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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资料
第一章 外币会计
一、外币会计概述
[单选]外币即“外国货币”的简称,是指本国货币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外汇是外币资产的总称。外币与外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外汇包括外币。
[单选]记账本位币是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非记账本位币则为会计核算上的外币,由此可见会计上外币的特定含义,即指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处。
[多选]外币业务包括外币交易和外币报表折算。外币交易是指企业以为记账本位币进行收付,结算等业务。对于外币交易业务应能区分确认。
[名词解释]汇率:又称“汇价”、或“外汇牌价”,是指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时的比价或比率;或以一国货币所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汇率是不用货币之间进行兑换的依据和标准。
[多选、简答]汇率的标准价方法,分为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的外币为标准折合成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直接标价法的特点是,外币数固定不变,本国货币数随汇率高低发生变化,本国货币币值大小与汇率的高低成反比。间接标价法与直接标价法相对应。通常英、美国家采用间接标价方法,但美国对英国采用直接标价法。
[名词解释]汇兑损益的类型。汇兑损益是指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在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时,由于汇率的变动而产生的记账本位币的折算差额和不同于外币兑换发生的收付差额,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或损失。对此又称“汇兑差额”。
[简答]汇兑损益的类型。根据汇兑损益产生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常见类型:
一是交易汇兑损益;二是兑换汇兑损益;三是调整外币汇兑损益;四是外币折算汇兑损益。其中前两种类型属于日常交易发生的损益;后两种类型属于期末调整和折算产生的损益。
二、外币交易会计
[简答、名词解释]单一交易观点:是指企业将发生的外币购货或销货业务,以及以后的账款结算均分别视为一笔交易的两个阶段,外币业务按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购货成本或销售收入,最终取决于它们结算时日的汇率。因此,年终不确认未实现的汇兑损益。
[单选、名词解释]两项交易观点:是指企业发生的购货或者销货业务,以及以后的账款结算视为两笔交易,外币业务也按记账本位币反映的采购成本或者销售收入,取决于交易日的汇率。
[单选、名词解释]采用即期汇率与即期近似汇率折算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通常是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即期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是指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汇率波动不大的,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但前后各期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当期的近似汇率。
[核算]外币交易日的账务处理内容主要包括:
(1)收到外币投资的账务处理。企业收到外币投资额应将出资人役入外币的资本折合为记账本位币记账确认“实收资本”账户的金额。在折合时,应当按交易发生的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收到外币筹资额的账务处理。“银行存款”以及“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等负债账户均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记账本位币金额。
(3)结汇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向银行结汇,是指企业按规定卖出外汇,银行买进外汇并按其挂牌买入价将人民币兑付给企业。企业记账时,应按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向银行结售的外币金额与按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贷记有关账户;借贷方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账户。
(4)售汇业务的账务处理。售汇业务是企业向银行购买外汇,银行卖出外汇。银行售汇时按其挂牌卖出汇率向企业计收人民币。企业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与购入外汇按企业选定的市场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5)外币兑换业务的账务处理。当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属于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以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或卖出价的折算。
三、外币账务报表的折算
[核算]境外经营财务报表折算的一般原则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相似的汇率折算。
(3)上述折算所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4)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第二章 所得税会计
一、所得税会计概述
[简答]所得税会计的产生和发展
所得税会计属于财务会计的一个分支,基产生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
(1)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合二为一的共同发展时期;
(2)所得税会计和财务会计的逐步分离时期;
(3)所得税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时期。
其中逐步分离的主要原因在于税法和会计存在着目标、依据以及核算基础的不同。
[简答]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意义。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基于资产负债观。一方面,按资产负债观确认的收益既考虑交易因素的影响,也考虑非交易因素的影响,因而,比按照收入费用观确认的收益更为全面,对使用者也更为有用,能够有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企业在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作出恰恰相反当的评价,提高预测价值;另一方面,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确认和计量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对未来所得税流入或流出的影响,即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
[核算]所得税会计的核算程序。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会计的核算程序共六大步:
(1) 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2) 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3) 确定暂时性差异;
(4) 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额或转回额;
(5) 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6) 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二、资产与负债计税基础
[名词解释]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的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其计算公式为:
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名词解释]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其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其计算公式为:
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简答、名词解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企业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两种情况: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简答、名词解释]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企业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两种情况: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单选]其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有关资产在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其账面价值会随之下降。而依据税法规定,企业提取的减值准备一般不得在税前扣除,只有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由于资产的计税基础不会随着减值准备的提取而发生变化,因此便产生了资产在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核算]预收账款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预收账款时,因不符合会计的收入确认条件,故确认其为负债;依据税法规定计税时一般也不计入纳税所得。这种情况下的预收账款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某些情况下,尽管预收账款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税法规定应将其计入当期纳税所得,从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核算]企业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未作为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或负债,但依据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则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如企业发生的筹建费用。
