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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价值论是我国经济学界的主流价值理论。本文针对这一理论的若干观点提出三点不同看法:第一,使用价值不仅具有同质性,而且是交换的核心内容,因此,不能排除使用价值在交换价值决定中的作用;第二,同一人类劳动并不能创造等量的价值,这与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是矛盾的;第三,价值“转形”之后,商品按生产价格交换不符合等价交换原则。因此,劳动价值论与商品经济的客观事实之间存在诸多矛盾。本文认为,决定交换价值的是一般使用价值。一般使用价值实体是由要素共同创造的。在供求平衡状态下,等量要素创造等量一般使用价值,活劳动只是创造一般使用价值的一个要素。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价值理论;使用价值;价值 价值理论,更切恰地说
2、,应该叫关于交换价值决定的理论,即交换价值究竟是由什么决定的理论。从现象上看,交换价值即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相互交换的比例。在商品经济中,不同质的物品或活动总是相互按一定比例进行交换的。交换价值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和普遍现象。经济理论认为,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问题在于,价值“藏在深闺人不识”,它究竟是狸猫还是太子,各说不一。劳动价值论者认为,商品的价值量不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是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的。劳动价值论是我国经济学界的主流价值理论。然而,它作为交换价值决定的理论,却不无可商榷之处。 一、使用价值仅仅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
3、担者吗? 劳动价值论的经典作家在论证“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命题时,一般都把排除交换价值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可能性作为“序曲”奏响的。马克思主义与古典学派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理由的差异。古典学派的理由也不能成立,但这里我们撇开不谈。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者认为,使用价值是具体的不可比的,而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所以它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使用价值仅仅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即人类劳动本身。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只有异质性,是不可比的这种认识不符合实际。使用价值是具体与一般的
4、统一。这正如德国的一位近代哲人莱布尼茨所说,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世上也没有完全不同的两片叶子。 任何使用价值首先都是具体的。使用价值的具体性是由物品或活动的个别属性和个人或社会的具体需要决定的。它反映的是使用价值的个别特点。使用价值因物而异,因人而异。不同的物品或活动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比如食品可以充饥,棉衣可以御寒。同一物品或活动,在不同的人那里其使用价值也会有所不同。如同一枚邮票,在有些人手中只是一般的邮资而已,而在另一些人手中却是价值连城的收藏品。使用价值的具体性是由物品或活动的自然属性和人的需要的个别特点决定的。世界上既不存在可以满足人的一切需要的“万能”的使用价值,也不存在超
5、越所有具体使用价值的“空泛”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异质的、具体的。 然而,不同的使用价值也有同质的一面。使用价值的同质性是由使用价值的共同属性决定的,它反映的是使用价值的一般属性。任何使用价值都是物品或活动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只有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品或活动才有使用价值。撇开人的需要,就无所谓使用价值。如果我们舍去使用价值的具体性和个别性,那么,一切使用价值都是一般的使用价值,即物品或活动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一般使用价值是对物品或活动有用性的抽象概括。满足人的需要是所有使用价值的共同特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使用价值都是同质的、一般的。一般寓于具体之中。任何同类事物都具有同质性,否则,它就
6、算不上同类事物。 从理论上说,任何使用价值都是具体与一般、异质与同质的统一。因此,那种认为不同的使用价值在量上不可比较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它仅看到了不同使用价值异质的一面,而没有看到不同使用价值同质的一面。不同使用价值在进行量的比较时,异质的一面被舍弃了,进行比较的是同质的一面。 使用价值具有同质性,这并不意味着使用价值就必然地是决定交换价值的那个“东西”。交换价值的决定取决于商品交换的目的。商品并非只有使用价值和劳动产品这些属性才是同质的。如果按照传统的商品观,商品在重量、面积和体积等方面也有同质性。但是,人们在交换中,对各个别商品进行比较时,既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些属性逐一比较,又不是剜到
