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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绪论一、学问产权(一)概念:学问产权是指人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基于自己的制造性智力劳动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益的统称。(二)范畴:从广义上说:1、 1967 年 7 月 14 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成立世界学问产权组织公约第2 条第 8 款规定:1)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 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3)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创造。4) 科学发觉。5) 工业品外观设计。6) 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7) 禁止不正值竞争。8) 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
2、自学问活动的权益。2、 1992 年,国际爱护工业协会,东京,制造型+识别型。3、 1993 年 12 月 15 日,与贸易有关的学问产权协定: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益(指邻接权)。2)商标权。3)的理标记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对未公开信息的爱护权。商业隐秘8)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掌握。反垄断 从狭义上说:1、著作权(作者权、邻接权),版权。2、工业产权:商标权、专利权、禁止不正值竞争权。(三)特点:1、无形性(无体性)是不同于物权的一个显著特点。1)使得全部人与使用人之间关系复杂。2)增加了侵权的可能.2、专有性(排他性、肯定性)1)学问产权人依法行使学
3、问产权他人不得干涉。2)没有经过学问产权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否就构成侵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理使用的不受惩处。3、时间性核心勉励创造制造,爱护社会人民利益1)历史的时间性。历史上创造不受学问产权的爱护,后来才受到爱护(学问产权的产生)2)“法定时间”有效性。法律爱护期限,有效期满,法律爱护就终止。4、的域性。没有域外效力除非在外国申请学问产权并得到爱护。只在学问产权取得的国家受到爱护。学问产权的无形性及法律的规定导致的域性。二、学问产权法(一)概念:学问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爱护和利用学问产权过程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是指著作权法和工业产权法(二)性质:兼具
4、私法性质和公法性质,以私法性质为本质为主要性质。私:调整学问产权人与使用人之间关系。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1 页,共 45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公:调整国家机关与学问产权人申请注册登记学问产权的行为关系。(三)特点:1、特殊法。针对于商法。2、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3、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相结合。(四)学问产权法体系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
5、度: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的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隐秘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值竞争权法律制度第一编著作权法一、著作权概述(一)概念:指作者或其他人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总称。(二)著作权与物权1、联系:二者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因而属于一种肯定权益,都有独占性,二者由于标的不同,互不排斥,两种权益可同时存在。2、区分:1)标的不同。著作权的标的是无形的作品,思想感情的表达。物权的标的是有形的动产和不动产。2)独占性、排他性、占有方式不同。著作权的独占性、排他性弱,可同时为多个主体使用。物权的独占性、排他性强,同一
6、时间只能归一个个体使用,多是实际占有。3)权益实现方式不同。著作权是作为,物权是不作为。4)(三)著作权与工业产权1、联系:都属于学问产权范畴,客体无形无体。2、区分:著作权工业产权客体标的不同作品、思想情感的表达识别性标的。注册商标、新产品、新方法独占性不同弱性表现强性表现时间性不同直至作者死亡后50 年发表之日起50 年(商标注册之日起10 年,可无限次续展。创造 20 年。外观 10 年)产生方式不同自动产生申请登记,依法授权产生二、著作权法(一)概念:著作权法是指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利用、爱护和限制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特殊规定除外,如图书馆、档案馆为储存版权二而为之(
7、复制、翻译他人作品【包括未发表的】)合理使用。(二)特点:1、特殊法。2、既有强制性规范,又有任意性规范,以任意性规范为主(权益本位法)。3、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4、公法性质与私法性质相结合,以私法性质为主。5、既是国内法,又是涉外法。(三)立法状况:1、我国著作权立法始于清末,1910 年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2、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相继于1915 年和 1928 年分别颁布过著作权法。3、1990 年 9 月 7 日,七届人大十五次会议上通过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1991 年 6 月 1 日实施, 2001 年 10 月27 日修改。(四)基本原就:1、坚持社会主义方
8、向原就。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2 页,共 45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2、以爱护作者及其相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的原就。3、兼顾国家、集体和著作权人的利益为原就。4、兼顾作者及其传播者的利益为原就。5、兼顾作者以及广大公众的利益为原就。6、符合著作权国际爱护基本准就的原就。三、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一)概念:著作权人是依法对文学、艺术、科技等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
9、括:作者其他著作权人范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二)分类:1、原始主体(原始取得) :作者2、 内国主体爱护对象不同继受主体(继受取得)其他著作权人外国主体区分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 著作权的爱护期的起算不同(三)作者主要著作权主体1、概念:作者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的直接创作人。事实作者:自然人法定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2、广义的作者:1)创作作品的公民。2)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其意志,并由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视为作者。法定作者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为作者。推定作者狭义作者:创作作品的人(讨论范畴)(四)、著作权的归属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