(2)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我国采取亏损后的做法,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达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本质上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作用,应将其视同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核算
[多选]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情况:
(1)不属于企业合并的交易,且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不同时滞两个条件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得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时,不应确认或全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选、多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日或特殊资产事项发生日确认时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商誉”等账户。
[多选]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
(1)商誉的初始确认。对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所确认的商誉,税法中规定不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对于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若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寝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所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和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日或特殊交易事项发生日确认时,应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商誉”等账户,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所得税费用的核算(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单选]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依据税法规定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计算确定的应交所得税金额。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核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或-)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费用金额之间的差额+(或-)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纳税所得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不征税的收入+(或-)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在上式调整因素中,除前述的暂时性差异外,还有非暂时性差异,如:罚款、税收添置纳金、非公益性捐赠和赞助、超过处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等支出。
[单选、核算]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应予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其计算公式为: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需要特别注意:在运用是式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余额应为扣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商誉以及营业外收入后的金额。
[单选、核算]企业利润表中的本期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构成。用公式表示为: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第三章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概述
[单选]招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时按规定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有关信息的局面报告。
[单选]上市公告书,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后,其管理当局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股票上市情况信息的书面报告。
[单选、简答]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必须定期披露的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服度报告。其中的年度财务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简答]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购公告。其中重大事件公告是指当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其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立即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的公告。
二、分部报告
[名词解释]分部报告:是指对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按其确定的企业内部组成部分(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编报的有关各组成部分收入、费用、利润、资产、负债等信息的财务报告。
[多选]分部报告有两种类型:一是按经营业务不同性质编制的业务分部报告;二是按经营业务的地域范围编制的地区分部报告。
[名词解释]分部:是指企业内部可区分的、承担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组成部分。确定分部的主要依据就是看其是否承担了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这点很关键。
[名词解释]业务分部:是指企业内部可区分的、能够提供单项或一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
[简答]分部收入,是指可归属于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和对其他分部交易收入。其中可归属于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是分部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通常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直接由分部的业务交易产生的可以直接归属于分部的收入;二是将企业交易产生的收入在相关分部之间进行分配可间接归属于分部的收入。分部收入通常不包括以企业整体为基础来计划和管理投资、融资行为所产生的收入以及非营业活动产生的收入。
[简答]分部费用,是指可归属于分部的对外交易费用和对其他分部交易费用。分部费用主要由可归属于分部的对外交易费用构成,通常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等。其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直接由分部的业务交易产生的可以直接归属于分部的费用;二是将企业交易产生的费用在相关分部之间进行分配可间接归属于分部的费用。分部费用通常不包括以下项目:利息费用;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损失中应承担的份额;处置投资发生的净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核算费与企业整体相关的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三、中期财务报告
[单选]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多选]中期财务报告到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简答]中期财务报告需要特殊考虑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编制中期财务报告需要特殊考虑重要性和及时性两个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依据,“中期财务数据”既包括本中期的财务数据,也包括年初至本中期末的财务数据。
[多选]中期应提供的比较财务报表:
(1)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2)本中期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其中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是指上年度可比本中期的利润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3)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多选]编制中期财务报告附注应披露的要求:
(1)应以年初至本中期为基础披露。
(2)应当对自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交易或者事项进行披露。
四、关联方披露
[名词解释]关联方的概念: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若一方有能力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它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它们之间也构成关联方关系。从定义可见,关联方关系包括纵向和横向的关联方关系,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均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三种影响形式。
[多选、简答]关联方关系存在的主要形式。
(1)该企业的母公司。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企业人员,主要指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但不包括监事等。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多选、简答]不构成企业关联方的情况。
(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2)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这种情况尤其需要注意,在没有其他关联关系的情况下,不能仅仅因为企业与其他企业依据合同分离一个合营企业的控制权,就认定合营者之间的关联方。
(3)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
