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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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电 气 防 火
技 术 检 测 报 告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
受检地址:
检测类别:电 气 防 火 安 全 检 测
检测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声 明
1、 报告无本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专用章和CMA(中国计量认证)章无效。
2、 报告无本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专用章骑缝章无效。
3、 本报告无主检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无效。
4、 本报告涂改无效。
5、 未经本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书面批准,不得部份复制报告。
6、 对本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7、 本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电气消防安全进行检测判定。
8、 本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数据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9、 本检测报告只对检测时的状态和性能负责。
10、 本检测报告中“附页”中部分内容属于目测部分。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委托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
建筑位置
建筑面积
㎡
使用性质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检测起止日期
年月日
主要检测仪器
名称、型号
红外热像仪I7;接地电阻检测仪;ETCR2000+钳形接地电阻检测仪;剩余电流动作检测仪5406A;绝缘电阻检测仪3007A;相序检测仪等。
检测环境条件
温度:℃ 湿度: %RH
检测范围
变配电设备温度、接地检测,低压配电线路温度、绝缘检测,漏电开关剩余电流动作检测,照明装置等电位联结
用电负荷概况
检测依据
规范标准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DL/T664-2008《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SZDB/Z 139-2015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抽检比例
低压配电装置等应全部检测;小型配电、用电电器如照明器具、开关、插座等应按防火分区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30%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依据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 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DL/T664-2008《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SZDB/Z 139-2015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我公司对 有限公司建筑内低压配电线路、照明装置和一般低压用电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联结进行检测,结果如下:
一、检测合格项目:
1、经红外检测无异常发热,符合要求。
2、配电房等电位接地电阻经检测符合要求。
二、检测不合格项目:
配电房
1、电容柜后柜左二分开关电源侧A相温度异常。(见红外图****)
2、电容柜后柜右二电容膨胀。
三、整改建议:
1、对以上检查的不合格问题,尽快安排整改(如有类似问题建议自检进行整改),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2、建议车间、办公室和仓库内电气设备、插座安装地线和漏电保护开关,定期(漏电保护器每个月至少手动检查一次)对电气系统保护装置进行测试,雷雨潮湿季节应适当增加实验次数,确保装置能正常动作和有效保护。
3、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重要电气设备与设施应重点巡查,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更应注意定期进行清洁和检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检测有限公司
(盖检测专用章)
本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安派出所、一份交委托检测单位、一份由本公司存档。
主检: 审核:
批准: 批准人职称/职务 :授权签字人 20 年 月 日
带电设备红外检测条件及结果报告
仪器编号: 报告编号:
检测仪器
红外热像仪
辐射系数
天气
仪器校准日期
湿度(﹪)
环境温度(℃)
电压等级
电压0.4(kV)
风速(m/s)
检测距离(cm)
70
检测地址
设备名称
负荷电流(A)
设备编号
GGJ 2DP电容柜
额定电流(A)
/
图像编号
检测部位
电源侧
A相
B相
C相
负荷侧
A相
B相
C相
红外检测判断
检测地址
设备名称
负荷电流(A)
设备编号
额定电流(A)
/
图像编号
检测部位
电源侧
A相
B相
C相
负荷侧
A相
B相
C相
红外检测判断
检测地址
设备名称
负荷电流(A)
设备编号
额定电流(A)
图像编号
检测部位
电源侧
A相
B相
C相
负荷侧
A相
B相
C相
红外检测判断
备注:/
带电设备红外检测结果汇总
仪器编号: 报告编号:
检测地点
被检测设备名称及编号
图像编号
电压等级
异常情况
红外判断
A配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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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GGD3 1DP
计量柜
断路器
/
380V
接线端子无异常
正常
GGD3 3DP
馈电柜
断路器
/
380V
接线端子无异常
正常
B配电房
/
/
/
/
/
GGD3 1DP
进线柜
断路器
/
380V
接线端子无异常
正常
GGD3 2DP
电容柜
断路器
/
380V
接线端子无异常
正常
GGD3 3DP
馈电柜
断路器
/
380V
接线端子无异常
正常
备注:/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测试结果汇总
仪器编号: 报告编号:
测试仪器
漏电开关测试仪
仪器校准日期
测试地点
设备编号
漏电电流
漏电测试动作时间
结果判别
触发测试(1)
0-180
无触发测试(1/2)
0-180
快速触发测试(5)
0-180
/
/
/
/
/
30mA
18ms
/
/
合格
30mA
18ms
/
/
合格
30mA
20ms
/
/
合格
30mA
23ms
/
/
合格
30mA
21ms
/
/
合格
/
/
/
/
/