10、、概念:合作作品是指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2)、分类: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和不行分割的合作作品3)、构成要件:主观要件:( 1)必需有合作创作的意思表示。( 2)必需有合作创作的意图。客观要件:( 1)必需有合作创作的行为。( 2)必需有完整的作品。4)、归属:( 1)合作作品不行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2)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害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2、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概念:汇编作品,又称集体作品,是指汇编如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挑选或者编排,表达独
11、创性的作品。包括:报纸、期刊、词典、字典等等。2)、归属:( 1)在汇编作品受法律爱护下,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2)汇编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额作品,作者有权单独行事著作权。( 3)对没被汇编的作品、数据、材料可以产生新的著作权。3、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概念:视听作品是指电影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2)、归属:可单独使用的可以单独使用,但是不得侵害整体利益。( 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制片人投资并承担风险( 2)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3)制片人以外的作者依法依据合同获得酬劳。可编辑资料 - - -
12、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3 页,共 45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4、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概念: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2)、构成要件:( 1)公民是因职务而创作的。公民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是劳务关系。作品的创作应为作者的职责。作品的使用应属于单位使用的范畴。业务范畴、正常工作的范畴( 2)作品在肯定程度上表达公民个人的意志。( 3)必需有产生作品的行为。3)、归属:( 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为归事实作品:作品完成后,单位
13、拥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单位不使用,单位或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对方不得拒绝,所得酬劳,由作者与单位按商定的比例安排。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仍可使用。( 2)特殊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作者不享有署名权,仅享有以合同商定向单位索取酬劳的权益。 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的图、运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商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单位给作者肯定的嘉奖。 依据劳动合同商定,由单位主持、 代表单位的意志,并由单位承担责任
14、的,由被视为作者的单位享有著作权。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全部大陆法系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第一由雇主享有英美法系著作权与劳务关系相互交叉,归作者享有,但单位可无偿使用。除双方由商定外,由双方共有。在我国,一般职务作品:总体归作者,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作品完成后,单位可在其业务范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特殊职务作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其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单位,单位给作者嘉奖。法律规定的,由单位主持,享有著作权,作者享有获得劳动酬劳权,无署名权。5、托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概念:托付作品是指受人托付或托付他人创作的作品,也
15、称定作作品。2)、归属:在合同中商定。未商定或商定不明的,归托付人(自然人或单位)全部,是完整的著作权。6、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概念:改编、翻译、注释(如文言文、古诗词注释等)、整理的作品2)、归属:在原有的受爱护著作权基础上形成的,归演绎人全部,但演绎时不得侵害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五)著作权的合法继承人1、公民的著作权:1)、作者死亡后,除发表权以外的(署名权、修改权和爱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爱护。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人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爱护作品完整权由国家(著作权行政治理部门)爱护。2)、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假如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 年内)
16、,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全部人行使。(美术作品的展览权归作者和原件持有人)3)、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由继承人代为行使,著作财产权由继承人依法继承。2、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享有,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人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3、法人、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由受继单位或自然人享有,否就,由国家享有。4、国家享有著作权,由著作权行政治理部门代为保管。(六)外国人的著作权归属:修改前: 1、对未发表的外国人作品的爱护期,适用我国著作权第20、21 条规定,即给与同中国作品同样的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
17、品名师归纳总结爱护。国民待遇2、对外国人有用艺术作品的爱护期,为自该作品完成起25 年,有用艺术作品在中国非艺术作品之种类,法对外国之爱护宽于中国之爱护。超国民待遇3、将外国人已经发表的以汉族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发行的,应当先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超国民待遇4、报刊转载外国人作品,应当事先取得著作权人授权。中国为生命的可以。超国民待遇5、外国人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禁止进口其作品的侵权复制品和来自对其作品不予以爱护的国家复制品。超国民待遇6、外国作品的著作权人在授权他人发行其作品的复制品后,可授权或者禁止出租其作品的复制品。对出租权。修改前的著作权未规定。超国民待遇7、表演、录音或
