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ppt 86)(1).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ppt 86)(1).pptx(8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第一节 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概述 Section 1 The summary of distributionThe and use of income account 第二节 收入初次分配核算 Section 2 The primary distribution of income account 第三节 收入再分配核算 Section 3 The secondary distribution of income account 第四节 收入使用核算 Section 4 The use of income account 本章重点:本章重点: 1、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的基本框架 2、收入形成账户
2、和原始收入分配帐户的编制 3、收入二次分配帐户和实物收入再分配帐户的编制 4、可支配收入使用帐户和调整的可支配收入使用帐户的编制 本章难点:本章难点: 1、各种帐户平衡项的计算 2、帐户间衔接项的确定 3、最终消费支出与实际最终消费支出的关系 4、实物社会转移的处理 5、各种综合帐户的编制 本章教学方法:本章教学方法: 讲述法、示例法、案例法、启发式教导法、自学提问法、网上查阅法等。 本章学时:本章学时:12学时。 从国民经济循环全过程来看,生产并不是最终目的。各部门从事生产活动,是为了对生产的最终成果进行消费或使用,满足人们在物质、文化生活各方面的需要。然而,在现代社会中,生产的成果并不是都
3、由生产者自己来消费。绝大部分的生产成果都要通过多层次的分配与交换过程,才能进入最终消费和使用领域。 所谓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就是要对生产的最终成果(其价值形态从各生产部门来看就是增加值,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就是国内生产总值)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对生产成果的最终使用情况进行系统的核算。 一、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的对象一、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的对象 P108-109 (一)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的内容 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具体包括收入分配核算和收入使用核算两个方面。 收入分配核算收入分配核算要以生产的最终成果(增加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为起始收入总量,反映其在国民经济各部门
4、之间以各种收支形式被分配的全过程、以及最终形成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收入的占有关系。 收入使用核算收入使用核算则是在收入分配核算的基础上,以收入分配的最终结果各部门占有的、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为起点,进一步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最终消费情况加以全面的考察。 (二)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与生产核算的关系(二)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与生产核算的关系 1、联系 生产核算范围决定了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的范围,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则使生产核算的内容得以延伸和扩展。 2、特点 由于参与收入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必须是机构部门,因此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只只能按机构部门进行能按机构部门进行。 总之,收入分配与使
5、用核算是对国民经济各机构部门之间发生的各种收入分配交易、以及国民经济各机构部门将可支配收入用于最终消费情况的系统核算。 (一)收入分配核算的框架两层次两阶段 1、收入初次分配核算第一层次第一阶段 作为生产最终成果价值表现的增加值增加值,要在生产领域里按照各生产要素对生产所做贡献的大小,在提供生产要素的各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 这一层次的收入分配收支都是与生产有关与生产有关的,并且建立在交换的基础上交换的基础上,即只有提供了有关的生产要素、对生产做出了贡献的经济单位才能取得有关的生产性收入。 第一阶段称为收入初次分配核算收入初次分配核算,专门反映各机构部门通过参与生产领域里的收入分配所形成的原原始
