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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磐石市地处半山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目前已发觉的矿产有44种,硅灰石、方解石、石灰石、石墨、镍矿等赋存的储量居全省前列。目前有矿山258个。矿产资源的开发给我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同时由于矿山数量多,分布面广,也给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目前矿产资源违法开采现象还时有发生,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在: 1、 矿产资源有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国务院“三个方法”出台以后有关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使执法监察工作有法可依。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和吉林
2、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来查处和办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案件。在查处无证采矿的案件中,经常遇到这种状况,一个人无证采矿刚刚开采三天就被发觉;而另一个人同样无证采矿已经干了三个月,在惩罚时应根据省条例四十五条规定除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外可以并处8万元以下罚款。由于法规规定的比较笼统,所以操作起来不太好把握,同样性质的无证开采在惩罚时当然对造成损失大的要加重惩罚,但对造成损失少的或没造成损失的又该惩罚多少呢?所以很难把握,往往给人造成执法监察工作随意性大,罚款可多可少,缺乏肃穆性。 2、 目前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采矿权非法转让问题。国务院“三个方法”已经明确规定了采矿权转让的管理方法,但是一些
3、采矿权人,尤其是一些私营矿山的业主受到利益的驱使,无视法律规定非法买卖矿山,非法转让采矿权,从中牟利。目前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还不完善,在依法办理转让方面还存在着肯定的难度。LOCALHoST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曾遇到过这种状况。有的矿山老板将矿山卖掉后,带着钱跑到外地去了。在查处过程根本找不到卖方当事人,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和国务院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方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行为人是卖方,所以对买方的处理只能是吊销采矿许可证,而原发证机关又是上级机关,全部这样的案件在处理上很难操作和办理。 3、 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而这些法律、法规对这种行为没
4、有规定法律责任,所以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对这些违法行为不能惩罚。例如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采矿者供应勘查资料,电力和火工材料。对于这些助纣为虐的行为,法律没有规定如何惩罚,只能是指责教化,所以造成你说你的,我干我的,起不到真正教化作用。也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难度。 4、 机构改革后,磐石市地矿局仍单设,但属于事业单位。由此,执法人员没有公务员身份,虽有政府授权,但发生诉讼就可能有败诉的可能。 对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一支高素养严格执法监察的队伍。 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对爱护矿产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5、起到主动的推动作用,所以建立一支高素养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监察队伍是做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关键。同时要加强基层执法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必要的信息网络、探究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阅历。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真正成为矿产资源卫士。 (二)尽快出台一些有操作性的法规。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是我们执法监察工作的依据,所以建立完善科学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对我们执法监察工作起到主动的推动作用。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法律法规制定的越具体、下面工作起来就越简单操作,效果就越好,假如有些法规规定的很笼统,在执行起来就很难,由于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执行起来就避开不了出现偏差和错误,造成不必要麻烦,给执法监察工作带
6、来困难。一些地方性法规制定要从地方的实际动身,制定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规定,使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真正起到爱护矿产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行政惩罚权的授予,要以实际工作动身。目前,现行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对各级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惩罚权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对矿产资源的管理起到了主动的推动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一些问题,例如,目前实行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县级执法监察部门遇到这类案件时在处理上难度很大,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实行破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应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处8万元以下罚款;由原发
7、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这样作为县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机关,对此类案件无权作出惩罚确定,然而实行破坏性开采的违法行为还带有普遍性,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也不行能对这些案件一一处理,但又不能不处理,所以就会造成行政惩罚的违法和越权,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各级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惩罚权限的授予要依据工作的实际合理地授权,这样才能保证对违法行为刚好精确地作出处理。 (四)防范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应当开展动态巡查。矿产资源的开采有其自身的特点、分布广、远离城镇,偏远山区较多,给违法开采行为造成便利,加上地矿部门人员少等因素,有些违法行犯难以被发觉和刚好处理。给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不便,所以要像
8、土地执法那样开展动态巡查,层层落实责任,刚好发觉、刚好处理,把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歼灭在萌芽之中。首先要在乡、村两级中建立信息网络,可在乡、村中聘请义务矿管员,责任落实到人,刚好反馈状况,发觉违法行为刚好汇报。从源头上防范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其次,对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重点地段要加强检查,设专人负责。严看死守,对出现的违法行为赐予肃穆的处理,保证重点矿区和重点矿种、重点地段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稳定,这样抓住重点带动全面。再次,对边远地区加强巡查,有些地区山深林密,人烟稀有,是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多发区。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巡查是执法监察人员一项重要的工作。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爱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是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的职责,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如何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须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探究。只有加强学习仔细实践,不 12下一页 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