7、篮中便是菜,任意扯过某一属性随便比较,而是根据交换的目的,比较那些有实践意义的典型属性。众所周知,商品交换是从物物交换开始的。在物物交换中,人们所要让渡的商品一般是多余的或非迫切需要的产品,而要取得的商品一般是缺少的或更需要的产品。换言之,交换双方所钟情的不外是对方产品的使用价值。可见,使用价值是物品或活动成为商品的唯一“资本”。货币不过是具体使用价值实体的转化形式和一般形态。因此,排斥使用价值的价值是毫无意义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实质。效用价值论看到了这一点,这是它能够在众多价值理论中占有重要一席的关键所在。总之,所谓商品交换,从物质内容来看,它是一定量的一种使用价值实体同一定量的另一种使
8、用价值实体相交换;从社会内容来看,则是一种生产活动同另一种生产活动相交换。因为天上不会掉下馅饼。总的来说,只有生产活动才能创造出使用价值实体。劳动仅仅是生产的一个要素,一个重要的要素,但是“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注1“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它所剩下的并非只有“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这一点,而是要素的耗费。商品是被一部分人占有的并用来交换的使用价值实体。使用价值实体主要来自生产。 使用价值是商品交换的核心内容。无论是简单商品经济,还是发达商品经济都是如此。排斥使用价值的价值是毫无意义的。使用价值始终是商品生产者追逐的情人。注2既然取得使用价值实体,满足需要是商
9、品交换的目的,那么,人们在交换中比较双方产品的着眼点只能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别的什么。只有能够反映使用价值大小的某些属性的量,才能成为商品交换的比例。与斯密不同,马克思没有完全排斥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联系。但是,仅仅承认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是不够的。“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如果是这样,那么赶脚的可以用一头弱驴与另一个赶脚的“等价交换”一头壮驴。经验告诉我们,不论弱驴与壮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相等的,还是前者大于后者,这笔交易都是不现实的。因为崐对赶脚的来说,弱驴的使用价值不及壮驴。相反,天上掉下来的壮驴却可以与人工喂养的壮驴进行“等价交换”。可见,在商品交换关系中,
10、使用价值并非只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是交换价值的直接决定者。不过,交换价值不是由具体使用价值决定的。在实践中,人们是把具体使用价值作为一般使用价值进行量的比较的。交换价值不过是使用价值的外化,是产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特殊表现。 马克思认为,小麦和铁任何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要把它们化为既不是小麦也不是铁的“第三种东西”。在论证这一观点时,他举了“一个简单的几何学例子”:人们为了确定和比较各种直线形的面积,首先把直线形分成三角形,然后再把三角形化成“底乘高的一半”。注3几何学知识告诉我们,这个“底乘高的一半”就是一般三角形的面积。这个例子说明,要比较具体直线形的面积,必须把它转
11、化为一般直线形的面积。同理,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它的使用价值不是被抽去了,而是被“抽象”了。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这是对的,但不能就此认为它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事实上,作为交换价值,商品不能包含的是任何一个具体使用价值的原子,但必须充盈着一般使用价值的原子。撇开使用价值的交换价值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可想象的。 在商品交换中,只有代表一般使用价值的典型属性的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实体才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实体完全相等。这个能够代表一般使用价值的典型属性即商品的社会必要生产时间,它以社会供给必要生产时间为基穿但是,社会供给必要生产时间不等于社会必要生产时间,社会必要生产时间是
12、社会需求的供给必要生产时间,也就是说,社会需求必要生产时间是社会供给必要生产时间转化为社会必要生产时间的条件。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社会交换中。不论耗费多少劳动或要素,如果某种产品没有需求,它就没有交换价值,也就没有价值。 二、“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能“创造”等量的价值吗? 劳动价值论者认为,形成价值实体的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 什么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呢?我认为,“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只能理解为“同质等量的体力和智力的使用”。按照经典作家的解释,所谓劳动力,即“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注4这里所说的同质
