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混结构责任监察实施详细介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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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土镇教师公租房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广东建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沙土镇初级中学教师公租房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O 年 月 日 目录 一 、工程概况 二 、地基基础监理实施细则 三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四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五 、节能专篇 六、 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七 、屋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八 、给排水、水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九 、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沙土镇教师公租房工程 工程地点:金沙县沙土镇 工程规模:7067.18平方米 工程开工时间:2013年9月3日 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工程施工许可证:无 各参建单位名称:有 建设单位:金沙住建局 勘察单位:贵州建设勘察设计院 设计单位: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建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施工单位: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金沙县质监站 本工程位于金沙县沙土镇。该项目由3个单体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7067.18平方米,总投资为 万元,合同工期为 天。 本项目工程由3个单体工程分别为: 1、1号楼,建筑面积为2538.18平方米,建筑总高为16.8米(6层),住宅总户数为72户,结构为砌体结构; 2、2号楼,建筑面积为2399.84平方米,建筑总高16.8米(6层),住宅总户数为68户,结构为砌体结构; 3、3号楼,建筑面积2129.16平方米,建筑总高为14.0米(5层),住宅总户数为60户,结构为砌体结构。其耐火等级为:二级,每一个单元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抗震烈度为:低于6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地基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地基基础工程 1.1 土方工程 1.2 地基处理工程 1.3 混凝土基础工程(详主体实施细则) 1.4 砌体基础工程(详砌体工程实施细则) 2. 土方工程 2.1 土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2.1.1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表2.1.1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基 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 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 设计中心线向两 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钢尺 3. 边坡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做地(路)面的基层 2.1.2 填方结束后,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表2.1.2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桩基基 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 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分层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一般项目 1. 回填土料 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 或直观鉴别 2.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设计要求 水准仪及 抽检检查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20 用靠尺或水准仪 2.2 土方工程质量预控内容 2.2.1 组织现场勘查,掌握熟悉图纸 1、了解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下埋设物、地上障碍物和邻近建筑; 2、了解水电供应、市政排水管网和运输道路情况; 3、核查土方工程量; 2.2.2 审查施工方案及土方调配计划的管理: 1、土方作业方式 大面积或深基坑作业宜采用机械施工,一般的基槽和沟槽土方宜采用人工作业。 2、根据作业方式制定作业方案 采用人工作业应确定适宜的施工区段、合理的循环顺序、科学的作业参数。包括:沟槽开挖高度(设计宽度加上工作宽度)、开挖边坡控制坡度、边坡临时加固或支撑措施、弃土堆放和运输措施、分层回填的虚土厚度、夯实厚度和夯实机具。 2.2.4 定位放线的验收 根据规划部门给定的建筑红线,按设计要求的座标和标高确定单体建筑的实际轴线位置(中心线),并应在轴线延长线以外设置半永久或永久的控制桩,以便上层施工及各层复核检查时使用。 2.3 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2.3.1 土方开挖的边坡控制 在开挖中或回填前不允许边坡塌陷,发现塌陷后应立即停止施工,消除并修改或设置支撑加固。为预防边坡塌陷,现场应注意: 1、开挖边坡顶部附近不得加荷过重; 2、放坡或坑壁支撑要牢固; 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应符合下表: 表2.3.1.3 土的类别 边坡值(高: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50 一般性粘土 硬 1:0.75~1:1.00 硬、塑 1:1.00~1:1.25 碎石类土 软 1:1.50或更缓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1:0.50~1:1.00 充填砂土 1:1.00~1:1.50 ‏4、发生软化、流砂等地基土丧失承载力的情况时,要采取正确的排水、降水措施。 