6、收入余额始收入余额及其构成。 2、收入再次分配核算第二层次第二阶段 分配过程还要在生产领域之外展开,亦即从生产领域中取得了各种生产性收入的机构单位或机构部门,还要在整个国民经济范围内发生一些现金的或实物的转移性收入和支出 (确切地说,这里仅涉及经常转移)。 这一层次的收入分配收支都不是建立在交换基础不是建立在交换基础上上的,支出一方并未取得任何对等的货物或服务作为回报或补偿,完全是一种单方向的收入转移。如上缴所得税、支付保险费、接受捐赠、支付罚金等 。 第二个阶段称为收入再分配核算收入再分配核算,用于进一步反映各机构部门之间发生的各种经常转移收支、以及最终形成的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总量及其分布
7、。 (二)收入使用核算的框架 收入使用核算收入使用核算是收入分配核算的进一步延伸,其着重点放在核算各机构部门如何将可支配收入用于当期消费上。 各部门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用于最终消费支出最终消费支出后可能还有结余,SNA把这部分结余收入称为储蓄储蓄。 使用方 资源方 收 入 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支出 原始收入余额 增加值 初次分配收入 收 入 再 分 配 经常转移支出 可支配收入 原始收入余额 经常转移收入 收 入 使 用 最终消费 储蓄 可支配收入 在上表中: 增加值增加值是生产的最终成果,也是收入分配的初始流量。其总量平衡关系式有: 1、增加值、增加值+初次分配收入初次分配收入初次分配支出初次
8、分配支出=原始收入余额原始收入余额 2、原始收入余额、原始收入余额+经常转移收入经常转移收入经常转经常转移支出移支出=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 3、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最终消费最终消费=储蓄储蓄 在这里,原始收入余额、可支配收入既是各阶段收入分配的结果,有着重要的经济意义和分析价值,同时它们又是连接各账户的纽带,使得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前后一致,相互连贯。 作为初始流量的增加值和作为收入结余的储蓄,其作用是类似的,它们既是重要的经济分析指标,同时又是把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同前述的生产核算和下一章即将介绍的积累核算连为一体的纽带。 注意,在整个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正是这些及其他类似的平衡项平衡项充当了
9、连接各个账户的纽带,使得各个账户形成为一个前后连贯的账户体系,也使得国民经济核算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连接成一个严密的整体。 (四)注意事项 1、上述基本框架既适用于整个经济总体,又适用于任何机构部门。也就是说,无论是整个经济总体还是某一机构部门,上述总量平衡关系都是存在的。 2、一定时期内发生在各机构部门之间的各项分配收支总是收支对应的,一方的收入必然是另一方的支出。所以,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各种分配收入总量必然等于各种分配支出总量。 3、为保证全社会在每一种分配收支上的收入总量与支出总量相等,国民经济中的各机构单位都应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于同一笔收支均在有关权、责发生的同一
10、时间记录。 一、收入初次分配的内容一、收入初次分配的内容 P111-112 1、收入初次分配的涵义 收入初次分配收入初次分配是指按照各生产要素对生产所做贡献的大小,对作为生产最终成果价值表现的增加值在提供生产要素的各机构单位之间所作的分配。 2、收入初次分配的特点 (1)收入初次分配是对生产成果增加值的分配; (2)收入初次分配是在生产领域进行的; (3)各项初次分配收支都与生产有关; (4)收入初次分配是建立在有偿性或者相互交换的基础上的,即只有参与了生产过程和对生产做出了贡献的要素所有者及政府,才能参与增加值的直接分配; (5)参与生产的要素所有者及政府单位主要是常住机构单位,但也可能有非
11、常住机构单位介入了生产过程。因此,某些初次分配收支(如雇员报酬、财产收入等)可以发生在常住机构单位与非常住机构单位之间,或者说本国与国外之间。 3、收入初次分配的内容 一是对收入的形成进行核算,通过编制收入形成帐户反映各项收入的数量及其构成; 二是对原始收入分配的核算,通过编制原始收入分配帐户,反映该流量在各单位或部门之间是如何分配的。 SNA在收入初次分配核算部分设置了两个前后相互联系的基本账户:一是收入形成账户收入形成账户,另一是原始收入分配账户原始收入分配账户。 SNA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在测算收入初次分配的最后结果原始收入余额的同时,还能得到另一个具有重要分析价值的总量指标营业盈余。它
12、既是收入形成账户的平衡项,同时又是连接收入形成账户和原始收入分配账户的桥梁和纽带。 除此之外,对于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和住户这样的市场市场生产者生产者,SNA还建议将它们的原始收入分配账户进一步细分,再设置两个子账户:一是业主收入子账户,另一是其两个子账户:一是业主收入子账户,另一是其他原始收入分配账户。他原始收入分配账户。 这样细分账户的好处是,对于市场生产者,可以得到另一个平衡项业主收入业主收入。这是一个更接近于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当期利润的指标,因而同样具有重要的分析价值。 关于业主收入账户业主收入账户的内容,本课程从略。 (一)账户结构 收入形成账户是生产账户的进一步延伸或细化,是为生产货