13、的体力和智力,既不是具体意义上的,也不是通常一般意义上的,而是“完全一样”的一般意义上的体力和智力。如果我没有理解错了的话,有的学者也是如此解释的。注5如果我们对“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的理解不是到此为止,而是进而或者直接把它理解为“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平均劳动力”,或曰“社会必要劳动力的耗费”则是不妥的。说把“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进而理解为“社会必要劳动力的耗费”不妥,是因为两者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对个别劳动进行“同质性加工”的结果,而后者则是对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生产某种商品的全部劳动进行“算术平均”的结果。说把“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与“社会必要劳动力的耗费
14、”直接划等号不妥,是因为商品是由诸要素共同创造的,劳动不是唯一的要素,所以,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并不必然生产出等量的商品;换言之,如果生产条件不同,生产等量商品所耗费的任何意义上的劳动并不一定是等量的。既然认为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劳动的凝结,那么就只有从抽象出同质的劳动入手,进而证明同质等量的劳动创造等量的价值才是合乎逻辑的。 将个别的劳动力的耗费“抽象”为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是必要的。因为现实中的劳动不仅是同质与异质的统一,而且就同质的一面来说也有部分质的差异。如熟练程度和强度的差异等。只有经过这种“抽象”,才能使劳动力的耗费真正同质,才能对各商品中耗费的劳动进行量的比较。现在的问
15、题是同质等量的劳动能“创造”出等量的价值吗? 在现实中,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是踏破铁鞋无觅处的,而用数学方法把现实中“品质”各异的劳动“折合”成为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至少目前人们还做不到。我们只有在头脑中“制造”这种同一的人类劳动。如,假设同一劳动者使用同一工具同时在两块肥沃程度悬殊的处女地上耕作。在这里,我们假设同一劳动者使用同一工具同时在两块地上耕作,这并不只意味着同时进行的劳动仅仅是具体劳动的一致,相反,更主要的,它表示一般劳动力耗费的同一。在上述假设中,土地的肥沃差异既不影响劳动的质,也不影响劳动的量。因为所谓劳动就是“劳动力的使用”。注6“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
16、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注7这只是说,劳动必须借助一定的劳动资料并作用于一定的劳动对象,但无论劳动资料还是劳动对象,都仅仅是劳动实现的条件,而不是劳动本身。“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注8因此,只要劳动力的耗费“一模一样”,那就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假设中略去了种子等其它生产要素,是为了表述的尽可能简略。 从上述假设可以推知:(1)两块田地收获所凝结的抽象劳动绝对同质并且等量。因为同一劳动者使用同一工具同时耕作,使两块地收获中不仅凝结的活劳动相等,而且转移的死劳动也相等;而肥沃悬殊的处女地是“上
17、帝”的“劳动果实”,没有可供转移的“人类劳动”。(2)由于肥沃程度的悬殊,一般情况下,这两块地的收获量是不会相等的。如果我们用“奥卡姆剃刀”把影响收获的其它因素统统剃去,那么收获量是绝对不等的。所谓“收获”,在这里并非指某一具体使用价值实体,而是指一般使用价值实体,即泛指有用的“东西”。如果这样考虑问题有些不习惯,也可以把它看成小麦或大豆等具体使用价值实体。 现在的问题是,这在量上不等的两块地的收获中却“凝结”着等量的“同一人类劳动”。按照劳动价值论者的观点,它们的价值量也应该是相等的。然而这可能吗?事实上,尽管这两块地的收获“凝结”着同质等量的劳动,它们的价值量却并不相等;相反,尽管这两块地
18、的等量收获中“凝结”的劳动量不等,它们的价值量却相等。只有等量收获的价值才是相等的。 同质等量的劳动并不能必然地“创造”出等量的价值。这就是我们在头脑中“实验”的结果。这就不能不使我们对劳动价值论产生疑问:如果说价值仅仅是由活劳动创造的,那么,同质等量的劳动应该创造等量价值;如果同质等量的劳动不能创造等量价值,那么,价值仅仅是由活劳动创造的观点还能成立吗? 我们可能得到的解释是,这两块田地收获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虽然相等,它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却是不等的;商品的价值量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它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也难以自圆其说。首先,从理论上讲,如果价值仅仅取决于劳动,那么只要
19、个别劳动是社会平均劳动,即同质等量的劳动,它就应该起到“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它就应该能够提供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具有社会劳动的性质。就上述假设而言,如果该“社会”的全部劳动就是这同时进行的两次劳动,那么,任一个别劳动都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可是有的劳动却没有起到“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究其原因,“责任”在土地而不在劳动。由此可见,商品的价值并不仅仅取决于劳动;其次,如果假定收获多的生产条件是“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那么,收获多的劳动就是社会必要劳动的“化身”,收获少的个别劳动时间将被有计划按比例地“削减”,直到其等量收获所包含的劳动时间与“样板田”中等量收获所包含的劳动时间相等为
