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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论环境爱护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摘要】公众参与对环境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公众参与的概念动身, 站在目前世界环境情势和我国国情的角度 , 论述环境爱护中的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着重就如何建立完善的环境爱护中的公众参与机制提出计策建议, 以期完善我国环境立法 . 【关键词】环境爱护。公众参与。环境爱护法完善【正文】在近两年世界环境剧变 , 特殊是全球气温普遍上升的世界环境情势下 , 如何有效的进行环境爱护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人们关注的焦点 . 经过科学家的讨论及世界各国实践的事实证明 , 环境问题是全球性问题 , 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 需要各国的合作和全人类的共同参与来解
2、决. 那么 , 环境爱护中的公众参与是什么?为什么在环境爱护中需要公众的参与?应当建立怎样的公众参与机制? 一、环境爱护公众参与概述一)环境爱护公众参与的概念公众参与 , 这一概念很早就有人在政治学上提出. 到了20 世纪末期才显现在环境爱护中的. 对公众参与中的“公众” , 各个学者有不同的熟悉 . 有的认为“公众”就是指公民这一团体 , 有的认为“公众”是与政府相对的概念, 有的认为“公众”不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等等 .笔者认为 , 公众参与是指在环境爱护领域, 公民有权通过肯定的程序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活动.二)我国环境爱护公众参与立法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 条规定:“人民依照
3、法律规定 ,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 治理国家事物 , 治理经济和文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化事业 , 治理社会事务 . ” 宪法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 , 但这可以认为是我国实行环境民主和公民参与环境治理的宪法依据.1989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的第 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环境的义务 , 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的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爱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 都有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方式 .2002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判法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判作了比较具体的法
4、律规定 .2006 年环境影响评判公众参与暂行方法的颁布和施行 , 无疑是我国环境爱护法律制度和公众参与法律制度构建的重要过程和文件.尽管我国立法中对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已经不少 , 但不少学者仍旧认为我国环境爱护中的公众参与存在很多不足 , 如“公众参与环境立法 , 过于原就和抽象 , 缺乏可操作性”。“环境公益诉讼的缺位” 1 等等 . 二、 建立完善的环境爱护公众参与机制的必要性一)建立环境爱护公众参与机制的法理基础1、民主政治的要求现代社会是民主政治的社会, 在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各种事务中都要求民主 , 实行民主 . 在我国宪法第2 条明确规定公民治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益. 环境爱护作为社
5、会事务的一种, 当然要求民主 . 公众参与机制作为环境民主的重要制度, 是符合民主政治要求的 .2、生存权进展要求“天赋人权”的理论最早说明白人的生存权是与生俱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来的, 生存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且其具有广泛性 , 即每个人作为人的生物体都拥有. 环境作为生物个体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与空间场所的供应者, 是人类生存和繁殖的必要条件.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的危急到人类的生存时, 学者们提出了环境权的概念 . 每个人都拥有环境权 , 无论当代人仍是后代人 . 人类作为自然界的强大主体, 必定要担负爱护环境的责任,这哪怕是为了享有环境权. 所以 , 在环境爱
6、护中就有必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二)我国环境爱护公众参与的实践需求1、经济方面市场经济的深化呼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自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 已经二十多年了 , 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市场经济的自由性、自发性, 使得经济中的主体有了更多的自主性, 可以自主打算参与与否 . 市场经济的导向是“惟利是图”, 靠市场经济的自动调剂进行爱护环境是根本不行能的. 依靠市场经济中的主要主体 企业自发的约束自己的进展而进行爱护环境, 也是基本做不到的. 那么, 就要有人治理、监督着开展环境爱护工作. 治理主要是靠政府 , 公众就是最好的监督者和参与者, 由于公众是最广泛的 , 渗透于市场经济的各个方面
7、.2、政治方面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是必定的, 其趋势是更民主化 . 经受了长期的封建社会 , 一些腐朽思想依旧残留着, 如官僚主义作风、裙带关系社会等等. 同时 , 一些弱势者长期积存着不 满. 特殊是近些年 , 官员腐败问题的严峻化 , 就业问题的严肃化, 收入差距的尖锐化 , 再加上外来思潮的影响 , 人们对政府治理才能的信任度降低 . 让公众参与到社会事务的治理中,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有利于缓解人们的不满 . 环境爱护中的公众参与机制正是公众享有民主的一个平台 .另外, 我国边幅广阔 , 在一些的方 , 政府的威慑力并没有渗透进去 .