13、物或服务的常住生产者编制的,专门用于从生产者的角度记录直接与生产过程相联系的各种分配交易。 收入形成账户的最大特点是体现了增加值的要素构成,便于对住户、政府和生产单位的最初分配关系进行经济分析,为对国民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和生产账户一样,收入形成账户既可以按机构单既可以按机构单位或机构部门编制,也可以按基层单位或产业部位或机构部门编制,也可以按基层单位或产业部门编制。门编制。 为了综合反映各部门增加值在住户、政府及生产者自身三者之间的最初分配关系,联合国1993年SNA还给出了收入形成部门综合账户收入形成部门综合账户。 它是将各机构部门的收入形成账户并列地放在一起而得到的,为了登录
14、和看表方便起见,各种交易和平衡项被统一列在表的中间,而各机构部门、“经济总体”(相当于国内各机构部门的合计)、“国外”、“合计”(指国内各机构部门和国外的总计)则被顺次而且对称地排列在左、右两方的“使用”和“资源”之下。(在以后的章节中,我们还将反复采用联合国1993年SNA所推荐的这种核算形式) 1、记入收入形成账户使用方的生产税净额,必须是包含在资源方的总增加值中的那一部分。具体内容视生产账户中对产出的估价方式而定。 当产出是按基本价格估价时,当产出是按基本价格估价时,这里的生产税净额不包括任何产品税净额,而仅由其他生产税净额构成;当产出是按生产者价格估价时,当产出是按生产者价格估价时,则
15、这里的生产税净额仅仅不包括进口税减进口补贴以及增值税(在实行增值税的情况下),其他的产品税净额及其他生产税净额则包括在内。 2、每一位劳动者,要么是雇员,要么是自营职业者(或业主)。作为雇员,他取得雇员报酬;作为自营职业者(或业主),他取得混合收入。 混合收入这一概念只适用于住户所有的非法人企业。 3、作为从增加值中扣除雇员报酬和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额,营业盈余体现了企业从生产中所获得的盈余大小(如果为负值,则为亏损)。 由于SNA对生产过程的投入按它们被投入使用时的现价估价,对生产过程的产出按它们被生产出来时的现价估价,因而营业盈余(以及混合收入)中不包含任何由于价格变化所引起的持有损益。 (
16、一)账户结构 原始收入分配账户原始收入分配账户是收入初次分配核算的第二个基本账户,它侧重于反映通过收入初次分配各部门所得到的原始收入的情况。 1、原始收入分配账户与生产活动的联系不如收入形成账户那样直接。 2、原始收入分配账户只能按机构单位或机只能按机构单位或机构部门编制。构部门编制。使 用 资 源 财产收入 391 总原始收入余额 1883 固定资本消耗(-) 222 净原始收入余额 1661 营业盈余总额/混合收入总额 901 固定资本消耗(-) 222 营业盈余净额/混合收入净额 679 财产收入 416 雇员报酬(住户部门) 766 生产税净额(政府部门) 191 合 计 2274 合
17、 计 2274 原始收入分配账户的资源方:原始收入分配账户的资源方:首先记录的是从收入形成账户结转来的营业盈余(或混合收入),其次是各部门当期应收的财产收入。住户部门是雇员报酬的接受者,在住户部门原始收入分配账户的资源方还包括雇员报酬这一项;类似地,政府部门得到生产税净额,在政府部门原始收入分配账户的资源方要记录政府部门应收的生产税净额。 原始收入分配账户的使用方:原始收入分配账户的使用方:首先记录各部门应付的财产收入,接下来就是作为本账户平衡项的原始收入余额。 所以,原始收入分配账户记录的初次分配收支可所以,原始收入分配账户记录的初次分配收支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以归纳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已经在
18、收入形成账户中记录了的原始收入,包括雇员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或混合收入);另一种是在各部门之间进一步发生的财产收入的收付。 原始收入分配部门综合账户的结构,仍然是把交易和平衡项列在表的中间,而表的左、右两侧分别表示账户的使用方和资源方,各机构部门、经济总体、国外、合计(指经济总体与国外的总计)顺次并且对称地排列于左、右两侧的“使用”与“资源”之下。表中同一部门的资源方与使用方合起来就是该部门的原始收入分配账户。 原始收入分配部门综合账户系统地描述了国内各机构部门之间以及各机构部门与国外之间的收入初次分配关系。 1、财产收入 是指作为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者将有形非生产资产供其支配的
19、回报,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资产的所有者应得的收入。 财产收入的产生是由于有关资产的所有者出让了资产的使用权,但是反过来,并不是所有资产都能为其所有者带来财产收入; 只有当金融资产的所有者、或者土地及地下资产等有形非生产资产的所有者将这类资产的使用权出让给其他机构单位时,才会产生财产收入。 根据所出让的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资产的类型,财产收入可以归类为以下几个类别: (1)利息利息。它是产生于资金借贷关系的财产收入。相应的金融资产类型包括存款、贷款、股票以外的证券和其他应收帐款。 (2)红利红利。它是产生于股票这种金融资产的财产收入。 (3)准公司收入的提取准公司收入的提取。它是准公司所有者从准
20、公司收益中提取的作为业主投资报酬的收入,相当于公司以红利形式分配给股东的收益,可以称为准红利。 (4)外国直接投资的再投资收益外国直接投资的再投资收益。它是一笔虚拟的财产收入。也就是把外国直接投资企业的留存收益看成好象是已经按照外国投资者所拥有的权益比例分配和汇给了外国的投资者,然后又由外国投资者将其再投资到企业中。 这样,在直接投资企业和外国所有者的账户上需要作以下两项登录:一项是留存收益的虚拟汇出,另一项是留存收益的虚拟再投资。 (5)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收入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收入。这也是一笔虚拟的财产收入。SNA认为,保险企业持有的保险专门准备金是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资产,保险企业的负债。因此,保
