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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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工地现场建设分册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施工设施..………. .………..1
第一节 拌和站....................... ...............1
第二节 钢筋加工场………………….... ..…. .…..……...5
第三节 预制场.…………………………. …….…………...6
第四节 小型构件预制场.……………………………….…. ……...8
第二章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及库房….......…..16
第一节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16
第二节 库房…..………………………..….…17
第三章 施工便道、便桥…………..…………………………..…18
第四章 现场文明施工………………………………….……...19
附录A 过程检查验收表………. .……. . .…. .. . .. .……. .…..…27
附图1…….……….……. ….…. .……….25
附图2….…….……….……. . .…. .. .26
附图3….…….……….…………..….27
第一章 施工设施
第一节 拌和站
一、 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拌和站的选址与规划,28天内明确拌和站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服务内容、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报总监办初步审查,最终报项目业主审批后实施。
2、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按以不小于10KM路段设置一座大型拌和站。对个别标段确因条件限制(如长隧道、运输便道等)无法满足要求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监办初步审批,最终经项目业主审批后,方可增设拌和站。
3、每个合同段所有用于桥梁、隧道(不含初支喷射混凝土)、通道涵洞工程的混凝土必须进行集中拌和,自动计量,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小型拌和设备生产混凝土。
4、拌和站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见表-A1)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拌和站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5、拌和站必须确保施工高峰期混凝土供应不间断,同时混凝土拌和站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搅拌车和混凝土泵送车,满足混凝土高峰作业的需要。
6、拌和站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7、拌和站及工点、施工便道的修建要保证混凝土运输车等施工车辆在晴天和雨天都能顺畅通行。
8、拌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生活区、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等。
9、拌和站宜设置视屏监控系统,生活区的建设参考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下发的项目驻地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中的工人驻地建设标准。
10、生产、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二、 场地建设
1、选址要求
拌合站选址主要符合下列要求:不允许在红线范围内;尽量靠近桥隧等用料较为集中路段;水电接入较为方便;需考虑安全因素,保证选址的安全性。
2、面积
(1)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的占地面积不小于10000m2;
(2)水稳拌和站的占地面积不小于15000m2;
3、场地处理
拌和站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大门悬挂项目经理部拌合站铭牌;大门外设置洗车池;拌和站内应设置工地试验室。
拌和站站界应用砖砌围墙封闭,围墙高度≥2.0M,围墙顶面要压顶。围墙周边设置排水沟,将雨水引入沉淀池过滤后排出,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场内地面应做硬化处理。
(1)拌和站的所有场地必须使用不小于20cm厚的C30混凝土硬化处理;拌和站的一般行车道路硬化,必须使用不小于20cm厚的C30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大型作业区(如混凝土拌和站及堆料场)、重车行车道路硬化,必须使用不小于20cm厚的C30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确保场地在使用过程中不沉降不开裂,不良地质地段应加铺15cm厚垫层。
(2)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3)在场地外侧合适的位置设置沉砂井及污水过滤池,严禁将站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4)生产用水水池容量须≥100 m3;合理布置混凝土的废弃位置;合理布置油库的位置。拌合场大门外100m内便道须使用不小于20cm厚的C30混凝土进行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4、库房
库房包括水泥、矿粉、外加剂库房。
(1)库房的面积按照1.5t/m2的标准建设。
(2)承包人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储存能力≥400t。
(3)不同品种、不同批次、不同生产日期的水泥、矿粉、外加剂应分区堆放,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库房应设置进库门和出库门,确保矿粉、外加剂按先进先用的原则使用。
(4)使用散装水泥、矿粉的拌和厂,要设水泥、矿粉储存罐,根据用量选定储罐容量,配合电脑自动输出。搅拌设备喷为黄色,水泥、矿粉储存罐统一喷为蓝色,并喷绘企业名称字样(正楷蓝底白字)。水泥存罐须设置防尘装置。
(5)库房内外加剂的存放高度不应超过2.0m;不同批次、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日期的外加剂应分开存放,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示牌进行标识。