18、广播外国人的作品,适用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有著作权集体治理组织的,应当事先取得该组织的授权。国民待遇修改后: 1、外国人、 无国籍人的作品依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常常居住的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爱护。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第一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与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与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爱护。(七)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民间艺术作品、运算机软件作品,依据国务院著作权治理条例的规定,打算著作权归属。四、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1、概念:作
19、品是指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2、构成要件:1)作品必需要有文学、艺术和科学内容。2)作品必需具有独创性(不肯定为首创,独立完成即可)。3)作品应以合法的形式和载体表现出来。4)作品必需具有合法性。(二)种类:1、受法律爱护的作品:1)一般作品:( 1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
20、、的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态、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4 )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颜色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5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有用艺术作品:适用作为有用物品的艺术作品。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 6 )电影作
21、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肯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的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的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的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现、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依据物体的外形和结构,依据肯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特殊作品:( 1)运算机软件:运算机程序以及指导和说明使用程序、文档的总和。( 2)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创作时间长、创作作者不详、创作过程缓
22、慢、口头继承的方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2、不受法律爱护的作品: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爱护。( 1)反对政党政权的。( 2 )破坏性违法传播的。( 3)有碍世界和平的。( 4)泄露国家隐秘的。( 5 )违反社会道德、社会风气的。( 6)其他违宪违法的。 2)不适用著作权法爱护的作品:( 1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打算、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 )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五、著作权(一)著作人身权1、概念: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与财产权相对应的没有财产内容的
23、权益。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爱护作品完整权,不能继承、转让、永久专属。2、特点:1)著作人身权在肯定条件下,可以由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2)著作人身权具有专有性,或称排他性,即其专属于作者,作者依法行使著作权,他人不得干涉,未经作者许可不得擅自行使。3)著作人身权与一般的民事权益不同,著作人身权基于作品而产生,永久受爱护。4)著作人身权具有不行继承、不行转让和永久性的特点。3、内容:1)发表权:( 1)概念:发表权是指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何时何的以何种方式由何人公之于众的权益。( 2)特点:发表权是一次性权益。发表权通常不能单独行使,须和其他著作财产权一起行使。发表权专属于作者
24、,不能转让。如因作品而产生的权益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仍受到第三人的制约。( 3)内容:作者可以打算是否发表,何时何的以何种形式由何人发表。 2)署名权:( 1)概念:署名权是说明作者身份,在作品及复制件上署名的权益,又叫确认作者身份权。( 2)内容:作者有权在其作品上署名,可署真名、假名、笔名,甚至可以不署名。作者在有关的演绎作品中享有与原作者相同的署名权。作者有权打算何时何的以何种方式在何范畴内是否公开自己的身份。作者有权禁止未参与创作人士在作品上署名的权益。作者享有禁止在他人作品上署作者姓名的权益。3)修改权: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 1)概念:修改权是指作者
25、自己修改或许可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益。(默认报社杂志社修改非主要内容)( 2)内容:作者死亡后不得再次修改再版。 4)爱护作品完整权:( 1)概念:爱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自己或授权他人爱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益。( 2)内容:禁止他人在修改时歪曲、篡改。禁止他人在表演时歪曲、篡改。禁止他人在再创作中时歪曲、篡改。(汇编、翻译、改编等)收回权:有特定需要,有偿或补偿原件持有人的经济缺失。解除权:有特定需要,直接接触作品原件。(二)著作财产权1、概念:著作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内容的,著作权人依法通过各种方式利用其作品获得酬劳的权益。2、特点: 1)具有可分别性。2)具有可继承性。3)具有可转让性。4
26、)具有时间性。5)具有获利性、3、内容:1)复制权:是著作权中最首要、最基本、最常见、最一般的权益。著作权制度起源于复制权。( 1)概念: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益。( 2 )类型:不转变载体的复制。从无载体到有载体的复制。从平面到立体及与其相反的复制。 2)发行权:( 1)概念: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或授权他人,向公众供应肯定数量作品复制件的权益。( 2)方式:出售、散发、赠送、张贴( 3) 客 体 : 图 书 、 报 刊 、 影 视 、 美 术 、 摄 影 、 计 算 机 软 件3)出租权:出租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许可他人出租其作品的权益。
27、(出租、出售、散发)4)展览权:(美术摄影作品)( 1)概念:是指著作权人或美术作品原件合法持有人依法享有的公开陈设其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益。( 2)公民个人肖像权爱护。合法取得作品原件,著作权人。 5)表演权:( 1)概念: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是否答应或禁止他人公开表演其作品的权益。( 2)行使方式:著作权人自己或授权他人公开表演其作品。授权他人表演其作品,并将表演通过电台或电视台即时或择时传播。授权他人表演其作品,并将其表演制作成录音、录像作品复制发行的行为。音像作品的购买人商业性的使用该作品的行为有偿,机械使用音像复制件进行出租的行为。6)放映权新加的概念: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
