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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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经区锦绣大道路灯工程
质量评估报告
类别
监理评估报告
编号
严格按照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及监理实施情况编制
此质量评估报告。
版次
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技术负责人
日期
A1
汪传勇
郑秀珍
2009.5.11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批记录
工程名称
合经区锦绣大道路灯工程
评估范围
路灯工程
编 制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审 批
公司技术负责人意见:
盖 章 (法人章)
签 字 年 月 日
锦绣大道路灯工程
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合经区锦绣大道路灯工程
(二) 工程地点:合肥市经开区
(三) 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四)、工程情况概述
锦绣大道路灯工程从清潭路至宿松路共1540m,共完成单头路灯98盏,中杆灯4盏。0+60-4+60路灯由0+50处的原灯控箱配电,4+80-16+00路灯由10+10处灯控箱配电。供电电缆采用4*25+1*16电缆线,PE50套管敷设。
(五)、项目监理机构及分工
本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为总监理工程师:
二、监理评估依据:
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建城[2002]221号;
3、《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
4、《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
三、施工段的划分及项目部体系的运行情况评价: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单位是安徽华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部能从安全、质量、进度上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项目部成员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健全,项目部制定了各级人员的职责,明确项目经理对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等责任,也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技术交底完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与安全保证体系能够正常运行,没有出现安全与质量事故。
四、施工中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加强对原材料、电器设备、电缆、灯杆灯具进场的管理,对沟槽开挖、PE管道埋设、混凝土基础浇注、钢筋等预埋件的埋设、路灯的安装等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验,符合要求的,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返工并加倍试验,直至合格为止。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取得满意的效果。
五、勘察设计单位情况及设计变更
本项目由合经区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施工过程中对电缆规格按照图纸审查意见进行了变更,将图纸中电缆为4*16+1*10,变更为4*25+1*16。幷对过道口进行变更,采用钢套管处理。
六、项目实施过程及监理控制情况
开工前积极组织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工作,弄清设计意图,减少施工过程的盲目性。施工过程中把好原材料、PE套管和电缆的质量,严格按照招标指定的厂家选择电缆,认真核对灯杆、灯具、光源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等电器的型号规格,仔细核对合格证,符合设计要求,方可使用。对需要进行检验的混凝土试块,以及钢筋、砂、石等原材料,要求在监理人员见证下进行随机抽样,把所需试验的材料送往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对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现场试验进行不少于30%的平行检测。加强工序质量控制,为实现合同质量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监理规划与监理细则的规定,落实工序验收程序,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进行工序验收,合格后方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质保体系与安保体系的正常运行,杜绝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2008年由于锦绣大道供电不能到位,完成路灯安装后,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2009年4月在业主的努力下,在锦绣大道与习友路交口安装了箱变,施工单位及时组织施工,进行路灯的调试工作,2009年5月工程圆满完成竣工初验。
七、竣工初验评估结果
本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完成竣工自检并书面报验的基础上,受建设单位委托并按监理的工作程序,依据相关规范,监理部邀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对路灯工程进行了竣工初验,经过实测实量、资料检查、外观检查等,项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评估结果见下页附表(1)。
合经区锦绣大道路灯工程质量评估结果表
附表(1)
施工单位
工 程
单位
工程
初验
结果
分项评分
综合评分
备注
资料
外观
实测
安徽华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路灯工程
合格
80
88.5
83
83.8
八、质量评价及遗留问题:
