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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司法局:新时期要注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作为调解民间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始终以来,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不行替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随着两江新区时代的到来,开发建设的迅猛推动,征地拆迁、财产分割、土地权属、邻里纠纷等各种困难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冲突纠纷将不断涌现,给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需进一步摸清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现状,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有备无患,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化解冲突纠纷,服务两江新区建设,为促进全区开放开发做出主动贡献。 一、我区人民调解
2、工作的现状 (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现状。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12个(其中镇街调委会20个、村调委会208个、社区调委会69个、其它调委会5个),居民调解小组528个,治安联防调解大院742个,在全区较好建立了镇街、村(居)、小组、调解院落四级调解立体网络体系,形成了功能完备、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究竟的调解组织新格局。 (二)人民调解员队伍现状。目前全区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员3117人(其中专职1325人,兼职1792人),调解信息员5418人,调解员队伍得到了不断充溢壮大。各镇、街道特别重视调解人员结构优化和整体素养的提高,根据司法部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村(居)委换届选
3、举,刚好调整充溢了调解员队伍。同时,为适应新时期调解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我区加大了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实行请专业人士集中授课、以案释法、组织沟通、以会代训、现场观摩个案调解、旁听等多种形式,对居(村)以上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全区培训率年年达91%以上,调解员持证率超过97%。LoCaLhOST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广阔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 (三)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现状。近三年来,我区注意强化了镇、街道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我们根据“六统一、五有、四制、三表”的要求,对20个镇(街)调委会全部进行了规范,设立了特地场所,制作统一的调委会标识、挂牌、座牌、印章和统一的调解文书格式和卷
4、宗等。对277个村(居)调委会均根据“五有、四制、三表”的要求完善了规范化建设,建有村级调解室有429个;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以全市“千村推动百村示范”工程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完善了我区4个示范村和10个推动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此外,针对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普遍存在调解协议书制作格式不规范、协议内容不完整、协议履行率偏低、调解个案文档资料欠缺零散等问题,加强了调解文书格式和调解个案文档资料的规范与指导,要求各级调解组织必需统一运用司法部制定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对调解个案文档资料予以管理。在个案调解程序上,在遵循司法部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增加了卷内书目、调解受理通知书、权利义
5、务告知书、送达回证及人民调解员廉洁自律监督卡并统一格式印发至各调委会,较好推动了全区调解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四)人民调解业务工作开展状况。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调解工作方针,注意以“抓小、抓早、抓苗头、抓隐患”和“稳定工作无小事”为动身点,主动调解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主动介入公民与法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冲突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解。注意围绕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建立健全排查调解工作机制,实行措施,防止冲突激化,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院、大纠纷不出村(居)、重大纠纷不出镇,把纠纷苗头歼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6、,切实做到了冲突不上交,纠纷无积压。,全区共排查民间纠纷4150件,调处各类冲突纠纷3120件,调解胜利率为96.7%,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4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9件、涉及13人,制止群众性械斗11件,防止群众性上访75件、涉及213人。今年16月,全区共受理各类冲突纠纷1942件,调解胜利1885件,调解胜利率97.1%,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我区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调解工作虽然在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工作开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我区是两江
7、新区开发的重要区域,规划面积达818平方公里、占69.5%,涉及面积广、人数众多、开发平台最集中。随着两江新区开发建设的启动,大量深层次冲突纠纷将集中涌现,而当前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中面临着的一些不容乐观、不容忽视困难和问题,在肯定程度上可能影响两江新区建设的快速顺当推动。 (一)对调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要是部分镇(街)党(工)委、政府 (办事处)对调解工作相识、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认为调解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起不了多大作用,有了纠纷找法院,发生案子有公安,依靠强势的政法机关来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轻防重打”思想突出。少数镇(街)调解工作未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不注意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往往是
8、“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没能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拿在手上抓。人民调解组织又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调解的权限、调解的方式、手段、调解的效力都很有限,加上党委政府的相识没解决,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在化解纠纷、平静冲突的作用持怀疑看法,当事人大都寄希望于政府解决和诉讼解决。因此,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面临较大难度。 (二)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养不强。目前,我区共有调解员3117名,中学学历以下学历有1866名,占总人数的59.8%,平均年龄48.3岁。调解员绝大多数由村(居)组干部担当,他们身兼多职,工作繁忙,众多调解员缺乏专业学问和技能,文化偏低,对法律、政策的理解运用不到位,较难胜任和应对重大疑难纠纷及新时期出现的新纠纷的调处。特殊是村(居)以下的调解员98%以上是由 123下一页 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