21、险企业用保险专门准备金进行各种投资所取得的投资收入必须在账户中表示成保险企业应付给投保人的项目,即记录为“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收入”。然而,这笔收入实际并未支付给投保人,而是留在保险企业内。所以还需要以“追加保险费”的形式,虚拟投保人又将其退还给了保险企业(体现在收入二次分配账户中)。 同理,SNA 认为养恤基金也是在未来有权得到养恤金的住户的资产,因而用养恤基金投资所得到的投资收入也应作为该基金对有权得到养恤金的住户的应付项目,记录在养恤基金和住户的原始收入分配账户中的“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收入”项下,同时在收入二次分配账户中,虚拟住户把同等金额的款项作为“追加保险费”或“追加缴款”退还给了养恤基金
22、。 (6)地租地租。这是产生于土地或地下资产的所有权而应由土地或地下资产的承租者支付给出租者的财产收入。在地下资产的情形,有关的支付常常称为特许使用费,但实质上是属于矿藏所有者的地租,应作为地租处理。 2、原始收入、原始收入余额 在以往版本的SNA中,曾经把总增加值中除了应向政府支付的税(减补贴)以外的部分称为“要素收入”。1993年SNA不再使用要素收入这一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既有联系又不尽相同的概念原始收入。 原始收入:原始收入:是指由于机构单位介入生产过程或拥有生产所需的资产而产生的各种收入。具体包括:雇员报酬、营业盈余、财产收入、生产税和进口税。 原始收入余额:原始收入余额:是指各常
23、住机构单位或机构部门参与原始收入分配的最终结果,它等于机构单位或部门的应收原始收入总价值减去应付原始收入总价值之差。 原始收入余额同时也是各机构单位或部门原始收入分配账户的平衡项平衡项,而且有总额和净额之分。 3、国民总收入与国民净收入 常住生产单位的生产活动产生的原始收入虽然主要分配给其他常住机构单位,但其中有一部分可能分配给非常住单位;同样地,国外产生的一些原始收入也有可能分配给常住单位。 各机构单位或部门的原始收入余额正是它们参与各机构单位或部门的原始收入余额正是它们参与国内和国外原始收入分配的最终结果。国内和国外原始收入分配的最终结果。 所以,如果把国内各机构部门的原始收入余额相如果把
24、国内各机构部门的原始收入余额相加,将得到一个衡量国内所有常住单位从国内和加,将得到一个衡量国内所有常住单位从国内和国外的原始收入分配中所得到的全部收入的总量国外的原始收入分配中所得到的全部收入的总量指标。指标。 这正是SNA的国民收入国民收入概念。 具体地说,把国内各机构部门的总原始收入余额相加所得到的总量指标,叫做国民总收入国民总收入;而把国内各机构部门的净原始收入余额相加所得到的总量指标,称为国民净国民净收入收入。 它们之间相差一个固定资本消耗。 国民总收入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减去应付给国外的原始收入,再加上从国外应收的原始收入。 国民总收入国民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来自国外的原始
25、收来自国外的原始收 入入-支付国外的原始收入支付国外的原始收入 =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来自国外的净原始收入来自国外的净原始收入 国民总国民总(或净或净)收入收入就是过去所谓的“国民生产总国民生产总(或净或净)值值”。由于它不是一个增加值概念,而是一个收入概念,所以1993年SNA建议采用“国民总(或净)收入”这一组名称。 一、收入再分配的基本问题一、收入再分配的基本问题 P129-131 (一)收入再分配的概念(一)收入再分配的概念 是指在收入初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转移收支在各常住机构单位之间或者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分配。 原始收入余额是各机构单位再分配的起点。 理解收入再分配的关
26、键,在于把握转移转移的实质。 1、概念与特点、概念与特点 转移:转移:是一类特殊的交易,是指一机构单位向另一机构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或资产等各种资源,而同时又不从后者收取任何货物、服务或资产作为回报的行为。 特点:特点:单方向、非交换性、非契约性。 (1)按照转移的目的和性质不同,转移可分为经常转移经常转移和资本转移资本转移 资本转移:资本转移:是指资产所有权的转让,或者说,通过这种转移,将使出让者的资产数量减少,而使接受者的资产数量增加。 如投资补助、遗产税的支付、实物资产(存货除外)的捐赠等,都属于资本转移。 资本转移通常数额较大,但不经常发生,因而通常并不对出让者和接受者的现期消费水平产生
27、影响。 经常转移:经常转移:又称为现期转移。包括除资本转移之外的所有转移。这一类转移的特点是在生活中经常地、有规律地发生,因而对交易双方现期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都会有影响。 经常转移通常并不对交易双方的资产数量产生直接的影响。 在国民经济账户核算中,对经常转移和资本转移的处理方法不同: 经常转移属于收入的再分配经常转移属于收入的再分配,要记录在收入再分配核算的有关账户中; 资本转移属于财富的再分配资本转移属于财富的再分配,与投资或资产的变化有关,必须反映在积累核算的有关账户中。 现金转移:现金转移:是指一机构单位向另一机构单位支付货币或可转让存款,而同时并没有反方向的任何支付。 实物转移:实物
