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概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制度概论.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司法制度概论 司法制度概论(第二版)2022年11月考试考前练习题 一、简答题 1. 简述司法权的性质。 2. 简述现代司法体制的特征。 3. 在现代法治国家中,立法机关与法院之间的关系一般应遵循什么原则? 4. 简述现代世界各国法律职业的共同特征。 5. 我国法律职业的构成包括哪些人? 6. 简述世界各国的法院分类。 7. 简述我国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 8. 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9. 简述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10. 简述法律援助的功能。 11. 仲裁的特征主要有哪些? 12. 简述调解的基本原则。 附:参考答案 1. 简述司法权的性质。 解答: 相对于立法权和行政权,司法权的性
2、质是: 第一,司法权是一种执行权。 第二,司法权是一种裁判权。 第三,司法权是一种救济权。 此外,司法权实际上也是一种监督权。 2. 简述现代司法体制的特征。 解答: 第一,现代司法体制建立在现代立宪民主政治体制上,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 第二,司法体制内部实现以法院为核心的权限与职能的分工。 第三,法律家的职业化。 第四,建立司法监督与司法民主的制约机制。 3. 在现代法治国家中,立法机关与法院之间的关系一般应遵循什么原则? 解答: 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机关与法院之间的关系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司法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2立法机关产生或撤销司法机关,任免司法官。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
3、权。 4立法机关对司法行政事务进行管理和控制。 5法院通过违宪审查权对立法权进行监督和制约。 6相互尊重与礼让。 4. 简述现代世界各国法律职业的共同特征。 解答: 1法律职业相对独立,形成了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 2法律职业集团内部形成分工与协作的关系。 3法律教育与培训的专业化。由于法律专业化的需要,很早就出现了专门化教育培训的需要,并逐步发展为现代法律教育与职业培训制度。 5. 我国法律职业的构成包括哪些人? 解答: 我国法律职业的构成主要包括: 1法官,即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 2检察官,即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3律师,即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4、4其他法律工作者:仲裁员、公证人员、法律工作者、调解员、企业单位法律顾问等。 5法学家,包括法律院校的法学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以及立法机关、各政府机构、人民团体的法律与政策研究人员等。 6. 简述世界各国的法院分类。 解答: 根据不同的标准,世界各国的法院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法院的性质和属性,可以将法院组织分为普通法院、行政法院、特别法院、宪法法院。 (2)根据国家体制和行政结构,可以将法院组织分为中央法院与地方法院。 (3)根据审级,可以将法院组织分为第一审法院、第二审法院(上诉法院)、终审法院。 7. 简述我国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 解答: 除必须遵守人民司法制度共同
5、的基本原则外,检察工作还必须特别遵守以下具体原则:1检察权统一独立行使原则。 2司法机关分工制约的原则。 3保障公民控告和平等权原则。 4严格程序原则。 8. 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解答: 律师执业原则主要包括: (1)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原则。 (2)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3)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监督的原则。 (4)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9. 简述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解答: 1职权原则。就是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权力由国家专门机关专属行使的原则。 2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 3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 4依法不追究刑事
6、责任的不追究原则。 5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6无罪推定原则,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10. 简述法律援助的功能。 解答: 当代法律援助制度的功能主要是: (1)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司法的平等。 (2)保证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的实力对比平衡,实现程序的公正。 (3)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并提高司法效率。 11. 仲裁的特征主要有哪些? 解答: 有以下共同特征: (1)仲裁必须以当事人之间(事先)达成的协议,即仲裁契约为前提。 (2)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约束性。与调解完全不同。 (3)仲裁在适用实体规范和程序两方面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 12. 简述调解的基本原则。 解答: 世界
7、各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对调解原则的规定表述各有不同,其中共同遵循的一些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自愿原则。 2尊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则。 3合法和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4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 二、论述题 1. 试论述我国法官身份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 试论述当代律师制度的发展趋势。 3. 试述违宪审查制度的价值理念及理论基础。 附:参考答案(请根据答题要点适当展开) 1. 试论述我国法官身份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解答: 目前,我国法官身份保障制度已经初步确立,但实际上远未真正落实。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由于尚未实行法官员额制度,现有法官人数过多,国家尚无条件使其享有应有