本工程所用原材料均有合格证及复试报告,所有工序都经自检、见证与平行检测,并符合规范要求。由于项目部对工程质量的高度重视,以及有关质量监督人员认真把关,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符合施工合同要求。综上所述,该工程初验结果合格,可以组织正式验收。
2009年 5月 11日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分表
2009年5月11日
工程名称
合经区锦绣大道路灯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清潭路—宿松路
开工日期
08.1.15
竣工日期
09.5.11
工程造价
55.7027万元
施工单位
安徽华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负责人
査勇
质量评估
1
资料评分
80
2
外观评分
88.5
3
实测得分
83
4
工程综合评分
(80+88.5+83)/3=83.8
5
质量等级
合 格
备 注
评估单位(盖章): 评估负责人: 日期:
工程外观和质量保证资料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均应记入表中,必要时另加附页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评分表
2009年5月11日
工程名称
合经区锦绣大道路灯工程
主要工程量
1540米
施工单位
安徽华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竣工日期
2008.1.15—2009.5.11
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
核查情况
标准分
实得分
1
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
1、 接地电阻试验;2、绝缘电阻试验;3混凝土强度
齐全
22
21
2
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
1、水泥、钢材、砂、石、砖等原材料试验资料;2、各种预制件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3灯杆、灯具、光源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等电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其本齐全
22
10
3
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
2、路灯照明运行。
运行正常
12
12
4
隐蔽工程验收单
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其本齐全
12
10
5
工程质量评定单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齐全,填写正确、真实、手续齐备。
齐全
12
10
6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是否报告及时并按规定认真处理,技术处理资料是否完备。
-(0-6)
-
7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有质量目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审批手续齐全,技术交底单齐全,手续完备。
基本齐全
6
5
8
洽商记录竣工图
洽商记录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竣工图清晰完整,变更与洽商相符。
基本符合
10
8
9
测量复核记录
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的复测记录。
--
4
4
10
合 计
100
80
说
明
一、扣分原则:
1、第一项主体结构资料: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检验内容和频率,凡带“△”项目不合格或漏检点数达到全部应检点数的1%,扣3分直至扣完,此项得分率不足70%(15.4分)资料评分定为不合格。
2、第二项原材料试验及合格证,每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视严重程度0.5~2分。
3、第三~第九项依资料完整性、内容充实手续完备等情况酌情打分。
二、凡发现质量保证、资料有弄虚作假编造数据的情况,资料分定为不合格。
负 责 人: 检 查 人:
路灯外观评定表
2009年5月 11 日
工程名称
合经区锦绣大道
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
清潭路—宿松路
施工单位
安徽华誉
施工负责人
査勇
检查项目
外 观 要 求
存 在 问 题
单项评分
(满分100)
综合评分
灯杆杆位
杆位应合理
部分杆位埋置不合理
87
88.5
灯杆、灯臂安装
灯杆安装应垂直,灯臂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固定牢靠
部分灯臂与路中心线偏移、部分灯杆不垂直
89
灯杆、灯臂
灯杆灯臂热镀锌和油漆层不应损坏
有局部掉漆
78
运行情况
亮灯正常
正常
100
负 责 人: 检 查 人:
路灯工程实测实量评定表
2009年5月11日
工程名称
合经区锦绣大道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
清潭路—宿松路
施工单位
安徽华誉
施工负责人
査勇
项
次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结果
应检点数
合格点数
平均合格率
评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
基础坑深度
+100,-50
+80
+115
-32
+72
+68
+90
-44
-38
+15
+17
10
9
90%
83
2
法兰螺栓分布直径偏差
1mm
+1
-0.5
-05.
+1
+1.2
-0.8
-0.2
+0.2
+0.8
+1.1
+0.7
+0.3
-0.3
+1.5
+0.4
-0.7
-0.2
-0.6
+0.2
-0.9
20
17
85%
3
灯杆长度
不超过杆长的
0.5%
-0.2%
+0.3%
+0.6%
+0.5%
-0.6%
+0.2%
+0.3%
+0.5%
-0.2%
-0.4%
10
8
80%
4
杆身横截面
不超过0.5%
0.2%
0.3%
-0.5%
-0.6%
0.2%
0.5%
-0.3%
-0.2%
-0.4%
0.2%
10
9
90%
5
灯杆间距偏差
应不超过设计值的2%
2.4%
2%
1%
1.5%
1%
1.7%
1.6%
2.1%
1%
2.2%
10
7
70%
负责人: 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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