2.3.2 不允许扰动原状土 基槽开挖中绝不允许超挖后再撒土找平,发现超挖的基槽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按照规范规定采取加深基础或夯实的补救措施。 基础作业前如发现基槽被雨雪或地下水浸软,必须将浸软的土挖去后,按超挖处理。 2.3.3 基槽低部要平整,以防造成地基承载应力集中,降低地基的承载能力。 2.3.4 基槽隐蔽工程验收 要全面检查和记录基槽隐蔽工程,包括地基土的均匀密实程度、地下水情况、基槽的几何尺寸、基槽中的坑、穴、洞、窑及其它情况。 2.3.5 土方回填工程的控制及验收 1、回填土质要求: 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表层以下可采用碎石类土、砂土(粗砂、中砂),当采用不同土料填筑时,应将透水性较大的土置于下层,不宜将各种土混在一起作用; 2、夯填要求: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等,检查时可按表2.3.5.2的规定。 表2.3.5.2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5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3~4 人工打夯 <200 3~4 3、回填土方工程验收: 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验收时应按表2.1.2的规定。 2.4 土方工程中应预防的质量通病 2.4.1 土方开挖中的质量通病 1、边坡塌方: ①未根据土质按规定放坡或加支撑; ②排水、防水措施不当,地下水浸泡基底和边坡; ③边坡顶部活荷载过大,或堆荷载距坑边太近; ④周围建筑物基础在基坑上方,距离太近; ⑤冬施按冻土放坡,开春化冻; ⑥地下管线渗漏; ⑦放坡不够或槽底挖偏、挖小,在无防塌方措施的情况下随意掏挖坑邦。 2、基坑(槽)受冻: ①未能连续施工,坑底暴露时间过长; ②未预留一定翻松层对基坑(槽)保温,也未采取覆盖措施; ③基础未及时回填,地基冻胀。 3、基坑(槽)超(欠)挖,基底土扰动: ①测量不准,机械开挖与人工清底配合不好; ②机械开挖预留量过小而超挖; ③施工运输机具直接进入坑底持力层,基底被扰动; ④坑底暴露时间过长,受雨、雪及地面水、地下水浸泡; 4、钎探不符合要求: ①未按有关规定钎探(即300mm一步,共五步,作好记录,并附平面图,1500mm间距梅花布点;φ25钎杆、l0kg穿心锤、500mm自由落距; ②钎探深度不足,有弄虚作假现象; ③针探布点太稀,用大锤击打,记录不详; ④钎探记录无分析,可疑点未作处理;或处理部位方法未作认真记载,缺设计、勘察人员签认。 2.4.2 土方回填中的质量通病 ①回填前基底未清,草皮树根、淤泥、耕土等未除,软弱土层未清至要求深度范围; ②地下水、地表水未排除干净; ③土质不合格,用淤泥、耕土、冻土、垃圾、膨胀土等回填; ④回填土颗粒太大; ⑤不分层夯填或分层太厚,夯填机具的影响深度达不到要求,夯填遍数不够,边角漏夯; 三、混凝土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1.混凝土结构工程监理内容 1.1 模板工程 1.2 刚筋工程 1.3 混凝土工程 2. 模 板 工 程 2.1 模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表2.1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项 目 及 质 量 标 准 合 格 主 控 项 目 模板 安装 1 2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 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应对 准,并铺设垫板。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砼接槎出。 各检验批对应 于合格质量水 平的α和β均 不宜超过5% 模 板 拆 除 1 2 3 底模及支架拆除时的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 要求时,砼强度应符合验收规范4.3.1的规定。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 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 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一 般 项 目 模 板 安 装 1 2 3 4 5 6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砼前,木模板应浇 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砼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 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砼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砼工程及装饰砼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 效果的模板。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 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砼梁、板,其模板应按设 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 的1/1000~3/1000;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 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规范表4.2.6规定;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表4.2.7规定;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表4.2.8的规定。 各检验批对应 于合格质量水 平的α不宜超 过5%,β不宜 超过10% 模 板 拆 除 1 2 侧模拆除时的砼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 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2.2. 模板工程质量预控内容 砼浇筑时可呈可塑状态,模板与砼直接接触,使混凝土具有设计所要求的形状,支架系统起支模板,保持其位置正确并承受模板、混凝土及施工荷载的作用。模板极其支架系统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砼成型后的质量。 2.2.1 模板的工程的施工方案 根据主体结构体系,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合同工期及模板的周转情况等,综合考虑承包单位所选择的模板和支撑系统是否合理,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中要重点审定: 1、能否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关位置的正确,对结构节点及异型部位模板设计是否合理(是否采用专用模板); 2、模板及其支架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否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3、模板接缝处理方案能否保证不漏浆; 4、模板及支架系统构造是否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清理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 5、要求承包单位绘制全套模板设计图(模板平面图、分块图、组装图、节点大样图以及零件加工图)。 