8、的高薪,法官的物质待遇较低。经常会有一些法官因羡慕律师的高收入,进而辞职,转行做律师,从而影响法官队伍的稳定。 2由于现阶段我国法官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等尚不适应现代司法的要求,司法腐 败、司法不公等现象依然存在,而法官弹劾制度尚未建立,为了提高司法的公正程度,确保司法作用的正常发挥,不得不通过各种外在的监督措施对法官进行约束。这使得法官身份保障制度的确立遇到了相当大的障碍、甚至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同。 3由于法院内部主要以行政化管理为主,法官惩戒主要依靠法院的行政性纪律惩戒制度,既缺少公开化的程序,又缺少严肃慎重的程序保障和职务豁免规则,人民代表大会实际上很少能对法官的任免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
9、在实际办案工作中,主审法官会将一些案件请示庭长,庭长会将一些疑难或者重大的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判决结果,甚至存在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请示对一个具体案件应该如何判决的情况,法院内部行政化管理倾向明显。此外,一些法院还实行了法官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错案责任追究(包括根据上诉改判结果追究办案法官的责任)等制度,这些无形中对已经初步确立的法官身份保障制度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尽管存在着种种实际困难,但从根本上,一个现代的司法体制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实现司法独立。法官身份保障制度作为司法独立的制度保障和基石,最终是应该实现的。目前,国家和法院已经把提高法官素质,实现职业化作为司法改革
10、的主要目标,随着这一目标的实现,法官的身份保障制度最终将能够真正建立。 2. 试论述当代律师制度的发展趋势。 解答: 当代律师制度仍在继续发展,其共同的趋势是: 1律师人数迅速增长,社会地位不断提高。 当代世界的法律需求仍在增长,律师人数也随之继续增长。例如,美国1970年有律师35万人,1983年为60万人,1992年已达到75万人。原来对律师人数发展持稳健保守态度的日本,其司法改革规划也计划逐步扩大律师人数,计划将每年司法考试合格的人数从2022年的1000人发展到2022年的1500人,至2022年则达到3000人,其中多数为律师。与此同时,律师的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律师开始形成独立的
11、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并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律师业务范围不断扩大。 从原来的诉讼为主发展到时各个领域,从纠纷解决到一般日常法律事务;服务对象从国际组织、政府直到个人。 3律师的分工日趋专业化。 由于现代法律事务日趋专业化和复杂化,律师为了适应社会需要,也产生了分工专业化趋势。专业律师和专业律师事务所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在此基础上又发展了律师之间合作的新形式,如大型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公司的出现。 4执业形式多样化,大型法律事务所和律师公司产生。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大型律师事务所及公司化律师事务所在国际贸易和投资等事务中具有特别明显的竞争优势,其出现和快速发展标志着律师业务国
12、际化时代的到来,由此也导致律师执业责任的承担从无限责任向有限责任方向的转变。 5律师行业自治和自律程度不断提高。 律师行业自治历史悠久,随着其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通过自治维护行业的社会威望和声誉,提高行业的素质和竞争力就成为各国律师界的共同目标。律师自治能力的提高既保护了自身的权利,维护了行业的整体利益,也使得国家和社会减少了对其进行行政管理和控制的必要。与此同时,世界各国关于律师的立法也日益完善,使律师行业自治在法律的框架下更加规范。律师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力图改变其整体形象,成为社会正义和社会良心的代言人。 3. 试述违宪审查制度的价值理念及理论基础。 解
13、答: 违宪审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宪法制度,在现代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违宪审查制度的价值理念及理论基础主要来自以下几种思潮: 1自然法思想。 这一理论认为,自然法作为一种理念的法和永恒的法,指导着人们的行为。任何实在法或人定法都是低层次的法,应该依自然法而定,受自然法的指引和评价。宪法作为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直接来源于自然的理性即自然法,宪法一方面受自然法的制约,同时又制约着其他低层次的法,相对于其他人定法处于无上优越的地位。当其他法律或规则违宪时,就是间接与自然法相抵触,应该进行纠正。 2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说。 依照社会契约和人民主权说,主权在民,国家作为人民公意的代表,应在人民
14、订立的契约范围内(实质是宪法范围内)活动。随着国家权力的扩大,为了捍卫人民的利益,就有必要对国家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审查,建立和完善违宪审查制度。 3新的分权和制衡论。 根据传统的分权原理,立法、司法和行三种国家权力应分别由三个不同机关掌握。由于现代议会民主以多数决定为主要方式制定的立法,以及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往往难免出现恶法与劣法,为了纠正民主的弊端,就必须对立法的缺陷进行救济和纠正。为了实现社会的正义,美国的政治家认为法院权限太弱,要求法院必须有权宣布违反宪法明文规定的立法为无效。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表明司法权的扩大和司法能动主义(积极主义)的出现,实际上已经打破了传统的三种权力分立的格局,形成了新的权力制约和平衡关系,而围绕分权和制衡的需要,也就产生了不同的违宪审查制度及模式。 4人权学说。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的人权保护理念促成了对法治的反思,其中德、意、日三国为避免重蹈法西斯主义和战争覆辙,以人权保护为基本理念,在战后制定的宪法中都参照了美国的经验,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当代违宪审查制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保障人权的宪法制度。各国的违宪审查制在制度和程序上尽管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在人权保护、维护良法之治的理念上都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