构筑物管理; (31)文件和档案管理。 3.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审定并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查文件: 1、查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发文件。 询问: 有关人员对规章制度掌握情况。 1.未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有关要求转化为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缺少相关内容的管理制度,一项扣2分。 3.未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或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4.未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之一,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规定审定或签发,一项扣5分。 4.2操作规程(40) 1.加油加气站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1.以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为依据,编制岗位操作规程: 2.发放到相关岗位。 3.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要审定并签发操作规程。 查文件: 1. 岗位操作规程; 2. 文件发放记录; 3. 操作规程签发文件 现场检查: 抽查岗位是否有有效的操作规程。 1.有岗位未编制操作规程,或岗位无法提供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操作规程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3、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审定或签发,一项扣5分。 2.加油加气站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应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查文件: 新项目的操作规程。 投用前未编制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4.3 修订(20) 加油加气站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 1.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至少每3年评审和修订一次; 3.在发生有关情况时,应及时评审、修订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 查文件: 1.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评审和修订记录。 1.未规定评审和修订时机和频次,扣3分; 2.未按规定评审和修订扣3分,漏一项制度扣1分。 5.培训 教育 (100) 5.1培训教育管理(20) 1.油站应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1.制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2.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实施。 查文件: 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计划。 2.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1.未制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计划,扣1分; 2.未按照计划要求实施培训,1次不符合扣1分。 2.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查文件: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1.未建立档案,扣5分;每少1人档案,扣1分; 2.培训教育档案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一项扣1分。 5.2 从业人员岗位标准(10) 加油加气站对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要求应文件化,做到明确具体。 查文件: 载明加油加气站从业人员岗位标准的文件; 招聘资料、员工台账、档案。 1.从业人员岗位标准不明确,一项扣1分; 2.上岗的从业人员未满足岗位标准要求,1人次扣2分。 5.3 管理人员培训 (20) 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查文件: 安全资格证书及培训档案。 1.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证书失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每年进行再培训,1人次不符合扣5分。 5.4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30) 1.加油加气站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应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 3.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查文件: 培训教育记录、档案。 现场检查: 从业人员上岗证。 1.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岗,1人次扣2分。 2、新从业人员未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岗,1人次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央企业所属加油加气站新从业人员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上岗,1人次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1.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定期复审。 查文件: 1.特种作业操作证; 2.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1.无管理台账,扣2分; 2.操作资格证未按期复审,1人次扣2分。 3.加油加气站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对有关人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查文件: 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考核内容。 询问: 现场抽查上岗人员培训情况。 1.未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1人次扣2分; 2.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上岗,1人次扣2分。 5.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10分) 1.加油加气站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查文件: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2分。 2.加油加气站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1.对承包商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查文件: 1.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询问: 外来施工单位接受培训教育情况。 1.未对承包商的所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2分; 2培训教育内容不符合有关要求,扣2分。 5.6 日常安全教育 (10) 1.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 1.应明确训练项目、内容和要求; 2.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 3.要有记录。 查文件: 1.安全活动计划; 2.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未按计划开展安全活动,缺1次扣1分。 2.加油加气站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活动并签字,1人次扣1分。 6 生产设 施及工 艺安全 (100) 6.1 生产 设施 (25) 1、站址 站址选择应符合GB50156-2012第4.0.4~4.0.9的规定。 现场检查。 不符合规定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总平面布置 1.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不得有“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2.加油加气站内设置的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其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56-2012第4.0.4~4.0.9条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时,则应视为“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3.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GB50156-2012表5.0.13-1和表5.0.13-2的规定。 现场检查。 不符合规定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3.加油设施 1.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橇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除外)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3.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4.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应埋地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必须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 现场检查。 1、汽油罐和柴油罐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其余各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4.自助加油区 1.自助加油区应明显标示加油车辆引导线,并应在加油岛处设置醒目的“自助”标识。 2.在加油岛和加油机附近的明显位置,应标示油品类别、标号以及安全警示。 