(6)库房原则上采用砖砌房屋,采用彩钢板盖顶,尽量靠近拌和机,库房内墙、外墙采用水泥粉刷,地面采用C30混凝土进行硬化,然后在砖砌50cm高的平台上搭5cm木板。外加剂存放应离四周墙体30cm以上。库房面积不小于50m2,屋檐最低点不小于2.8m。
(7)库房内应建立详细的外加剂调拨台账,使物资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可追溯性。
(8)外加剂加入须采用流量进行控制,不允许采用时间进行控制。
5、堆料场
(1)原材料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凡用于工程的砂石料应按配料要求,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并设置明显标志,分料仓应采用红砖“37”墙砌筑2.5m高,每隔2m设置1处砖柱,采用水泥砂浆抹面,禁止用编织袋装料分隔或加高,仓内地面设不小于4%的坡度,分料墙下部预留空洞,严禁积水。
②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进场日期、检验状态、进场数量、使用部位等,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图6-16)
③每个料仓的容量≥5000m3,并留有一定的余地;另外,还应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连续作业的要求。
④所有集料分批验收,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进场。
⑤粗、细集料仓应搭设遮阳防雨棚等设施。
(2)用于路基土建工程的混凝土拌和用原材料的堆放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拌和采用50m3/h以上强制式拌和机,输送带要设封闭装置,料仓设置防尘防雨棚,料仓之间隔板高度不小于50cm。
(3)路面层用砂石等原材料的堆放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路面集料进场应分层堆放,并控制每层集料的堆垛高度。上料时,装载机应从底部按顺序竖直装料,减少集料离析。
②每天至少有2人专人进行清理打扫堆料场,保证堆料场的干净整洁。
三、拌和站的标示标牌
1、拌和站大门位置必须设置详细的现场布置图,站内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图4-1)
(1)拌和站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告示牌、拌和站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
(2)拌和站出入口、拌和楼控制室应设置操作规程、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3)悬挂值班人员公示牌,内容应包含现场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拌合楼操作员、上料机械员等。
2、拌和站配合比标识牌(图6-14)
拌和机操作房前醒目位置应悬挂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标识牌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尺寸800mm600 mm,油漆喷涂确保不褪色,数字采用彩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标识牌内应包括以下内容:混凝土设计与施工配合比(含外加剂),粗细集料的实测含水率及各种材料的每盘使用量等。
3、拌和站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统一制服,挂牌上岗。
四、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生产能力
(1)所有拌和站必须达到四仓式自动计量标准。
(2)拌和机性能应保持良好,单机生产能力应≥50m3/h,整体生产能力应≥200m3/h。
(3)拌和站建设完成后,需根据拌和机的功率配备相应的备用发电机,确保拌和站有可靠的电源使用。
(4)拌和站的计量设备应通过有相应资质的计量部门标定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因不定期进行复检,确保计量准确。
(5)拌合楼装料槽内须设置排水池及抽水设施,确保装料槽内不积水。拌合楼四周设置20*20cm排水沟引入三级沉淀池。
五、安全文明施工
站内各功能区必须在明显位置设有防火设施。每个功能区的灭火器(容量4Kg)≥3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站内至少设置一个消防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1、施工临时用电:
(1)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定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和导线截面,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应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架设和管理电力线,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高度不低于2.5m,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图路警1)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规定。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5)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7)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2、文明施工:
(1)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车池,布设排水系统,设置明显标示。
(2)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3)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4)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规定,否则应进行监控。
(5)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设备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6)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油收集集中处理。
(7)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后方可继续。
(8)每天至少2人进行拌和站的清理和打扫,保持拌和站内卫生。
3、拌和楼按全封闭设置,减少或防止灰尘污染空气。