20、止。如果说懒人的劳动水份大,拙人的劳动质量差,对这些劳动进行“压缩”确属必要。可是在这里,一样的“劳动”有的却被白白地打了“折扣”那就冤枉了。显然,耗费在薄地上的劳动为土地背了“黑锅”。因为耗费在薄地上的“个别劳动”与耗费在“样板田”中的“社会劳动”并无丝毫不同。就因为地薄收获少,一样的劳动耗费却低人一头地受到“非国民待遇”。传统经济学所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过是为了自圆其说的主观“平摊”。商品的价值,谁的就是谁的。 总之,事实上,商品的价值量并不完全取决于收获中“凝结”的劳动的多少,而取决于“收获”的多少;而“收获”的多寡取决于要素及其组合,劳动不能一锤定音。换言之,只有同质等量的要素
21、耗费及相同组合,才能生产出同质等量的商品;也只有同质等量的商品才具有等量的价值。商品的价值量与要素的耗费及其组合息息相关。自然物的一般使用价值在量上为零,但是,品质不同的自然物作为生产要素在一般使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是不同的。 在这里,我把商品量与价值量等量齐观,并不是有意或无意将使用价值与价值相混淆。而是由于只有等量同一商品才具有等量的价值。这是我们讨论问题所面对的基本事实。如果抹杀了这个事实,讨论就成了智力游戏。尽管我们认为使用价值的本质是物品或活动的属性与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它与物品或活动并不是一回事。但是在供求平衡时,我们却可以接受传统劳动价值论者关于物品就是使用价值的说法。因为在供求平
22、衡时,商品的量与使用价值的量以及价值的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即商品越多,使用价值越多,价值亦越多。反之亦然。即使供求不平衡,在同一时点上,商品的量与价值的量也是对应的。使用价值与价值无论在事实上还在理论上都是掰不开的。正因为如此,在经济思想史上,人们常常把它们弄混了。 三、“转形”后的交换还是等价交换吗? 劳动价值论者认为,当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高度以后,价值便转化为生产价格,而商品则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交换。这就是“转形说”。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认为这一学说解决了李嘉图价值理论的一大矛盾。其实,转形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矛盾。在理论上,它与商品的等价交换原则相矛盾;
23、在实践中,它与社会化市场经济的现实相矛盾。 我们知道,“等价物换等价物”注9是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十分清楚,这个“价”即价值。所谓等价,即价值量相等。而生产价格虽然从理论上说它以价值为前提,是价值的转化形式,与价值是同质的,但是,除资本有机构成和周转速度等于社会平均水平的部门产品以外,其它部门产品的生产价格在量上与其价值都是不同的。资本有机构成高和周转速度慢的部门的产品的生产价格总是高于它的价值,而资本有机构成低和周转速度快的部门的产品的生产价格总是低于它的价值。那么,当这两种商品相互交换时,如果它们真的以生产价格的大致相等为基础,就在事实上不能贯彻等价交换原则。只要资本有机构成和周转速度不变
24、,这一情况就不会改变。无论用整个社会的价格总额与价值总额相等的说法,还是用生产价格的变动总是反映价值的变动的理由,都是不能“化解”这个矛盾的。等价交换原则要求两种商品的交换必须在价值量上大致相等。当然这里说的“大致相等”只是一种趋势。然而,整个社会的价格总额与价值总额相等不能保证这种趋势;生产价格与价值的一步一趋也不能保证这种趋势。现在假设社会上只有、两种商品,商品的价值量为,商品的价值量为,而它们的生产价格都为。市场价格与生产价格一致。这时,这两种商品的价格总额与价值总额也是一致的,但是,它们交换时的价值量却是相当悬殊的。如果有人硬要说:也是大致相等,那么世界上也就无所谓什么“等”与“不等”
25、了。再假设,、两种商品的价值量和生产价格同时下降一半,情况是否会有“改善”呢?一点没有。 转形说认为,“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是资本主义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交换大体上是按照价值进行的。随着简单商品生产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转化,商品就不是单纯当作商品来交换,而是当作资本的生产物来交换的。由于竞争,资本自由流动,等量资本要求获得等量利润。这样,利润就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注10这就是说,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一是由资本的本性决定的,二是靠供求的不平衡维持的。这与市场经济的实践相悖。 所谓资本的本性即等量资本要求等量利润。按照传统理论,资本是能够带剩余价值的价
26、值,它反映的是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关系。可见,转形说是把生产价格看作商品经济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的特殊经济现象的。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价格应该回归价值,至少非资本主义企业的产品应该这样。因为,第一,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经济基础已经不复存在;第二,如果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在市场上“白白地”把有机构成低的部门创造的一部分价值“交换”过去,显然是损害对方利益的。这不仅违背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而且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事实上,生产价格的“回归”是不可能的。 转形说认为,资本的本性是在竞争中实现的。即由于要求获得平均利润,资本在各部门流动,最终导致一些部门的产品供大于求,价格“跌破