28、术设备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益。注:个人、家庭以外的放映,无论是否盈利都必需经作者许可并支付酬劳。7)广播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许可他人通过广播、电视等无线、有限发射或与之类似的技术手段传播其作品的权益。8)信息、网络传播权新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著作权人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其作品的权益。已有现或无限的方式向公众供应美术、摄影等作用,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挑选使用。9)摄制权: 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或授权他人以拍照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将自己的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益。客体形成电影电视作品电影电视制品邻接权10)演绎权:在原作品基础上二次以上使用作品的权
29、益( 1)概念:演绎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许可他人将其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等二次以上使用作品的权益。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 2)演绎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汇编权。以改编权为例介绍,其余类似:概念:改编权是指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变更形式重新再现该作品内容的权益。改编权与改编者权:联系: A 、客体上,先有原作品再有改编作品。 B 、主体上,改编者主体包括改编权主体C、内容上,改编权来源于作者授权产生。改编者权是作品的再创作。 D 、权益内容相同,都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改
30、编者权来源于改编权,没有改编权就没有改编者权。转变者著作权可延长作者的改编权。翻译权:将一种语言或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益翻译权与翻译者权注释权:作者自己或授权他人注释其作品的权益注释权与注释者权整理权:作者自己或授权他人整理其作品的权益整理权与整理者权汇编权:依据特定的要求挑选如干作品或片段、其他事实材料汇编成作品汇编权与汇编者权(四)获得酬劳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酬劳的权益。六、期限(爱护期)(一)概念:著作权受法律爱护的时间限制,主要指著作财产权。(对主体、内容、作品的爱护)(二)公民的署名权、修改权、爱护作品完整权的期限,不受时间限制,具有永久性。(三)公民
31、作品的发表权等著作财产权的爱护期:1、公民作品完整之日起。2、合作作品完整之日起。(四)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期限: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单位作品首次发表起50 年,不发表不受爱护。其他适用作品:视听作品(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首次发表后第50 年的 12 月 31 日,一旦身份确定从上。七、邻接权概述(一)概念: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联系的作品传播者对其赐予作品的传播形式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益的总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联系:都属于著作权法制度的范畴,都是著作权法调整的内容,从法理上先有著作权后有邻接权。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条件、基础,没有著作权就没有邻接权。邻接权是著作权的连
32、续、补充,没有著作权或减弱邻接权的价值。邻接权的爱护是著作权爱护的有机组成部分。区分:著作权邻接权主体不同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基于创作的作品传播者,基于传播行为客体不同作品传播行为内容不同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多为财产权,人身权可忽视不计受爱护的前提不同一经作品产生即受爱护取得以著作权人授权及对作品再利用为前提八、邻接权的内容(一)出版者权1、产生及性质:出版者是指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的版式、装帧、设计依法享有的权益的总称。主体:出版单位客体:报纸、图书、期刊2、出版者权的内容: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33、- - - - - - - - - -第 8 页,共 45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1)图书出版者权前提是出版者和作者基于出版合同而享有( 1)专有 /非专有出版权由出版合同打算无爱护期,可商定专有出版权:包括作者在内任何人不得再享有出版权,权益受损可独立提出诉讼。( 2)重印、再版权:应通知著作权人。出版者有权依据市场需求打算是否重印、再版,但再版时须原作者修改。作者死后作品可重印但不行再版(修改权)( 3)修改、删节权:对作品内容文字性修改,对标点的修
34、改不属于。( 4)版式设计权:是指出版者对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装帧的专有权。爱护期为10 年,截止至首次出版后的第10 年的 12 月 31 日。( 5)出版者义务:订立书面合同。按期按质按量出版作品。重印、再版作品(权益+义务)。支付酬劳。2)报刊出版者权:报纸、期刊,时效性强,周期短( 1)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打算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打算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 双方另有商定的除外。( 2)转载、摘编权:对其他报社、期刊社发表的文章享有转载、摘编权,可不经作者许可但要支付酬劳,作者有声
35、明的除外。( 3)文字性修改、删节权,但要经作者许可。(二)表演者权1、概念: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依法享有的权益的总称。2、位置:早期邻接权的唯独内容,现代邻接权的重要内容。行使方式:授权3、内容:核心:防止未经表演者许可而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客体:活的表演(人的表演)1)表演者的权益:( 1 )说明表演者身份。人身权,永久有效( 2 )爱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酬劳。( 4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酬劳。(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财产权,该表演发表后的第50 年的( 5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酬劳。12 月 31
36、 日( 6 )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酬劳。 2 )表演者的义务:( 1 )原法:未发表作品许可,支付酬劳发表作品合理使用可不经许可,不支付酬劳营利性的支付酬劳新法:表演者许可、支付酬劳(肯定权益)(+表演合同)( 2 )表演者使用演绎作品应当按规定想作品的原著作权人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酬劳。( 3 )表演者为制作音像及广播、电视节目进行表演而使用他人作品的,应获得许可并支付酬劳。(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1 、概念: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并获得酬劳的权益。主体:制作者客体:制品2、爱护期:权益的爱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