30mA
18ms
/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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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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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地电阻检测报告
仪器编号: 报告编号:
检测仪器
钳形接地电阻检测仪ETCR2000+
仪器校准日期
检测地点
A配电房
天气
晴
设备名称
等电位接地
设备编号
/
环境温度(℃)
23
湿度(﹪)
37
1、基本参数
型号/规格
扁铁4mm*30mm
2、接地电阻检测
检测部位
接
地
装
置
检测结果
等电位
/
/
0.88Ω
/
/
结果判别
符合要求
备注
/
低压配电装置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测内容
实测结果
检测评定
备注
1
一般检测
符合要求
合格
1)
绝缘导线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不被损伤的保护措施
符合要求
合格
/
2)
连接到发热元件(如管形电阻)上的绝缘导线,应采取隔热措施;
符合要求
合格
/
3)
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符合要求
合格
/
4)
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层防锈的螺栓和螺钉连接,连接应牢固,要有防松动的装置;
符合要求
合格
/
5)
金属外壳、框架应接零(PEN)或接地(PE)
符合要求
合格
/
6)
熔断器应采用有关规定的标准熔体
符合要求
合格
/
7)
测量、计量仪表指示应正常
符合要求
合格
/
8)
导线绝缘应无老化、腐蚀和损伤痕迹;
符合要求
合格
/
9)
各部位连接接点应无过热、锈蚀、烧伤、熔接等痕迹
符合要求
合格
/
10)
套管、绝缘子应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符合要求
合格
/
11)
灭弧装置,如灭弧栅、灭弧触头、灭弧罩、灭弧用的绝缘板应完好无损
符合要求
合格
/
12)
电磁式电器应无异常声响
符合要求
合格
/
2
红外检测
符合要求
合格
1)
测量母线的连接点、分支接点、接线端子的温度;
符合要求
合格
/
2)
测量刀开关触头、熔断器触头、电缆终端头的温度
符合要求
合格
/
低压配电线路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测内容
实测结果
检测评定
备注
1
一般要求
1)
民用建筑宜采用铜芯电线或电缆
2)
在一般工程的室内正常条件下,可选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线或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的电缆;也可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和电线
3)
对一类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要求高的建筑物,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线、电缆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线、电缆
4)
绝缘导体的工作电压,对室内敷设的塑料绝缘电线不应低于0.45/0.75kV,对电力电缆不应低于0.6/1.0kV
5)
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水管等管道相互接近敷设的要求
6)
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平行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下面的相互间的净距,分别不宜小于0.2m和0.5m
7)
当电线管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有困难时,平行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上面的相互间的净距,分别不宜小于0.3m和1m
8)
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上或下的交叉净距,分别不宜小于0.1m和0.3m
9)
当电线管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或上面的相互间的净距,都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道其净距可减至0.2m
10)
电线管与其它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交叉净距不应小于0.1m和0.05m
11)
电线、电缆在室内直敷时, 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的部分应穿管保护
12)
电线相与相以及相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导体绝缘层不应有机械损伤痕迹、变色、脆裂、炭化现象
13)
配电线路应根据不同故障类别和具体工程要求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接地故障保护等,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室内配线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测内容
实测结果
检测评定
备注
1、
金属导管配线
1)、
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
2)、
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3)、
在严重腐蚀性的场所(如酸、碱和具有腐蚀性的化学气体),不宜采用金属管配线
4)、
敷设在潮湿场所的管路,应采用镀锌钢管。干燥场所的管路可采用线管
5)、
金属管在入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等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明装金属管应加锁母和护口,多尘、潮湿场所外侧并加橡皮垫圈
②
有震动的地方和有人进入的木结构闷顶内的管路,入盒时应加锁母
③
敷设的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的敲落孔,除对实装管孔敲落外其它备用的不应敲掉
6)
金属管应有可靠接地
2
刚性塑料导管配线
1)
闷顶内无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可穿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
2)
塑料导管具有防酸碱腐蚀性能,但不宜明敷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3)
穿入塑料导管绝缘电线(除两根外)的包括外护层在一起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导管内总面积的40%,以利散热;不得有受硬拉和挤压损坏绝缘现象
4)