27、”价值;而另一些部门的产品供不应求,价格“攀升”到价值之上。事实上,商品过剩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常的、普遍的经济现象,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基本假定已经不复存在。试问:这时的生产价格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以上分析说明,生产价格并非资本的怪胎,至少它是社会化商品经济的普遍的必然的现象。换言之,借用转形说的语言来表述,至少在资本主义阶段,乃至整个社会化商品生产阶段,商品不是被当作“资本”的产物来交换的,而它本来就是“资本”的产物。这里所说的“资本”指的是生产要素。 转形说的这些矛盾表明,劳动价值论不能圆满解释社会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的现实。究其原因,就在于劳动价值论者抹杀了除劳动以外的其它一切要素
28、在价值形成和增殖中的作用。事实上,生产资料在“价值”形成和增殖中的作用是不容抹杀的。比如,有人根据1980年徐淮地区20个县亩产值与亩施有机肥、化肥的资料计算得出:有机肥、化肥增产作用的比重分别为546和454;每投入元有机肥或化肥,每亩可增加产值8508元或3537元。注11如果说生产资料不能使产品增“值”,那么如何解释有机肥和化肥在这里所起的作用呢?我们不能把活劳动看作价值的唯一源泉。在这里,我并没有混淆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区别。我认为,所谓价值,不过是人们对一般使用价值的误解。生产是一般使用价值形成的基穿事实证明,仅仅肯定生产资料等要素在“价值”形成中只发挥活劳动的“吸收器”的作用是不够的。
29、“两瓶葡萄酒”曾把古典劳动价值论者“灌得”狼狈不堪,看来转形说也不能使劳动价值论摆脱这种处境。 等量要素及其相同组合创造等量“价值”是商品经济一般规律。商品作为一种经济形式的细胞,从原始社会末期产生以来,一直到可以预见的将来,它作为五朝元老是没有阶级性的。马克思也说过,商品是不会因为生产方式的不同而改变它的性质的。马克思的原话是这样的:“作为商品进入流通的产品,不论是在什么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都不会改变自己的作为商品的性质”。注12商品的等价交换原则是不以生产方式的转移为转移的。它的交换价值始终是由一般使用价值决定的,一般使用价值是以社会必要生产时间为计量单位的。那么,为什么劳动价
30、值论在解释简单商品经济现象时似乎还得心应手?原因是,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条件比较简陋,各生产部门要素的有机构成和周转速度没有明显的悬殊,不同部门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生产时间的比例是大致相同的。所以,不同部门的产品在相互比较“价值”量时,如果它们的劳动耗费时间相等,其要素生产时间也就大致相等。为了简约,这时人们在计算商品一般使用价值量时只计量劳动时间是完全可以的。 综上所述,用传统劳动价值论解释商品经济现象有捉襟见肘之嫌。使用价值决不仅仅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决定交换价值的恰恰是一般使用价值。一般使用价值实体是由要素共同创造的。价值的本质是一般使用价值。当供求平衡时,在任
31、一部门,等量要素创造等量一般使用价值,劳动只是创造一般使用价值的一个要素,虽然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要素,但不是唯一要素。一般使用价值以社会必要生产时间为计量单位。重新认识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正确理解交换价值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理论准备。 摘 要: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来源,作为英国古典经济学奠基者和完成者的斯密与李嘉图,对劳动价值论都有过精辟的论述,其论述对近代劳动价值理论具有深远的影响。但是,斯密和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在内容、理论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研究方法与立场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和不足。我们应用发展的目光看待劳动价值论,进而探索和研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的规律。关键词
32、:斯密;李嘉图;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一、关于价值和交换价值问题斯密的价值理论主要体现在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一书中。他在考察价值问题时,最先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说:“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叫做交换价值1。”同时,斯密进一步分析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认为交换价值的大小不决定于使用价值,但却错误地认为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也会有交换价值。他并不理解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在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并不理解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二重属性及商品之所以具有这二重属性的原因是
