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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法规精要Part 1 应纳税收入类 ?企业所得税暂行?1993137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施行细那么?财法19943第五条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一)消费、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获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效劳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二)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获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获得的收入。(三)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置各种债券等有价的利息、外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四)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获得的租金收入。(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2、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六)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七)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第五十四条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那么。纳税人以下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一)以分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置人应付价款的日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二)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
3、确定收入的实现;(三)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第五十五条纳税人在根本建立、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纳税人对外进展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的也应作为收入处理。、税务总?企业所得税假设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的?财税19949二、联营企业征税问题(一)对联营企业消费经营获得的所得一律先就地征收所得税然后再进展分配。联营企业的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按规定进展弥补。(二)联营企业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
4、企业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补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1.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2.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方适用税率3.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4.应补缴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三、企业对外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暂比照联营企业的规定进展纳税调整。九、两档照顾性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几个详细问题的?国税发1994229
5、二、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补税问题、税务总?企业所得税假设干政策问题的规定?(94)财税字第009中所说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补税问题是指对由于地区间所得税适用税率存在差异问题的处理假设方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为了计算简便方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可以不并入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按上述所列计算公式补缴所得税。假设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与方企业适用税率一致但由于联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方企业的那么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不再补税。三、企业转让损益计税问题企业中途转让对外所获得的款项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收益照章缴纳所得税;其
6、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失。 、税务总?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财税199581一、企业获得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和税务总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二、纳税人为其他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三、企业的一切工资性支出包括企业列入理费的各项补助等在确定计税工资和挂钩工资时应全部计入工资总额。四、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假设方企业发生亏损的应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有盈余的应按照对联营企业补税的有关规定按方企业法定税率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的差额计算补税。五、纳税人根据各、
7、自治区、直辖人民统一规定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六、企业按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在企业住房周转金中开支。企业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周转金中列支;缺乏部经主审核后可在税前列支。七、凡设在经济特区等各类经济区域的外商企业(不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适用15或24税率征税的其中方者的分回利润按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规定补税。八、对企业购置发行的公债之利息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计委发行的重点建立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应照章纳税。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国税发1994250三、方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补税及弥补亏损问题 (一)方从联营企业分回
8、的税后利润按规定应补缴所得税的假设方企业发生亏损其分回的利润可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再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二)中方企业从中外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由于地区(指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税率差异中方企业应比照对联营企业分回利润的征税按规定补税。 、税务总?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财税199474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税务总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工程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务总?企业
9、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国税发1997472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假设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假设将折扣额另开那么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二、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税务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国税发200345九、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销退货当的销售收入。 税务总?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国税发200306第三条 债务重组包括以下方式:一以低于债务计税本钱的现金清偿债务;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三债务转换为资本包括国有企业债转股;四
10、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归还限、延长债务归还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归还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五以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方式组合进展的混合重组。第四条 债务人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归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展所得税处理债务人企业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债权人企业获得的非现金资产应当按照该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税费确定其计税本钱据以计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或者结转商品销售本钱等。第五条 在以债务转换为资本方式进展的债务重组中除企业改组
11、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应纳税所得;债权人企业应当将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该项的计税本钱。第六条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本钱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归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本钱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本钱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第七条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展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
12、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本钱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的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将债权的计税本钱减记至将来的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的债务重组损失。第八条 企业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的让步而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假设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税务核准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第九条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有一方向另一方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有合理的经营需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主税务核准可以分别按照本第四条至第八条的规定处理:一经裁决同意的;二有全体债权人同意的协议;三经批准的国有企业债转股。第十条 不符合本第九条规
13、定条件的关联方之间的含有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原那么上债权人不得确认重组损失而应当视为捐赠债务人应当确认捐赠收入;假设债务人是债权人的股东债权人所作的让步应当推定为企业对股东的分配按照?税务总企业股权业务假设干所得税问题的?国税发2000118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 、税务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那么有关问题解答三的?财会200329 对于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那么就收益、费用和损失确实认、计量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其处理原那么为: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那么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展确认、计量、记录和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那么规定确实认、计量与税法不一致的不得调整会计帐簿记录和会
14、计报表相关工程的金额。企业在计算当应交所得税时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那么计算的利润总额即“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下同的根底上加上或减去会计制度及相关准那么与税法规定就某项收益、费用或损失确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当应交所得税。 Part 2 允许扣除工程类一、利息支出 ?企业所得税暂行?1993137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施行细那么?财法19943第六条 (一)纳税人在消费、经营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准予扣除。金融机构是指各类银行、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
15、融机构。利息支出是指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开工投产后发生的各项贷款利息支出。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包括向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纳税人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包括纳税人之间互相拆借的利息支出。纳税人购置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假设干业务问题的?国税发1997191二、逾还款加收罚息处理问题纳税人逾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国税发200084第三十三条借款费用是纳税人为经营活动的需要承担的、与借入资金相关的利息费用包括:(一)