3.同一加油机上不宜同时设置汽油、柴油两种加油功能。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5分。 5.LPG加气设施 1.LPG储罐严禁设置在室内或地下室内。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和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气站,LPG储罐应埋地设置,且不应布置在车行道下。 2.设置在地面上的泵和压缩机,应设置防晒罩棚或泵房(压缩机间)。 3.加气机附近应设置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低于0.5m。 现场检查。 1、LPG储罐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其余各项,一项不符合扣5分。 6.CNG加气设施 1.采用液压设备增压工艺的CNG加气子站,其液压设备不应使用甲类或乙类可燃液体,液体的操作温度应低于液体的闪点至少5℃。 2.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可手动操作的紧急切断阀的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 3.CNG加气站内下列位置应设高度不小于0.5m的防撞柱(栏): (1) 固定储气瓶(组)或储气井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一侧。 (2) 加气机、加气柱和卸气柱的车辆通过侧。 4.CNG加气机、加气柱的进气管道上,宜设置防撞事故自动切断阀。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5分。 7.LNG加气设施 LNG储罐的仪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LNG储罐应设置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高液位报警器应与进液管道紧急切断阀连锁。 (2)LNG储罐最高液位以上部位应设置压力表。 (3)在内罐与外罐之间应设置检测环形空间绝对压力的仪器或检测接口。 (4)液位计、压力表应能就地指示,并应将检测信号传送至控制室集中显示。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5分。 8. 供配电 1.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LPG泵房、压缩机间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2.加油加气站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小于5m。 ⑵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3m。 3.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LPG、LNG和CNG管道以及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4.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5.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罩棚下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照明灯具。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5分。 9.建、构筑物 加油加气站的建(构)筑物应符合GB50156-2012第12.2的要求。 查看现场。 一项不符合,扣5分。 6.2 安全设施(20) 1、油站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台账 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台账。 查文件: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台账。 未建立安全设施台账,扣5分;台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2.防雷防静电设施 1. 钢制油罐、LPG储罐、LNG储罐和CNG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2..埋地钢制油罐、埋地LPG储罐和埋地LNG储罐,以及非金属油罐顶部的金属部件和罐内的各金属部件,应与非埋地部分的工艺金属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3.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 5 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现场检查。 查文件:防雷合格证 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3.报警及紧急切断系统 1.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2.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内设置有LPG设备、LNG设备的场所和设置有CNG设备(包括罐、瓶、泵、压缩机等)的房间内、罩棚下,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 3. 加油加气站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该系统应能在事故状态下迅速切断加油泵、LPG泵、LNG泵、LPG压缩机、CNG压缩机的电源和关闭重要的LPG、CNG、LNG管道阀门。紧急切断系统应具有失效保护功能。 查看现场。 检测报告 一项不符合,扣5分。 4.消防设施 加油加气站消防设施的配备应符合GB50156-2012第10.1、10.2的要求。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5分。 5.给排水设施 加油、加气站的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有明沟排到站外时,在排出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 (2)加油站、LPG加气站或加油与LPG加气合建站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建筑物墙外或围墙内应分别设水封井。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 0.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高度不应小于 0.25m。 (3)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应直接进入排水管道。 (4)加油站、LPG加气站不应采用暗沟排水。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5分。 6.3特种设备(10分) 1.加油加气站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1.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2.未定期检验,1台扣1分。 2.加油加气站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包括特种设备技术资料、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测检验记录、特种设备运行记录和故障记录、特种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未建立台账或档案,扣5分;台账和档案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 1.未办理登记,1台扣2分; 2.无标志,1台扣1分。 4.加油加气站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1.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扣2分; 2.未建立日常维护保养、检查记录,或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3.特种设备存在缺陷,1台次扣1分。 5.加油加气站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1.未定期校验或无校验报告,1台次扣4分; 2.未定期检修或未保存记录,1台次扣1分。 6.加油加气站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企业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存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无检验报告的在用特种设备,1台次扣4分; 2.未按规定提出检验要求的,1台次扣1分; 3.特种设备上无检验合格标志,1台次扣1分。 4 7.加油加气站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 2.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未及时报废,1台次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仍在现场使用,1台次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办理注销手续,1台次扣1分。 6.4工艺安全(20) 1.卸油作业 1.油罐车应停放于卸油专用区熄火并拉上手剎车、于车轮处放置轮挡;并使车头向外,以利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迅速驶离。 2. 向地下罐注油时,与该罐连接的给油设备应停止使用。卸油前应检查油罐的存油量,以防灌油时溢油。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3. 卸油作业中,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视,并禁止车辆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卸油区。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4. 油罐车进站后,卸油人员应立即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油罐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检查合格后,引导油罐车进入卸油现场,应先接妥静电接地线夹头接线并确实接触。 5. 卸油作业中,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视,并禁止车辆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卸油区。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6.卸油时严格控制油的流速,在油面淹没进油管口200mm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正常卸油时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以防产生静电。 7.在卸油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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