33、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因此,在他看来,劳动生产物天然就是商品。至于为什么和在什么条件下,劳动生产物才变成商品、生产商品的劳动才具有价值,他却从来没有考察过,他所注意的只是商品交换中交换价值的量的比例。 李嘉图接受了斯密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分,但又比斯密前进了一步。他明确指出了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前提,他说:“一种商品如果全然没有用处,或者说,如果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无益于我们欲望的满足,那就无论怎样稀少也无论获得时需要费多少劳动,总不会具有交换价值”2。事实上他是把使用价值看成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李嘉图还大体上区别了价值和交换价值。他认为,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而交换价
34、值则是两种商品的交换关系,即一种商品交换另一种商品的数量关系。但李嘉图仍然没有考察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内在联系,没有看到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态。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特定社会关系的产物,它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和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因而创造价值是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特殊属性,“作为相同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3。作为抽象劳动的凝结,价值是看不到、摸不着的,它以商品的使用价值也就是效用作为载体,内在于商品中,外化为交换价值。 二、关于价值决定问题 亚当斯密明确提出了劳动决定价值的观点。这是他价值理论部分的最大贡献,也是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他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
35、尺度”1。“任何一种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1。由此看出他肯定了耗费劳动决定价值的原理,即肯定了两种商品相交换的基础在于都耗费了劳动,并且斯密还进一步探讨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问题,他认为劳动既是价值的源泉,两个商品相交换就是因为耗费了等量劳动,但劳动又极不相同,“一个小时的困难工作,比一个小时的容易工作也许包含有更多劳动量,需要十年学习的工作,做一小时,比普通业务做一月所含劳动量也可能较多”1。因此“一小时艰苦程度较高的劳动生产物,往往可交换两小时艰苦程度较低的劳动生产物”1。这实际上已经提出了把复杂劳动还原为简单劳动的问题,可见斯密明确地认
36、为价值是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所决定。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和他的资产阶级偏见以及方法论上的二重性,造成他在价值论上不能前后一贯地坚持科学的观点,还存在不少庸俗成分。如他混淆了耗费劳动和购得劳动。斯密在正确地肯定商品价值由生产商品的耗费劳动决定的同时,又错误地提出了商品价值是由这个商品在交换中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决定的。实际上就混同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斯密所说的购买到的劳动指的是活劳动。但实际上所能购买的是劳动力,劳动力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工资。如果由购买劳动决定商品价值,就是用劳动力价值即工资,决定商品价值,这显然是一种价值决定价值的循环论。由于斯密把耗费劳动与购得劳动等同起来,也就混淆
37、了价值的内在尺度(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和外在尺度(价值的货币表现即价格)等一系列概念。 李嘉图进一步发展了斯密的关于劳动决定价值的学说,在他看来商品有两种,“一种商品如罕见的雕像、图画、古书、古钱以及珍贵的葡萄酒等,单只由它们的稀少性决定,因为这些商品不能由人类的劳动来增加他们的数量”2。这类物品的“价值与原来生产时所必需的劳动量全然无关,而只随着希望得到它们的人的不断变动的财富和嗜好一同变动”。而另一种商品是由人类的劳动可以无限制地增加它们的数量。他所探讨的就是这种商品的价值,这种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劳动时间。他写道:“说到商品,商品的交换价值以及规定商品相对价格的规律时,我们总是指数量可以由
38、人类劳动增加,生产可以不受限制地进行竞争的商品”2。李嘉图把自己的研究限于能够无限制地再生产的商品的价值,这是他的一个功绩。按照李嘉图的意见,商品的价值只能由耗费掉的劳动决定,而价值的大小则与这种劳动量成正比,他说:“如果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规定商品的交换价值,那末,劳动量每有增加,就一定会使在其上施加劳动的商品的价值增加,劳动量每有减少,也一定会使之减少”2。李嘉图的价值学说的主要科学功绩,就在于他坚持了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原理。他批评了斯密用购买到的劳动来决定价值。并且一开始就反对斯密把价值由耗费掉的劳动决定与购买到的劳动决定混为一谈,而同时还指出了斯密抛弃劳动价值论和用三种收入来决定价