8、 有时候 , 中心政府制定的政策方针, 到了基层就变了“味” . 例如 , 国家环保总局到某的视察时, 表现都特别好 , 但国家环保总局的人一走, 情形就又变回去了 . 的方各环保局由于在财政等各方面直接受当的政府掌握, 有时只能“苦口难言” . 公众参与制度有利于完善政府对环境事务的治理,有利于有效的进行环保 .3、意识方面公众参与促进公民意识的提高公众参与促进公民意识的提高, 包括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团队意识等的提高 . 人们依据法律的规定参与到听证程序中, 切实落实公众参与环境爱护, 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 同时, 公众参与环保不只是个人的参与, 很多时候是以团体的势式参
9、与的, 参与环保又是出于公共目的.这就可以在不断的实践中增强人们的团队意识.三)环境问题特殊性及环境爱护的国际进展趋势要求完善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目前环境问题显现全球化趋势, 如温室效应、酸雨、臭氧层破坏等 . 环境问题的后果也出现严峻趋势. 这都要求人类从自身安全考虑动身进行环境的防护工作. 环境问题的长周期性和间接性 , 使得每个人的环境利益都无形中紧密联系在一起 . 环境问题的解决要求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爱护的制度.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 都建立了公众参与环境爱护的机制 . 例如 , 英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1972 年的美国塞拉俱乐部诉莫顿案的判决基本确立了公众或公众团体的有关国家环境政策法
10、的起诉权. 日本建立垃圾处理机制 , 使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每一个家庭都参与环保 . 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爱护是一种国际的趋势 , 我国作为世界依法治国的大国应顺应这种趋势 . 三、我国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我国立法中已经对公众参与环境爱护作出了一些规定, 但是这些仍远远不够的 . 如何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笔者认为切合现今国情 , 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尽快进行环境权的立法, 并将其适当的“私权化”环境权作为公众参与的权益基础, 应当在法律中明确规定.2003 年 6 月 25 日, 法国政府内阁会议通过的环境宪章草案第一条规定“人人都有在平稳和健康的环境中生活
11、的权益 . ”笔者认为 , 宪法的修订需要时机的成熟. 鉴于目前对确立环境权的迫切需求, 可以先在环境爱护法中增加环境权的立法 . 在总就中增加一条:环境权是“人人都有在和谐健康的环境中生活的权益. ”这样既满意迫切需求 , 又在运作中为宪法的修订进行“试验”, 保证法律的稳固性和普适性.关于环境权的性质 , 借鉴加斯特哈丁公的的悲剧中的阐述 , 以及最近在人民日报上的一篇报道2,笔者认为环境权应适当的私权化, 这样有利于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自动性 , 也有利于防止“公的的悲剧”.但在环境权的“私权化”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 因为环境具有全局性 , 很多的“环境”是无法分割的. 笔者
12、提议, 适当的私权化 . 对一些无法分割的由政府代管, 公众进行监督, 有权追究政府治理不善的责任. 对一些可以进行分割治理的 , 就分割成一片片的承包给私人进行经营治理, 也就是“私权化” , 如山林、草原牧场、矿泉等都可以进行“私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权化” . 其次 , 辨论能否分割的标准是什么?例如, 对于矿产、森林能否进行私有化等问题, 公众也没有统一的熟悉 . 究竟矿产、森林能分割仍是不能了?笔者认为, 能否私有化应由国家宏观把握 , 制定相应的政策 . 具体就是依据环境资源, 环境问题各自的特性进行分类规定. 第三, 假如“私权化”后 , 私人对所拥有的
13、环境资源进行破坏怎么办?由于权利是可以舍弃行使的 , 一旦私人拥有一些权益时, 他她可以自己打算行使与否 , 怎样行使 . 不行否认 , 大部分人的熟悉具有短期性和局限性 , 能有长远之见和大局意识的人往往很少, 一般为 “圣人”和 “伟人”等辈 . 由于人熟悉的短见性和局限性 , 往往会不知觉的对环境造成破坏. 那么 , 笔者认为需要建立政府引导机制, 以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使权益.由以上论证 , 可以得到环境权的适当“私权化”是可行的. 那么, 在环保法的修订中可以在第三章爱护和改善环境中增加一条 , “出于爱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可以将环境自然资源或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承包给个人或单位. ”二)
14、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拍照无极给香格里拉环境造成破坏的大事在媒体上曝光后 , 引起社会的剧烈反响 . 人们反思 , 造成这种破坏应追究谁的责任?由谁来追究?怎样追究?目前, 我国有关环境争议的诉讼中规定, 只有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 才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只有造成严峻危害后 , 国家才启动刑事诉讼追究“渎职罪”等. 因此, 环境诉讼的范畴是很窄的, 不能有效禁止环境破坏者的行为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此 , 有必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 制度, 包括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和环境公诉三类 .3总的来说 ,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具有以下特点,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