4、水泥或粉煤灰罐必须安装避雷设施。
5、拌和站验收见表A-1。
第二节 钢筋加工场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钢筋加工场的选址与规划,28天内明确钢筋加工场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规划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服务内容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以不小于10KM路段设置一座大型钢筋加工场,对合同段内桥梁、隧道、涵洞等结构物的钢筋进行集中加工。加工场地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宜采用集中加工配送方式,减少二次搬运量,做到加工与施工互不干扰。对个别标段确因条件限制(如长隧道、运输便道等)无法满足要求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监办初步审查,最终经项目业主审批后,方可增设钢筋加工场。
3、每座钢筋加工场必须配备所需要的数控钢筋弯曲机、数控弯箍机等成套数控钢筋加工设备,工程所需各种钢筋成品均由机械自动加工成型。
4、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经项目业主审批后才能进行钢筋加工场建设。钢筋加工场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表A-2)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钢筋加工场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5、钢筋加工场的规模及功能应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有关要求及满足施工需要。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业区、废料区等应分开或隔离,并对各个作业区或堆放区进行立牌标识。
6、项目部应按照预制场的管理模式,由项目部进行建设并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7、桥梁基础及下部构造的超长钢筋笼可视实际情况在现场拼装。
8、钢筋加工场必须配备正规专业厂家生产的桁吊或龙门吊,使用前须获得有关部门的鉴定。
二、场地建设
1、选址要求
选址主要符合下列要求:不允许在红线范围内;尽量靠近桥隧等用钢筋较为集中路段;水电接入、交通较为方便;需考虑安全因素,保证选址的安全性。
2、面积
钢筋加工场面积≥2000㎡,顶棚高度≥7m,顶棚及架构原则采用钢结构搭设。
3、场地处理
(1) 钢筋加工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原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业区、废料区应分开或隔离。
(2) 钢筋加工场应做硬化处理并做好排水。场内地面必须使用≥20cm厚的C30混凝土硬化处理。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1.5%,场地四周应设置矩形30cm30cm排水沟。
(3)办公区、生产区、操作工的生活区等,要做到区域功能分明。办公生活区建设参考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下发的项目驻地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中的工人驻地建设标准。
4、堆料场
堆料场用于加工场内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堆放。
(1)钢筋应储存于地面以上0.5m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承上,并应保护它不受机械损伤及避免暴露在可使钢筋生锈的环境,以免引起钢筋表面锈蚀和破损。
(2)预应力钢材使用前应存放在集中箱内或木箱内,或在离开地面的清洁、干燥环境中放置,并应覆盖防水帆布。
(3)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批号、进场日期、检验状态、进场数量、使用部位等,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
三、钢筋加工场标示标牌
加工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储存区、加工区、成品区,废料区,布设合理,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
1、加工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图4-5)
2、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木工加工区应设置禁止标志。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加工场出入口和场内应设置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用电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易发生为灾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应设置提示标志。各作业区应设置分区标识牌。
3、机械设备应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示牌。 (图4-2)
4、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应按其检验状态与结果、使用部位等进行标识。
5、在加工制作区应悬挂各号钢筋的大样设计图,标明尺寸、部位,确保下料及加工准确。(图4-4)
6、钢筋加工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统一制服,挂牌上岗。
四、加工能力和要求
为满足钢筋加工的精确度,机械数控加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场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安装调试简便,容易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高,安全性能好;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油、声污染。
2、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4、金属加工工作台应稳固;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
5、各种气瓶间距≥5m,距明火≥10m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安全要求,应有防震圈和防护防护帽。
6、施工现场各类试验设备应定期检查。
五、安全文明施工