[多选、简答]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该企业存在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下列信息:
(1)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母公司不是该企业最终控制方的,还应当披露企业集团内对该企业享有最终控制权的企业(或主体)的名称。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还应当披露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名称。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变化。
(3)母公司对该企业(指企业为子公司情况下)或该企业(指企业为母公司情况下)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第四章 租凭会计
一、租凭会计概述
[多选]按租赁目的不同,可以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名词解释]租赁会计:是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对企业租赁活动进行综合、全面、连续和系统地反映、监督和管理。
[名词解释、简答]担保余值:对承租方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传闻值;对出租方而言,是指承租方的担保的资产余值。
二、经营租赁业务会计
[单选、名词解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初始直接费用是指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
[单选]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应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推销。
[核算]经营租赁业务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内容
承租方
出租方
(1)账务处理
① 付、收
押金
借:其他应收款
收回押金时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退加押金时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租入、
出租资产
租入资产不作为本企业资产入账,故租入时不作会计分录,对租入资产值需要在备查簿登记。
借:固定资产——出租
贷:固定资产——自有
③支付、
收取租金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注意:
A、支付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会计期间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确认为当期的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B、直线法下每期应应的租赁费用计算公式为:每期应确认的租赁费用=(租金总额-出租方承租的某些费用)/整个租赁期
C、上述计算公式中的分母包括免租期,即免租期不扣除;出租方承担的某些费用应从租金总额中扣除。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注意事项与承租方相对应
④发生初始
直接费用
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承租方
⑤或有租金
在实际发生时
借:有关费用账户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⑥计提租赁
资产折旧
对租入资产不提取折旧
折旧政策与企业自用固定资产相同。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2)信息披露
对于重大的经营租赁,应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各类经营租赁资产的折旧、确认减值后的净值、摊余价值等关账面价值信息。
三、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多选]满足下列之一或数条标准的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
(1)租赁期局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所有权判断标准)。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5%)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留购价判断标准)。
(3)资产的所有权即使不转让,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不用年限的大部分(≥75%)。
(4)租赁开始日,就承租人而言,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90%)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90%)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价值补偿性标准)。
[名词解释、简答]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如租金)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如行使优惠选择权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或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单选、名词解释]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核算]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规定。
会计核算规定
承租方
出租方
(1)在租赁期
开始日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未实现融资收益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贷记“营业外收入”
(2)在租赁期间内
① 支付、
收取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② 分摊未确认
融资费用
(收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分摊额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分摊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③ 计提
折旧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④ 发生履约
成本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⑤ 实际发生
或有租金时
借: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⑥年末对未担保
余值进行复核
(1)未担保余值增加、不调整;
(2)未担保余值减少,应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同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内转回,编制与确认减值损失相反的会计分录。
(3)租赁期满
①留购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固定资产——自有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
②续租、不作特别处理;如承租入违约不续租,支付的违约金确认为营业外支出。
③返回
借:长期应付款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
(1)收回租赁资产
①若租赁资产余值全部或部分担保,按担保额;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未担保余值
②若租赁资产余值全部未担保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
(2)承租人续租,不作特别处理;如承租人违约不续租,收取的违约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名词解释、单选]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一般是等额的)+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或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款项)+支付的其他款项
[名词解释、单选]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租金年金现值系数+担保余值复利现值系数
[单选]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四、售后租回业务会计
[名词解释]售后租回:是指企业将自制或外购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的方式。
[单选]对于融资租赁性质的售后租回业务,承租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单选]对于经营租赁性质的售后租回业务,承租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核算]售后租回业务的会计核算。
核算内容
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
售后租回经营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
(1)出售资产
①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②借:银行存款(售价)
贷: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
借或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差额)
会计分录同左。
若以公允价成交,则: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
(2)分配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每期按折旧进度分摊未实现租回损益:
①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
贷: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②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
每期一般按支付租金的比例分摊未实现租回损益,会计分录同左。
第五章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
一、金融工具会计概述
[名词解释、单选]金融工具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成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的重要手段。它包括企业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名词解释]权益工具:从发行方看,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具体则指企业发行的普通股、在资本公积项下核算的认股权等。
[名词解释]衍生金融工具:也称衍生工具,是指其价值随某些因素变动而变动,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很少净投资,以及在未来某一时期结算而形成的企业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多选、简答]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