15、纳总结才能更好的推动公众参与, 推动环境爱护 .1、破除“直接利益关系”的限定也就是说 , 原告不肯定与被告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只要其发觉被告有违法的破坏环境行为, 即可起诉被告 . 这样, 有利于扩大追究者的范畴, 加大对企业、行政部门的监督力度.2、救济内容的特殊性环境公益诉讼的救济内容不仅是对损害的补偿和对侵害者的惩处 , 仍要求个人、企业以及国家转变有关政策和生产进展规模 , 或者实行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再次出现或扩大 . 也就是说 , 环境公益的恳求内容不仅针对过去, 仍具有指向将来的意义 . 对损害的补偿金要尽可能的落实到每个受害者身上 , 对于惩处金 , 除一部分用于复原环
16、境外, 另一部分交由民间环保机构 4 用于环保事业 由于有时甚至要惩处有关政府部门 , 所以罚金不行能再交由环保行政部门治理使用) .3、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就正如现在的环境侵权所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 环境公益诉讼也应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就, 环境公诉除外 . 由于被告一方一般是社会的强势群体成员, 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 从事公共事业 , 甚至是政府机构 . 而另一方往往是弱势群体成员, 如个人、环保民间机构等等.4、严格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就为防止公众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行为泛滥, 置有关被告处于不利状态 , 应严格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就. 具体指 , 针对一个违法的破坏环境行为, 只能提起一
17、个诉讼 , 不能由于不同人或不同时间起诉 , 而多次诉讼 , 可以进行合并审理或集团诉讼 . 但对再次进行违法的破坏环境活动就另当别论.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有人担忧环境公益诉讼一旦确立下来 , 可能带来一个公益诉讼潮 , 让很多企业忙于诉讼 , 而影响生产 , 甚至显现类似“黄海打假”的现象 .笔者认为 , 鉴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人们普遍存在“厌诉心情” , 及诉讼可能带来的风险 , 人们并不会喷发出“诉讼潮”在日本 70 岁月, 高发的公害诉讼 , 却促进企业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环境技术的革新5.在环保法的修订上 , 可以将第六条修改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环境的义务
18、, 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有关部门可以对检举者进行适当嘉奖. 一切单位和个人可以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或未尽环境爱护治理等义务的有关部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也应相应进行修订,如民事诉讼法第108 条第 1 款修订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但因环境公益而提起诉讼时 , 不受此限制 . ”三)建立民间环保机构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民间环保机构, 我国也有一些环保机构, 但我国的这些机构并没起到应有的作用.环境爱护需要建立区域性的爱护体系. 在我国 , 各部门是直属的上下级构建 , 从中心到省、到各市县都是直线
19、式的. 在几个县市或几个省上另外建立一个区域性环保部门是存在很多困难的 , 特殊是这个部门的定位、各省市间的和谐合作等. 那么, 我们可以针对某一区域组建一个针对这区域开展环保工作的民间机构 , 如针对长江流域的生态爱护可以成立长江生态爱护机构 . 这类机构可以实行“三三制”, 即由公民、企业、政府各占三分之一来组成, 特的负责 , 其经费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同样由三者负责 . 另外, 上文所说的惩处金也可作为其经费来源的一部分 .这样的机构给公众参与供应一个平台, 平稳各方利益 , 解决政府的困惑 , 且有针对性 , 应是一个可行的方案 . 在环保法第一章中可以增
20、加一条“因环境爱护需要, 可以建立以主管部门、企业及企业性质的其他组织和公民按三三原就组成的民间环境爱护机构. ”四)政府引导 , 建立嘉奖机制 , 加强环保意识宣扬由于环境的特性 , 政府必需从全局、长远的角度, 引导环境爱护工作的开展 . 政府的工作依靠公众的支持. 但是, 据有关调查发觉 , 看到污染企业破坏环境而情愿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占 15.8 , 情愿向政府部门 包括环保局)反映的人有20.5 6. 应当建立嘉奖机制 , 调动公众的积极性 . 赐予检举揭发者肯定的嘉奖 , 嘉奖经费源于对企业的罚款 , 从而形成全社会的监督体系 .另外,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保的宣扬训练主要集中利用各种
21、节日 , 如“ 3.12 ”植树节、“ 6.5 ”世界环境日、“9.16 ”世界臭氧日等. 而日本却由首相安培和夫人为形象代言人 , 呼吁国民爱护环境从家庭做起, 进行“一人一天一千克”的国民减排二氧化碳运动. 由此对比 , 可见我国环保意识宣扬仍需加强 . 在环保法第七条中可以增加一款:“各级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宣扬训练等方式手段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爱护 . ”四、结语公众关注环保 , 但公众参与环保的状况却并不行观7. 从我国国情动身 , 完善环境爱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是爱护环境的迫切需要 . 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 能给公众供应全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面的参与渠道 . 以上论述的立法建议 , 期望能对我国环境立法, 乃至依法治国有所帮忙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