28、转移:是指货物、服务及非金融资产的转移。 无论经常转移还是资本转移,都有现金转移和实物转移之分。 区分现金转移与实物转移的原因在于:区分现金转移与实物转移的原因在于:在账户核算中,现金转移可以一次性地反映在有关账户中,而实物转移则需视为两次交易并作两次记录。 比如:比如:当一机构单位接受一笔实物转移时,应先假定该单位通过转移获得了一笔收入(或资本),然后通过购买实物实现消费(或投资)。 这样,该项实物转移首先要反映在收入再分配账户的资源方(或资本账户的负债和净值变化方),成为其收入(或资本)的一项来源;然后还要反映在收入使用账户的使用方(或资本账户的资产变化方),成为其消费(或非金融投资)的一
29、部分。 收入再分配核算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经常转移的核算。 然而,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更清楚地说明政府的作用; 第二,更全面地计算住户收入; 第三,便于进行国际比较和便于社会经济体制发生变化后进行跨时期比较; 第四,更全面地反映子部门之间的再分配过程。 联合国1993年SNA将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的实物转移机构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的实物转移(统称为统称为“实实物社会转移物社会转移”)从各种经常转移中区分了出来,从而把整个收入再分配过程人为地分成了两个阶段:一是收入的二次分配阶段,二是实物收入再分配阶段(又称为收入的三次分配阶段)。 每一个阶段都
30、用一个账户来反映,分别称为收入收入二次分配账户二次分配账户和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 (一)账户结构 收入二次分配账户作为收入再分配核算的第一个账户,用于描述除实物社会转移以外的除实物社会转移以外的各种经常转移是如何将各机构单位或部门的原始收入余额转换成可支配收入的全过程。 由于实物社会转移仅仅包括实物社会福利、以及由政府单位(包括社会保障基金)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向常住住户提供的个人非市场货物和服务转移,因而收入二次分配账户实质上记录了现收入二次分配账户实质上记录了现实生活中的大部分经常转移实生活中的大部分经常转移,包括除实物社会转移以外的其他经常性实物转移以及所有的经常性
31、现金转移。 为了全面地反映发生在各机构部门之间以及各机构部门与国外之间的各种收入转移(实物社会转移除外),可以将各机构部门的收入二次分配账户并列地放在一起,编制收入二次分配部门综合账户。 收入二次分配部门综合账户 由收入二次分配部门综合账户中的数据不难看出: 有很大一部分转移其转移的方向是确定的。 如:各部门(含国外)在使用方支付的所得税、财产税等经常税,全部由政府部门在资源方所获得;各种社会缴款都由住户部门支付,各种社会福利也都由住户部门获得;支付非人寿保险费净额的可以是各个部门,而获得此项转移的只有金融机构。 通过各种经常性的收入转移,各部门对可支配收入的占有关系相对于原始收入余额的部门结
32、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1、所得税、财产税等经常税 税是由机构单位向政府单位做出的强制性的无偿现金支付或实物支付。 SNA把所有的税分为三大类:一是生产税和进口税,二是所得税、财产税等经常税,三是资本税。 所得税、财产税等经常税:是收入再分配阶段各机构单位向政府单位缴纳的各种税,旨在调节国民收入在全社会各阶层、各单位之间的分配比例。 从内容来看,该项税包括所得税、资本经常税及其他杂项税(见教材说明)。 社会缴款和社会福利是两种方向相反的经常转移。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住户或个人的福利不因一些突发事件如疾病、失业、退休等的出现而受到损害。 社会缴款:是为获得社会福利而向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障计划(或各单位建
33、立的基金)所作的实际或虚拟的支付。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由雇员、自营职业者及其他社会成员直接向社会保障计划(或各单位建立的基金)缴款; 二是由雇主代其雇员对社会保障计划(或各单位建立的基金)缴款。 对于由雇主代其雇员对社会保障计划(或各单位建立的基金)缴款,SNA将其记录成好象雇主先以雇员报酬的一部分支付给雇员,然后再由雇员支付给社会保障计划(或各单位建立的基金)。SNA把这种特殊记账方式称为“改变交易流程”。 由于对所有雇主代其雇员所作的社会缴款都作了这种特殊处理,因而在国民经济账户体系中,全部社会缴款都表现为住户部门的转移支出。 社会福利:是住户部门从政府及其他部门获得的经常转移,
34、旨在满足一些突发事件或情况的需要。社会福利有两类,即社会保险福利和社会救济福利。 社会保险福利是由政府及其他部门在有组织的社会保障计划下向住户提供的福利,即它以住户在此以前支付社会缴款为前提,如领取的疾病和伤残养恤金、失业津贴、生育津贴、退休养老金等。 社会救济福利是在有组织的社会保障计划之外向住户提供的福利,如救济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它不受以前是否支付社会缴款的限制。 社会福利既可以是现金的,也可以是实物的;既可以是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提供的,也可以是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的。 SNA规定:只有现金社会福利、以及除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之外的其他部门向住户提供的实物社会福