场内各功能区必须在明显位置设有防火设施。每个功能区的灭火器(4Kg)≥10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站内至少设置一个消防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1、施工临时用电:
(1)场内施工用电应规范管理,各作业区用电回路分开设置,加设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照明设施应加设网罩防护。
(3)其他临时用电要求参照第一节第五章施工临时用电的内容。
2、文明施工:
(1)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污水及时处治,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
(2)加工剩余的短小材料或废料要及时清理堆放到废料区。废料堆放区需每月进行清理,四周用水泥砖进行砌筑隔离,高度不低于1m,面积不低于100m2 。
(3)严禁将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入地下。
(4)每天有专人进行钢筋加工场的清理和打扫,保持场内卫生。
3、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做好验收合格记录。
4、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距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5、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挟,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6、钢筋进行防腐处理时,制作区应远离办公生活区。焊接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焊接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7、作业人员需有工班长带领进入现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安全员应佩戴袖标。
8、冬季施工,当温度低于0℃时,钢筋焊接应有防雨雪、防风、防寒的措施。
9、钢筋加工场建设验收见表A-2。
第三节 预制场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预制场的选址与规划,28天内明确预制场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规划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服务内容、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以不小于10KM路段设置一座大型预制场。对于山区高速公路个别标段确实因为预制场地、运输通道等客观条件所限,预制场规划的预制梁片数量达不到“不少于300片”要求的,经总监办和项目业主批准,可以考虑相邻标段合并预制或委托相邻标段进行预制。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委托相邻标段预制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监办及项目业主审批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建设规模。
3、预制场选址与布置要经过多方案比选 ,合理划分办公生活区、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域。预制场建设要与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基本同步启动,避免出现“梁等墩”及“墩等梁”现象。预制场建设准见表1-1。
表1-1 预制场建设标准
序号
内 容
要 求
1
预制梁片数量
不少于300片
2
移动钢筋棚
至少1座,钢筋笼加工、混凝土浇筑时避免雨淋
3
台座数量
应与预制时间相匹配,按1.5片/(座.月)控制
4
吊装设备
满足起吊吨位需要,至少2台
5
模板数量
不少于台座数量的1/6
6
自动喷洒养护设施
不少于0.5台座数量
7
必备的施工辅助设施
横隔板钢筋定位架、钢筋骨架定位架、横隔板底模支撑架
8
其他施工设备
满足施工需要
4、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经项目业主审批后才能进行预制场建设。预制场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见表A-3)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预制场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5、预制场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预制场需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需覆盖预制场梁片预制张拉区域。
6、预制场利用桥台后的挖方路基时,须设置在路床顶面标高80㎝以上,路堑边坡的绿化、防护及排水设施应提前完成。
7、预制场设置在填方路堤(须设置在上路堤顶面)或线外填方场地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预制的质量,应对场地分层碾压密实,并对台座基础进行加固,尤其台座两端用C30以上的混凝土扩大基础进行加固,以满足梁板张拉起拱后基础两端的承载力要求;同时对存梁区的枕梁要视地基的承载力情况适当配筋;并且应在台座上设置沉降观测点进行监控。
8、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9、预制梁模板必须满足“预制梁模板准入制”有关要求(具体要求见表1-2)。由施工单位填写预制梁模板审批表并上报总监办进行检查验收。若模板无法满足梁片预制的要求或无法保证梁片质量,不允许开始梁片生产,必须更换或经整修符合表1-2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
表1-2 预制梁片模板有关要求
内 容
要 求
尺寸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大于长度和宽度的1/1000,最大4.0mm
梁体模板厚度
8mm
底模厚度
8mm
板面平整度
不大于3mm(用2m直尺及塞尺检查)
侧模加劲竖梁间距
翼缘环形钢筋间距的整数倍,不影响翼缘环形钢筋安装
侧模加劲竖梁宽度
小于翼缘环形钢筋间距,不影响翼缘环形钢筋安装
梳形板厚度
不小于10mm
横隔板底模
使用独立的底模,不与侧模连成一体
横坡
翼缘板能根据设计要求调整横坡
相邻模板面的高低差
不大于2mm
两块模板之间拼接缝隙
不大于2mm
模板接缝错台
不大于1mm
芯模(适用于预制箱梁及空心板)
使用整体收缩抽拔式钢内模
预留孔洞
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允许偏差2mm。钻孔应采用机具,严禁用电、气焊灼孔
堵浆措施
使用泡沫填缝剂或高强止浆橡胶棒,严禁使用沙石、砂浆或布条
脱模剂
严禁使用废机油
二、场地建设
