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满足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的需要,据卫生部、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国家中医药学管理局中医药学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科室讨论、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技和卫生事业的发展。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全院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
2、员。 二、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在院长、副院长的领导下,由科教科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科教科每年制定继续医学教育计划。 三、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包括活动名称、编号、形式、日期、考核结果、学分数等内容。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备案,医院对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继教学分管理,由原规定学分25分提高到50分,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分不变(不低于25分)。 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当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参加本年度的继续医学教育,但建议参加学习,因为医学发展日新月异,不学习就不可能用最新的医学知识为老百姓服务
3、。 四、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要切合各类人员的实际,规范化培训以“三基”为主,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强调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训、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等有关内容的教育,培训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 五、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坚持以自学为主,采取学术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临床带教、远程教育等多种手段,拓宽继教渠道。根据医院工作特点,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的作用,院部要安排超出规定学分一倍的学术讲座数量,年参加到50%的讲座数即可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
4、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 “三基”以自学为主,医院每年组织两次严格的“三基“知识考试。不计入学分。远程医学教育、远程教学计入学分。 六、学分记录: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根据有关规定记入相应学分,进修一年以上、考核合格者记50分; 跨年度进修及请产假、病事假等按每月5分计入当年学分;短期学习经考核合格,按每月5分记入(不够一月按一月计算),授课者获得2倍该项目的学分;参加学术会议作汇报讲座者不重复记分,每学时按0.51学分计算,每次讲座学分数由科教科根据学术价值确定;院内继续医学教育讲课者每次记3学分。 听课者采取两种方式记录学分,(1)签到方式;(2)考试方式。以签到方式记录学分时,以签到
5、为准,不许代签;以考试方式记录学分时,讲座完毕后以闭卷形式对讲座内容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记该次讲座学分。 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包括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的考核办法: 1.听课学分直接由科教科记入; 2.科内教学,每次记1分,由科主任上报并附教学内容简介,院内讲座由科教科记录。 七、继教内容的确定:院内讲座内容由上级批准或本院学术委员会批准认可;远程讲座直接确定为继教内容;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的科内教学由科室决定,科内教学学分按第八条规定执行。 医院定期将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提前公布,供受教育对象选择参加。 八、为调动科室的业务学习,对于科内业务学习做得比 较好
6、(每月3次以上、质量较高、有书面讲课内容、签名表、每次参与人员占该科所有人员一半以上)的科室,经科教科考核同意,可以给该科每月讲、听课次数在2次以上的人员记2学分。 九、各科每次继教听课人数不少于本科总人数(均指正式职工)的25%,每少一人,扣该科当月考核分0.2分并通报。如有抢救病人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由科主任向科教科说明。 十、各科加强对临时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科教科对临时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分登记。年学分少于50分者向院部提议,建议解聘。 十一、对于短期请假(少于一年)人员,每年的最低学分数为其在岗时间(以一个月为1单位)乘以4分(中、初级)或2分(高级);请长假
7、(一年以上)人员的继教管理依照其他相关规定。 十二、对代签名者,扣除本次继教学分的2倍学分。 十三、科教科每月初公布上月的继教学分数。 十四、罚则:继续医学教育考核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执业注册和再注册等的必备条件之一。年内不合格者,取消晋聘上一级技术职称资格,并罚款1000元;连续两年不合格者,降聘现任技术职称一级,并罚款3000元;连续三年不合格者,罚款5000元,离岗培 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本岗位相应最低技术职称聘用。科室年度内有两人以上不合格者(以出勤10月以上人数计算)及科室年度内听课未达到最低人数要求最多者,取消科室评优资格,科主任护士长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十五、继续医学教育授课人员给予一定数目的经费补贴。 十六、本办法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行,解释权归科教科,所有以前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制度全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