35、利才记入收入二次分配账户;而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向住户提供的实物社会福利则作为实物社会转移的主要组成部分,反映在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中。 3、其他经常转移 其他经常转移:包括常住机构单位之间或常住机构单位和非常住机构单位之间发生的除上述转移之外的各种经常性转移。如:非人寿保险费净额(即从非人寿保险费总额中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与非人寿保险索赔;各级政府之间及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经常转移;本国政府同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之间的经常转移(如作为国际组织的成员国定期支付的会费、国际援助等);对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的经常转移(如会费、捐赠等);住户间的经常转移;罚款;以及由抽彩和赌博等引起的转移,都
36、包含在此类转移中。 4、可支配收入 可支配收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指标,是收入二次分配账户的平衡项。可支配收入等于机构单位或部门的原始收入余额,加上该单位或部门应收的除实物社会转移之外的各种经常转移,再减去该单位或部门应付的除实物社会转移之外的各种经常转移。它集中体现了各单位或部门参与收入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最终结果。 从其经济意义来看,可支配收入是各单位或部门在不减少其现金、变卖其资产或增加其负债条件下,在核算期内可用于货物和服务消费支出的最大数量。 可支配收入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后的剩余额,称为储蓄。 可支配收入有可支配总收入和可支配净收入之分。二者之差为固定资本消耗。 国内各部门的可支配总(
37、净)收入的总和,叫做国民可支配总(净)收入。 在收入再分配阶段,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可能发生一些经常转移(不论现金转移,还是实物转移,都应记入收入二次分配账户)。因此,国民可支配收入与国民收入一般不相等。 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国民总收入国民总收入+来自国外的经常来自国外的经常 转移转移-支付国外的经常转移支付国外的经常转移 =国民总收入国民总收入+来自国外的经常转移净额来自国外的经常转移净额 (一)账户结构 实物收入再分配是在收入二次分配的基础上对收入的进一步分配,具体包括政府单位(含社会保障基金)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对常住住户提供的各种实物社会福利以及个人非市场货物和服
38、务转移(这些统称为实物社会转移)。 所以,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是一个仅与住户、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有关,而与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无关的账户。 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的基本结构: 除了资源方列示的从收入二次分配账户转来的可支配收入、以及作为本账户的平衡项而列入使用方的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外,该账户只记录实物社会转移。 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 在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中:政府单位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应付的实物社会转应付的实物社会转移移记在账户左边的使用方;住户应得的实应得的实物社会转移物社会转移记在账户右边的资源方。 为了对这一点看得更清楚一些,需要借助为了对这一点看得更清楚一些,需
39、要借助于实物收入再分配部门综合账户。于实物收入再分配部门综合账户。 1、实物社会转移、实物社会转移 是指政府部门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向住户是指政府部门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向住户提供的实物社会福利以及个人非市场货物和服务。提供的实物社会福利以及个人非市场货物和服务。 它是政府部门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的转移支出,住户部门的转移收入。 实物社会福利:实物社会福利:包括政府部门在有组织的社会保障计划下提供的实物社会保险福利,以及由政府部门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提供的实物社会救济福利。 实物社会保险福利的获得以支付社会缴款为前提,而实物社会救济福利的获得则没有这种限制。 个人非市场货物和服