1、选址要求
选址主要符合下列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在红线范围内;水电接入,交通较为方便;需考虑安全因素,保证选址的安全性。
2、面积
路基土建合同段预制场的占地面积≥6000㎡。
3、场地处理
(1)预制场布置:
①预制场布置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周应采用电焊网隔离栅、砖砌围墙或彩钢板进行封闭式管理,维护高度≥2m。预制场须采用不低于20cm厚C30及以上标号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②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M 7.5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③办公区、生产区、操作工的生活区等,要做到区域功能分明。办公生活区建设参考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下发的项目驻地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中的工人驻地建设标准。
④变压器设置的安全距离要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所有的电器设备按安全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安装并且悬挂操作规程。
⑤梁片养护须采用自动喷淋系统结合土工布覆盖措施。场地内必须根据梁片养生时间及台座数量设置足够的梁体养生用的自动喷淋设施,喷淋水压加压泵应能保证提供足够的水压,确保梁片的每个部位均能养护到位,尤其是翼缘板底面及横隔板部位。养护用水需进行过滤,避免出现喷嘴堵塞现象。
⑥所有给排水管路、电力线路应采用专用管道地下敷设。
⑦混凝土拌和站应靠近预制场,并与办公生活区保持合理的距离。
(2)预制梁的台座设置
①预制梁的台座数量应满足该预制场预制梁总数的10%以上。
②预制梁的台座尽量设置于地质较好的地基上;对软土地基的台座基础要进行加台;台座与施工主便道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③预制场设置在填方路堤或线外填方场地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预制的质量,应对场地分层碾压密实,并对台座基础进行加固,尤其要满足台座两端的承载力要求。同时应在台座上设置沉降观测点进行监控。存梁区台座应视地基的承载力情况适当配筋。
④台座应满足不同长度梁片的制作,底模应采用通长钢板,不得采用混凝土底模。钢板厚度应为8mm,并确保钢板平整、光滑,及时涂脱模剂或脱模漆。
⑤预制台座、存梁台座间距应大于2倍模板宽度,以便吊装模板。预制台座与存梁台座数量应根据梁板数量和工期要求来确定,并要有一定的富余。
⑥台座要满足不同长度梁片的制作。台座两侧用红油漆标明钢筋间距。
⑦横隔梁的支撑优先选用固定式底座,底座与T梁台座同步管理建设。
4、堆料场
(1)堆料场要求参考第一节内容。
(2)波纹管、锚具、支座等其他材料必须按相关要求建库保管和加工,做到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有牌,做好防锈、防腐、防火、防盗工作。
5、验梁区
应设立专门的60cm60cm混凝土验梁台座,应满足同时验收6片梁的存放标准,并设置专用检查扶梯。
6、存梁区
(1)原则上应满足该预制场承担预制总梁片数的40%以上。
(2)T梁应用木条支撑到位,斜撑应设于翼板根部,不得撑于翼板外缘,或使用特制的钢支撑架,防止倾覆,梁片堆放高度不应超过两层。预制小箱梁及空心板梁板堆放均必须采用四点支撑堆放,支撑垫板顶面应位于同一平面内,误差不得大于2mm。支撑中心顺桥向距梁端30cm左右,横桥向距腹板外缘20cm,支撑垫板平面尺寸为30cm30cm,梁板叠放不得超过3层。
(3)用于存梁的枕梁可设在离梁两端面各50~80cm处,且不影响梁片吊装的位置。支垫材质必须采用承载力足够的非刚性材料,且不污染梁底。如枕木。
三、预制场标示标牌
1、预制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示。
2、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预制场的制梁区、验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应设置明示标示。
3、钢筋加工区在明显位置应设置标识牌。
4、张拉台座两端应设置指令标志,并设置钢板防护。
5、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四、机械设备
1、进场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安装调试简便,容易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高,安全性能好,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油、声污染。
2、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要现场把关。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龙门吊、架桥机、塔吊必须经有关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例行保养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五、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临时用电、文明施工要求参照第一节施工临时用电、文明施工的内容。
2、预制场建设验收见表A-3。
第四节 小型构件预制场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小型构件预制场的选址与规划,28天内明确小型构件预制场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服务内容、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小型构件预制场。对于山区高速公路个别标段确实因为预制场地、运输通道、工程数量等客观条件所限,小型构件预制场规划的小型构件的混凝土数量达不到“不少于5000m3 ”要求的,经总监办和项目业主批准,可以考虑相邻标段合并预制或委托相邻标段进行预制。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委托相邻标段预制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监办及项目业主审批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建设规模。
3、涵洞通道盖板、路基排水工程的水沟盖板、防护工程的各型预制块、隧道路基边沟盖板及其他设计要求的小型预制构件必须集中预制。