37、的月日。3、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1)使用他人作品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酬劳。2 )使用演绎作品而产生的制品,应当取得演绎权人和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酬劳。3 )音像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的音像制品为音像制品的,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依据规定支付酬劳4 )将表演制为音像制品,应与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酬劳。(四)广播电视组织者权1、概念: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组织对其编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依法享有的权益。主体:广播电台、电视台客体:节目注: 1、转播节目不属于本权益,不受爱护。2、企事业单位内部及乡镇的方组织为宣扬需要而设立的,不属于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
38、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9 页,共 45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本主体。2、权益: 1)播放节目的权益。2)禁止权:( 1)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酬劳。(2 )禁止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进行转播。(3 )许可或禁止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3、义务:( 1)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取得原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酬劳。( 2)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经许可,但须支付酬劳。(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不经许可,不
39、支付酬劳,双方有商定的除外。(合理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视听制品、录像制品,应经许可并支付酬劳。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应取得原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酬劳。4、本权益的爱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月日。九、著作权的利用(自己+他人)(一)许可使用:1、概念:是指著作权人许可被许可人以肯定的方式在肯定的的域和期限内依法商业性使用其作品的行为。有偿,书面合同,以商定的时间、方式、范畴2、特点: 1)许可使用只是使用权的转让,是著作权中的一项或几项临时转让。2)在许可使用中,使用者只能按商定的方式使用。3)被许可人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按合同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抗第三人。只
40、限于许可范畴内4)使用时应保证演绎作品原始著作权人的权益。3、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许可使用的权益种类。( 2 )许可使用的权益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 )许可使用的的域范畴、期间。( 4 )付酬标准和方法。( 5 )违约责任。( 6 )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其他内容。(二)著作权的转让1、概念:转让人与受让人通过转让协议将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几项或全部转让给受让人享有。2、特点: 1)是著作财产权中一项、几项或全部全部权的转让,权益主体随之转变。2)并非作品原件物权的转移。3)转让与许可使用的严格界限:许可使用到期可收回,转让就具有永久性的特点。4)转让的标的可有多种挑
41、选。5)转让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应视为人身权的一部分行使完毕。6)著作权的转让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多方面的权益义务,应以书面合同订立。十、著作权的限制(一)缘由:防止著作权人滥用著作权损害其他著作权人的权益(二)合理使用:1 、概念:依据著作权法规定,在特定情形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不经作者许可,也不向其支付酬劳,但必需指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2 、包括情形(未强调时为已发表作品):( 1 )为个人学习、讨论或者观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适当引用:不得超过自己作品的1
42、/10 ,并标明出处和作者姓名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 3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行防止的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前提:不行防止目的:报道时事新闻( 4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 5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讨论,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
43、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指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军事机关( 8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设或者储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保藏的作品。所复制的作品仅限于本馆保藏的作品。无论发表与否。复制的目的在于本馆陈设和储存的版本,不得用于借阅、出售或出租。( 9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酬劳。( 10)对设置或者陈设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
44、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仅限于将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上 12 条共同点:(1 )使用目的相同:非营利性,仅限于12 种。( 2)使用客体多为已发表的作品,仅当5 馆的使用才包括未发表的作品。( 3)使用数量受到严格限制。( 4)可不经作者许可,不支付酬劳。( 5)只涉及财产权,并在使用时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指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区分:具体使用目的不同(三)法定许可:1 、概念:依据法律规定,对以公开发表的作品进行某种使用时,可不经作者许可,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酬劳,并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2 、法定许可制度包括:1 )著作权法第32 条第 2 款规定,凡是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依据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酬劳。(署名 +支付酬劳)2 )著作权法第39 条第 3 款的规定也属于法定许可使用。3 )著作权法第42 条第 2 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酬劳。4 )著作权法第43 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酬劳。(邻接权传播者权)5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