39、值(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收入)是错误的。李嘉图之所以能够了解购买到的劳动量不能作为价值尺度,是由于他生活在工业革命时期,当时由于机器的采用,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而商品的价值和价格都降低了。李嘉图把创造商品的劳动看成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他没有研究过这种劳动的性质,只是把自己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价值量的分析上,因此,他虽然正确地认为价值不是由某种产品生产时实际耗费的劳动量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但仍然没有寻找出斯密之所以又提出价值由购得劳动决定的真正错误根源,也就不能科学的解释为何和如何确定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由上面分析看出,李嘉图坚持和发展了价值由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原理,为劳动价
40、值论的科学体系奠定了基础。 马克思对李嘉图在这方面的贡献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指出:“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李嘉图把交换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作了最透彻的表述和发挥”4。然而由于受资产阶级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局限,他既忽视价值的本质,也不能历史地考察价值,没有分析价值形式,没有解决什么劳动创造价值,劳动为什么和怎样表现为价值等一系列根本间题。“作为价值,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按照从抽象到具体的表述方法,资本论第1卷谈道“虽然在任何一定的场合供求都是不一致的就一个货场或短的时期的整体来看,供求总是一致的由此,各种市场价值相片里的市场价格,按平均数来看,就会平均化为市场价值。”这
41、样,抛开流通过程供求数量不一致的情况,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只是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这一定义阐明了价值的本性。资本论第3卷以流通过程作为直接生产过程的补充,以完成资本的整个运动过程。马克思指出:“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这一定义考察了价值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相互作用中,在竞争中所形成的特性。 三、关于商品价值构成 斯密正确地认识到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劳动决定,但是又断言,商品的价值只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反过来,他用三种收
42、入构成商品价值,也就是商品的价值只分解为(v+m)或者(v+m)决定商品价值,丢掉了不变资本部分的价值(c)。斯密这种错误观点的要害在于混同了商品价值(c+v+m)和劳动新创造的价值(v+m)。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基于以下原因:从阶级根源上看,他只是站在资产阶级立场看问题,只关心价值的增殖,而不变资本的价值对价值增殖是不起作用的,因此,他重视劳动新创造的价值,却忽视了不变资本的价值。从理论根源讲不了解商品生产的历史性,从而不了解生产商品的劳动有两重性。李嘉图同意斯密关于商品价值可以分解为三种收入的说法,但不同意斯密的价值由三种收入决定的观点。他认为商品价值中不仅包括直接生产商品时耗费掉的劳
43、动,而且也包括生产生产资料时所必需的劳动,这是李嘉图价值学说的又一贡献。但是,李嘉图并不了解在同一劳动过程中,新价值的创造和生产资料旧价值的转移是如何同时进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区别创造商品的同一劳动具有两个不同方面,即劳动二重性。 马克思指出,生产费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商品所花费的劳动(物化劳动和直接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价值构成商品本身的实在的生产费用,与这一相适应的价格,只是以货币表现的价值。”价格是物化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在这个意义上,生产费用等于商品的价值(c+v+m)。在这里生产商品索赔社会必要劳动构成的价值的实体,借助于商品中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即生产费用表
44、现出来,并且借助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以交换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在马克思看来是劳动耗费的东西,在资本家看来是资本的耗费,因而可以把资本家预付的东西叫做费用,即资本论中所说的成本价格。 四、关于价值实现和生产价格问题 斯密价值学说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考察了价值规律及其作用,他区分了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他所讲的自然价格实际上是指和价值相一致的生产价格,以此他考察了市场价格怎样围绕自然价格上下波动及原因是商品的供求关系的变化。可见,斯密已经把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看做是一种规律性的现象,但他终究没有揭示出价值和价格的内在联系。 李嘉图在考察价值时,始终把价值范畴、资本主义制度永恒化,并把资本主义看成是社