2.2.2 对进场模板规格、质量进行检查 施工中常用的模板有:组合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模板、复合模板等。监理工程师应对模板质量(包括重复使用条件下的模板),外型尺寸、平整度、板面的洁净程度以及相应的附件(角膜、连接、附件),以及支撑系统都应进行检查,并确定是否可用于工程,提出修整意见。重要部位应要求承包单位按要求预拼浆。 对承包单位采用的模板螺栓应在加工前提出预控意见,确保加工质量,确保模板连接后的牢固。 2.3 模板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理要点 2.3.1 基础、墙、柱支模前应先在基底弹线,以弹线校正钢筋位置,并为合模后,检查位置提供准确依据; 2.3.2 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的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置偏离、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设计要求: 2.3.3、柱模应有斜撑或拉杆,柱模拉杆每边宜设两根,固定在事先埋入模板内的钢筋环上。并用花蓝螺栓调节校正模板垂直度。拉杆与地面夹角宜为45度,预埋钢筋环与柱距离宜为3/4柱高; 2.3.4、基础模板穿墙螺栓或对拉片规格和间距应符合模板设计。一般穿墙螺栓或对拉片应用直径φ12以上钢筋或-402(3)高强扁钢制作,间距一般不大于600mm; 2.3.5、梁模板一般情况下采用双支柱,间距以600水平拉杆。定牢,当梁高超过60cm时,加穿梁螺栓或对拉片固定 2.4 模板工程通病 2.4.1 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能保证;重要的、较高的、较复杂现浇混凝土结构无模板设计;整体性、密闭性、精确度差造成大量剔凿;未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4.2 轴线位移 l、轴线定位错误; 2、基础、墙、柱模根部和顶部无固定措施,发生偏移后不认真校正造成累计误差; 3、不拉水平和竖向通线;无竖向总垂直度控制措施; 4、支模刚度差,拉杆太稀,间距不规则; 5、不对称浇砼,挤偏模板; 6、螺栓、顶撑、木楔使用不当或松动,用铁丝拉结捆绑,变形大; 2.4.3 标高偏差 1、每层楼无标高控制点,竖向模板根底未做找平(注意,如用砂浆找平,砂浆不得深入柱体); 2、模顶无标高标记(特别是墙体大模板顶标高,圈梁顶标高,设备基础顶标高)或不按标记检查施工; 3、楼梯踏步模板未考虑不同装修层厚度差。 2.4.4 接缝不严,接头不规则 1、模板制作安装周期过长,造成干缩缝过大,浇砼前不提前浇水湿润胀开;模板木料含水率过大,木模制作不符合要求,粗糙,拼缝不严; 2、钢模变形不修理; 3、钢模接头非整拼时,模板接缝处堵板马虎; 4、堵缝措施不当(如用油毡条、塑料布,水泥袋纸、泡沫塑料等堵模板缝,难以拆净,影响结构和装饰); 5、梁柱交接部位、楼梯间、大模板接头尺寸不准;错台;不交圈。 2.4.5 脱模剂涂刷不符合要求 1、拆模后不清理残灰即刷脱模剂; 2、脱模剂涂刷不匀或漏涂,或涂刷过多; 3、油性脱模剂使用不当,油污钢筋,混凝土(特别是滑模、楼板模、预制板钢模); 4、脱模剂选用不当,影响混凝土表面装饰工程质量。 3. 钢 筋 工 程 3.1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表3.1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项 目 及 质 量 标 准 合 格 主 控 项 目 原 材 料 1 2 3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 有关标准的规定。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各检验 批对应 于合格 质量水 平的α 和β均 不宜超 过5% 项 目 及 质 量 标 准 合 格 主 控 项 目 钢 筋 加 工 1 2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用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原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变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成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上述1条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变钩的变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各检验 批对应 于合格 质量水 平的α 和β均 不宜超 过5% 钢 筋 连 接 1 2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全数检查) 钢筋 安装 1 钢筋安装时,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全数检查) 一 般 项 目 原材料 1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钢 筋 加 工 1 2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规范表5.3.4的规定。 钢 筋 连 接 1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全数检查) 一 般 项 目 钢 筋 连 接 2 3 4 5 6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全数检查)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免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径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长度为1.3L1(L1为搭接长度)。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当工程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个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钢 筋 安 装 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表5.5.2的规定。 3.2 钢筋工程质量预控内容 用于工程的钢筋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通知业主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单。 