塑料导管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插入连接处,接口牢固密封,导线不得有外露现象
室内配线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测内容
实测结果
检测评定
备注
3、
护套绝缘电线配线
1)、
护套绝缘电线不应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及其抹灰层、灰幔角落和墙体、保温层及装饰面板内
2)、
护套绝缘电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紧贴交叉处,应加绝缘保护导管
3)、
护套绝缘电线进入接线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引入接线盒(箱)或设备、器具内
4)、
柜台、货架和展柜等处的配线宜用护套绝缘电线明敷,但应平直、固定牢固,护套层不得破损
5)、
护套绝缘电线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应采用刚性阻燃塑料导管、塑料槽板或金属导管保护
4
金属(塑料)线槽配线
1)
金属线槽宜敷设在正常环境的室内;当敷设在有腐蚀气体、热力管道上方以及腐蚀性液体管道下方时,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
2)
金属线槽在建筑顶棚内敷设时,应采用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3)
电线、电缆在金属(塑料)线槽内,应留一定余量,绑扎牢固,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但接头总截面不应超过该点线槽截面的75%,防止槽盖挤压绝缘层
4)
塑料线槽必须具有阻燃性能
5)
线槽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体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连接
6)
金属线槽必须可靠接地,但金属外壳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线
室内配线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测内容
实测结果
检测评定
备注
7
装饰工程配线
1)
装饰工程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导线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接头应焊接
2)
装饰场所或装修部位的配电线路,每条支路均应单独设置带有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的断路器进行保护
3)
动力设备和照明装置的配电线路,穿越可燃、难燃装饰材料时,除配电线路应穿保护管外,尚应采用玻璃棉、岩棉等非燃材料做隔热阻燃保护
4)
配电线路设置在可燃装饰夹层时,应穿金属导管保护,若受装饰构造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时,必须采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宜大于2m,导线不得裸露
5)
装饰装修工程中,不应破损原建筑暗敷在墙体内的管线,将电线和接头穿塑料或玻璃丝软管埋在墙体或楼板的灰浆内。电线分支加接线盒,暗敷穿硬质塑料导管
6)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外壁敷设
7)
明敷线路的导线与导线、导线与其他管线交叉或穿越建筑物时,均应穿绝缘套管
8)
当配电系统的管道、电缆盒(槽)、母线、绝缘母线槽穿过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建筑构件(如地板、墙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留下的孔穴,应按建筑构件原有防火等级进行封堵
9)
配电线路及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建筑物内导电体(如水管等)的等电位联结,应连接牢固可靠,接触良好
8
红外检测
1)
导线芯线、导线连接点、导线与接线端子连接处的长期工作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2)
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且连接点和接线端子不应有打火放电现象
导线连接、导线与设备或器具连接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测内容
实测结果
检测评定
备注
1
导线连接
1)
导线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盒(箱) 配件齐全,固定牢固;在多尘和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式盒(箱)
2)
铜、铝导线连接处,应采取铜铝过渡接续措施;
3)
绝缘导线接头,应包扎绝缘,其绝缘水平不应低于导线本身的绝缘强度
4)
明敷配电干线的分支线连接,干线不应受到支线的横向拉力
5)
临时移动电气线路的接头包扎绝缘后,应采用机械保护措施,不得被可燃物覆盖
2
导线与设备、器具的连接
1)
截面在10 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
截面在2.5 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应先将芯线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3)
截面大于2.5 mm2的多股铜芯线 ,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将芯线端部拧紧搪锡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4)
设备和器具的端子上,压接的电线不得多于两根
5)
导线与接线端子连接的根部绝缘应良好,对裸露线芯应采用绝缘带严密包缠
3
红外检测
1)
测量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接线端子的温度,其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规范中的规定
开关、插座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测内容
实测结果
检测评定
备注
1
直观检查
1)
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 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2)
落地插座应采用专用产品,保护盖板固定牢靠,密封严实
3)
潮湿场所 应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接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4)
插座、开关靠近可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暗装插座、开关应采用专用接线盒,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
5)
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内的插座、开关,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A级材料隔绝