40、务的转移:个人非市场货物和服务的转移:是指政府部门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免费或以经济意义不显著的价格对单个住户或个人提供的对单个住户或个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教育和保健服务,如居民享受的义务教育,实际是政府部门免费向居民提供了教育服务。 由于其受益对象是单个住户或个人,故称为个人服务,以区别于对整个社会或社会的大部分提供的公共服务。 2、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 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作为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的平衡项,是在机构单位或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基础上,加上该单位或部门应得的实物社会转移,或减去该单位或部门应付的实物社会转移而得到的。 政府部
41、门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的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低于低于其可支配收入; 住户部门的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高于高于其可支配收入; 经济总体的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等于等于其可支配收入。 从经济意义上来理解: 住户部门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住户部门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在核算期内不通过减少其现金、变卖其资产或增加其负债,就能消费得起的、并能满足住户成员的需要或欲望的最终消费货物和服务的最大数量; 政府部门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政府部门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在核算期内不通过减少其现金、变卖其资产或增加其负债,就能够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最大数量。 一、收入使用核算的内容及账户设置一、收入使用核算的内容及账户设置
42、P140-141 收入使用核算:收入使用核算:在收入分配核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各机构单位或部门如何将其可支配收入或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用于最终消费和储蓄(作为收入的结余)加以完整的描述。 值得注意的是,可支配收入和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对于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具有不同的意义: 可支配收入是在不使资产和负债发生任何增减的情况下可用于货物和服务最终消费支出的最大收入量; 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则是在不使资产和负债发生任何增减的情况下实际可获得的最终消费货物和服务的最大量。 因此,有必要设立两个并行的但又有密切联系的收入使用账户,以便说明不同的问题。 这两个账户分别是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和调整
43、后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的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它们分别与前述收入二次分配账户和实物收入再分配账户相衔接。 (一)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的结构(一)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的结构 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是一个专用于揭示可支配收入在最终消费支出与储蓄之间的使用情况的账户。其资源方列示可支配收入(总额与净额),使用方是最终消费支出以及作为平衡项的储蓄(总额与净额)。 从表中可见,账户资源方和使用方还列有一项“对住户养恤基金净权益变化的调整”。它不是该账户的主要项目,而是由于对养恤基金的特殊记账方式引起的,在这里仅仅是为了对储蓄作一下调整。 从可支配收入使用部门综合账户可以看出: 最终消费支出
44、仅与住户、政府和为住户服最终消费支出仅与住户、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这三个部门有关,而与非务的非营利机构这三个部门有关,而与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无关;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无关;如果将“对住户养恤基金净权益变化的调整”一项忽略不计,那么对于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而言,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仅仅是一个虚设账户。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是一个专用于揭示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在实际最终消费与储蓄之间的使用情况的账户。其资源方列示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总额与净额),使用方是实际最终消费以及作为平衡项的储蓄(总额与净额)。为了显示更为详细的信息,需要对经济总体的调整后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