16、长、短借款的利息;(二)与债券相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三)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的摊销;(四)与借入资金有关作为利息费用调整额的外币借款产生的差额。第三十四条纳税人发生的经营性借款费用符合对利息程度限定条件的可以直接扣除。为购置、建造和消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本钱;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扣除。纳税人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借款费用应按经营性活动和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合理计算应计入有关资产本钱的借款费用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第三十五条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
17、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本钱。第三十六条纳税人从关联方获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三十七条纳税人为对外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的本钱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二、计税工资 ?企业所得税暂行?1993137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施行细那么?财法19943第六条 (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详细在规定的范围内由、自治区、直辖人民规定报备案。计税工资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根本工资、浮开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税务总?企业所得税假设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的
18、?财税19949五、企业工资的列支问题(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其工资发放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消费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二)对饮食效劳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国税发1994250二、实行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扣除问题为了便于操作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在两个低于范围内提取的工资总额经主税务审定可按实际提取数扣除。企业将提取的工资总额的一部用于建立以丰补歉的工资储藏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不得重复扣除。企业工效挂钩的基数、比例必须报经主税务审查
19、备案其中城镇集体企业工效挂钩的基数、比例必须经主税务核准。 、税务总?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财税1999258一、根据近年来我国经济开展和职工工资增长的实际情况将、税务总?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财税字199643)所规定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限额由550元调整为800元。详细扣除可由、自治区、直辖人民根据当地不同行业情况在上述限额内确定并报和税务总备案。二、据反映一些实行计税工资制度的企业在税前列支工资时将与企业消费经营无关的人员也纳入企业计税工资人员基数。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及其施行细那么的规定并考虑到目前企业改革、减员增效的实际情况企业在列支工资时以下人员不得列入计税工资人员基
20、数;1.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原企业职工;2.虽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企业不支付根本工资、生活费的人员;3.由职工福利费、劳动费等列支工资的职工。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国税发200084第十七条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根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第十八条纳税人发生的以下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一)雇员向纳税人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二)根据或级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三)从已提取职工
21、福利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四)各项劳动保护支出;(五)雇员调开工作的费和安家费;(六)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七)独生子补贴;(八)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九)税务总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工程。第十九条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以下情况除外:(一)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二)已领取养老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三)已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理效劳人员。第二十条除另有规定外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扣
22、除按、税务总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的纳税人向雇员支付的工资薪金支出饮食效劳行业按规定提取并发放的提成工资可据实扣除。 ?监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理问题的?国资发分配2004209 三、企业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不得超过根据经审核批准的工效挂钩方案提取的效益工资总额。企业在效益工资总额范围内实际发放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效益工资中用于建立工资储藏部只能在实际发放年度税前扣除;提取的效益工资改变用途的不得在税前扣除。三、“三费 ?企业所得税暂行?1993137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施行细那么?财法19943第六条(三)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
23、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税务总?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国税2000678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四、捐赠 ?企业所得税暂行?1993137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施行细那么?财法19943第六条(四)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准予扣除。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教育、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
24、许扣除。前款所称的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开展会、希望工程会、宋庆龄会、减灾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结合会、全国老年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几个详细问题的?国税发1994229四、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予以扣除为计算简便现将详细计算程序明确如下:(一)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二)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三)将调整后的所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当发生的
25、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缺乏所得额的3的应据实扣除。 税务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国税发200345二、企业捐赠一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展所得税处理。 企业对外捐赠除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二企业承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承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承受捐赠时资产的入帐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获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税务审核
26、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企业承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本钱、转让本钱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五、业务招待费 ?企业所得税暂行?1993137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施行细那么?财法19943纳税人按的规定支出的与消费、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经核准准予扣除。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国税发200084第四十三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
27、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的3。第四十四条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税务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六、和 ?企业所得税暂行?1993137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施行细那么?财法19943纳税人按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和统筹包括职工养老、待业等经税务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纳税人参加财产和运输按照规定缴纳的费用准予扣除。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平安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扣除。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国税发1994250四、企业费用的扣除问题(
28、一)企业向缴纳的与获得应税所得有关的财产等各种费用经主税务审查核实可在税前扣除。(二)企业向社会保障理部门缴纳的养老、待业(失业)等社会保障性质的费用(或)凡缴纳比例、经级税务认可的可在税前扣除。 税务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国税发200345五、养老、医疗、失业一企业为全体雇员按或级人民规定的比例或缴纳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可以在税前扣除。二企业为全体雇员按或级人民规定的比例或补缴的根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可在补缴当直接扣除;金额较大的主税务可要求企业在不低于三年的间内分均匀扣除。七、租赁费 ?企业所得税暂行?1993137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施行细那么?财法19943
29、纳税人根据消费、经营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租赁费的扣除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二)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国税发200084第三十八条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获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纳税人交易原那么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第三十九条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获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融资租赁是指在本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一)在
30、租赁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二)租赁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75或以上);(三)租赁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根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八、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企业所得税暂行?1993137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施行细那么?财法19943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纳税人当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税务审核后准予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消费、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消费、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未作为固定
31、资产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扣除。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以下原那么处理:(一)建立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立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开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本钱计价。(三)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费用之后的价值计价。(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费用之后的价值计价。(五)承受赠与的固定资产按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