6)
导线与插座、开关连接处应牢固可靠,螺丝压紧无松动,面板完好无损
7)
额定电压低的插头不能插入额定电压高的插座,额定电流高的插头不能插入额定电流低的插座,插头不应与带电极数不同的插座相互插合(如单相与三相插头插座)
8)
用于0类设备的插头(不带接地极的插头),不能插入带接地插套的插座。Ⅰ类设备的插头(带接地极的插头),不能插入为Ⅱ类设备专用的插座(不带接地极,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制作的插座)
9)
插头与插套接触良好,无松动现象。接地触头无劣化,能保证正常接地
10)
插头插销或插座插套没有熔焊痕迹;插销或插套周围的绝缘材料没有烧焦炭化的迹象;插销或插套没有妨碍插拔的受热变形等损坏现象;插销孔光滑无损
开关、插座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测内容
实测结果
检测评定
备注
2
移动式插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多功能移动插座电源线应采用铜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软缆或软线的截面积,应与插座额定值相匹配。绝缘无磨损,导线无外露现象。其长度不宜超过2m
2)
应具有保护接地线(PE线)
3)
不应放置在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盖
4)
不应串接使用
5)
不应超载电流使用
3
红外检测
1)
测量插头、插座和开关各端子处的温升值,其在负荷状态下不得超过45K
4
低压电器
1)
柜、屏、台、箱(盘)的固定支架、金属框架和箱体外壳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装有电器的可开门和金属框架接地端子间,连接的编制铜线不应断裂松脱
2)
抽出式配电柜,抽屉抽推灵活,动、静触头接触紧密
3)
接线应排列整齐,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
4)
电源线应接在电器固定触头端,不应反接在可动触头端,且电器不得上下倒置安装
5)
电器端子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层的防锈螺栓和螺钉压接牢固,防松弹簧垫圈无缺损
6)
与电器连接的电线端部应绞紧,无松散、断股缺陷
7)
电器外露可导电外壳接地连接可靠,完好无损
8)
负荷开关、隔离电器和控制电器的灭弧罩、触头间隔板应完好,无缺损
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应安装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或配电干线分支处 ,一般宜作用于报警;作用于动作时,剩余电流整定值,不应超过500mA
2)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接线应符合相关规定
低压配电箱(柜)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测内容
实测结果
检测评定
备注
1、
配电箱(盘)和开关箱
1)
在使用了低于B1级装修材料的房间内,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其壳体和底版应采用A级材料
2)
配电箱(盘)和开关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含B1级)的装饰材料上;否则应采用岩棉、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
3)
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周边0.3m内,不应有可燃物;箱门操作方便,不得被它物遮挡;箱体内和下方,不得搁置和堆放可燃物
4)
可燃材料仓库的配电箱和开关宜设置在库房外,并有防湿和雨雪措施
5)
配电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无断股,绝缘良好;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相同,同一端子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6)
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配电回路漏电安全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且动作可靠
7)
熔断器不得随意更换原配熔体规格,并不应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体
8)
照明配电箱(盘)内,应分别设置中性线(N线)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标识清晰,零线和保护地线应分别经各自的汇流排配出,不得铰接或交错混配
9)
测量柜、屏、台、箱(盘)内母排连接、分支点,开关电器接线端子的温度,其允许温度应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同相上下端子的相对温差值,宜小于10℃
10)
测量频繁故障或绝缘不良回路的漏电电流值,排除绝缘水平降低的潜在危险
照明装置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测内容
实测结果
检测评定
备注
1
基本规定
1)
照明灯具(含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当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除不燃性(A级)以外的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如用玻璃丝、石膏板、石棉板等加以隔热防护)、散热(如在灯具上增加散热空隙或加强顶棚内通风降温,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等级不应低于难燃性(BI级)等级
2)
嵌入式灯具、贴顶灯具以及光檐(槽灯)照明,当采用卤钨灯以及单灯功率超过100w的白炽灯时,灯具(或灯)引入线应选用105-250耐热绝缘电线
3)
库房内照明灯具下方不应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4)
聚光灯、回光灯、炭精灯不应安装在可燃基座上,灯头的尾线应用耐高温线或瓷套管保护。配线接点必须设在金属接线盒内
5)
照明灯具及其附件应无异常高温和火花放电现象
6)
碘钨灯、卤钨灯、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不应在库房内装设
7)
日光灯镇流器线圈的最高允许温度不超过约定值如没有标注值时,其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内有衬纸)95℃和(内无衬纸)85℃。电容器外壳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标定值,如没有标注标定值时,其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过50℃
照明装置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测内容
实测结果
检测评定
备注
2
照明灯具的安装
1)
照明灯具上所装的灯泡,不应超过灯具的额定功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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