3.2.1 钢筋 1、钢筋进场时,应有相应的出厂质员证明书、合格证、试验报告单及进场复验报告; 2、钢筋进入工地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并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抽样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未进行复验或复验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 3、对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份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4、集中加工的钢筋,应由加工厂出具出厂证明及“三证”(或复印件加盖加工单位的印章); 5、钢筋的复验结果应按工程所用不同钢筋种类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 3.2.2 焊条及焊剂 1、焊条及焊剂应有出厂合格证,且应与焊接型式、母材种类或设计所要求的品种规格一致; 2、需要进行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恒温250℃,烘焙1-2小时); 3、设计未作规定时应按有关规范规定进行选用。 3.2.3 对设计采用机械连接的接头,应按规定的检查数量检验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3.2.4 由于目前工程钢筋用量大,对结构节点钢筋密集,交叉复杂的部位应根据工程情况绘制结点钢筋布置实况图,以合理布置钢筋和安排好穿钢筋顺序。此项工作施工单位也应当做,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学透图纸、绘制必要的图表,以免控制失误。3.2.5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焊工的焊工合格证(每两年复试一次)。在正式焊接前,必须监督焊工在现场条件下进行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3.3 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3.3.1 必须熟读设计图纸,明确各结构部位设计钢筋的品种、规格、绑扎或焊接要求,特别应注意结构某些部位配筋的特殊处理,对有关配筋变化的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结构施工图上,避免遗忘、造成失误。要掌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中有关钢筋构造措施的规定。 3.3.2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对钢筋的下料、加工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要求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和规范进行钢筋翻样,且应亲自到加工场地,对成型钢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改正。钢筋的加工及连接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对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用钢尺检查; 2、对箍筋弯钩检查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用钢尺检查; 3、当钢筋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控制冷拉率检查数量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不应少于3件;用观察、钢尺检查; 4、对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检查,每工作班同一类钢筋、同一加工设备不应少于3件;钢尺检查; 5、对钢筋接头外观,所处位置应全数进行检查,观察、尺员; 6、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一长度为35倍d (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 7、对同一构件内钢筋接头位置的检查,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 3面,检查方法用观察,钢尺量; 8、对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的检查数量要求同7条; 9、对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配置箍筋的检查数量要求同7条; 3.3.3 钢筋在绑扎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巡视; 4. 混凝土工程 4.1 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4.1 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项 目 及 质 量 标 准 合 格 主 控 项 目 原 材 料 1 2 3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混凝土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各检验 批对应 于合格 质量水 平的α 和β均 不宜超 过5%。 配合 比设计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砼的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混 凝 土 施 工 1 2 3 4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对抗渗有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需要确定。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掺合料、水、外加剂允许偏差为2% (2)粗细骨料允许偏差为3%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项 目 及 质 量 标 准 合 格 一 般 项 目 原 材 料 1 2 3 混凝土中掺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执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规定。 