远期外汇合约
金融远期 远期利率协议
商品期货
外汇期货
金融期货 利率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
衍生金融工具
外汇期权
金融期权 利率期权
股票期权
股票指数期权
货币互换
金融互换 利率互换
二、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业务的核算
[单选、简答]企业取得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的交易费用,是指或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亲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以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核算]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账务处理。
核算内容
会计分录
(1)取得衍生
金融工具
借:衍生工具(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实付额)
(2)发行衍生
金融工具
借:银行存款等
贷:衍生工具
(3)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1)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按其差额,借:衍生工具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按其差额,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衍生工具
(4)处置衍生
金融工具
借:银行存款等(实收额)
贷:衍生工具(账面价值)
借或贷:投资收效力(差额)
同时,结转原计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具体地应分别掌握远期合同业务和商品期货业务的账务处理。
三、套期保值的核算
[名词解释、简答]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的衍生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多选]由于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不同,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按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可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名词解释]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名词解释、简答]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
[名词解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名词解释]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金融工具。
[单选]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项目。
[多选、简答]被套期项目的内容包括:
(1)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
(2)一组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
(3)分担同一被套期利率风险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负组合的一部分(仅适用于利率风险公允价值组合套期)。
[核算]“套期工具”科目。
该科目属于共同类,核算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可按套期工具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其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套期工具形成资产的公允价值,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套期工具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其主要核算内容如下:
(1)企业将已确认的衍生金融工具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套期工具的,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或贷记“套期工具”科目,同时贷记或借记“衍生金融工具”等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有效套期,应按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借记“套期工具”科目,贷记“套期损益”等科目;套期工具产生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再作为套期工具核算的,应按套期工具形成的资产或负债,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同时贷记或借记“套期工具”科目。
[多选]套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终止进行公允价值套期会计:
其一,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其二,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其三,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
[多选、名词解释]终止进行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核算的条件。
(1)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的,应终止核算。
(2)该套期不再满足进行套期保值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核算的条件的,应终止核算。
(3)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的,应终止核算。
(4)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指定的,应终止核算。
[核算]企业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应按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账务处理的规定处理:
(1)套期式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遇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四、衍生金融工具列报
[多选、简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销的条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路下列条件的,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一是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二是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化学元素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多选、简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能相互抵销的情形。
一是将几项金融工具组合在一起模仿成某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这种组合内的各单项金融工具形成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二是作为某金融负债担保物的金融资产,不能与被提保的金融负债抵销。
三是企业与外部交易对手进行多项金融工具交易,同时签订“总抵销协议”。
第六章 企业合并会计(一)—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
一、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分
[单选、名词解释]吸收合并:又称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单一的企业,其中一个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其他企业的法人资格随着合并而注销。吸收合并通常由继续存在的企业以现金购买或用股票交换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并由合并后的新企业继续经营原业务。
[单选、名词解释]新设合并;又称“创立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新设合并通常由新设企业用股票交换原有企业的净资产,原有企业的股东成为新企业的股东。
[单选、名词解释]控股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等方式取得对方控制权,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
[核算]1、吸收合并的账务处理
合并方可以通过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等方式实现对其他企业的吸收合并。
2、新设合并的账务处理
新设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日取得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确认;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放弃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确认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的留存收益。
3、控股合并的账务处理
对同一控制下的控制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取得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确认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放弃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确认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三、一次交换交易实现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
[核算]一资交换交易实现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的确定。
通过一资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另一方的控制权或净资产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另外,对于以下两种经济事项,也应计入合并成本。
(1)购买方为进行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合并成本;
(2)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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