32、担的运输费、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无所附的按同类设备的价确定。(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七)承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资产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理价格或者评估确认的价格确定。(八)在原有固定资产根底上进展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确定。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以下规定处理:(一)以下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6.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
33、资产。(二)以下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1.土地;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6.已在本钱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8.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提早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三)提取折旧的根据和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顿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顿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顿计提折旧。2.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
34、例的应报主税务备案。3.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折旧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税务总?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财工199641四、推进企业机器设备的更新1.企业可以根据技术改造规划和承受才能在规定的折旧年限区间内选择较短的折旧年限。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消费企业、船舶工业企业、消费“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消费企业、医药消费企业和经批准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其他企业某些特殊机器设备但凡符合行业财务制度规定的也可以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2.根据规定进展清产核资的企业在综合考虑企业承受才能和技术进步状况的根底
35、上可按重估后的固定资产价值提取折旧。3.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限和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那么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3年。4.企业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伴随计算机一起购入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独购入的作为无形资产理按法律规定的有效限或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进展摊销没有规定有效限或受益年限的在5年内平均摊销。 税务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折旧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国税199957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纳税人的各项资产转让、销售所得应并入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资产转让、销售是指资产所有权转归承受方并获得相应的交换价值(包括有价)。企业以实物资产交换股权从税
36、收角度应该分解为资产转让和两项交易。在企业的改组活动中涉及的资产转让不确认实现所得不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受资产的企业也不得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其计税本钱;企业已按评估确认价值调整有关资产本钱并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的在申报纳税时必须进展纳税调整。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国税发200084第二十二条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扣除。第二十三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计价按细那么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以下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一)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二)将固定资产的一部撤除;(三)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税务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
37、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细那么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者外以下资产不得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一)已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二)自创或外购的商誉;第二十五条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消费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消费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第二十六条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鼓励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
38、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税务审核后逐级报税务总批准。第二十七条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第二十九条纳税人为获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或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出让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规定的使用间内平均摊销。第三十一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到达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
39、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对外的本钱不得折旧或摊销也不得作为当费用直接扣除但可以在转让、处置有关资产时从获得的财产转让收入中减除据以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九、坏账准备 ?企业所得税暂行?1993137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施行细那么?财法19943纳税人按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经报主税务核定后按当实际发生数额扣除。纳税人已作为支出、亏损或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收回时应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40、除的?国税发200084第四十五条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那么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可在发生当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的应纳税所得。第四十六条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承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第四十七条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一)债
41、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缺乏清偿的应收账款;(二)债务人亡或依法被宣告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缺乏清偿的应收账款;(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宏大以其财产(包括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四)债务人逾未履行偿债义务经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五)逾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六)经税务总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第四十八条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十、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企业所得税暂行?1993137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施行细那么?财法19943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使用但是
42、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创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无形资产按照获得时的实际本钱计价应区别确定:(一)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三)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获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四)承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的价计价。第三十三条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受让或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限和受益限的按法定有效
43、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那么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限不得少于10年。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筹建发生的创办费应当从开始消费、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限内分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消费、经营(包括试消费、试营业)之日的间。创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本钱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十一、其他 、税务总?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财税199777一、纳税
44、人按照的统一规定进展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二、纳税人以非现金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发生的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中途或到转让、收回该项资产时应将转让或收回该项所获得的收入与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投出时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三、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有关规定全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四、企业进展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假设干
45、业务问题的?国税发1997191四、行业会费能否在税前扣除问题纳税人按及级以上、物价、门批准的向依法成立的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交纳的会费经主税务审核后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五、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扣除工程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的截止时间问题、税务总?企业所得税几个详细问题的?(财税字199679)规定的“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工程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工程。 税务总?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国税发200084第十条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获得时的实际本钱计价。纳税人外购存货的实际本
46、钱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计入存货本钱的税金是指购置、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自制存货的本钱包括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第十一条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出或领用的本钱计价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挪动平均法、方案本钱法、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等。假设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一致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本钱。纳税人采用方案本钱法或零售价法确定存货本钱或销售本钱必须在年终申报纳税时及时结转本钱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第十二条纳税人的本钱计算、间接本钱分配、存货计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税务批准。否那么对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影响的税务有权调整。第十四条销售费用是应由纳税人负担的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