各检验 批对应 于合格 质量的 α不宜 超过5%, β不宜 超过10% 配合比设计 1 2 首次使用的砼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混 凝 土 施 工 1 2 3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砼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砼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砼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砼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砼,不得少于7d;对掺有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砼,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砼处于湿润状态;砼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砼,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砼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4.2 混凝土工程质量预控内容 4.2.1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水泥 ①水泥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应对其品种、级虽、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当在使用水泥时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抽样检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水泥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级的规定,若任一指标不符合规定,即为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②对于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凝结时间:初凝不得早于45分钟,一般为1~3h;终凝不得迟于12小时,一般为5~8小时。 2、骨料 对骨料总的要求是高质量、高强度、物理化学性能稳定,不含有机杂质及盐类的粗、细骨料。骨料分普通骨料及轻质骨料。 ①骨料在使用前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要检查其进场复验报告,内容包括颗粒级配、密度、堆积密度(容重)、含泥量及泥块含量等。 ②对用于配制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还需作相应项目试验。 ③混凝土用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3/4。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2,且不得超过50mm。 ④泵送混凝土用碎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径的2/5。 ⑤砂子应为粗砂或中砂,泵送砼宜用中砂,通过0.315mm筛子的量应不少于15%。 ⑥细骨料(砂)的质量标准要符合《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粗骨料(石)的质量标准要符合《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规定。 3、混凝土外加剂 ①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应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要对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方能用于工程。 ②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除应符合GB8076和GB50119等以及有关环保规定外,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③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对不同品种外加剂分别存储,做好标记,防止混杂、错用。 4.3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4.3.1 浇筑前的监理工作要点 1、对混凝土浇筑方案进行审批:要根据浇筑面积、浇筑工程量、劳力组织、施工设备、泵车位置,混凝土原材料供应、保障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以及停电的应急措施等问题进行认真的综合研究并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2、模板、钢筋应做好预检和隐检,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再次检查,确保模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与设计相符,且支撑牢固,拼缝严密,模板内杂物己清理干净;钢筋位置固定正确,变形的钢筋已被修好,关键部位应再次检查验证钢筋品种、数量、规格、插筋锚固情况,符合要求予以确认。 3、检查人员、机具准备情况,对搅拌机、运输车、料斗、串筒、活塞泵、输送管线、振捣器等要准备充足,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己有所准备。必要时应进行试运转; 4、混凝土浇筑许可证己办妥; 4.3.2 常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1、对浇筑的混凝土应坚持开盘鉴定制度,开盘鉴定表原则上每天都应根据料源情况进行调整,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混凝土浇筑中,要加强旁站监理,严格控制浇注质量,检查混凝土坍落度,严禁在己搅拌好的混凝土中注水,不合格混凝土要退回搅拌站; 3、检查震捣情况,不能漏震、过震、注视模板、钢筋的位置和牢固度,有跑模和钢筋位移情况时应及时处理,特别注意砼浇注中施工缝、沉降缝、后浇带处砼的浇注处理; 4、对结点部位不同等级混凝土的浇注顺序和浇注混凝土的等级要严格检查,防止低等级混凝土流入高等级混凝土部位; 5、做好砼试压块的见证取样工作,并监督送检情况,以验证承包单位的试验结果; 6、要检查和督促承包单位适时做好成型压光和覆盖浇水养护,防止混凝土出现裂缝; 7、承包单位拆模板要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验,经监理工程师依拆模条件判断确认后方可进行。 四、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砌筑砂浆的质量标准及监理预控 1.1 水泥进场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水泥在进场使用前,承包单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结果使用。不同品种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1.2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2.1 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1.2.2 对强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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