45、会生产唯一可能的形式。不了解商品生产在其发展中要经过不同的阶段,因此也就不理解价值规律在商品生产的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作用形式是不相同的。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商品是直接根据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出售的。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已转化为平均利润,因此商品已不是直接根据同劳动时间相符的价值出售,而是根据平均利润加上成本价格构成的生产价格出售。由于李嘉图看不到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间的区别,所以认为无论在什么条件下,市场价格总是围绕那个同劳动时间直接相符的价值上下波动,由于李嘉图没有区别价值与生产价格,所以他就始终无法在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原理的基础上说明为什么同量的,但有
46、不同有机构成和不同周转速度的资本都得到同量利润。由于他没能解决劳动和资本相交换同价值规律的作用,没有解决等量劳动获得等量利润的现实同价值规律的矛盾,最终使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走入绝境。 马克思指出物的价值只能在交换中实现,即只能在一种社会的过程中实现。抛开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抽象地说,是在价值规律支配下,通过供求的变动是市场价格围绕价值或生产价格上下波动来实现的。根据必要劳动时间的完整含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所以“如果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当时社会的需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就浪费掉了,这时,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代表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
47、得多。因此,这些商品必然要低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其中一部分甚至会根本卖不出去。”如商品卖不出去,作为价值载体的使用价值不能实现,那么其中所包含的价值也无从实现。若产需平衡,则商品平衡,按它的市场价值出售。在实际市场上,价值是通过买者之间的竞争来实现的。“每一种商品都只能在流通中实现它的价值;它是否实现它的价值,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它的价值,这取决于当时市场的状况。”一般说来,竞争以及同供求关系的变动相适应的市场价格的变动,总是力图把耗费在每一种商品上的劳动总量同优质福利的社会需要的量相适应。 综上所述,斯密的价值学说是二重的,既有科学的因素,又有庸俗的成分。他的主要贡献是首先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
48、价值,把生产一切商品的劳动作为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分析了价值规律的作用,最先系统地论述了劳动价值论,然而他没有把劳动价值论贯彻始终。而李嘉图在研究斯密价值学说的基础上,阐述了自己的价值学说,可以看到,李嘉图劳动价值论虽然还不完善,但是他作了比前人更为全面和详细的论述,除进一步正确阐述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坚持了劳动创造价值的一元论外,还涉及到创造价值的不同种类劳动的转化问题和物化劳动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的问题,另外,还提出了必要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量思想,劳动价值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一些内容上他坚持了科学的因素并加以发展,但由于资产阶级的局限性使他最终陷入困境。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与古典
49、价值理论的本质区别,主要在于价值由谁创造和归谁占有,二者建立在根本对立的基础上,因此对于价值的源泉的分析有着根本的不同,这又决定于与价值创造紧密相连的价值的分配,二者的结论根本对立。只有马克思从古典政治经济学绝境中找到了出路,最终建立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创立并完成的,包括以下内容: (1)商品具有二重性,即价值和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具有不可比较性。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构成商品交换的基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等范畴,是马克思用来说明商品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概念,深刻地揭示了商品的本质。 以商品作为分析起点关于以商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