45、按部门分解,采用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使用部门综合账户。 从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使用部门综合账户可见,各部门的实际最终消费金额不同于可支配收入使用部门综合账户中的最终消费支出金额。可以说,这正是调整后的可支配收入使用账户所要说明的。 1、最终消费支出与实际最终消费 最终消费:是指为满足个人或公众的需要或欲望最终消费:是指为满足个人或公众的需要或欲望而对货物和服务的使用。而对货物和服务的使用。 在一定时期内,作为生产成果的货物和服务可以有三种不同的使用方式:一是被投入当期的生产过程而消耗掉,这被称为中间消耗中间消耗;二是被积累起来用于下一时期的生产过程,这被称为资本形资本形成成;三是被用作最终消费最终
46、消费。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任何一项货物或服务的使用,都只能根据其性质归属于上述三种方式中的某一种加以核算,而不能有任何的重复计算,这是一条基本原则。 在SNA中,对最终消费的度量有两种标准: 一是以承担货物和服务的支出为标准,从支出者的角度核算最终消费,称为最终消费支出最终消费支出; 二是以货物和服务的实际获得为标准,从获得者的角度核算最终消费,称为实际最终消费实际最终消费。 之所以同时按这两种标准核算最终消费,是因为尽管在多数情况下支出承担者同时也就是获得者,但在某些情况下二者并不是统一的。同时按两种标准核算最终消费,有助于说明更多的问题。 比如,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是医疗保健服务的获得者,但
47、报销的医疗费却由政府负担。在这里,最终消费的支出承担者与实际获得者之间发生了一笔实物社会转移。 推广到一般:某部门最终消费支出与实际最终消费推广到一般:某部门最终消费支出与实际最终消费之差,正好等于该部门应收或应付的实物社会转移。之差,正好等于该部门应收或应付的实物社会转移。 值得注意的是,SNA不承认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存在最终消费(即使在一些正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国家(如我国)存在着大量的企业经常向雇员提供诸如保健、娱乐、教育等方面的服务的现象)。因为在SNA看来,企业的职能就是提供以市场价格销售的各种货物和服务,实现市场供求的平衡。所以,企业并不是出于吸引雇员的目的而经常向
48、雇员提供的这类服务,只能视为政府政策的延伸,视为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在“代理”某些国家的职能,为特定职工群体提供这种服务。 为此,SNA为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推荐了一种将“企业为雇员作出的支出”从企业中分离出来的办法。方法是这样: 首先,把为雇员付出大量社会支出的企业分解为两个机构单位,其中一个负责记录原企业的市场生产活动,并依据其向市场出售的货物和服务的性质,归类为金融或非金融企业;另一个则专门记录原企业向雇员提供的那些社会服务活动,并称为“企业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作为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的一个子部门。 然后,在账户核算中,将原企业向雇员提供的社会服务记录成“企业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
49、的最终消费支出,再由“企业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以实物社会转移的形式将其支付给住户部门,使其成为住户部门实际最终消费的一部分。 经过这种处理后,这种最终消费支出的承担者已不再是企业,而是“企业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从而巧妙地回避了“企业最终消费”这一概念。 由于最终消费与非金融企业及金融机构无关,因此只有住户、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需要核算最终消费,经济总体的最终消费也由这三个部门的最终消费组成。 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 个人消费个人消费是指为直接满足个人或住户成员的需要而进行的消费; 公共消费公共消费是指由社会全体成员或社会中的某一部分成员(如某一地区的所有住户)共
50、享的各种服务。 根据SNA的假定,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承担的全部消费支出都作为个人消费处理;政府部门除了提供所有的公共消费服务外,还提供一部分个人消费品或消费服务;住户承担的全部消费支出全都属于个人消费品或消费服务。 于是,存在如下一些关系式:于是,存在如下一些关系式: (1)最终消费支出(经济总体)=住户最终消费支出+政府最终消费支出+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最终消费支出 (2)实际最终消费(经济总体)=住户实际最终消费+政府实际最终消费 (3)最终消费支出(经济总体)=实际最终消费(经济总体)=个人消费+公共消费 (4)个人消费=住户实际最终消费=住户最终消费支出+政府承担的个人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