4、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报项目业主审批后才能进行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见表A-9)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型构件预制场的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5、小型构件预制场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场地建设
1、选址要求
选址主要符合下列要求:不允许在红线范围内;水电接入、交通较为方便;需考虑安全因素,保证选址的安全性。
2、面积:
一般路基土建合同段小型构件预制场的占地面积≥2000㎡。
3、场地要求
(1)小型构件预制场布置要符合“四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周应采用电焊网隔离栅、砖砌围墙或彩钢板进行封闭式管理,维护高度≥2m。预制场须采用不低于20cm厚C30及以上标号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2)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M7.5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睛天不扬尘。
(3)生产区。生产区必须设置轻型钢结构顶棚,生产区根据标段设计图纸确定的预制构件的种类设置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必须设置振动台。
(4)养护区。养护区采用自动喷淋养护系统结合土工布覆盖对构件进行养护,确保构件处于湿润状态并必须覆盖养生7天以上。
(5)所有给排水管路、电力线路应采用专用管道地下敷设。
4、成品堆放区
成品按不同规格分层堆码。对于预制片(如防护衬砌肋、盖板等)堆码不得超过5层,对于整体式预制件(如缝隙式水沟等)不得超过4层。层间需用土工布进行隔离。预制件养护期不得进行堆码存放,以防损伤。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缺边掉角。
5、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验收见表A-9。
三、小型构件预制场标示标牌
1、小型构件预制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示。
2、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小型构件预制场的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以及办公区等各区域应设置明示标示。
3、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四、设备配置
1、设备配置要求
(1)小型构件预制可选用振动台。振动台电动功率应经过现场试验,对振动台的性能进行分析与比选,确定振动台的电动机功率,一般为1.2~1.5kW。振动台数量根据预制构件生产数量确定。
(2)混凝土由就近的大型拌和站集中供应。
2、模具要求
模板必须使用钢模、高强度塑料模板。入模前应进行拼缝检查,对拼缝达不到要求的,辅以双面胶或泡沫剂,必须选用优质脱模漆,保证混凝土外观。在周转间隙必须有覆盖措施,防止雨淋、生锈、污染。
按照小型预制构件设计尺寸及要求,由专业生产厂家制作塑料模具的各种钢模母胎。钢模母胎制作完毕后,利用钢模母胎及塑性复合材料批量生产,加工成混凝土小型预制构件的高强度塑性模具。塑性模具的材料为聚丙乙烯、AB及部分添加剂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而形成的一种复合材料。
五、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临时用电、文明施工要求参照第一节施工临时用电、文明施工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及库房
第一节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
一、一般规定
1、存放场、材料加工场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确保运输及卸料方便。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应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的地方放置。
2、各种材料应分区存放,堆放场地须采用20cm厚C30混凝土硬化;存放场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便于装运。
3、各种材料的堆放应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设置标识牌。(图6-15)
4、预制构件的堆放位置要考虑吊装顺序,力求直接装卸就位。
5、材料场做到整齐干净,无砖瓦块、钢筋头、杂草、杂物等。
6、各种材料进场均有合格证、试验单等质量证明资料。
7、贵重物资、装备器材要存入库内。
二、金属材料存放
1、存放场地必须设置轻型钢结构顶棚,钢结构顶棚拱线高度≥7m。
2、线材存放时应上盖下垫,平放堆垛,注意标牌的保管,避免混淆。钢筋根据进场、加工和使用的先后顺序,按型号、直径、用途分门别类叠放。
3、型材存放时应下垫垫木,上覆防水遮盖物,平行分层堆码,统一放置,并且一端垫木略高。
4、堆放钢板及钢构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
5、其他存放要求参考第一章相关内容。
三、半成品、成品存放区
1、存放场地应通风良好,钢材构件等易锈蚀半成品、成品须搭设存储棚库。
2、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垫高,并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木质材料或易变形材料应平放,不得挤压。
3、板材应存放在仓库或料棚内,不得露天存放。木材应选择干燥、平坦、坚实的场地堆放。选择堆放点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及有明火的地方,并有严禁烟火的标识和消防设施。
4、易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5、材料储存时应按使用、安装次序进行分类、分批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小件(散件)材料及配件宜存放于箱、盒内。
四、周转料具存放
1、周转料具的存放应随拆、随整、随保养,码放整齐。
2、大模板存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靠在其他模板上或物件上。
五、装配式构件存放
1、根据构件的使用先后和吊装顺序进行堆放,留出适当的通道,不得越堆吊运。
2、堆放构件时,应按构件刚度、受力情况等采用合理放置方式,保持稳定。
3、构件堆放时应放置在垫木上,垫木位置应与吊点相对应;同时应使吊环向上,标志向外。
4、水平分层堆放构件时,其堆垛高度应按构件强度、地面承载力、垫木强度以及堆垛的稳定性而定。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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